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释厄传吧:关于印发《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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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编号: 黄编办〔2007〕2号  发布机构: 区编委办 内容描述: 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正文:  

台州市黄岩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黄编办〔2007〕2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和台州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将《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请各主管部门于10月25日之前先上报拟列入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方案,11月15日前再上报拟列入公益类、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方案。

上报地点:区编办(区行政大楼1306室)。

联系电话:84120962。

 

                           

                    黄岩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


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规范和指导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省编办印发的《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浙编办[2007]32号)和《台州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台市委[2005]6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台编办[2007]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逐步建立健全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发展事业单位,促进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分类要立足现状、着眼发展。要有利于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范围,促进政事和事企分开;有利于大力发展公益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有利于按照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实施更加有效的改革和管理。   

分类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政事、事企分开原则。合理划分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将现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将生产经营性职能从事业单位剥离,交给企业承担。

(二)职能分类原则。根据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结合其经费形式、市场化程度,以及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类别。   

(三)精简效能原则。对职能相同或相近、过于零散、规模过小、任务不足或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应进行归并、重组或撤销。政府部门下设的行政执法机构要尽可能综合设置。   

(四)动态管理原则。事业单位分类后,根据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承担的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类别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二、事业单位分类范围、类别划分和改革方向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原则上均列入分类范围。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市场化程度以及发展方向等综合因素,将其划分为监督管理、社会公益、中介服务和生产经营四大类。   

(一)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指目前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行使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以及公共管理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对其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划转行政机构;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履行行政职能依法收取的规费等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经费由同级财政按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安排。   

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只允许政府举办,要按照政策制定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的要求,对现有职能进行清理、调整和归并,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要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从紧从严重新核定。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名称一般称队、所、站、局、处、办。今后,这类事业单位要依法设立,严格控制。   

(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对这类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和市场化程度的不同,具体划分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两小类,实施相应的改革和管理。    

1、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指由政府举办,主要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其举办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执行,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生态资源保护、水文气象监测等事业单位。   

2、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指由政府举办,并根据政府确定的公益目标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经费由财政适当支持的事业单位。如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   

对公益类事业单位,要结合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合理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完善公益服务体系;要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并严格考核,加大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保证其公益目标的实现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   

指主要是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和中介功能,实行有偿服务,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监督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在管理模式上,依照章程或有关规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在运作方式上,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在服务目的和服务行为上,以体现社会效益或社会价值,依据市场和物价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如项目评估、信息咨询服务等事业单位。  

 (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指直接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和开发性活动,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依靠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的事业单位。如生产和技术开发、宾馆(饭店、招待所)、影剧院等单位。   

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目前完全或主要从事中介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企改制,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核销事业编制,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以营利为目的,可以社会化、市场化的事业单位。

三、分类的方法   

1、职能分解。把建立机构时确定的职能和目前实际承担能职责任务,分解成为可以衡量、比较、判断性质的具体工作。   

2、职能整合。逐条研究职能的性质和归属,明确该承担和不该承担的职能,提出职能调整和剥离意见。对事业单位同时具有多种不同性质职能的,要分清主次,区别情况,提出职能调整和剥离本不属于该类单位职能的意见;对不同事业单位承担相同或相近职能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   

3、经费情况分析。分析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和支出的构成,是否与其承担的职能相对应,经费预算管理形式是否科学合理,具体收费项目与标准是否合法合理,依法收取的费用是否满足支出,认定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基础性业务项目的多少或可市场化的程度。   

4、工作饱和度判断。衡量近几年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的工作数量,判断该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是否饱和,开展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5、调整归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按照合理调整布局和结构,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在职能分解、职能整合、经费分析、工作饱和度判断的基础上,进行职能、编制、经费预算管理形式等方面的调整,提出保留或归并、重组、撤销机构的意见,对保留和归并、重组后的事业单位确定其类别。其中列入改制或撤销的事业单位,则直接办理改制或撤销手续,不再确定其类别。

四、组织领导和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分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实行规范管理的基础的前提,情况复杂、难度大,涉及各个层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和提供各方面的保障。在实施分类工作中,请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确保分类工作顺利进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区编办联系。   

(二)精心组织,审慎操作。分类工作主要是对现有事业单{位依据其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按照类别的划分标准,充分考虑事业等位在职能性质、组织形态、活动范围、资金来源等方面的情况,合理进行归类。在具体实施中,要深入调查研究,细致分析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职能定位准确,归类依据充分;要区别情况,采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办法,做好事业单位具体类别的确定工作。对完全符合某类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别;对基本符合某类条件的,可先按其承担的主要职能确定其类别,待下一步机构改革时,再对其承担的其它职能进行调整规范;对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按其主要类别属性确定类别;难以确定主要类别属性的,按其发展方向确定类别。   

事业单位的分类由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建议,区编办负责审核并报区编委、市编委审定。

本实施办法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具体实施方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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