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挺多少一疗程:保定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_保定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09:24
保定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52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保市政〔2010〕55号),设立保定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民办初中学校的设置、审批管理权下放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二)研究制定全市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的设置和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实施中专学历教育的中等专业学校审批;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
(三)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地方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教育工作状况及办学水平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验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评估。
(四)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的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知识分子、统战、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的稳定、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五)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培训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和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
(六)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参与经济、科学、教育统筹和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卫生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和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依法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教师工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的配置以及计划统计工作。
(九)组织指导市属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十)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定,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保定市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办理机关重要政务,管理机关后勤事务;负责办理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负责文秘、督办、新闻宣传、信息、档案、保密工作;负责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和目标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全市中小学、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地方大专院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市属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地方大专院校的设置、撤销、变更等工作;按照权限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拟订市直属学校物资配备计划,管理直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拟订中央和省下达的教育基建专款投资计划;承办国内外对教育建设方面的捐款、捐赠的项目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开展全市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事宜。
(三)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教师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评审、聘任等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组织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负责全市教师奖励工作;协同有关处室,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和拟订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市场建设;指导组织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按有关规定管理在职教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局机关科级以下国家公务员考核、培训、交流等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事业费(含人员经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算、决算的审核、统计汇总;归口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提出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及省下达的教育事业费专款使用建议计划;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核算教育成本,提出学校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配合发展规划处制定市区各级各类学校的调整、发展规划;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资金分配;负责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支付、资助中心管理工作。
(五)基础教育处。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扫除青壮年文盲;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按照权限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教师参考资料、教学辅助资料;拟订小学与初中招生、毕业及升学考试的有关政策和办法;承办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一类幼儿园的评估认定;负责普通高中“公办民助”改制审核工作;指导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规划管理全市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指导市属高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拟订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成人市属高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教学辅助资料;参与制定有关招生政策,指导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市属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理论、教研与科研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工作;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及成人教育的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毕业生的验证发证工作;负责权限内成人学校的审批工作和社区教育工作。
(七)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指导市、县级进修院校的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审定各类师范院校地方教材、教师培训教材;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历提高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市属高等院校、师范院校教育改革、教学管理工作;配合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协调指导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管理高等教育业余、函授及远程教育机构;组织市属普通高校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评估;参与制定全市地方高等教育、师范院校招生计划及实施意见;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中小学教师业务考核工作;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和特级教师评选及管理工作;组织教师节庆祝有关活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普及普通话工作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组织语言文字研究和信息工作。
(八)思想政治和体育卫生工作处。
规划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学校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负责学生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指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指导性文件;组织协调学校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组织全市中学生运动会;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学校招生工作中体育考试有关事项;指导有关专业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体育、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法制安全处。
负责全市有关教育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办理重大和涉及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局内各业务职能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办理机关应受理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和对机关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协调工作;指导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老干部处。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保定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67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督学(副县级)1名,纪检、监察领导(副县级)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保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1名,保定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科级职数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团委专职书记1名,工会专职主席1名,妇委会专职主任1名,纪检、监察干部1名,老干部处科级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设在保定市教育局,其行政编制包括在保定市教育局行政编制总数内。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六、附则
本规定由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保定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_保定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嘉峪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嘉峪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丰都县移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 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