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冠三中将:潮事词源五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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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事词源五考

“太平桥”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潮州市政建设某项工程施工,在太平路北端发现了一座长期湮埋地下的“太平桥”。该桥属石梁、石墩桥。二墩三洲,南北走向,全长23米;桥面凿有东西走向之平行波状线条,行距约13厘米。三洲中,中洲突起,南北二洲分别斜向两边(原为子城城濠两岸);每洲由若干根长约7米、宽约0.7米、厚约0.4米的花岗岩石梁并列而成;石墩宽约3米,外围砌筑块石成条石,中间填以零星石料和沙土;相邻两洲石梁分别架入石墩1米多,墩之中间横亘宽约0.7米之石梁以固定位置。

  太平桥坐落在“子城”南门前,是跨越子城城濠之交通要道。所谓“子城”,即内城也。唐代《元和郡县图志·天德军》便有“其子城犹坚牢”之载。宋代之潮州,州治设金山前,出于加强防卫之考虑,当局在州治四周修筑子城。《三阳志·城池》载:“州之子城,依金山为固,前俯而后仰。由南而北,统以濠。东则溪也。方创置之始,土工不坚,未期悉圯……至和改元九月,郑侯伸始至,不二月兴畚锸,自农务外八阅月而就。”据此知至和间,郑仲修子城,“统以濠”,太平桥必成矣,唯石或木,未可定也。至和之前,复有“创置之始”,知子城不始建于至和,则太平桥也非始建于至和,暂云“宋初”,似更恰切。

  《三阳志·桥道》载,“太平桥,在州治之前”;“自太平桥直抵三阳门,桥之四维,旧有四塔,外疏两渠,中为官街。岁月浸久,塔之仅存者二。……淳祐丙午(淳祐六年。即1246年),陈侯圭欲复旧观,明示榜文,……不旬浃间,而官街尽复。于是捐公帑、益己俸,以时价市石,以私直僦工,撤旧砌新。自太平桥至三阳门,长五百单五丈八尺,东抵西阔二丈四尺,官沟在外街之两旁,石刻丈尺为志。”这段记述说明:一是太平桥于南宋淳祐年间,经陈圭“撤旧砌新”,已成石桥;二是路面宽二丈四尺,合今约7.7米。据端平潮州城图所绘,桥面宽于路面,今实测桥面宽约12米,与图绘正合。又,《三阳志·城池》载:“州子城门三:东、西,南。……濠面阔七丈五寸,自城下转西而南,绕郭之外,延袤一千二百余丈。”濠面阔七丈五寸,合今约22.3米。重现太平桥实测全长23米,桥长与濠宽数字,古今基本相符。

  到了明代,太平桥依然保存。嘉靖《潮州府志·地理志》载:“太平桥,在大街。引上水门水入郡学泮池而绕于县治。”

  清代的太平桥仍继续发挥其津梁作用。乾隆《潮州府志·津梁》载:“太平桥,在大街,引上水门江水绕县治。”光绪《海阳县·建置略六·在城都诸桥》也载:“太平桥在大街。自上水门引韩江水历桥而西,绕县治。今左右皆列肆,内有旧石刻太平桥三字尚存。”是以知终清一代,太平桥尚存,且有旧石刻资证。

  据老辈口说,民国后期未见有太平桥。则太平桥大体湮没于民国初年,距今已八九十载矣。

  综上所述,太平桥立于宋,历明清而未见有维修之载。现所出土,至迟似可定为淳祐旧物。这座古桥之出土,除能为桥梁研究者提供第一手珍贵材料外,更可给考察名城之古代排水系统、交通设施、城市格局,建筑风貌等诸多方面提供实物依据,对古城修复工作有不可低估的借鉴意义。

  “越王走马埒”

  《潮州府志·卷十七·古迹》(乾隆版)载:“越王走马埒在县北十里,南汉祖刘安仁为潮州长史时所筑。其孙隐僭王南越,追封南越王。其埒上平垣可容数百人。”

  有关“越王走马埒”遗址的原始记载,可见于《九域志》:“去潮州五里,平垣可容数百人。”对此,《三阳志》(成书于宋代的潮志)早已提出辨误,文载《永乐大典·古迹》。

  《三阳志》云:“伪刘据有南海郡,今广州也。潮虽在境内,而去广二千里,其戏马于此,或未可必。”这样的质疑很有道理。考刘隐家系,祖上世为商贾,后自河南移家福建,因做生意,又搬到广东的南海。那时,其父刘谦已在广州当牙将了。黄巢起义军北上后,刘谦任封州(广东封川县)刺史。刘谦死后,刘隐继任封州刺史。后因广州兵变,刘隐起兵平定。公元九○五年(天祐二年),唐朝封刘隐为清海军(岭南东道)节度使。唐亡,梁太祖朱晃又封刘隐为大彭郡王,据有岭南地界。刘隐死后,其弟刘陟(即刘岩,又自改名刘龚)继位,并于公元九一七年自称大越皇帝,建国号越,定都广州。隔年又改国号汉,史称南汉。南汉共传五主,凡六十七年。刘陟及其历代继位人都是暴君,不仅生活穷奢极欲,而且刑法惨酷,《旧五代史》称“一方之民,若据炉火”。传至刘鋹时,于公元九七一年(宋太祖开宝四年)为宋将潘美所灭。由此可知,割据称帝者实是刘陟,并非刘隐,《潮州府志》“共孙隐僭王南越”之载不确。而刘陟千里迢迢来到潮州“戏马”,实也“或未可必”。

  不管是谁,大凡称帝后,都要追封其祖。刘陟即位,完全有可能追封刘安仁“越王”,以示“光宗耀租”。但问题在于“走马埒”是不是刘安仁所筑?用途何在?我们不妨从分析“埒’的含义入手吧。“埒”,矮墙也,是特指马射场四周的围墙。庚信《二月二日华林园马射赋》云:“弓如明月对堋(即“堋的”,箭靶也),马似浮云向埒。”所指即此。《世说新语·汰侈》也有“济(王济)好马射,买地作埒”的记载。“越王走马埒”的形势又怎样呢?《三阳志》指出:“埒之形势,若古所谓除坛者。”除坛,就是古代择平垣之地,以土填筑而成的祭场。从‘埒上平垣可容数百人”的记载中也表明,与其称“埒”,无宁称“坛”。不能想象,面积仅够容几百人的地方,兼之临江,怎可成为越王的马射场(或戏马场)呢?故《三阳志》正误说,所谓“越王走马埒”,其实是唐时韩愈祭鳄鱼之处所,并指出:“故老新传(鳄鱼之处)亦其地”,“若曰祭于走马埒……其下即溪也,祭毕以羊、豕投意或然哉!”韩愈未至潮,就已闻知鳄鱼为患,于心耿耿。及到任,便几乎把驱鳄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他亲拟《祭鳄鱼文》,筹办祭品,安排仪式,企望通过祭拜,赶走瘟神。在这个过程中,他当然不会忘记选择适合的地点来填筑祭场,“除坛”于是应运而生。显然,“越王走马埒”无疑即为“昌黎祭鳄坛”。

  笔者曾走访世居北堤脚的父老,谈及五十年代初期,在大致是“走马埒”方位附近,还竖着上刻《祭鳄鱼文》的高大石碑,后因某工程开工,石碑逐被移掉,现下落不明。录此或可作为《三阳志》说的旁证材料。

  最后,还须正“长史”及“安仁”之名。

  清代梁廷楠(字章冉,广东顺德县人。历任澄海县教谕,广州越秀书院监院、学海堂学长、广东海防书局总篆、内阁中书等职)在其所著《南汉书考异·卷一·烈宗纪》指出:薛居正的《旧五代史》也有刘任“潮州长史”的记载,但《旧唐书·职安志》云:“上州长史一人,从五品上;中州长史一人,正六品上;下州只有别驾、司马,无长史。”又注云:“户不满二万为下州。”《新唐书·百安志》云:“中州、下州皆无长史。”《新唐书·地理志》云:“潮州,潮阳郡,下。”又云:“户四千四百二十。”据此则知潮州为下州,唐时未设长史。《旧五代史》、《潮州府志》载刘为‘潮州长史”,皆误。须从《宋史》、《南汉书》说,改为“潮州刺史”。

  “安仁”之名也见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但《旧五代史》、《宋史》、《南汉书》皆作“仁安”,《南汉书考异·卷一·烈宗纪》也认为应作“仁安”。

 

    作者:陈香白 文章来源: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