隆印法师作风问题:2011话民生之住房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2:39:05

安居 乐居 享居聚力破解百姓住房大事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新闻发言人勾画“居者有其屋”愿景

本报记者 张建


金州新区董家沟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效果图。




    百姓关注:

    1.哪些人能住上公租房?

    2.公租房产权归谁?

    3.怎么杜绝“开宝马住公租房”?

    4.公租房物业谁来管?

    5.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摇号?

    6.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怎样提高服务质量?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一直是老百姓最朴素的生存诉求,然而近年来,住房难问题越来越凸显,部分住房困难的老百姓甚至发问,我们住在哪?我们的基本住房需求怎么保障?

    今年,我市将建3.5万套、135万平方米公租房,还将重点修缮8万平方米弃管楼,这充分体现了不变的民生追求——不仅要尽快解决无力买房家庭的住房问题,更要让有房户住得安心和舒心。然而,老百姓还在担心,公租房到底能不能成为货真价实的“保障房”,真正为买不起房的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弃管楼修一次以后会不会再“弃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于传伟围绕身兼调控工具属性和民生符号性两大特性的公租房、牵动着居民安全感的弃管楼等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为老百姓呈现一幅安居乐居的愿景,并讲述了破解这一难题的路径。

    公租房

    那些买不起房子的老百姓没地方住,怎么办?政府想办法解决!政府要给他们建房子,让他们不仅住有所居,还要住得舒心!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将取代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政府关注民生,就是给老百姓基本生活提供保障。那些买不起房子的老百姓没地方住,怎么办?政府想办法解决!政府要给他们建房子,让他们不仅住有所居,还要住得舒心。”于传伟的一番话掷地有声。

    今年年初,我市为了更快地缓解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在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基础上自加担子,提出了建设公租房3.5万套、135万平方米的任务指标。同时,还有9000套经济适用房正在建设,预计今年年底交付使用,公租房中泉水区的1.3万套将主体基本完工,其余项目60%基本完工。

    “不管是什么样的住房困难人群,我们都关注,都想办法解决。”于传伟说。十几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在历史沿革上,曾有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三新”工程、危房改造、公租房等多种形式,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住房体系。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分别针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针对“夹心层”等人群,具有梯度保障的特点,纳入了大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从1998年到2010年,我市累计保障户数总计近11万户。以后,在我市,公租房将取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为了满足“各梯度住房困难人群”的保障全覆盖,明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任务将不低于2011年,即要保持2011年的公租房建设水平。2013年-2015年,我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总计5万套,即到2015年,我市至少开工建设12万套保障性住房。到“十二五”末,我市力争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让老百姓居者有其屋。

    3.5万套公租房是百姓的热切期盼,更是政府的庄严承诺。如今,时过年中,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如何,资金是否落实到位,质量是否有保障,始终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日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了公租房进度、资金和质量等情况的相关信息,为老百姓服下了一颗“定心丸”。

    进度:

    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突飞猛进”。目前我市公租房开工建筑面积已达110万平方米,开工率达80%以上。公租房建设数量和开工面积均位居全省第一,走在了东北三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前列。

    新建的3.5万套公租房的任务分配如下:由市本级财力投资建设5200套,利用公积金投资建设7800套,甘井子区、金州新区、高新区、保税区共建设9100套,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5200套,在企业自建自用的职工住宅中建设7800套。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市政府除了对保障性住房土地采取优先供应外,还在多方面给予“保障”。首先建立了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下发了《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研究起草了《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大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收入及经济情况联合审核办法》等政策。其次,为了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还建立了每周例会制度、报表制度和专报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加强对全市公租房建设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实时掌握公租房工程进展情况,并给予及时通报。

    目前在已开工建设的110万平方米中,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的泉水居住区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建设进度较快的金州新区44号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已封顶。

    资金:

    我市公租房能够迅速开工,资金多渠道的有效筹措“功不可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市公租房建设由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制订;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国家鼓励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用于公租房建设,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

    为了鼓励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曾召集多家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召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公共租赁房建设专题研讨会,征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意向。与会单位对投资公租房建设也发表了各自意见,并表示出浓厚兴趣。并建议在国家及省、市关于公租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后,再进行深入细致的操作性研究。

    质量:

    建设速度快,更要严把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关。为了规范和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印发了《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导则》。《导则》从选址、规划、设计、室内装修标准、室外综合配套等多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严把工程质量关,我市制定了严格细致的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和监理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法规要求实施,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跟踪与检查。同时,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从公租房项目开工伊始就全程介入,从材料到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严把质量关。另外,我市还将出台公租房装修标准,实行公租房逐套验收,让保障群体既能住有所居,又能住得舒心、住得放心。

    进度·资金·质量

    点击公租房建设

    三个关键词

    今年各公租房项目的相关情况一览表

    三类保障性住房对比表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在起草,张军副市长已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四次研讨和修改,不久公租房申请标准、产权归属、物业等管理办法即将浮出水面。另外,监管办法也将出台。于传伟提前透露出一些百姓热切关注的管理办法内容。

    答:《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导则》和《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都对公租房建设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目前《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进行了四次研讨和修改,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目前我市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30~40平方米为主,并按照经济、环保、实用的原则进行装修,有的可以达到“拎包就可入住”标准。

    周边配套也很丰富,如由市财政投资的20万平方米泉水公租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占地约6万平方米。学校、幼儿园、医院、餐饮、娱乐、商业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答:关于公租房产权界定的问题,《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土地为划拨的产权归政府(有约定的从约定),竞价超出规定配建部分的公租房产权归政府。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产权归投资主体。经住房保障机构批准,住房困难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产权归企业所有。

    公租房6话题

    我来替你问

    答:《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群包括,一是符合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二是具有大连市城镇常住户口、有稳定工作的无房职工家庭。

    话题 

    1

    什么样的人群可以申请公租房?

    话题 

    2

    住公租房的有产权吗?

    话题 

    3

    公租房什么样?

    话题 

    4

    物业由谁来管?怎么收费?

    答:在《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公租房的日常管理、修缮维护、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物业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或将采用社会化管理。拟定物业费从租金中列支。

    答:在申请公租房时,申请人需要承诺,允许相关部门对其财产进行审核。因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除了对公众公示公租房申请人名单外,还将对申请人的住房面积、收入、资产及婚姻状态等进行审核,其中资产包括其名下存款、证券、机动车、公建等方面。此外在入住后,也将持续定期对入住公租房的家庭进行资产联审,确保公租房保障对象为“住房困难家庭”。

    话题 

    5

    怎样杜绝“开宝马住公租房”现象?

    答:以前没有相应的法规,我们无法驱逐保障性住房居民,即使他将保障性住房出租、转让、空着或用于商业等。不久将出台的公租房监管办法将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正在起草的监管办法规定,法院可以全程介入,确保公租房保障目标人群的居住问题。

    话题 

    6

    怎样避免居住者将公租房出租、转让、空着或用于商业?

    最后一批经适房

    预计10月摇号

    我市已于2009年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而正在建设的9000套经济适用房是最后一批。“预计10月可以摇号。”于传伟介绍,目前我市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福佳新城二期、前关、泡崖康顺园二期3个项目,合计约可提供经济适用住房9000套、约70万平方米。在建的3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计划于2011年底基本完工并达到预售条件。目前,各建设单位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年底前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陆续向社会摇号销售。

    经适房

    目前我市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福佳新城二期、前关、泡崖康顺园二期3个项目,合计约可提供经济适用住房9000套、约70万平方米

    弃管楼

    有房子住还不够,还要让居民住得放心,住得舒心。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在弃管房管理方面尚无具体明确的政策,现在我市根据公有住房管理、产权登记管理、公有房屋出售、维修资金管理、以及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的这个办法,是全国首例以文件形式对弃管房管理维修予以明确办法。

    2009年经济适用房停建

    在建的9000套计划年底完工

    首批公示的36栋无主弃管楼年底前“交工”

    “有主弃管房产管理办法”很快将出台

    【延伸阅读】

    漏雨房屋

    先查原因再找责任方

    本报讯(记者张建)大连已进入主汛期,降雨增多,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暴雨所催生的房屋漏水问题更是层出不穷,轻则墙体发霉、脱皮,重则“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了解到,漏雨房屋业主应先查原因再找对应责任方,同时提醒业主,要避免使用或装修房屋不当造成漏雨。

    房屋漏水原因可归纳为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的原因不同,承担责任方也不同。

    按照相关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开发商必须提供保修期。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免费维修责任。在维保期内若曾报修但未维修好的,开发商需延保。如果超出维保期一直未报修,开发商不再负责维保。如果房屋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漏水的,业主则可申请住房维修基金拨款维修。

    有些漏水原因是业主使用不当,如因其他业主装修、卫生间改造、破坏墙体结构、窗户或阳台改造等使用不当行为,造成房屋渗水。对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提醒业主,装修或使用房屋时应特别注意,如果在装修或使用过程中遇到疑惑,可咨询物业公司,避免处理不当所带来的房屋漏雨问题。

    “有主弃管楼”

    也有“办法”管

    大连的弃管房屋大致分为三种:一是产权单位依然存在的公有房屋,因各种原因或放弃管理而形成的有主弃管楼;二是由于房屋购买人购买商品房或房改房且已取得私有产权,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形成无人管理状态;三是原单位自管公房,因产权单位破产灭失或无法查找房屋产权单位,导致无人管理,形成无主弃管楼。

    我市现有各类弃管楼千余个,涉及6万余户家庭,其中无主弃管楼300余个。为解决这一民生问题,进一步改善弃管楼院及周边环境,提高弃管楼居民的居住水平,去年5月,在国家无规定、全国无先例的情况下,大连市研究出台了《大连市弃管房产管理办法(试行)》,初步探索出一套符合实际、居民满意的解决方案和办法,为彻底解决弃管楼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我市弃管楼整治行动已经开始,市内四区政府分别完成3万平方米弃管楼院的整治任务,其中我市首批公示的36栋、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的无主弃管楼整治工作须于2011年底完成。此外,我市将出台有主弃管房产管理办法,并在3~5年内对市内四区的弃管楼进行集中整治,让百姓住上放心楼。

    “无主弃管楼经审核后将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此后,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代管或由房产合法权利人负责维护管理。”于传伟说,“只要上报经审核,就不会再被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