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古道2在线阅读: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35:51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条件,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执行力的衡量标准就是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与任务。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税务部门尤其是税务稽查部门应该按照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要求,端正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机制,努力优化税收执法环境,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依法行政,狠抓落实,要从树立三种理念 健全三项机制 加大三个力度入手加强执行力建设,将自身执行力建设引向深入

  一、树立三种理念,加强执行力建设

  一是要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国税部门的神圣职责。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既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权,同时也赋予了服务纳税人的职责和义务。然而,在少数税务干部的思想上存在着对纳税人的错误认识,自觉不自觉地把纳税人摆到了税收执法的对立面,工作中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甚至少数执法人员还存在着吃、拿、卡、要、报等现象,损害了纳税人的根本利益和税务机关的形象。因此,税务机关首先要解决好为谁执法、税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才能端正税收执法的目的和态度。税务机关只有坚持执法为民,在执法过程中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促进税法的贯彻执行。

  二是要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税务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执法行为,使一切税收活动符合税法的规范要求,确保税法执行到位,做到有税尽收,无税禁收。但是,在实际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表现为收人情税关系税等。如近些年来我们有的稽查案件检查了不处理或者轻描淡写的、不痛不痒的处理。因此,一方面,要增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另一方面,领导也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把不处理案件的原因告诉检查人员,不要虎头蛇尾。再一方面,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认识和遵从度,保证税法执行到位。税务机关必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在管理工作中尊重税法的权威,维护税法的尊严,切实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范,一切税收活动围绕税收法律法规来展开,做到依法征收,执法规范。

  三是要树立有令必行的理念。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是行政机关保证政令畅通,圆满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但有的单位和个人执行上级的决策不认真,有的有附加条件地执行;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纳税人屡有反应和投诉;有的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较重,遇到问题互相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行政效能低下,执行效果较差。这些现象和问题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落实和税收职能的实现。我们必须树立有令必行的理念,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落实任务不打折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

  二、健全三项机制,加强执行力建设

  一是要健全培训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税务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多层次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各项基本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与税收执法相关的《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要不断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并重,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把互动式培训学习与开放式培训结合起来,提高教育培训的效率和质量。一要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具体岗位的执法操作程序培训(如上岗、下岗和换岗培训),狠抓岗位练兵,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程序到位,执法才能到位。二要建立交流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论研讨,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分析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及时解决执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确保税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到位。防止实际操作中出现执法偏差。三要实行培训考核与执法资格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安排执法岗位,对那些秉公执法者则要树立先进典型,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是要健全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控。执行程序是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到位的保证。是否严格落实执法程序,直接关系到执行行为是否合法,执行效力是否足够。应当看到,上级对税法执行程序规定比较明确、清楚。当前,在基层主要存在着执法程序不到位的现象,影响了税法的执行落实,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有的基层税收管理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尽心,图省事,视执法程序如儿戏,有的按照程序应当进行实地调查的,没有进行实地调查,随意编造假情况,杜撰假文书。而在日常税务检查工作中,有的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名或者盖章,有的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或者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

  三是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为保证依法治税落到实处,就必须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完善对税收管理和执法各环节的监督机制,建立两权监督网络平台,实现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全程有效监控。一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和符合实际的执法岗责体系、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规定税务人员只能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规定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案要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要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从而做到坚持依照法定职能、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完善执法检查制度。认真贯彻上级执法检查规定,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检查方式,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检查出的问题真正落实整改,对检查结果的复查、抽查,抽查面应尽可能宽些,充分发挥税收执法检查的监督职能。三是完善监督联席制度。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和上级税务部门等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落实监督规定。要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的监督,切实依法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加大三个力度,加强执行力建设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税务机关可以借助大众媒介的广泛性和导向性,利用说税专栏税收漫画等形式,吸引更多人注意;可以利用互联网高效的传播速度及便捷的传播方式,建立QQ群及电子邮箱交流平台;可以将宣传阵地从机关大楼转到市场、街道、商贸城,甚至走进候车室,候机厅、展览会、商场及风景区等。注重普遍与个性,分类管理税收宣传。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将普遍宣传与个性宣传相结合:为知法守法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新办企业、潜在纳税人,提供诸如税收课堂送税法上门等最广泛的宣传;对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着重宣传违反税法的危害性,加大惩处力度,用实际行动震慑偷、逃、抗、骗税行为。税收宣传应该走出宣传月,将宣传融入到税收业务的各个环节。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税收宣传在舆论导向、政策公开和法制教育等方面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把税收宣传作为一种无形征管,使税收宣传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要加大服务力度,融洽征纳关系。税务机关必须通过深层次的税收法律法规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一是坚持税政公开。通过实施执法公示、税法公告、案件处理公告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使纳税人更多地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同时,加大税务公开力度,做到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内容公开、权利义务公开。二是正确处理税政服务和严格执法的关系。严格执法和税政服务是辩证的统一体。税政服务是严格执法的基础,严格执法是税政服务的深化。只有把税政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来贯彻执行,纳税服务的路才能越走越宽。三是提高办税效率,增强税收执法的效果。对涉税事项审批环节过多,办税程序繁琐等造成的服务效率不高。税务机关应对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至上而下简少审批环节。在业务流程上可实行重组,归并一些类似的业务流程,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的效率。

  三是要加大惩防力度,保障税收环境。对内,要纠建并举,防止税务领导干部执法的随意性。开展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用正面典型激励税务人员依法治税、清正廉明;用反面教材警戒干部不越轨、不违规、不违纪,增强税务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从岗位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入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定统一、公开、规范的办事制度,强化对重要环节运作过程的有效监控,完善事前、事中监督制度,强化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预警机制;实行岗位分权、干部交流轮岗制,适当分解、合理配置权力;建立税务人员廉政档案和倡廉述廉考廉鉴廉制度,每年对税务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综评,并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外,要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当前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等问题的新特点,加强与公安、地税、工商、银行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涉税犯罪合力。要完善财务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监控体系,加强对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监控,对账户的设立、撤消、变更等情况做出具体规定,加强对企业开户情况的审批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