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汇印:2011话民生之劳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12:09

一套“组合拳”
打造劳动关系“和谐号”

本报记者 于艳新

    在人社系统里,关于劳动关系工作,有这样一个顺口溜:不发枪、不发炮,就发一把冲锋号。何出此言?原来,谈就业,有许多政策说道;讲社保,和每个人紧紧挂钩,要说和谐劳动关系,大家却不太“感冒”,总觉得它少了点“抓手”……而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丛林就此话题做了全面介绍后,记者的思路豁然开朗:和谐劳动关系恰恰是人社工作的重要内容。有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就业才能稳定;有了和谐劳动关系,社保建立才能顺畅无阻。近年来,我市通过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发挥劳动监察职能等一套组合拳,为我市的和谐劳动关系谱写了新篇章。

    给足保护——

    劳动用工备案率签订基本实现全覆盖

    150万社保参保人数VS145万个劳动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源头。但近年来,我国劳动合同中出现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劳动合同不规范,合同签订率低,集体合同流于形式;很多企业把员工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而临时工不仅不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说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了;企业只是口头约定劳动时间、工作任务和工资报酬,老板根据个人的喜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市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位列全省各市之首,在全国也走在前列。截至6月底,我市已有3.6万户用人单位145万名员工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据统计,目前我市社保缴费的人数为150万左右,不难看出,我市劳动用工备案率签订基本实现全覆盖。

    社保管理与劳动备案双剑合璧封住政策空子

    虽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总有个别企业想钻空子。他们觉得:只要我给员工按月发工资,准时交保险,员工们就不会在合同上太较真。对待这些擦边球,我市有关部门的杀手锏就是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该制度是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手段和机制上的创新。用人单位、街道、区、市四级共享的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库已经建立起来,已经实现与就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的信息联动管理。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不和职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社会保险缴费将无法进行。

    查询个人劳动关系信息只需“轻轻一点”

    如果你是企业职工,想了解自己的劳动保险情况,想知道自己的合同期限,或想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履历……不妨登录大连市人社局的官方网站,在首页查询对话框中,输入自己的社保编号、个人身份证号和姓名,所有信息一目了然。

    据介绍,2009年10月,我市开始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将与劳动者订立、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系统记录劳动合同相关信息、用人单位用工历史和现状、劳动者工作经历以及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等。

    提高薪酬——

    最低月工资从450元涨到1100元

    ●2005年至今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4次调整 ●国家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长13%的比例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同类城市排位中由第8位上升到第6位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把钥匙叫“薪酬”。没有了柴米油盐的后顾之忧,员工们自然会踏实工作。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通过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对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2005年至今,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4次调整,从初期的450元提高到现在的1100元,提高了144.4%。今年4月1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100元,在同类城市的排位中,由调整前与厦门、沈阳、武汉并列15个副省级城市的第8位,提升到与济南、青岛、厦门并列位于第6位。

    据透露,我市将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长13%的比例,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

    主持公正——

    以案说法看劳动者“尊严”被支持

    案例:超出法定工时,就要给加班费

    王某到大连市某事业单位从事帮厨工作,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月工资700元。合同到期后,单位通知与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王某向单位要求三年期间的加班费,但单位认为当时双方已经约定每周工作6天,不存在加班情况,因此不同意向王某支付加班费。

    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双休日加班111天工资7307元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827元。仲裁委员会审理后支持了王某的请求。

    支持理由:虽然单位与王某约定的每周工作6天未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但是王某每周工作48小时,超过了法定标准工时8小时。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王某的加班费。相关提醒:

    劳动者不花一分钱就可轻松维权

    给劳动者尊严,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就水到渠成。以上只是我市在积极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中,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自1986年我国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我市于1987年率先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4年,我市在借鉴深圳、南宁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较早建立了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者不花一分钱,就可以实现维权。仅2010年全市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550件,案件受理率达到100%,调解率达到60%以上。

    强力出击——

    用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7年以来,11.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5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1亿元 ●设举报电话回应劳动者诉求 ●下半年要通过专项检查加强监管

    2007年以来,劳动监察部门通过主动巡视检查、劳动者投诉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共为11.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5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1亿元;为劳动者追缴社会保险费5.2亿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412家,为8565名劳动者退赔求职费用368.6万元,纠正1521家企业违法超时加班、使用童工、劳动规章等方面问题,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逐年减少。

    目前,我市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节假日设置值班电话,及时回应劳动者维权诉求。开发劳动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分流、查办速度,并可供劳动者查询案件处理情况。实行“一诉全查”制度,对被投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排除违法违规问题。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我市围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刑法修正案(八)》持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强执法效能建设,通过扩大监管覆盖面、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和劳动者维权能力、深入宣传政策法规等方式,维护好劳动者基本权益和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