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檀手串能出包浆吗:郑煤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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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12-10 来源:郑煤集团新闻中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郑煤集团公司委员会郑煤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的力度,推动集团公司又快又好发展,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郑煤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为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考核力度,增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执行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集团公司研究,特成立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牛森营

    副组长:郜振国 王铁庄 郭矿生

    成 员:杨松君 高洪新 王志勤 宋建成 王炎祥 张玉东 王书伟 张明剑 李保方 严瑞 崔书平 赵德山 张聚才 张耀飞 焦绪文 张长海 管恩太 胡德进 任胜岳 祁亮山 高振业 刘俊英 周韶华 汪本国 王志岭 王治峰李书保 张金辉 桑志彪 郭新法 张西占 杨胜利 谢书广 詹 鸣 宋 顺 芦国柱 李中洲。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崔书平 焦绪文(兼)

    副主任: 胡德进 高振业 周韶华 刘俊英 汪本国 芦国柱 桑志彪 张金辉 郭新法 张西占 张华阳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组成。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公室是执行力建设考核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考核形式

    第五条 执行力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第六条 执行力建设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按季度向执行力建设考核领导办公室下设的各系统考核小组报送工作计划。

    第七条 考核实行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第八条 执行力建设考核与集团公司综合考核共同进行。参加执行力建设考核的部门由执行力建设考核办公室成员部门组成。

    第四章 考核细则

    第九条 根据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的目标任务,把执行力建设的目标分解为四个大项。

    (一)安全管理目标(100分):

    1.安全指标(50分)

    2.安全制度(30分)

    安全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安全管理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安全指令(20分)

    安全指令的考核范围为安全会议的召开、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安全指标和安全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二)生产管理目标(100分)

    1.产量(产值)指标(50分)

    2.生产制度(30分)

    生产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生产管理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生产指令(20分)

    生产指令的考核范围为生产会议的召开、生产制度的学习、生产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产量(产值)指标和生产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三)经营管理目标(100分)

    1.盈亏(经费)指标(50分)

    2.经营管理制度(30分)

    经营管理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经营管理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企业管理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经营管理指令(20分)

    经营管理指令的考核范围为经营管理会议的召开、经营管理制度的学习、经营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企业管理部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盈亏(经费)指标和经营管理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三。

    (四)党建工作目标(100分)

    1.党建工作目标(50分)

    2.党建工作制度(30分)

    党建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以及新出台的党建工作制度。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3.党建工作指令(20分)

    党建工作指令的考核范围为党建会议的召开、党建工作制度的学习、党建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以会议、便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工作。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依据扣分,量化考核扣分标准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党建工作目标和党建工作制度、指令实施细则见附件四。

    第十条 督办、督察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分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督办、督察工作原则上只扣分,不加分。扣分从考核得分中直接扣除。督办、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五、附件六。

    第五章 奖罚办法

    第十一条 执行力建设最终考核得分是四项目标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减去督办、督察工作扣分。具体为:

    (一)季度考核

    考核得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得分+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得分+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得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得分)÷4-督办工作扣分-督察工作扣分;

    (二)年度考核

    考核得分={[年度安全指标考核得分+(安全制度季度累计得分+安全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年度生产指标考核得分+(生产制度季度累计得分+生产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年度经营指标考核得分+(经营管理制度季度累计得分+经营管理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党建工作制度季度累计得分+党建工作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4-督办工作季度累计扣分-督察工作季度累计扣分

    第十二条 执行力建设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一般、 较差、差五个等级。具体为:(1)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2)80分≤考核得分<90分为良好;(3)70分≤考核得分<80分为一般;(4)60分≤考核得分<70分为较差;(5)考核得分<60分为差。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后具体奖罚措施为: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各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各10%;

    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年度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年度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各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

    第六章 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奖、经营管理奖、党建目标奖的依据。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执行力建设考核办公室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

    第十五条 各单位党、政正职年度安全、经营、党建风险抵押奖金与单位执行力建设考核年度结果挂钩。具体比照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先、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郑州矿工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1.生产矿井发生3人(含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地面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

    2.欠缴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的;

    3.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盈亏指标或生产经营成果不实、弄虚作假的;

    4.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为差的;

    5.因工作不力导致大规模越级异常上访的;

    6. 在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

    第十八条 对执行力建设考核结果为较差、差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具体为:

    1.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黄牌警告。

    2.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3.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建议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4.全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建议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党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机关部门由机关党委负责考核。

    第二十条 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增支因素导致目标完不成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集团公司在年度考核时给予综合考虑。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2006年10月1日起试行,在试行的基础上,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后,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郑煤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