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紫皮石斛价格:关于对各县(区)2009年农廉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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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农廉发〔2010〕2号
关于对各县(区)2009年农廉工作
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农廉办:
根据大同市委和市政府“两办”《2009年县(区)全面落实农村惩防体系考核奖惩方案》精神,定于2010年元月25日开始对各县(区)2009年农廉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每县区各抽查两个乡镇、四个农村、一个成员单位和一个乡镇派出所。
二、考核内容
《考核奖惩方案》满分1000分,其中基础得分800分和测评70分由考核组评价打分,“加分”130分由市农廉办提供。
《考核奖惩方案》共74个大项,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和便于实际操作,从中确定47项为此次实际考核内容。为检验基层落实效果,对确定的考核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分值向农村项目倾斜。
三、基本原则
高度负责,严谨细致,客观全面;查之有据,对应打分,上不封顶,下不包底;坚持原则,统一尺度,准确理解把握评价标准;严明纪律,轻车简从,不得收受索取礼物;
四、操作方法
1. 集体抓阄儿依次确定各县区接受考核的顺序、被考核的两个乡(镇)及各自两个所属农村;
2. 准确评价考核情况,详细记录并当即打分,就地封存统一带回;
3. 县区考核结束后集体拆封,当众分别汇总,并分别确定三项扣分比例最高的考评项目,向县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反馈考核总体评价,并明确指出三项薄弱环节和一项农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工作。
4. 各县区创新性工作项目和创新制度由考核组全体成员评议投票,适当加分。
5.考核组全体成员全部参与对应组别和项目的打分,最后计算平均分值。
五、考核组成
考核组由农廉督查组、市农廉办和县区农廉办人员组成(名单附后),并分为县区组和乡村组(具体见《考核操作办法》)。
附:《2009年县区农廉工作考核分组名单》
大同市农廉办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廉 考核 通知
报:省农廉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
送:市纪委常委、市委市政府派驻县(区)农廉工作督查组
大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2010年1月25日印发
共印88份
2009年县区农廉工作考核分组名单
县区组:(5人)
组 长:蒋 垒(市纪委培训中心主任)
副组长:徐巨仁(市农业综合开发局纪检组长)
组 员:李 吉(原市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谭日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纪检组长)
张卫华(市农廉办)
负责考核县区和成员单位
乡村一组:(7人)
组 长:张建同(市纪委农廉室主任)
组 员:耿 然(市纪委农廉室)
徐志生(浑源县纪委副书记)
刘向阳(灵丘县纪委副书记)
李向阳(新荣区纪委常委)
许保民(南郊区纪委党风室主任)
郑福全(左云县农廉办)
乡村二组:(6人)
组 长:张世发(市农廉办)
组 员:宫洪涛(市纪委农廉室)
薛长智(广灵县纪委副书记)
渠进国(天镇县纪委常委)
李 爱(阳高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赵 友(大同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乡村一、二组负责考核乡村和派出所
责任编辑: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