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装酸菜哪个牌子好: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0:02:17

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

(2007.1—2010.12)

 

2007年1月1日,盐津县正式启动实施新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通过近四年实践总结,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实现了“既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又保障群众受益最大化”,为创建和谐盐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             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一)     筹资和参合情况

1、         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国家投入不断加大

2007年,筹款标准50.00元/人。其中:国家补助20元/人,省补助2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缴纳10元/人。2008年,筹款标准90.00元/人。其中:国家补助40元/人,省补助4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缴纳10元/人。2009年,筹款标准100.00元/人。其中:国家补助40元/人,省补助4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缴纳20元/人。2010年,筹款标准140.00元/人。其中:国家补助60元/人,省补助6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缴纳20元/人。

2、         参合意识不断增强,参合率逐年上升

2007年,全县农业人口34.90万人,参合人口数为26.74万人,参合率为76.63%。2008年,全县农业人口34.90万人,参合人口数为29.95万人,参合率为85.81%。2009年,全县农业人口34.95万人,参合人口数为31.46万人,参合率为90.01%。2010年,全县农业人口34.52万人,参合人口数为32.79万人,参合率为95.38%。

3、         资金总额逐年递增,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534.85万元,省财政补助534.85万元,参合者个人缴费267.42万元,共筹集新农合资金1337.12万元。2008年,中央财政补助1197.85万元,省财政补助1197.85万元,参合者个人缴费299.46万元。全县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695.16万元。加上年累计资金结余473.25万元,全年可支配资金3148.61万元。2009年,中央财政补助1258.34万元,省财政补助1258.34万元,参合者个人缴费629.18万元。全县共筹集新农合资金3145.86万元。加上年累计资金结余1038.41万元,全年可支配资金4184.27万元。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1975.36万元,省财政补助1975.36万元,参合者个人缴费658.46万元。全县共筹集新农合资金4609.18万元。加上年累计资金结余1560.57万元,全年可支配资金6169.75万元。

(二)     基金使用和群众受益情况

1、         基金使用安全有效,结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全县新农合基金累计支出万元9295.69万元。其中:其中,住院累计补偿支出4293.64万元,大病二次补偿支出1086.97万元,慢性病补偿支出41.16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873.92万元。

2007年,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863.87万元,占年度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68.00%。其中,住院补偿支出355.68万元,大病二次补偿支出133.29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60.59万元。2008年,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2130.03万元,占年度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83.18%。其中,住院补偿支出877.75万元,大病二次补偿支出204.44万元,慢性病补偿支出10.02万元,门诊补偿支出1037.82万元。2009年,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2623.70万元,占年度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86.48%。其中,住院补偿支出1295.25万元,大病二次补偿支出181.30万元,慢性病补偿支出12.47万元,门诊补偿支出1134.68万元。2010年,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3692.39万元,占年度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 %。其中,住院补偿支出1764.96万元,大病二次补偿支出567.93万元,慢性病补偿支出18.67万元,门诊补偿支出1340.83万元。

2、         受益水平逐年递增,群众就医负担得到缓解

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全县新农合累计减免补偿受益292.63万人次。其中,住院累计减免补偿受益4.6万人次,大病二次减免补偿受益0.5万人次,慢性病减免补偿受益0.1万人次,门诊减免补偿受益287.49万人次。

2007年,次均住院减免补偿647.63元,实际补偿比为40.06%。其中:县外次均减免补偿1673.70元,实际补偿比为30.90%;县级次均住院减免补偿616.94元,实际补偿比为44.13%;乡级次均住院减免补偿353.58元,实际补偿比为54.48%。2008年,次均住院减免补偿856.43元,实际补偿比为44.85. %。其中:县外次均减免补偿1896.58元,实际补偿比为34.92%;县级次均住院减免补偿730.46元,实际补偿比为53.92%;乡级次均住院减免补偿486.11元,实际补偿比为63.43%。

二、             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        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开展,成立了以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农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下设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具体日常管理事务。合管办在各乡镇设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简称合管站)。同时,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主任、人大联系副主任任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机构,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各村民委员会成立了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动员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农民参合费等工作。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制度的贯彻落实,时刻关注新农合工作的落实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和农民个人筹款等工作。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        方案不断完善,补偿政策更加惠民

为了让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更好地实施,县合管办根据每年新农合运行情况和筹款情况,向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新农合实施方案》意见,使《新农合实施方案》逐年不断完善,减免补偿政策更加惠民。

1、        门诊减免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07年,门诊补偿比例分别为县级(基本辅助检查费)20%、乡级30%、村级40%。2008年,门诊减免补偿比例相应提高10%,分别为县级30%、乡级40%、村级50%。2009年,全县中医门诊免补偿比例统一调整为60%,同时将县级普通门诊纳入相应减免补偿范围,其余与2008年保持不变。2010年,将普洱镇串丝分院和中和镇艾田分院的门诊减免调整为按村级减免比例执行,其余未作调整。

2、        住院减免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07年,住院减免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起付线分别为县外300元、县级100元、乡级50元;减免补偿比例分别为县外35%、县级50%、乡级60%;2008年,住院减免补偿封顶线为15000元,起付线与2007保持不变(五保、孤儿免起付线);减免补偿比例相应调整为县外40%、县级60%、乡级70%(五保、孤儿、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夫妇及其子女减免补偿比例普通参合人员相应高10%)。2009年,住院减免补偿封顶线为16000元,其余与2008年保持不变。2010年,住院减免补偿封顶线为25000元,起付线分别调整为县外400元、县级150元、乡级80元。

3、        慢特病减免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08年,慢性病和特殊病产生的非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慢性病封顶线为2000元,特殊病封顶线为3000元。2009年,封顶线统一调整为2000元,报销比例不变。2010年,封顶线统一调整为3000元,报销比例不变。

4、        住院费用二次减免补偿政策调整情况

2007年是我县新农合制度的第一年,由于资金的使用情况没有预测依据,在《新农合实施方案》中没有对二次补偿作具体规定,但年终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兑现了二次补偿。2008年,参合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实行分段补偿。即2000~20000元,补偿60%,20000以上的部分,补偿70%,封线30000元。2009年,调整为个人自付超过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根据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可实行二次补偿。2010年,调整为年度基金使用结余超过15%时,对当年因大病住院高额费用的参合患者予以二次补偿。

5、        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

2007年,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每例分别给予县级250元、乡级150元的定额补偿。2008年起,全县统一调整为每例补偿400元。

(三)        人员落实到位,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2008年8月以前,合管办工作人员均是监时借用人员。为提高合管办履职能力,服务好参合群众,切实监管好新农合基金,县编委下达合管办41名事业编制指标。从2008年9月起,陆续调入和招聘在职在编工作33人,其中,县合管办9人,乡镇合管站25人。同时,县财政委派专职会计1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共34名;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解决了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条件。2007年以来,县合管办举办集中业务培训7期230余人次,跟班培训3人次,参加省市培训20余人次,外出学习考察40余人次,培训学习率100%。争取省市财政补助投入能力建设专项资金40余万元,购置了信息网络设备,配备了县乡合管办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确保了新农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四)        医疗网点健全,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为了方便参合群众就医,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服务网点。几年来,三级医疗网点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切实了解决参合群众就近就医的医疗需求。

2007年,全县有县内定点医疗机构93个,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5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0个,村级定点医疗机构78个。2008年,全县有县内定点医疗机构96个,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6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0个,村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个。2009年,全县有县内定点医疗机构129个,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1个,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11个。2010年,全县有县内定点医疗机构134个,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1个,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16个。

2007年,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参合患者39.06万人次,实现参合收入1419.11万元。2008年,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参合患者77.15万人次,实现参合收入3048.56万元,较2007年增长114.82%。2009年,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参合患者89.12万人次,实现参合收入3597.79万元,较2008年增长17.95%。2010年,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参合患者85.87万人次,实现参合收入4190.11万元,较2009年增长16.53%。

三、             主要措施和监督管理情况

(一)        宣传形式多样,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

为扩大新农合制度的影响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合积极性,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措施。一是会议宣传。县、乡、村层层召开群众动员会议共1000余次,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二是采取标语、宣传单、媒体新闻宣传。县合管办先后印发宣传资料25万余份,发放到每家每户;制作宣传挂历2万张,发放到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张贴宣传;制作宣传横幅300余条,悬挂在人群积聚的地方;制作了长期性标语350余条;先后制作新农合政策公示牌1400张,发放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悬挂公示;在盐津电视台播放了相关新闻数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现身说法”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大病受益者向群众“现身说法”,真切讲述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四是开展巡回医疗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县性的巡回医疗宣传活动,在巡回医疗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对参合农民权力、义务以及减免补偿程序、手续等新农合政策进行了重点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1万余份,受益群众10余万人次,解答咨询上万次,现场减免医疗费用209.83万元,直接受益群众6.13万人次,让群众直接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五是面对面宣传。合管办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补偿业务和开展入户调查时、医护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对群众疑惑开展耐心细致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

几年来,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已深入千家万户,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群众参合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参合率逐年提高,筹资成本不断下降。

(二)        实施现场减免,切实缓解了群众看病筹钱的压力

过去,经常有老百姓为家里人生病筹钱而发愁,甚至因借高利贷而背上沉重经济负担,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病。新农合实施后,参合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可享受现场减免医疗费用,切实缓解了老百姓过去经常为看病筹钱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2007~2010年,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患者现场减免医疗费用6188.69万元。2007年现场减免医疗费用596.60万元,2008年现场减免医疗费用1546.23万元,2009年现场减免医疗费用1902.72万元,2010年现场减免医疗费用2341.14万元。

(三)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1规范基金收缴程序和《医疗证》管理。

乡村干部在收取参合群众自筹资金时,认真填制《参合人员筹款信息表》,开具《云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收据》,要求做到《参合人员筹款信息表》中填列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相关信息与参合家庭的《户口薄》一致,《云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收据》中填列人数与《参合人员筹款信息表》一致,各村民委员会必须按时将收取的参合个人筹款缴存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入专户。乡镇合管站根据《参合人员筹款信息表》、《云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制作参合家庭《医疗证》、实行一户一证,对《医疗证》的使用做出了不可转借他人使用等明确规定。

2、规范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手续。

参合人员享受医疗费用减免补偿(报销)时,必须提供准确、完整、有效的《医疗证》、户口薄和《参合缴款收据》等参合凭据。属住院分娩、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五保、孤儿的,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县外住院治疗费用参合人员全额垫付后,提供住院发票、住院治疗费用清单、出院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县合管办审核报销;在县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慢(特)病非住院治疗费用必须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才能办理补偿手续。参合农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现场减免补偿医疗费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需规范填制盐津县参合人员住院费补偿报销结算凭证、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处方笺(以上两种报销凭据均为三联,分别是医疗机构自存、合管办报账联、患者留存联),参合就医患者或家属在处方笺或住院费结算凭证上签字(盖手印),才能减免医疗费用,且医疗机构必须将签字后的患者留存联交给就医患者或家属,规范了医疗机构减免行为,让参合人员现场监督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使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收费管理规定,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为保证基金安全,县合管办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县信用联社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收入专户、基金支出专户,在各乡镇开设基金收入专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财政监督拨付,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见钱,银行管钱不见账,形成了医疗机构、合管办、财政部门和信用社四方相互监督的基金运行机制,实现了“三个确保”,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到农民身上。

   4、合理设置工作岗位,严格内部控制机制。

 县合管办内设医疗审核监督股和财务监督管理股。医疗审核负责审核患者参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诊断与治疗的合理性。审核中属自负项目、不符合诊断治疗原则项目、超用药目录范围用药等不予补偿(报销)内容,医疗审核人员必须注明,并填制审核记录;财务审核负责审核报销资料的完整、真实和有效性,医疗服务项目与计费的一致性,计算减免补偿(报销)金额,支付医疗费用,并将相关补偿(报销)情况填写在患者的《医疗证》上。审核人员在审核办理医疗费用减免补偿(报销)业务时,需在相应单据上签字,涉及参合个人的需当事人签字认可。坚持“先审后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对象准确、资料齐全、事实清楚、标准严格、审核及时。

   5、规范医疗机构减免服务行为,保障参合人员健康利益。

为切实维护我县参合农民的健康利益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一是县合管办根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等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协议书》,《协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政策和新农合医疗限价收费规定,严格执行《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控制贵重药品的使用,严格掌握药量,杜绝人情方、大处方,不得推诿病人、转移诊治及诱导门诊病人住院治疗等。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在云发改收费[2005]556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下调,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否则不予核销现场减免费用;二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关审核制度(身份审核关,费用结算初审关,补偿资料终审关),即各定点医疗机减免费用时须核查减免对象参合身份的真实性,准确计算减免金额,按时将补偿资料上报合管办;三是定期开展入户调查,严格补偿审核,核实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的真实性。2007至2010年,县合管办开展入户调查2000 余户,审核处方170多万张、病历1.61万份,审查拒报不符合补偿政策医疗费用130余万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纠正违规行为。自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县合管办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情况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及时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对违规行为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处以所涉金额5至20倍违约金,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不断规范。

   6、严格县外住院费报销手续,控制造假、冒名看病等违法行为。

为防止冒名顶替、虚造住院资料报账等违法行为发生,对参合人员县外住院实行“逐级”转诊(院)制度,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无力医治的疾病,需出具转诊(院)证明,并经县合管办审批后,才能到县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外出务工或求学参合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手续,且住院费用达5000.00元及以上的须经合管办调查核实后方能办理补偿手续。为方便群众县外就医,同时避免基金安全风险,县合管办已与省级6家医疗机构和市级4家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我县参合患者只要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即可现场减免医疗费用。

   7、实行“阳光操作”,广泛开展民主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合管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了固定的永久性的公示栏,公布合作医疗政策和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电话、合管办的举报电话;按时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的补偿情况,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病种、就诊时间、总费用、补偿费等。公示内容按规定及时更新,确保参合群众拥有知情、监管权利,让参合人员明白放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推行门诊包干付费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为控制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2009年,盐津被确定为昭通市唯一门诊包干付费制改革试点县。借鉴“禄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了《盐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总额付费实施方案(试行)》,从2009年4月起,在全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付费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据各乡镇医疗机构近三年服务情况,按照“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将门诊统筹资金分配包干到各乡镇,建立医疗机构费用内控机制。从近一年多来的运行情况看,全县门诊减免补偿费用较实施前月平均下降3.66%,有效控制了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保障了基金安全和运行平稳。

    (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

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增强药品采购透明度,遏制药品流通领域不正之风,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按照既能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进药渠道,又能保障农民用药低廉、有效、安全,实现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同药同价的指导思想,2007年至2009年,县政府先后组织了两轮药品竞价采购。在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佳能达医药公司获得中标权,总共招标品种达1675个,最后中标1629个,剩余部分品种纳入备案采购制,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保障了药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纠风办、省药监局等8厅局《关于印发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卫发[2007] 904号)和盐津县卫生局、发改委《关于规范和调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的中标药品零售价格顺加流通差价率不得超过20%”的规定,基本实现了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同药同价。根据国家医改精神,2010年全县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均纳入了全省招标采购、市级统一配送,并要求中标药品零售价格顺加流通差价率按云发改收费[2005]556号文件执行。

四、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有偏差,少数工作人员对新农合制度政策学习不够、标准掌握不准、宣传错误,片面夸大新农合的作用,让群众误解为“只要缴了钱,什么病都可以报销,多少钱都可以报销”。二是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执行政策不严,存在乱收费、超封顶线减免现象。三是部分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还比较弱,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能力不强,住院资金流向县外比例高达36.2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参合信息管理和《医疗证》填发不够规范,部分乡村农民参合登记台账填写不清楚,项目不全,以致信息录入不准确,给参合农民就医减免补偿带来许多不便。五是乡镇合管站工作人员还不够落实,部分乡镇缺医疗审核人员或财会人员,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工作经费等还不能更好的保障工作需要;新农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监督管理工作量大、难度大。六是省级药品招标采购的部分药品价格较高,群众意见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总体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五项工作,实现一个目标,力求三个满意,确保三个安全。”一个中心就是“人的生命健康”,五项工作即“宣传、筹款、服务、监管、改革”,一个目标就是“提高人群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三个满意即“群众满意、医院满意、政府满意”,三个安全即“生命安全、干部安全、基金安全”。围绕上述思路,注重抓好五项工作。

(一)         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总体要求是:再认识、再提高、多形式、多渠道、广覆盖、及时、准确、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一是强化乡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农合政策的再培训、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强化民生意识和服务理念;二是加大板报、标语宣传,在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统一模式的政策宣传栏、减免公示牌,及时公示新农合相关政策和运行动态,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制作1-2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在全县公路沿线等醒目的地方书写新农合政策标语200条以上;三是媒体宣传,县合管办将新农合实施方案等政策和每月新农合运行情况在县委、政府网上和县电视台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协调宣传、广电就我县新农合运行近四年来的工作情况制作专题宣传片,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群众的受益情况;四是继续抓好“现身说法”宣传;五是继续抓好咨询服务工作。向社会公示县乡合管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咨询服务电话,为群众提供好咨询服务工作;六是加强医护人员政策宣传教育,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开展好面对面的宣传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及时、准确地宣传好新农合政策和实施效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新农合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         切实抓好农民“筹款”工作。

根据昭政办发〔2009〕116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农民参合率不低于95%的目标。严格参合台帐、票据使用、资金筹集、信息录入和医疗证核发管理工作,做到正确无误、一一对应。突出一个“早”字,即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按照人均30元参合标准,谋划好和开展好2012年农民筹款工作。在筹款过程中,切实做好咨询服务与业务指导工作。

(三)继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一是合管办继续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和动态考核评价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提高其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二是督促指导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内涵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三是督促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政策标准,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态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为群众提供好基本的医疗服务;四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让每一个医务人员都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五是配合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住发展机遇,强化管理措施,创建特色医院、精品医院。

(四)加强合管办能力建设,继续做好基金“监管”工作。

一是争取选调或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合管办,争取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基层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度,抓好工作落实;三是结合全省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加快县乡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做好新农合基本信息收集录入工作,实现县乡合管办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网络化,提高工作运行效率;四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继续贯彻执行好新农合相关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制度,严格基金使用审核制度,认真开展入户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和规范使用。

(五)扎实推进门诊付费制“改革”试点工作。

为控制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建立医疗机构费用内控机制,2011年继续推行门诊总额包干付费制试点工作。县合管办将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和管理,严格按照《盐津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盐津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付费制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进行监督考核和运行分析,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机制。

 

 

 

 

盐津县合管办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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