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卫生局:讲堂103期 彭真怀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命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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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103期 彭真怀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命运
2011年04月06日18:55腾讯公益[微博]彭真怀我要评论(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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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怀:当前收入分配最大问题是对农民收入分配的不公
中国经济巨人的三块“胸大肌”
如果把整个中国经济称之为巨人,这个巨人引以为傲的一块“胸大肌”就是出口加工业。出口加工牺牲谁的血汗钱?长三角地区打工妹、打工仔从哪里来的?就是从中西部地区来。通过支付给农民廉价的工资,剥夺农民创造的劳动价值,支撑着东南沿海地区发展。那些产品用中国的原料、劳动力,而且开始不给农民任何社会保障,一直到2008年11月份经济危机爆发,这个进程才被打破。在各种压力下,在人道主义组织的关注下,因打工引发各种疾病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得到了社会关注,可国家又采取了拖延措施,时间换空间的措施。例如:四川打工妹在广东打工有社会保障,但不能转移到四川老家,只能用于广东的建设,直到现在这项工作还在统筹着,还在协调,这合理吗?
经济巨人另外一个“胸大肌”就是城市房地产,房地产靠什么?就是靠征收农民的土地。所谓给农民承包地一个补偿,补偿的计算是什么方式?是根据这三五年土地上的收入价值平均数乘以80年的补偿,你的土地被征收了,给的补偿一般三万到五万,有的地方是十万,但经过乡镇一级的克扣,到农民手里所剩无几,更多的悲剧由此而来,包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结论的悲剧。
在面对着一方面城市人口拥挤不堪,全国655个城市有400个严重缺水,有200个水资源到了紧急地步,北京还要建设一个世界城市,这是科学发展的思路吗?一个世界城市连交通问题、水资源问题都解决不了,谈何建立一个世界城市?一个世界城市基本的概念是:这个城市外国人居住要占40%以上,能做到这一点吗?另外,一个世界城市最重要的核心品质是国际事务参与的程度,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我们有多大?所以,北京提出要建设世界城市,当时我就非常明确的反对,我认为这是北京市自己一厢情愿,不应该成为国家战略,幸好“十二五”规划当中并没有把它作为国家战略加以阐述。
另外一块“胸大肌”是地方政府卖地。就像旭日阳刚唱的一样,如果地卖完了,将真的“老无所依”了,这个国家何处去?在城市化进程中确确实实出现了对农民的剥夺问题。如果各地真的关心农民,各地探讨的置换方式,用宅基地置换一套住房,用承包地置换所谓的社会保障的这种措施值得考虑和反思,因为这经不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疯狂城市化进程中的房产泡沫
在整个疯狂的城市化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整个土地大买家先买进来,大买家就是大造房,地方政府是最大的获益者,而且目前地王产生的现象不是偶然的,所谓价高者先得其实表现出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无所作为。任志强动不动发表一些“危言耸听”的言论,其实是他把握了房地产开发的一套规律,房地产开发的规律是什么?地方政府把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并不用自己的钱来建设,他们向银行贷款,至少贷50%以上,这是第一个50%,第二个是在开发动工建设时。建筑商动用的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房地产商跟他有一个很好的协议合同,房子盖好后支付建筑资金,所以房地产开发商在这个过程不用花钱。据了解,土地一旦动工就开盘卖楼,这个卖楼的过程是从过去的10%首付提高到现在的60%,又是从银行贷款,所以房地产的开发绑架了整个金融系统。房价能降下来吗?大家都在问这个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因为中央从来没有说降低房价,中央所有的语言都是“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目前的房地产价格不要再涨了。一旦对现有房地产价格降低30%,整个金融系统就可能崩溃。现在房地产泡沫已经形成了,只有用温水煮青蛙的办法,慢慢地死,慢慢地软着陆。所以搞廉租房建设,试图用廉租房建设逐渐让城市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时间是否容许?据悉,每个工程的周期是18个月,加上土地审批,尽管是政策性住房,但建成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也就是说24个月是最快建成速度。有没有可能给我们这个时间实现所谓的软着陆?这个美妙的想法到底是否可以实现?如果按照目前这个态势发展下去这个问题将会很难实现。
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把农民排除在城市之外
对重大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有清晰的判断,即在卖地的问题上,地方政府是最大的收益者。同学们可能会问,为什么农民没有利益?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不给农民利益?所以涉及到一个重大问题,在城市化进程当中,农民是没有话语权的。国务院发展中心和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的发展蓝皮书,每年发布一册,去年10月19日发布的一册说城市化率是46.6%,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到的,其实这有很大的水分。所谓46.6%城市化率应该扣除两个部分:一是被城市化的农民,农民所在的家乡、省会城市、地级市,包括北京西北旺、温泉一带,海淀区、大兴区、昌平区等等所有社区,这些地方那些农民尽管上楼了,但仍然是农民,生活并没有改变,这样的人群有1.49亿;另外在人口普查过程中,还有一个亿是在城里居住了6个月的农民工,按照人口普查的要求,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就视为城市居民。所以46.6%如果扣除掉2.49亿,实际上不到一半,也就是不到23.3%。中国13亿人口(这个数字已突破),9亿农民,70%以上的农民跟20%多的城市化率是吻合的,这个基本判断不会变。中国城市化率46.6%有很大水分,不切实际,是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把农民排除在城市之外的过程,所以导致城市化率的统计是有水分的。城市化率是城市居民占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人口比例。而中国的城市化过程非常缓慢,而且带有严重的后遗症,既是机遇的同时又存在巨大的缺陷,需要我们正视,如果不解决这个过程中的农民问题,这个城市化率只能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使农村更加危险。
农民为什么在城市化中被排除在外?一是农民没有产权,市场经济前提是产权清晰,那农村的产权是什么?农民有什么产权?所以我们的父老乡亲在关键时候,比如说孩子上大学或者在生病时,只能向亲戚告急,甚至连像样的抵押物都拿不出来。银行之所以要从县一级撤出来,是因为不想为农民承担,农民没有抵押物,没有抵押物怎么能知道你借我的钱能够还本付息?农民手里的土地没有产权,很多事就这么搅合在一起。农民对土地到底应不应该有产权?中国的农民土地在历史上到底是什么样的?从中国历史上看,除了政治概念上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外,农民进入秦朝以后,一直实行的是耕者有其田的土地私有制。在每个王朝时,王族成员和贵族以及退休的官员们到了地方以后,皇帝赏给他们土地,给一些王分封一些土地,这些官僚到下面以后就开始以皇帝、皇族的名义侵占土地。当然有些土地指定是在皇帝名义下的,但绝大多数是农民耕种的。中国历史上就形成一个反复,什么反复?一个可以不断的补充自己的能量的体制,土地一旦兼并成功,农民发现没有土地了就通过起义的方式来爆发,重新平衡,所以从唐朝末年黄巢起义开始到太平天国的农民,一直是土地问题,农民起义的根本问题是把土地夺过来。一个新政权建立以后,皇帝们就说要修养生息,把土地还给农民,但经过一两百年的历史之后就得意忘形,就兼并农民土地,到200年以后又被农民起义所打破,开始进入新的平衡,这是中国历史的情况。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初期从农村走出来的领导人,特别是毛泽东,他对中国农村非常了解,所以他的著作当中第一篇是《弄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接下来是《湖南运动调查报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著作,他认为一定要解决农民问题。所以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这一代领导人制定的很多法律当中都是在强调土地私有制。所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新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规定共同纲领》等宪法性的文件规定我们这个党实行的是耕者有其田(孙中山提出,中国共产党在开始时自认为自己是孙中山先生的学生)的私有制,而且这个制度确确实实在建国初期是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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