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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加强管理 不断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水平2006-10-09 03:57  来源:  作者:

创新机制   加强管理
不断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水平
旬邑县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 

  旬邑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咸阳市北部。全县辖10镇、4乡、187个行政村,总面积1811平方公里,人口27万,是山区农业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2006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近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狠抓实施,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止9月底,全县共筹集合疗基金633.6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126.7万元,农民自筹203.4万元,从医疗救助中为五保户、特困户解决参合资金7.8万元;全县参合农民21.1万人,占农业人口的85%;累计为14.4万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495.7万元,为8.7万人进行了免费体检,实现了政府满意、群众受益目标。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从筹资机制上创新,多渠道筹足合疗基金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以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充足的合疗基金作保障。为此,我们把提高农民参合率、足额筹集合疗基金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来抓。在及时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的同时,首先提出了“一天节省3分钱,合作医疗保一年”等浅显易懂、群众容易接受的宣传口号,采取召开群众大会、开办电视专题节目、上门入户动员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认知到认同、由认同到自觉参与。在此基础上,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由县民政部门筹资代缴;对农村贫困群众,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科级领导包村子、一般党员干部包农户的方法,代缴或垫付参合基金,从而加快了合疗基金筹集。短短一个月,全县收缴合疗基金211.2万元。在合疗基金筹集过程中,我们发现,靠干部职工上门征收不仅费用高、成本大,而且收缴周期长、工作效率低。为此,我们试行了农民参合基金滚动式预缴费制度,即参合农民结报住院医药费时,在自愿的前提下,用报销所得的费用向就诊医院合疗科预缴该户次年参合基金。具体操作中,以户为单位,随报销随缴费。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大部分群众乐意接受这种缴费方式,今年住院的群众都预缴了明年的参合基金,有效解决了筹资难的问题。
二、从补偿机制上创新,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受益
合疗基金补偿,关系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坚持不断创新补偿机制,改进补偿方式,及时补偿兑付农民医疗费用,最大限度地维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是拓宽补偿范围。我们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拓宽补偿范围,让更多的患病农民受益。首先,取消病种目录。除因违法犯罪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外,其他疾病均列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其次,增加门诊慢性病种目录。改变了过去单纯为住院病人报销费用的状况,将门诊14种慢性病人纳入补偿序列,实行门诊慢性病单病种按比例限额补助。即每次按药品费用的40%予以补助,全县参合农民平均每人每年门诊医疗累计补助金额达到1000元。止9月底,全县门诊慢性病人报销药费36.2万元,人均达385元。第三,调整提高了报销比例,降低了起付线。将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0%,将市、县、乡住院起付线分别由原来的1000元、200元、100元降低到800元、100元、50元,降低了补偿门槛,扩大了受益面。据统计,报销比例调整提高、起付线降低后,患病农民受益面扩大了1.5倍,人均报销药费增加150元。同时,按农民每人每年0.5元的标准,落实了民政医疗救助资金12.4万元,加上省市配套资金,救助农村特困户和五保户695人,发放救助资金25.3万元,并为457名五保户进行了免费体检,确保了更多的农民群众受益。
二是建立备用金制度。我县大部分乡镇分布在塬区和山区、半山区,最远的乡镇距县城达50公里,群众到县合疗办报销医疗费用极不方便。为此,我们建立了农村合疗备用金制度。即每个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点设立农村合疗备用金2-3万元,参合农民患病住院治疗费用在出院当日,经乡镇合疗办审核完毕,可先从备用金中支付,再报县合疗办审批,有效解决了偏远山区参合群众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降低了报销费用。
三是完善补偿网络体系。县财政克服困难,投资16万元,为各定点医院配备了微机,建成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县内联网。县合疗办建成了内部网络,实现了审核自动化。同时,推行了报销结算“网络模板”制式化,在信息系统为农民建立了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库,方便农民查寻。这样,参合农民出院时,只要在电脑上对患者相关号码进行核实,便可及时完成报销手续,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
三、从管理机制上创新,确保农村合疗基金安全运行
为了真正把有限的合疗基金管理好、使用好,最大限度地提高基金使用率,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合疗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户拨付、专款专用、县合疗办和县财政局双重审批制度,保证合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做到了“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县合疗办坚持每月按10%的住院病人入户回访,对各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和金额进行跟踪检查,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外流或挪用。在此基础上,我们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县合疗办每月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县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全县合疗基金收支情况审计一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全县。同时,实行费用报销公示制。每月分别在县、乡、村重要位置和人口集中地,公示合疗基金补偿情况,并采取在县政府网站设立合疗窗口和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从服务机制上创新,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的满意率
让广大参合农民充分享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在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条件、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水平的同时,创新思路,狠抓了医疗服务,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一是成立了由医疗学科带头人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住院病人的病历评审、费用测算、会诊等,提高了对疑难病症的诊疗能力,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二是建立了参合农民就医提前告知制度,积极推行“12345”人性化服务(“一落实”,即落实首问负责制;“二主动”,即主动服务和跟踪服务;“三有三无”,即服务语言有称谓语、问候语、致谢语,杜绝服务中的无语言、无称谓、无表情;“四必须”,即环境上必须体现诚信,制度上必须保证诚信,技术上必须反映诚信,服务上必须强化诚信;“五要求”,即要求医务人员能容忍病人的误解、尊重保护病人的权利、医疗服务全方位、病人知道应尊重医护人员哪些诊治权、环境建设清洁化),严格落实“八统一,五规范”(房屋布局统一,医疗设备和诊疗用具配备统一,医疗机构标识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药品采购渠道统一,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统一,工作服和佩证上岗统一;医疗机构名称规范、户外广告宣传规范、登记诊疗范围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实现了“五零”服务(医患之间零距离,医疗服务零缺陷,医疗手术零风险,医疗纠纷零投诉,患者心理零负担),全力打造方便群众就诊的“绿色通道”;三是县合疗办聘任了6名临床专业医生、16名医疗质量评审监督员,对各定点医院的病历书写、临床检查用药等实行全程监督,将考核结果与每月结算所扣10%的费用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兑付所扣费用,防止医务人员诱导病人超范围检查和滥用药品等过度消费,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权益。
经过近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逐步步入正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基本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旬邑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大部分群众并不富裕,往往是一人大病一家穷、一次大病一生穷。特别是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比较普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为农民分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大大减轻了医疗负担,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到今年9月,全县参合农民平均报销医药费用612元,最高报销额达1万元。这对一个年人均纯收入不足2000元的山区农民来讲,是人老几辈都无法想象而惊喜的大好事。
二是广大群众健康水平得到保障。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群众的医疗负担明显减轻,大部分群众逐渐改变了过去“小病躺、大病扛、重病等”的观念,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健康体检等日常保健需求日益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门诊人次上升27.3%,次均费用下降3.2%,;院人次上升14.5%,次均住院费用下降15.9%。
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出钱为农民“埋单”看病,农民享受到了和干部职工一样的待遇,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而且,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基层干部和医务人员实实在在为农民办事看病,弘扬了和谐文明新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让患病农民得到了实惠,尝到了甜头,参合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交纳参合基金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目前,采取滚动式预缴费制度,农民自觉自愿缴纳合疗基金6.2万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24.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1、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把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追求。参合群众普遍受益,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最终目的。只有时时处处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才能调动起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建立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合疗基金补偿过程中,我们不仅及时兑付农民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而且对没有患病的农民,每年组织两次常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将其年内剩余资金转入下年连续使用,既让所有就医农民得到了实惠,也保证了参合农民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真正体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互济性、公平性和普遍性。
2、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既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者,又是受益者。我们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不论是抓基金筹集、住院报销,还是基金管理、诊疗服务,都始终把群众知道不知道、愿意不愿意、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赢得了群众信赖,保证了试点工作启动快、参合率高。
3、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不断强化合疗基金管理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能否用的合理、科学、公平,关乎合作医疗工作的成败。我们不仅对基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运作,而且成立了监督机构,实行民主监督,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使农民对政策放心,对管理放心,对党和政府放心,保证了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平稳运行。 
总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我们做了一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农民的愿望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转变作风,抓好落实,把党和政府惠及千家万户的这一实事办好、办到农民的心坎上,不断推进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