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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圣经 —— 平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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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圣经


作者:平克 (A.W.Pink)


第一章


人是臭名昭著走极端的造物,没有哪里比不同的人对这题目采取的态度更能证明这个事实。一些人断言,圣经用如此简单的语言写成,以致无需解释;而比这些人更多的人,则容让教皇党人说服他们,圣经的内容如此远超人本身智力所能把握,它的主题如此深邃高超,它的语言如此难解含糊,以致普通人完全不能靠自己努力理解,所以他若有智慧,就当让自己的判断服从“圣洁的母教会”,这教会厚颜无耻宣告,自己是唯一神授权并有资格解释神圣言的。就这样教皇制度把神的道扣下不给平信徒,把自己的教义和迷信强加在他们身上。绝大部分的平信徒相当乐意情况如此,因为这样他们就摆脱了亲自查考圣经的责任。许多抗罗宗更正教徒也好不了多少,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形里,他们是太懒惰,不愿自己去学习圣经,只相信从讲坛上听回来的东西。

 

罗马天主教徒企图用来支持他们的恶毒主张,即因所谓圣经晦涩,把它交在普通人手里,它就成一本危险的书的主要经文,就是彼得后书3:15, 16。在那里圣灵告诉我们,使徒保罗按照神赐给他的智慧,在他的书信中讲到“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但正如加尔文在很久之前指出的那样,“神没有因为保罗书信包含一些难明白的内容,就禁止我们阅读,而是正相反,只要我们有安稳受教的心,神把向我们举荐它们。”也要指出的是,这节经文说“有些”,而不是“许多”,它们是“难不明白的”,而不是“不能明白的”!而且难解的原因不在于这些书信,而在于我们人性的败坏,抵挡神的圣洁要求,以及我们内心的骄傲,不屑从祂那里寻求光照。这里所讲的“那无学问的”,不是指未受过教育,而是指不愿受教于神的人;“不坚固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定见,像风信鸡一样,按照任何吹在他们身上的教义之风转动的人。

 

在另一方面,有一些受误导的人,容让钟摆摆向相反的极端,不承认圣经需要任何解释。他们断言,圣经是为单纯的人写的,表面说的就是它的意思,意思就是它表面说的。他们坚持说圣经要求人去相信,而不要求人去解释。但把这两样彼此对立起来,这是错的:两样都是必须的。神不要求我们盲目相信,而是要求一种有理智的信心,为此三件事是必不可少的:人应当读(或听)、理解和个人化地应用祂的话语。发出这劝勉的不是别人,正是基督祂自己:“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理解领会(太 24:15) — 对于所读的,人必须花心思理解。某种程度的理解必不可少,这从我们主关于撒种人和种子的比喻中进一步表明出来:“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太13:19, 23)。那么就让我们竭尽全力明白我们所读圣经的含义,因为我们不明白的,这对我们又有什么用处呢?

 

 

其他人采取的立场,就是他们需要的唯一解释者,唯一胜任这任务的解释者,就是圣灵。他们引用圣经说:“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教训你们”(约壹2:20,27)。宣告说,除了圣灵,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教导我,这听起来非常尊崇圣灵,但这是真的吗?像所有人的断言一样,这句话要求经受试验,因为在事关属灵之事方面,没有一样事情是可以想当然的。我们回答说,情况不是这样的,否则基督“所赐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弗4:11,12),祂就是在作多余供应了。我们必须常常记住,从信靠神到试探神,从信心到自以为之,这只不过是一步之遥(太4:6, 7)。我们也不应该忘记神供应祂所造之人需要普遍和通常的方法是什么 — 就是通过第二因和人的作为间接、而非直接作供应。在自然领域是这样,在属灵领域也是如此。神喜悦用得着恩赐的教师装备祂的百姓,我们不应该高傲地无视他们,而应当感恩接受他们能给我们的任何帮助(与此同时察验 他们的教导— 徒17:11)。

 

我们绝不是在写什么,去鼓励初信的人不去承认认识到他要依靠神,不需要不断到祂那里去求从上头来的智慧,在阅读或默想祂圣言时更是这样。然而他必须记住,至高者并没有约束自己,非要用任何特定的方式方法来回答我们的祷告。在一些情形里,祂乐意直接和立刻光照我们的理性,但更经常的,祂是通过其他人所起的工具作用来做成这一点。通过这样,祂不仅拦阻我们个人的骄傲,还尊荣祂自己设立的安排,因为祂已经设立和装备人“牧养群羊”(彼前5:2),“引导我们”,我们得到命令,要效法这些人的信心(来13:7)。确实神在一方面如此把祂的话语写下来,以致行路的人虽愚昧,也不至失迷(赛 35:8);然而在另一方面,圣经有“奥秘”,“深奥的事”(林前2:10);有适合婴孩的“奶”,也有“干粮”,是只适合那些长大成人的人吃的(来5:13, 14)。

 

现在让我们从普遍讲到具体,证明确实需要解释圣经。第一,为了解释看似的矛盾 。例如,“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你带着你的儿子……把他献为燔祭。’”(创22:1, 2)【作者使用的圣经译本,“试验”一词与“试探”一词相同,译者注】。现在把雅各书1:13见证的话与它并排来看,“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这两处经文看起来彼此公然冲突,然而相信的人知道事情并非如此,虽然他可能不晓得如何证明它们当中并无不一致的地方。所以这些经文的含义需要落实清楚。那也不是很难的事。显然在这些句子中,这个词不是按照相同的意思使用。“试验”这个词既有一种首要,也有一种次要的含义。首要来说,它意味着试验、证明、考验。次要来说,它意味着引诱、诱惑或诱发行恶。毫无疑问的是,在创22:1的这个词,是按照它首要的含义使用,因为即使在最后一刻神不干预,亚伯拉罕杀了他的以撒,他也没有犯罪,因为神命令他这样做。

 

在这里神试验亚伯拉罕,我们当理解祂不是像撒但那样怂恿人犯罪,而是祂试验这位列祖的忠诚,给他一个机会表明他敬畏祂,相信祂,爱祂。撒但试探人的时候,把一种诱惑放在我们面前,目的是要图谋让我们跌倒;但神试验我们时,祂心里是惦记着我们的福祉。就这样,每一种试炼都是一种试验,因为它能显明人心主导的意向,是圣洁或不圣洁。基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15)。祂受到的试探是真实的,然而祂里面没有善恶之间的冲突(我们是有的) — 祂内在的圣洁击退撒但邪恶的暗示,就像水击退火一样。 我们“落在百般试炼(或各样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因为它们是治死我们私欲,试验我们顺服的途径,证明神恩典够用的机会。很明显神不呼吁我们为着受诱惑去犯罪而大有喜乐!

 

还有,“耶和华离恶人”(箴 15:29),然而在徒17:27,我们被告知“其实祂离我们各人不远”— 而这句话是对一群异教听众说的!这两个声明似乎彼此矛盾,然而,除非它们得到解释 ,否则它们就真的矛盾。那么我们就要弄清楚在什么意义上神“远离”,在什么意义上祂离恶人“不远”—  就是“解释”的意思。人要区分神大能或护理的临在和祂眷顾的临在。神按祂的属灵本质或全在,是与祂所有的造物相近(因为祂“充满天地”— 耶23:24),维持他们的生命,使他们的性命存活(诗66:9),把祂护理的怜悯加在他们身上。但因恶人心中远离神(诗73:27),心里说,“离开我们吧!我们不愿晓得祢的道”(伯21:14),所以祂恩典的临在是远离他们:祂不向他们显现自己,不与他们相交,不听他们祷告(“祂却从远处看出骄傲的人”—诗 138:6),在他们需要的时候不帮助他们,命令他们“你们这被诅咒的人,离开我!”(太 25:41)。神施恩与义人相近:诗34:18;145:18。

 

还有,“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约 5:31)— “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约 8:14)。另外一对矛盾!然而当人正确解释的时候,它们之间并无冲突。基督在约5:17-31是在宣告,祂在七方面与神平等:首先在作工上,然后在意志方面。19节是在说,祂自己里面不源出任何与父相违背的事情,因为祂们完全一致(见30)。类似地,祂不能独立在父之外为自己作见证,因为这样就会是不服从的举动。而是祂自己的见证完全与父祂自己(37节),圣经(39节)一致,见证祂绝对的神性。但在约8:13, 14,基督是在直接回答法利赛人,他们说祂的见证不真。那是祂断然否认的,并再次诉诸于父的见证(18节)。还有,“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 “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在前面的经文中,基督是按祂的本质讲到祂自己;在后面的经文中,祂是在指祂中保的特征或职分的地位。

 

第二,为防止我们被仅仅字面的说法误导,解释圣经就必不可少。有多少人因为根据不同经文使用的字词,却不理解字词的含义,就形成了错误的观念。在许多人看来,赋予一个看起来意思非常明显的词不同的含义,这是不敬虔的恶事;然而,从那些如此疯狂和顽固抓住基督那句话,“这[无酵饼]我的身体” 不放,拒绝认同它的意思必然是“这代表我的身体” — 正如“你所看见……七灯台就是 [即象征]七个教会”(启1:20)一样的人身上,我们可以得到充分警告。根据非限定的用词,赋予它无限制的含义而造成的普救论错误,也向我们指出进一步的警告。阿民念主义也在同一个方向上犯错。就像“叫祂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这不包括该隐、法老和犹大,同样路16:16,罗12:3,林前4:5中的“人人”,“各人”并不是按照绝对意义理解;提前2:4,6中的“万人”,不可理解为是指无一例外所有人,就像在路3:15,约3:26,徒22:15中的情形一样。

 

“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创6:9)。论到约伯,圣经也说他是“完全正直”(伯1:1)。有多少人让自己被这些话字面的说法误导,根据它们字面的意思形成虚假的概念!那些相信他们称之为“第二次祝福”或“完全成圣”的人,认为这些说法证实了他们的论点,就是人可以在今生达到无罪的完全。然而这样的错误是相当不可原谅的,因为紧跟这些说法之后记载下来的内容,清楚表明他们远非没有道德缺陷:一个人喝醉了酒,另外一人咒诅他的生日。在这些和类似经文中的“完全”一词,意思是“诚实、真诚”,与虚伪相对。“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林前 2:6)。在这里,以及在腓3:15,这个词的意思是“成熟”— 请与来5:14中的“长大成人”比较— 与作婴孩区别开来。

 

“君王,名为万军之耶和华的,说:‘我必使巴比伦的首领、智慧人……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 51:57)。那些相信恶人灵魂要湮灭的完全唯物主义者应用这词。他们不能让我们长久犹豫不决,因为这用词明显是比喻性的。神即将对骄傲的巴比伦施行审判,历史事实就是,它的君王和君王的朝臣喝醉昏迷时,那大城被攻陷,他们在当中被杀,所以他们不再在地上醒来。我们不能按照字面和绝对的意义来理解“长觉”,这可以从其它明确宣告恶人要复活的经文,如但12:2,约6:29得到证明。

 

“祂未见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见以色列中有奸恶”(民 23:21)。人是多么经常绝对地读这句话,不顾它的上下文。这句话是巴兰向巴勒说的解释的一部分,说明他为什么不能咒诅以色列,让他们被米甸人消灭的原因。这样的说法并不意味着以色列处在一种无罪状态,而是指到那时为止,他们没有任何公开背叛耶和华,离道反教背弃耶和华的事。他们还没有犯像拜偶像那样的滔天大罪。他们的举止使他们不能受咒诅被剪除。但是后来耶和华确实看到以色列中有“奸恶”,授权巴比伦对他们实施祂的审判(赛10章)。把这句相对的陈述按绝对意义应用在教会上,这是没有根据的,因为神的确察看祂儿女的罪孽,有祂管教的杖为证;虽然祂并不把这罪孽算为要受定罪刑罚。

 

第三,有一些经文需要解释,插入解释的话。比如“祢眼目清洁不[认可地]看邪僻,不[宽容地]看奸恶”(哈1:13)。像这样限定的说法是必要的,否则我们就要使得这样的经文与比如“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祂都鉴察”(箴 15:3)这样的经文相矛盾了。神从来不赞成地看奸恶,但祂确实要施行报应。再来看,“有谁抗拒祂[隐秘或定旨]的旨意呢?”(罗 9:19)“又不顺祂[显明或教训性]的意思行”(路12:47)— 除非我们作这样的分别,否则圣经就自相矛盾了。再有,“[本于福音,即带着真诚愿望和努力]遵守祂的法度,一心寻求祂的,这人便为有福”(诗119:2)— 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严格按照祂的律法行事。

 

作为需要解释圣经的结束例子,让我们来看一处非常熟悉和简单的经文:“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 13:8)。它“说的就是它的意思”吗?读者说,那当然了;本作者也衷心认同。但你肯定你明白它说的意思吗?自从基督成了肉身的日子以来,祂没有发生改变吗?祂今天和祂昨天绝对一样吗?祂现在还经历身体方面的饥渴和疲倦吗?祂仍是“奴仆的样式”,在降卑的光景中,“长经忧患”?明显这里需要作出解释,因为祂仍“一样的”,这肯定是有一种含义。祂在本质位格,在行使中保职分,在与祂的教会的关系、对祂教会的态度 — 以永远的爱爱他们这些方面是不变的。但祂在祂的人性方面已经改变,因为那已经得了荣耀;在祂现在所处的地位方面也有改变(太28:18;徒2:36)。就这样,那些最为人所知、最基本的经文,人要明白它们词句的含义,就需仔细察验、带着祷告之心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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