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芒 配音:关于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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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农廉办〔2010〕2号
关于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纪委: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7月份对全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情况。各级党委、政府、纪委是否高度重视,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是否有具体工作措施和分阶段实施方案,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是否落实到位。
2、组织实施情况。是否经常深入基层组织专题调研、检查指导,听取工作建议,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解决;是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是否通过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水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能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作用,有关成员单位能否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3、机构建立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豫办〔2009〕37号)中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和考核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行政村(社区)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数量、比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结构、年龄、补贴落实情况,是否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地、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
4、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二、方法步骤
1、查阅相关资料。认真查阅各地开展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以来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工作方案、领导批示、工作信息等,了解党委、政府、纪委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
2、深入基层检查。深入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实地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情况,广泛听取乡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3、反馈工作意见。对每个省辖市的检查结束后,向当地反馈督查意见,对其工作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督查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纪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督查准备工作,要把督查与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2、各地要先行自查,重点了解掌握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已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数量、所占比例,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等。
3、10月下旬,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将对各省辖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分6个组,每组3人,负责3个省辖市,组长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厅级干部担任。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纪委农村党风室)联系。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村务监督委员会督查通知
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