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路东地铁站票价:《剑桥中国秦汉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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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的一个可信赖的例子是《后汉书》中的王丹传。王丹是一个典型“乡
绅”。他处于向后汉的转变时期,继承了一大笔财产,但他住在老家,利用
他的大部分财产救助穷苦人。每年在农忙季节,他带着酒肉到田间去奖励勤
勉的农夫和责备懒汉。据报导,在他的影响下,全村富了起来。他也使一些
家族重聚,并立下了丧葬的规矩。在内战期间(约公元 24 年),他带领男亲
属给军队捐赠了两千蒲式耳(斛)粮食。①
王丹的“言行”有助于确立地方上家长式领导权的意义;另一种笃行表
现了孝顺、忠心和诚实的有关美德。乐恢生活在公元 1 世纪下半叶。当他的
父亲——一名下级县吏——由于某种罪过听候处决时,当时年仅 11 岁的乐恢
一直站在大门口等候着,他终于感动县令允许赦免。后来,当乐恢在一位老
师那里求学而这位老师被拘捕时,他为老师辩护。当他为之效命的太守被处
决后,他是敢于担负起殡葬的唯一的下级官吏。当他担任郡的书佐,为郡府
主选人员时,他从不徇私,他甚至选诽谤他的某人之子为“孝廉”。乐恢最
后任职中央政府,但他不眷恋权位,而回到他的本村。当窦宪的势力十分巨
大时,他服毒自杀,数百名弟子为他送葬。②


对于社会结构的批判


当知识分子对于后汉的社会制度发出怨言时,他们并不反对桓谭规划的
社会模式。他们反对的只是这种理想制度未能实现。具有伟大天才和伟大品
格的人物不能侧身于高级政界;庸碌之辈反而有很大势力。另一种怨言是,
在鉴定一些人——特别是出身名门或富有的人——时,要照顾到与德才无关
的因素。王充(公元 27—约 100 年)和王符(约公元 90—165 年)两人对这
些问题作了详细阐述。
王充来自东南会稽,其曾祖是地主,祖父是商人。据王充记载,他们也
是地方上一霸,这个传统被王充的父亲和叔伯继承下来了,结果是家里两次
搬家,以逃避他家的仇人。王充 6 岁时他父亲开始教他念书,8 岁时把他送
入有 100 多名其他男学生的学校。王充在其随笔的一处振振有词地问道,是
不是他的祖先没有得到学术或文学成就的名声使他不能获得这种成就。王充
在回答中辩论道,真正的卓越人物是靠个人,而不是以出身名门的身份出现
的。但是,他的许多同时代人显然不同意这种看法。①(他依靠在洛阳书肆上
阅读书本的办法,解决了他家里没有书本的问题)。②
王充的《论衡》有三篇论述儒生和文吏的相对价值的问题。③在桓谭的体
系中,确定荣誉的是道德品质和知识才能;官阶只是相应的伴随物。可是根
据王充的说法,大多数人只尊重官员的地位;他们称赞有能力、但读书不多


《后汉书》卷五三,第 1746—1750 页;《后汉书》卷三九,第 1294—1295 页;《风俗通义》卷三,第 8

页;卷五,第 10、11 页;卷四,第 11 页。

① 《后汉书》卷二七,第 930—931 页。

② 《后汉书》卷四一,第 1477 页。

① 《论衡》三十(《自纪篇》),第 1196 页以下。(福克:《论衡》第 1 卷,第 80 页)。

② 《后汉书》卷四九,第 1629 页。

③ 《论衡》十二(《程材篇》、《量知篇》和《谢短篇》),第 535—577 页(福克:《论衡》第 2 卷,第

56—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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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吏,瞧不起没有做官的儒生,认为他们没有经验和不中用。王充关于典
型官吏的描绘显然是讽刺性的:④


文吏幼则笔墨,手习而行,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

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临民则采渔,处右则弄权,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一岁

典职,田宅并兼,性非皆恶,所习为者,违圣教也。


在王充看来,受过圣教薰陶的人应该比这样的官员受到更多的尊重。
四、五十年后,王符同样愤愤不平。虽然这些道德家经常称赞贫穷而正
直的学者,但是王符认为缺乏钱财妨碍地位的提高。他指出了对于贫困的普
遍偏见和人们把他们一切行为误解为损人利己的方式:如果他们不来访问,
便认为他们傲慢;如果他们来了好几次,人们便以为他们是来讨一顿饭吃的。
他也抨击了当时所有人渴望公职而需要与有钱有势的人物建立良好关系的现
象;他抱怨说,这种情形的结果是,正直的学者过退隐生活,狡猾之徒则由
于他们的关系网而赢得了对他们成就的巨大褒奖。①王符在另一篇短论中写
道:“今观俗士之论也,以族举德,以位命贤。”在他看来,这是不能容忍
的:②


论若必以族,是丹宜禅而舜宜诛。……人之善恶,不必世族。


表 17  《后汉书》中臣民列传的家庭背景

                              因政治活动而闻名的人物      因文学成就或笃行

而闻名的人物官员的儿子或孙子         88 ( 35 %)          13 ( 11 %)

名门望族                             48 ( 19 %)          18 ( 15 %)

社会地位低下或贫困者                  9 ( 4 %)            12 ( 10 %)

无纪录可查者                         107 ( 42 %)         77 ( 64 %)




社会变动性
从《后汉书》中可以看出,王充和王符关于希望上升到取得全国权力与
功名的人物面临种种困难的怨言有许多可信之处。正史使人感觉到大多数获
得功名的人出身于在地方上已定居数代之久的名门望族,许多家庭已经有人
为官。如表 17 所表明,在 252 位正式立传(或者因政治成就闻名而集体立传)
的人物中,1/3 以上是官员的儿子或孙子。除此以外,总人数中几乎有 1/5
出身于这样或那样地被描写为显赫的名门,通常所用的词汇如:“郡县大姓”,
或“世代为官”的名门。
在大多数其他传记中,没有记载人物背景;只在少数场合,个别人物似
乎出身于社会地位显然低下的家庭,或者出身于非常贫苦的家庭,以致必须
干活才能求学。甚至在 120 篇因学识、品德、文学才华或独到的思想而被称


④ 《论衡》十二(《程材篇》),第 547 页(福克:《论衡》第 2 卷,第 65 卷)。

① 《潜夫论》八(《交际篇》),第 335、337 页以下。

② 《潜夫论》一(《论荣篇》),第 34—35 页。关于丹,见高本汉:《书经》,载《法国远东学院学报》,

22(1950),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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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的人物的简短笃行传中,只有 5 篇似乎是上升到社会上层的真实范例。①
在这批人中和在政治上活跃的集团中,其他一些人物被描写为穷人,特别是
贫穷的孤儿,但这种贫穷常常只意味着他们必须耕种自己的田地,或者必须
替别人干活,指出这一点是因为这证实了他的非凡的决心。
《后汉书》描写了异常长期地处于显赫地位或社会地位异常迅速上升的
少数实例。吴汉(死于公元 44 年)出身于贫苦家庭,在县里的下级职位上开
始其政治生涯,但是在王莽统治末期,他受到了重视,升任掌管军事的高级
职务和享有显贵称号。第五伦(盛年期 40—85 年),后汉一位非常受尊敬的
富有资历的政治家,出身于前汉非常显赫的家庭,这个家庭在汉朝初年被迫
迁往长安,作为削弱其权力的一种方法。他最亲近的亲属似乎并不显眼,他
因组织抵抗一次暴乱而开始受到官方重视,此后,他当了一名县吏。当他觉
得一事无成时,他弃官经商。后来他在长安当官,从此发迹。②
尽管有这些例外情况,但是不能指望出身比较低微的人在其一生中能够
爬上高级职位。公元 1 世纪末,虞经(他在故乡郡县任狱吏达 60 年)希望他
的子孙升任重要高位,这被认为是离奇的奢望。据报导,虞经说于定国的父
亲是县里一名书佐,他却擢升为丞相,因此虞经自己的子孙可以升任大臣高
位。这个故事可能载入《后汉书》,因为虞经的孙子虞诩确实擢升到掌管尚
书之职。③
长期显赫的实例在历史上多得很。文学家和历史学家应劭(约死于公元
204 年)出生于已经有六代人为尊贵官员的名门。羊续(公元 142—189 年)
的七代祖先中有太守、大臣或都尉。贡禹(盛年期 165 年)家族在七代人中
产生了 53 位大臣和太守、7 位侯爵。①此外,在后汉时期,门第似乎被公认
为担任某些职务的法律根据。从公元 86 至 196 年这 110 年中,在三公中起码
有一位是羊家或袁家成员的时期有 46 年。在较低的水平上,在整个后汉期
间,一个因有法律专家而闻名的家族(颍川郭家)产生了七名廷尉和其他许
多法官。②
《后汉书》也揭示出,如王符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想要在社会上和政
治上崛起的强烈愿望是那些已经可能侧身于最高社会和政治集团的人们的共
同现象。保存了关于一些人的轶话,他们经过了漫长的路程才获得了孝顺或
谨守陈规的名声,为的是要取得“孝廉”的美名和侧身于正规的文职机关。
那种熟谙大人物的生活,但对于功名仍然感到淡漠的罕见的人物,被人们敬
畏地几乎视之为超人。


地方精英


后汉王朝的上层阶级被限定包括这些人:他们认为自己是有教养的绅
士,他们至少受过起码的教育,他们熟悉行为规矩。在社会学上,这个上层
阶级中最重要的特征是以他们活动的地域为根据。某些家族世世代代产生郡


① 原书缺注。——译者

② 《后汉书》卷十八,第 675 页以下;《后汉书》卷四一,第 1395—1403 页。

③ 《后汉书》卷五八,第 1865 页。于定国生活于公元前 1 世纪中叶;《后汉书》卷七一,第 3041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四八,第 1614 页;《后汉书》卷三一,第 1109 页;《后汉书》卷六七,第 223 页。

② 《后汉书》卷四六,第 1543—15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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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县的下级官吏;某些家族世世代代产生省级官吏;另外一些家族世世代代活
跃于京城和在中央政府任职。但是,这些活动等级之间的区分并不严格,那
些有才华或有野心的人物很容易越过这些界限。
但是给地方精英——仅仅活跃于郡县等级的上层阶级中的那一部分人—
—作出适当的描述是困难的,因为使历史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感兴趣的地方
权力结构与地方精英非常之少。所以,大量后汉史料对于这类人只提供了非
常不完全的看法。地方实力派人物引起了那些面向中央的人们的注意,通常
是因为他们滥用他们在地方上的权力,干扰太守或县令收税或维护秩序的工
作。尽管对于大部分居民来说,地方精英是唯一重要的行使权力的人物,但
是关于这些人物在他们村社中所起的作用则说得很少。
幸而保存下来的后汉数百件石刻铭文,提供了关于地方社会的比较详细
的看法。这些铭文是为地方而书写的,为的是把对于特殊团体、村社或家族
的有意义的事件或功绩记录下来。①其中有许多是县绅为了纪念调任别处的卓
越的县令或者是为了纪念寺庙或桥梁的建筑而书写的。这些县级碑铭中有 11
件刻着发起人名单。例如,为纪念酸枣县令刘熊(公元 2 世纪)而立的石碑
刻有一长串捐献者名单,按照这个次序排列:4 名退隐的正规官员,32 名退
隐的州郡级官员,25 名县级官员(这位县令以前的下级官员),15 名荣誉县
级官员,55 名赋闲绅士和 43 名门生。②
如同别的名单一样,这个名单上的县里工程的捐献者大多数是在职或退
隐的下级职员和“赋闲绅士”。虽然几乎没有一人因身为地方绅士或下级官
吏的功绩而有资格在《后汉书》立传,但是某些著名人物有喜欢这种生活的
亲属。马援(后汉第一代著名将领)的从弟喜欢这种绅士的简朴生活;他“但
取衣食裁足,乘下泽车,御款马,为郡掾吏,守坟墓,乡里称善人,斯可矣”。
公元 2 世纪后期,著名的袁氏三兄弟和两位元老的侄儿宁愿超脱于京城政界
之外,分别选择了隐居的乡绅、学者和郡治下级官员的生活。③
从铭文看出,许多人以在自己的地盘上当地方绅士或下级官员而感到自
豪,渴望关于他们成就和功绩的纪录能够保存下来。不过,他们也遵守内部
等级制度。在大多数碑铭中,下级官员不仅使自己与他们上面的正式官员以
及他们下面的赋闲绅士区别开来,而且把他们自己分成两个等级,在太守或
刺吏下面供职的那些人为一级,在县令下面供职的那些人为一级。这种区别
看来很重要。郡里的下级官员处于直通中央政府的阶梯的最低一级上;县里
的下级官员没有这种地位。
在《后汉书》中立传的许多人以及其墓志铭保存下来的大部分人都是作
为郡里的下级官员开始发迹的。铭文往往列举了依次担任的所有职务。例如,
武荣(约死于公元 168 年)在完成学业以后,在省里当书佐;然后他在郡里
任曹史、主簿、督邮、五官掾和担任功曹的守从事,最后在 36 岁时被举荐为
“孝廉”。①此外,在同一家族中,某些人可能顶多不过高升到郡里或州里的
下级官员,而其他人则可能成为正式官员。
下级县吏常常从下层社会选拔。碑铭没有提供那些在县里的下级职位上


① 埃伯里:《后汉石刻碑文》。

② 《隶释》卷五,第 15—23 页。

③ 《后汉书》卷二四,第 838 页;《后汉书》卷四五,第 1525—1527 页。

① 《隶释》卷十二,第 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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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任职(或公认任职)的人们然后擢升到较高职位的例子;也没有在郡里当下
级官吏或正式官吏的人们承认他们的父亲或祖父是下级县吏的例子。《后汉
书》在叙述这样一些实例时,通常也包括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下级县吏擢升
的最平常的原因是在他管辖的地区遭到进攻时他显示出军事才能。大多数这
样的例子发生在这个王朝的初年或末年,当时战事频繁,非常需要有能力的
官员。
如果军事才能不是一种因素,个人的抱负则起显著的作用。一个适当的
例子是著名学者郑玄(127—200 年),他年轻时曾任下级县吏。在他父亲眼
里,这个职务是非常合适的,而认为郑玄对于学业的爱好是不足取的。但是
他父亲的反对未能阻止郑玄在学术上的抱负,他终于放弃这个职务,到京城
继续求学。②因此,如果从地方精英(而不是像王符和王充那样的文人)的角
度来观察社会地位的变动,决定性的步骤是到县外去发迹。对于想一生留在
家乡的人来说,县里的职位是令人满意的;对于想侧身较高集团的人来说,
最好是到郡里觅求一个下级职务,或者甚至到京城去完成学业和碰上重要人
物。
我们的全部史料显示出亲属关系在地方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如上所述,
《后汉书》提到了郡县大姓或名门。以慷慨行为和受人尊敬而闻名的人物反
复被描述为给他们本地亲属赠送财物。但是,通常从《后汉书》看不出是不
是地方上的整个亲属集团都属于地方精英,或者他们只有少数人是精英,其
他人则是普通平民。石刻显示出,在许多场合大批同姓或同宗人积极参加县
里事务。在关于钟姓亲属修缮神话中的贤明尧帝及其母亲庙宇的工作的两份
记录中发现了最明显的例证。①
城阳钟家无人在《后汉书》立传,但是在公元 2 世纪中叶,钟家有一位
退隐大臣,他组织钟家的“贫富”亲属参加这些事业。进行捐献的有 4 名正
规官员、6 名州级和郡级下级官员、19 名下级县吏和一名青年。因此,钟家
可能有许多贫穷亲属,他们只能捐献劳动力,但是至少有 29 名成年男人拥有
某种官员身份;不过其中 2/3 是县级官员,他们在县里可能是靠勤勉获得职
位。
民用铭文很少详细说明人们之间的亲属关系,但是,往往有那么多同姓
人,以致能够合理地推断出某种亲属关系。例如,在作为对一位被调职县令
表示敬意于公元 186 年建立的碑刻发起人而列举的 41 人中,有 26 人姓韦,
12 人姓范。②这样的县级工程发起人名单总共有 11 份,而且除了其中两份外,
至少有一个家族的姓经常出现;在其中四份中,有一个家族的姓占这些名单
中的姓的 20%以上。在有 100 多个姓的三份名单中,每份名单都证明几家名
门以及同一姓的官员、下级官员和非官员同住一地。例如,为对一位县令表
示敬意而于公元 185 年建立的一块碑刻的 157 名发起人中,24 人姓李,14
人姓苏,13 人姓尹。①表 18 的数字表明四个地方亲属集团中存在着官员、下
级官吏和没有官职的人。②


② 《后汉书》卷三五,第 1207 页。

① 《隶释》卷一,第 1—4、8—13 页。

② 《两汉金石记》卷十二,第 1—7页。

① 《两汉金石记》卷十一,第 11—17 页。

② 三份发起人名单中(每一份包括 100 多个姓名),只列举姓苏、姓尹、姓沈和姓田的人物。由于这些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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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表 18  县里发起人名单上推测为亲属的官员地位

姓 正式官员 郡和州的下级职员 县的下级职员 没有官职者

苏                 1                  3                 4                 6

尹                 0                 2                 3                 8

沈                 —           —            12                 0

田                 0                 1                 6                 20

资料来源:《隶释》卷二,第 14 — 21 页;卷五,第 15 — 22 页;卷九,第 12 — 18 页。




上层阶级中庇护人-被保护人的关系


后汉上层阶级的社会生活有许多染上了庇护人-被保护人的关系的色
彩,这种关系使人们从等级上发生上级和下级的关系。被保护人有两种主要
类型。③“以前的部属”阶级总是产生由别人指定或推荐职务的人。中央政府
的少数高级官员在其衙门拥有大量职位,他们可以自行挑选人员来担任这些
职务。太守、刺吏和县令也可以委派数十名下级职员。特别是太守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因为正是他举荐地方人士为“孝廉”,因而能够和日后在官僚
机构中也许会高升的人们建立恩惠关系。第二类被保护人称为“门生”。在
理论上,这些人蒙受庇护人的恩惠,因为他们接受了他的教诲。庇护人可能
是真正的恩师,但是正式官员也收受门生——被保护人,门生投奔他们,不
是为了获得教诲,而是寻求帮助和庇护。
公元 2 世纪期间,保护人和被保护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日益巨大的政治意
义。这种发展也许是私人关系和惯例获得巨大重要性,而官方的和公共的关
系则被认为不大重要这样一种普遍趋势的一个方面。这一过程也许同这种新
情况有关系:孝顺和公共责任感的美德已被列为人的价值的尺度。正像指望
一个人始终忠于他的亲属和他的邻人一样,他也应该铭记他以前的恩师和长
辈。
特别在公元 89 年以后,因外戚上升到执掌大权而出现的政治生活的变
化,使得保护关系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外戚大将军掌握的权力主要在于他们
能够操纵对于数百名官员的任命。即使外戚的某些大将军也真心诚意试图招
募一些受尊敬的人物,但是,人们仍有理由怀疑他们任命的人物,所以,一
旦他们的外戚保护人垮台,他们通常被赶出官府。随着 2 世纪 40 年代梁家权
力的巩固,许多官员和知识界的领袖人物开始相信政治上的决定不会对他们
有利。由于试图找到种种办法来更使人们觉得他们拥有势力,他们开始强化
他们自己的保护人-被保护人的关系。这最初表现在太学中,太学的门生在少
数活跃的宗师的领导下,开始对官员的虐待提出抗议。
随着保护人-被保护人关系的重要性越来越大,结果出现为了获得渴望成
为被保护人的人们的竞争。据徐榦(171—218 年)记载,大臣、太傅、刺史
和各郡太守不注意朝廷事务,而专心致志于他们的‘宾客’。①足以在《后汉


名不如在这里没有列举的李、杨、王、张那样普遍,他们可能是真正的亲戚。

③ 关于详细情形,见埃伯里:《后汉时期庇护人-被保护人的关系》,载《美国东方学会会刊》,103∶3(1983),

第 533—542 页。

① 《中论》B,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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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书》立传的重要人物在其经历中几乎都曾谢绝本地郡的职位或京城高级官员
的举荐。这不是说获得这样的职位是不光彩的事情;倒不如说,人们希望担
任和选择愿意接受的职务,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和自己的上级保持关系。
任何被保护人所承担的一个义务就是在保护人去世时必须去吊孝,并且
尽可能参加葬礼。被保护人后来还常常捐款立石碑。为公元 161 年去世的蓟
州刺史立的石碑列举了 193 位“门生”,他们都来自他的管辖区域。泰山都
尉孔宙(公元 104—164 年)的石碑是 10 个不同郡的 43 位门生——被保护人
立的;4 位部属来自他以前任职的地区;4 位部属来自他的泰山衙门;10 位
门生来自八个郡,也许他们是真正的门生;一人是“以前的平民”。资深政
治家刘宽(公元 120—185 年)的石碑列举了遍布华北华中各地的 300 多位门
生——被保护人的名字,其中 96 位是当时在职官员,包括 35 位县令和 11
位太守。另一块单独的石碑列举了他“以前部属”的名单;这块石碑刻着从
高官以下的 50 余人的名字。①
我们可以从这些名单上看出关系网形成的途径。绅士们可以自行依附于
他们本地或邻近地区的任何地方官吏,而成为他们的门生——被保护人或成
为他们的下级官吏。这些地方官吏依次不仅同他们的上司具有公务的和私人
的关系,而且也同其他正式官员、特别同他们以前的上司或保护人保持私人
关系,而其中的某些上司或保护人依次又可能同朝廷里的重要人物有联系。
在为高级官员或著名宗师送葬时,可能有数千名被保护人聚集在一起,以增
强他们彼此之间的联系。在保护人和被保护人的狂热关系达到极点时,人们
甚至可能为只担任过他们几天太守的某人的母亲披麻戴孝。②
上层阶级增强的凝聚力和自觉性
汉代在中国历史上的主要贡献之一是自认为绅士(士)的人群扩大了。
地方精英分子开始认为自己是有教养的士,即使学识平庸之辈也是如此。尽
管他们在地理上彼此分隔和他们的大部分活动集中于本地,他们仍然不仅从
共同集体的角度来看待自己,而且也认为自己是全国的文化、学术和政治事
务的参加者,即使是非常间接的参加者。①在随后诸世纪中,“士”的上层阶
级的力量和凝聚力被证明比起作为中国文明一体化基础的政治或经济的中央
集权更为持久。
为了对地方精英分子表示尊敬而立的石刻碑文证明,绅士的理想扩大
了。这时碑文表明地方精英分子共同具有表现在“笃行传”中的价值观——
孝顺、敬服和淡于名利。当然,碑文并不表明人们实践了有教养绅士的所有
这些美德,但是碑文确实表明人们共同具有一个绅士应该如何立言行事的自
觉性。一个恰当的例子是 182 年的一块殡葬石刻,这件石刻看来是一个主要
部属亲自撰写的。②


〔孔君〕年轻时学习过《礼经》。他遭逢人相食的普遍苦难时期,他构筑一小茅屋,因采

集野菜赡养双亲而消瘦。他厚道、仁慈、直爽、朴素和忠诚,所有这些美德都是他的一种天性,



① 《隶释》卷七,第 1—2、4—7页;《隶释》卷十一,第 1—6页;《隶续》卷十二,第 5—8、18—21 页。

② 《风俗通义》卷三,第 2 页。

① 余英时在《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中从思想史的观点讨论了这个问题,《新亚学报》,4∶1(1959),

第 25—144 页。

② 《隶释》卷五,第 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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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没有一件是他后天学到的。〔后来〕他境况稍佳,他想起他的祖母……他为祖母重作棺材,建

一庙宇,在庙旁种植扁柏……他的幼弟品德善良,但不谙世务。〔孔君〕把幼弟请来和他住在

一起四十余年。甚至自己借钱用时,他对弟弟却慷慨大方……他的美名四扬,县里请他当主簿,

后又到功曹任职……③


可见,历代祖先无人作官、自己只当过下级县吏的人有权要求获得荣誉,
因为他屡次尽孝道和为人慷慨大方。
地方精英往往以他们中间有一位具有这些特质的人物而公然自豪。南阳
有 58 人全都是以前的下级官吏或赋闲绅士,他们捐资为当地一位学者或教师
娄寿(公元 97—174 年)立碑。娄寿的祖父是正式官吏,但他的父亲却过着
“安于贫困”的生活。娄寿本人被描述为好学,是一位善于与人相处而始终
受人尊敬的热心人。他欣赏隐士生活和山间的雾霭,不巴结权势人物。他拒
绝了郡县的所有邀请,不为高官厚禄的念头所动心。①
教育无疑是扩大有教养绅士理想的重要方法。一些正直的官员常常被描
写为鼓励地方人民养成高尚的行为和学识的人。例如,何敞在任太守时,试
图使该地的下级官员变成绅士。他不囿于严密的法律观点,而是按照《春秋》
的原则判决诉讼案件。在他的影响下,那些离乡背井的人们都回家去侍奉双
亲,或者了却丧葬事宜。两百余人散发部分家财。有趣的是,何敞不是把文
化送到国家的边远地区,而是带到中原的一个贫瘠之地,即汝南。
其他官员非常强调熟读经书。将近汉末之际,当令孤邵任弘农太守时,
该地没有一人熟悉经书(尽管近来有人试图宣扬例如公元 175 年的熹平石
经)。因此,他征求一位下级官员到临近郡的一位老师那里去学习,当他获
得基本知识以后,便要他当老师。另一些太守把有出息的人送到京城求学。
例如,当杨终(死于公元 100 年)13 岁是四川某郡一位低级职员时,太守赏
识他的才华,把他送到京城。②
尽管荣誉应归于热心的县令和太守,但是好学之风似乎在整个后汉时期
持久不衰。奖赏是丰厚的。在社会上,正式就学于某位宗师,此人便成为有
教养的绅士;在政治上,这开辟了为官的门道。全国各地有专职学者和官员
从事教学。《后汉书》几十处提到一些宗师拥有 1000 余名门生,还有更多的
地方提到一些宗师拥有数百名门生。正史数次出现有天分孤儿的故事,他们
虽然无力偿付学费,但却能遇到老师。这些故事被记载下来,以资鼓励人们,
但它们也说明学习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①
上层阶级的自觉性由于文学著作而进一步加强,文学著作对于绅士中的
个别人物或团体进行非难和评价。这些著作模仿在整个后汉时期流行的“笃
行传”的某些惯例,而且它们表示了比较自觉和比较成熟的阶段。一个早期
例子是孔融(死于公元 208 年)的短论,他的短论把颍川和汝南绅士的优劣
作了比较,这两个地区在朋党运动中产生了许多领袖人物。孔融短论中保留




③ 引文系根据英文回译。——译者

① 《隶释》卷九,第 9—12 页。

② 《后汉书》卷四三,第 1487 页;《后汉书》卷四八,第 1597 页;《三国志》卷十六(魏书十六),第

54 页(见裴松之的注释)。

① 关于学习制度的确立,见以下第 14 章《学派的发展和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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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下来的记载有如下述:②


汝南应世叔读书五行俱下,颍川士虽多聪明,未有能〔古代〕离娄并照者也。

汝南袁公著为甲科郎中,上书欲治梁冀,颍川士虽慕忠谠,未有能投命直言者也。


人们不仅对当时或本地的绅士进行评论,而且还撰写他们的传记。最初
编辑这些传记的是赵岐,他在党锢期间被放逐。③当由于叛乱而撤消他的放逐
时,他担任军事指挥官,公元 201 年逝世时 90 余岁。他的著作《三辅决录》
包括后汉期间他的家乡地区,即长安周围三个郡的人物传记。他对他家乡地
区的绅士用这样的言论作了总结:“其为士好高尚义,贵于名行。其俗失则
趣势进权,唯利是视。”④
当时一位年轻人王粲(公元 177—217 年)写了一本受欢迎的著作《汉末
英雄记》。在随后一个世纪中人们继续大量写作这样的传记集。①
上层阶级演变中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公元 2 世纪 50 至 70 年代的朋党运
动。出身极为不同的人们响应朋党领袖的号召,因为他们已经自觉地成为绅
士,因而对于国家的道德引导负有责任。这种政治议论的结局,即 166 至 184
年对于党人的迫害,又毫无疑问地增进了这些人的自觉性。尤其重要的是,
它造成了大批善于辞令、精力旺盛、对政治感兴趣而又不能担任官职的人们。
再也不能从人们的特性和相应的政治活动的标准来确定有教养绅士(士)的
社会地位。许多社会地位很高的人物,包括反抗运动的领袖人物,没有担任
官职,不能把自己看成是政府机构的成员。作为他们社团的领袖和他们培育
的价值观的支持者,他们唯一残存的作用是在社会和文化方面。
按理来说,一旦被免职,鼓动者便无能为力了;因为在中央政府的心目
中已经失宠,他们影响的范围将明显地收缩到他们家乡的城镇。但是,没有
发生这种情形。党人在没有职务关系作为中介的情况下,保持他们在全国的
联系。即使“有教养绅士”以前不完全了解他们自己对于政府的独立性,这
一点现在已经是人人都清楚了。
汉亡于公元 220 年,这个年代不标志社会和经济趋势方面的任何变化。
但是这个年代有助于观察过去两百年间发生的变化,因为北中国的两个新统
治者曹操(公元 155—220 年)和曹丕(公元 186—226 年)采取了正式承认
社会结构中的变化的政策。这一章指出两个主要变化:第一,地方社会的改
组和农业生产的调整;第二,上层阶级这一在政治上和社会上起着重要作用、
不依赖官府——它的成员可以去任职——的社会集团扩大和加强了。
曹操采用建立大规模农业戍屯军(屯田)的办法来对待已经变化的农业
的社会基础。这种制度承认两种发展。第一种发展是贫苦农民不愿意或不能


② 《全后汉文》卷八三,第 10—11 页。

③ 见以上第 5 章《大放逐(党锢之祸)》。

① 关于王粲,见《三国志》卷二一(魏书卷二一),第 597 页以下。这些后汉著作没有一部完整地保存下

来,但是其中的片断被大量地引证于其他史书,特别是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和刘峻的《世说新语》注;

关于《英雄记》的引文,见《后汉书》卷七四上,第 2373 页,注 1;第 2374 页,注 2;第 2375 页,注 3;

关于《汉末名士录》的引文,见《后汉书》卷七四上,第 2376 页,注 2。关于《三国志》,见雷夫·德·克

雷斯皮尼:《三国志》(堪培拉,1970);关于《世说新语》,见理查德·马瑟:《世说新语》(明尼阿

波利斯,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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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回到荒废的田地上去自己谋生。因为必需求助于掌握社会、经济和政治权力
的人们的保护,他们不得不牺牲自己的若干利益和放弃自己的许多自由,以
换取自己的安全或幻想的安全。为了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到战前水平,曹操
或者鼓励地主把他们的依附者安置在荒废的土地上,或者利用政府的力量把
无地农民集中起来,组成一些聚落,把他们作为国家依附农民安置下来。这
两种方针他兼而用之。李典(盛年期 190—210 年)拥有 3000 余名依附亲属
和追随者,他被鼓励把他们安置在河北南部遗弃的土地上。①在其他地区,移
居者是由政府分配到那里的半复员的士兵。
导致这种安置政策的第二种发展是政府需要增加除人头税之外的岁入。
忽视大庄园主的经济和社会实力(他们能够全面抗税,同时把大部分税收转
嫁到个体农民身上),简直等于减少收入。曹操却另有办法,他模仿庄园主,
像他们那样雇用佃户和依附者来获得收入。因此,即使不能完全控制豪右,
税吏对他们的财产和田产又无能为力,政府仍然能够从“官田”上获得固定
收入。②
曹操和曹丕鉴于上层阶级结构的变化,改革了官员招收制度。这种新制
度叫做九品中正,后来因它使得名门豪族出身的人们享有莫大优惠的贵族偏
向而闻名。但是,起初它对于上层阶级的自治似乎是一种让步。地方舆论关
于个别人的一致意见被认为是挑选公职人员的适当的根据。①在每个郡县,地
方上一位声望很高的人物负责对当地绅士按照其才干和正直的名气进行评
价。政府就按照这些评价来任命公职人员,因而默认上层阶级自行吸收成员
和自行证明合格。在以前的半个多世纪期间,各级官员由于害怕主要文人学
士和有教养绅士的嘲笑,他们的行为还有某种范围的克制。在九品中正制度
下,他们评价的合法性得到承认,但是他们一旦担任重要职务,他们同时被
授予选拔不受评论的候选人的责任。




① 《三国志》卷十八(魏书十八),第 533—534 页。

② 关于这种政策,见马克·埃尔文:《中国过去的模式》(伦敦,1973),第 35—41 页。

① 关于这种制度,见唐纳德·霍尔兹曼:《中世纪中心制度的起源》,载《高等实验学院论文集》,Ⅰ(巴

黎,1957),第 387—4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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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第 12 章  宗教和知识文化的背景

文献史料和分类体系

虽然历史和其他方面的典籍收有秦汉时期关于宗教信仰和知识文化发展
的各种各样的材料,但对一种教义或一个哲学理论,还没有可供进行全面分
析的明确的、或系统的阐述。尤其是对许多被普遍接受的和被视为形成一批
作者和思想家进行著述的背景的假设,还没有阐述。但是幸运的是,不同信
仰的作者所写的和在这四个世纪中的不同时期编纂的一批典籍,仍流传至
今。很多这些著作的篇章论述同一个问题和题目;其中凡是持对立观点的作
者似乎在奉行相同的假设,这些也许可以视为正常的情况。还有一种宝贵的
财富是流传下来的一大批校注,因为对某些观点或实践的反复批判或论证,
可以证实它们在当时曾风靡一时;但是必须适当地考虑到促使一个作者写下
他思想的信仰和偏见。①
秦汉时期缺乏一个譬如像孔子或朱熹,或像柏拉图或亚里斯多德(如果
我们到其他地方去找的话)那样的一个令人信服的思想哲人或知识力量。但
是幸而保存下来的公元之初列入秘府藏书的书目表明,当时存在大量的著作
和大批作者,虽然估计只有一小部分(估计不到 1/4)的作品流传至今。①我
们可以参考的当时材料最丰富、涉及面最广的著作也许包括《淮南子》(成
于公元前 139 年)、收进《汉书》的董仲舒(约公元前 179—约前 104 年)
的奏议、王充(公元 27—约 100 年)的《论衡》,以及汉代快结束时王符(约
公元 90—约 165 年)和荀悦(公元 148—200 年)等少数人的著作。
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务必谨防作出文献在这个时候对中国人民的发展产
生了很大影响的假设。在这几个世纪中,中国的文字正被统一和简化而逐渐
成为近代以前广泛使用的形式;把秦代的文书与公元 2 世纪的作一比较,就
可以看出这个过程的发展情况。可是书籍是广大公众不容易阅读到的,也没
有广为流通。
用于书写的材料各种各样。贵重的丝帛用来书写特殊的抄本,这从墓葬
中发现的实物可以看出。从这些墓葬中,或从文武官员留下的废物坑中,我
们找到了越来越多的写在当时标准材料上的文书实物,这就是木简或竹简。
一种原始形式的纸已经演化出来,传说是蔡伦在公元 105 年上报给汉政府
的;但是尽管这种原始的纸的时间可能更早,但在公元 3 或 4 世纪之前,纸
张不可能被普遍使用。②
公元开始时秘府所藏之书很可能一般没有流通,我们甚至不能假定对这
些书籍很有兴趣的人也能加以使用。之所以能够收藏图书和我们现在能掌握
一批文摘,是皇帝下令在全国各地搜集文本的直接结果。这些搜集本不论是



① 关于这个时期知识文化发展的总的记述,见陈荣捷:《中国哲学资料集》(普林斯顿和伦敦,1963);

徐复观:《两汉思想集》(台北,1976);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牟复礼英译(普林斯顿,1979)。

① 见第 1 章《焚书坑儒》。

② 见钱存训:《竹书和帛书:中国书籍和铭文的开始》(芝加哥和伦敦),第 131 页以下。关于蔡伦以前

造纸证据的综述,见王菊华、李玉华:《从几种汉纸的分析鉴定试论我国造纸术的发明》,载《文物》,

1980.1,第 78—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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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否完整,都据以编为钦定本而藏于秘府。有时我们也听到一部作品在一开始
就有一部以上的抄本,如《史记》。但是,这里又不能肯定,人们是否可以
普遍使用这些作品,或者可以长时期地全文使用。例如,有迹象表明,在公
元 2、3、4 世纪,人们不能直接看到《史记》中有关汉代的部分。①
自汉代编纂书目以来,已经知道,文籍仍有所散失,在此背景下,由于
考古学家在中国的许多不同地区继续进行成功的墓冢发掘,现在发现迄今未
知的少数典籍材料正变得有可能了。近年来,各方面材料——包括文学、哲
学和历史方面的作品,诸如医药、天文、占卜等方面的技术手册,行政和法
律的文书——的非常珍贵的孤本已经出土。除了给已知的中国书籍总集作了
这些补充外,这些墓葬还提供了有些流传至今天的书籍的抄本,例如《论语》、
《易经》和《道德经》等。这些手抄本证实了公认版本的准确性,其程度使
人既惊奇,又欣慰。
现在无法衡量秦汉时期识字人的范围,但可以很保险地假设,它不可能
是很广的。一般地说,当时的中国著作的内容像以后那样,谈的是社会上享
有特权的人的生活、习俗和享受。例如,对国家宗教仪式中应遵循的正确程
序传下了详细的规定,而对民间宗教进行的情况,除了在评注和考订时窥知
一二外,其材料却很少。
就我们所知,现在收编而成为《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的书目,是根
据可能是刘向或其子刘歆专门为此目的进行的分类作出的。②总的说,书目包
括以下几类:(1)经典著作及其注疏,以及与孔子学说有关的书籍和用于启
蒙教育的一些手册;(2)诸子的教诲和文章,下面又细分成若干类;(3)
诗赋;(4)兵法;(5)涉及宗教、秘术或宇宙论方面的文书,如历书和天
文历法、占卜、阴阳五行等方面的著作;(6)医书和黄帝的传说。
不论是好是坏,这项先驱性的工作影响到中国以后所有的目录学工作。
它以其体系影响了文献观点,并且它作出的划分被认为在中国的文学和文化
发展的一个形成阶段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刘向和刘歆所编的书目,
作为遗产,所留下的对中国哲学进行重大划分的分类却往往是错误的。他们
的目录学对不同哲学学派所作的区分,一部分是根据司马谈(死于公元前 110
年)对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道德家这六家的划分,一部分是
这种划分的扩大。①但是指出以下的事实相当重要,即这种区分在当时决不是
严格的,因为秦汉的思想家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专列为某一家,或者把自己
专列为某一家,是值得怀疑的。
因此,当被刘向和刘歆归为某一家的一些作者的观点有相当部分互相重
叠时,把它们贸然分为譬如儒家、道家或法家的做法决不是正确的。可是,
由于后世接受这些划分,对这个阶段的中国思想形成了一种多少错误的看


① 关于王充找书困难的情况,见第 11 章。关于《史记》的流通,见《汉书》卷六二,第 2737 页。《史记》

卷一三○,第 3319—3320 页记载了怎样处理《史记》两种抄本的论述。见何四维:《〈史记〉卷一二三(大

宛传)的可靠性问题》,载《通报》, 61∶1—3(1975 年),第 86—87 页。

② 关于这个书目的编制情况,见范德伦:《论管子的传布》,载《通报》,41∶4—5(1952),第 358 页

以下。

① 关于司马谈对此六家的区分及对各家优缺点的评论,见《史记》卷一三○,第 3288 页以下(狄伯瑞:《中

国传统的来源》第 1 卷,第 189 页以下)。又见莱昂·旺德默埃什:《法家的形成》(巴黎,1965),第 5

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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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法,即认为当时正在发展各种旗帜鲜明的学派。事实上情况要复杂得多。
对中国思想的许多研究著作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被认为是三大学派的儒
家、法家和道家方面。这些名词应该谨慎使用,特别对正在发生重大发展的
秦汉时期的四个世纪更是如此。对儒家的总的名称,必须分清至少两种基本
的思想类型。第一种是孔子及其嫡传弟子的教诲,这些已经引起了许多赞扬
和评论。但是,这些言论系统地阐述于中国第一个帝国成立之前的几个世纪,
它们应用于秦汉时期政治和社会的情况,多少不同于应用于帝国之前战国时
期的各国。第二,有些汉代思想家发展了一种更综合的哲学体系,它既包括
孔子的伦理学,又包括宇宙论的思想,并且给帝权的行使提供了地盘。他们
有时便称为“汉儒”。
与此相似的是,必须分清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在汉代以前形成的《道德
经》和《庄子》这样的玄学著作,一是在汉代以后发展的阐述宇宙间自然秩
序的系统学说。“道”这个词系统地阐述了这两方面的思想,但用不同的涵
义来阐述;宇宙存在的系统学说包括了科学地解释宇宙的企图以及可以在《道
德经》和《庄子》中找到的许多思想。这个情况在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2 世纪
的典籍《淮南子》中有详细叙述。但是除了这些差别外,道家这一总的名称
也可用来包括与道家思想相对的、应该更恰当地称之为道教的活动。在公元
2 世纪道教正在形成过程中。它包括了许多仪式、典礼和纪律,道士们试图
将其信仰与《庄子》等著作表达的思想联系在一起。但是早期的著作和道士
们规定的信仰之间,其信念和思想存在着巨大的差别。①
部分地由于过分僵硬的分类,有人常常假定,儒家和法家对人和政治权
威的看法是截然相反的,决不可能调和。在这里,也必须更细致地和以比以
往更少的僵硬的先入之见,对这两“家”进行比较和对比。秦帝国在诸如商
鞅、韩非、申不害和李斯等人的纪律原则和现实主义的世界观的基础上建立
起来和进行治理,这无疑是正确的。②但以下的情况虽然没有一直强调,但也
是正确的,即到了汉代,它采纳了法家大师们所陈述的原则,同时在政府的
机构内准备对这些原则进行改造和归纳,并给孔子以尊重。在汉末的几十年
中,几个主要的思想家号召恢复通常被认为有法家渊源的原则和国家政策。①
出于以上的这些原因,凡是以下出现“儒家”、“道家”或“法家”的
地方,在使用它们的时候将考虑到变动的情况和正在演变的生活态度。它们
并不指有明确定义的哲学学派。




① 关于这些差别和发展,见本卷第 15 和 16 章。关于对道家的全面研究,见马伯乐:《道家和中国的宗教》,

小基尔曼英译;马克斯·卡顿马克:《老子和道家》,罗伯特·格里夫斯英译;克里斯托福·施希佩:《道

家文集》(巴黎,1982)。

② 关于这些作者的情况,见戴闻达:《商君书》;伯顿·沃森:《韩非子主要著作》(纽约和伦敦,1964);

顾立雅:《公元前 4 世纪中国的政治哲学家申不害》(芝加哥和伦敦,1974),特别是第 135 页以下;本

书第 1 章《帝国时期的思想潮流》。

① 关于贾谊和晁错的法家态度,见本书第 2 章《贾谊和晁错》。关于后汉时期的发展情况,见本章《整饬

风纪的号召》和第 15 章《推行法令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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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四个世纪的发展

本文研讨的这四个世纪的特征远不是停滞不前的,在此期间出现了文化
思想不断成长发展的过程,新的思想被提出来,接受检验、加以采用或予以
否定。广义地说,前汉和后汉的文化思想背景——不论在哲学理论和宗教仪
式方面——的明显差别是可以辨认出来的。
对宇宙形态的不同解释一个接着一个地出现。五行的规律在这个时期之
初肯定已被设想出来;到这个时期末期,甚至更早,五行之说已站稳脚跟,
它的程序已经用来确定日常生活中必须作出的最琐碎的选择。利用自然界的
奇异现象为政治目的服务的一种新方法已经问世;从王莽时代起,它正在被
利用,并具有一种特别强烈的效果,同时对这类预兆产生了一种新的信仰。
由于生产出更精细的工具,并且观察更加清晰,计算更加准确,天文历法学
有了很大的进展。同时,国家宗教祭祀的崇拜对象已有变化,祭祀的地点和
举行的方式也是如此。新的永生的思想已经出现,它抓住了艺术家的想象力,
并且使那些哀悼死者的人深信不疑。到汉代末年,皇权已经获得了一种新的
更强有力的思想支持。此外,政府官员所受的训练,其文化基础与秦和前汉
的基础有明显的不同。
在仔细考虑这些题目之前,必须先注意以下几个总的问题:四种不同心
态的影响;对永恒的追求;对一致性的需要;标准化的倾向。


四种心态


在我们所知道的秦汉思想史中可以辨认出来四种主要的心态。它们的中
心内容分别是自然界的秩序、人的特定地位、行政的需要和理性的召唤。
那些集中注意自然界奇异现象的人,把宇宙看成是一个单一的运行单
位,人在其中形成一个因素,但不一定是最重要的因素。据认为,如果人的
计划与自然界的秩序和发展过程一致,这些计划就将取得成功。因为这些秩
序和过程是能够理解的。这种思想方法最普遍地见之于《淮南子》,这种态
度最接近于通常所称的道家。
对儒家学者来说,人是万物的中心和衡量标准。人类拥有不同于其他自
然的创造物的某些资质,使他有潜力成为世界上最宝贵的生物。这些才能所
创造的合乎逻辑的成果从文明生活方式的物质表现中可以看出。人的部分责
任是发展和利用他的特殊才能,把他的同类组织起来,让人们在各自的等级
地位中一起和平生活,并使之渴望在伦理、文化和美学方面取得更高的成就。
这种态度反映在诸如关于礼的论著等作品中,也反映在董仲舒等人发表的意
见中。
有些秦汉思想家非常重视通过约束和制度来组织人的生活和工作的必要
性,其明确的用意是使国家富强起来。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需要有像帝国时
期之前的法家作者——如商鞅和韩非等人——所描述的那种服从和纪律;这
种态度蕴藏的力量可以从本卷论述制度、法律和帝权的几章中看出。①
也许在追求理性方面,从汉代的思想中可以看到最鲜明的新内容。这一
观点主要由王充有力地提出:他拒绝深信不疑地接受对事实的陈述,对要他


① 见本书第 7、8、9 章和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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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活方式的偏爱,而对于原来楚国的习俗则几乎一直抱有偏见。有好几次,那
些未被批准的、也许未被理解的地方宗教仪式都遭到了镇压。如果官员们能
够证明在他们的辖区内已经推行了礼的规定和习俗,他们就有功。标准化的
号召表现在以下的尝试中:一方面压制对经籍的独立性的注疏,一方面集中
力量搞适合于政府口味和目的的版本和解释。
远在帝国时期以前很久,在中国就已经可以看到对一致性和标准化这种
强烈要求的抵制。有某些迹象可以说明,这种情况解释了有些人为什么采取
遁世态度或摆脱公共生活的原因,这种行为形成了汉以后几个世纪中中国文
化发展的一个特征。①




① 关于这种现象,见本书第 4 章《顺帝统治时期》,及第 15 章《推行法令的呼声》和《个人与国家:对社

会生活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