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的钢琴谱:用“体积密度法”评估煤炭企业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07:09

用“体积密度法”评估煤炭企业案例

一、内容提要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唐家沟N煤矿系2000年1月改制成立的独立核算股份制煤炭采掘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和销售。该企业2004年1月至12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29万元,2005年8月,民勤县国税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其2004年度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出该企业2004年度应缴纳增值税34.9万元,补缴税款5.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选案背景
民勤县位于河西走廊的东北部,国土面积1.6万平方千米,沙漠、戈壁占83.68%,农区绿洲面积占16.32%,人口31万。东、西、北三面被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环抱,这里自然环境恶劣,干旱缺水,然而,在沙漠、戈壁下面,却蕴藏着比较丰富的煤炭资源。在民勤西部,与金昌、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相临的红沙岗地区,煤炭的储量达5亿多吨。民勤县现有煤矿12个,其中年产量在9万吨以上的2个,其他的10个,均为产量在3万吨左右的小煤窑。长期以来这些小煤窑不能如实申报纳税,有的甚至于挂靠外地企业销售,逃避纳税义务。利用纳税评估,督促企业如实准确申报纳税,使民勤县国税局目前较为有效的一项税源管理手段。
(二)分析选案
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评估工作做到心中有数,2005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评估人员首先对企业税务登记、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该企业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和销售,2000年12月10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9月23日批准纳入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金额为100万元,月最大购票限量为25份。
第一:2004年1月至12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07万元,申报销项税额104.9万元,购进货物金额411.8万元,进项税额70万元,抵扣运费进项税额5.9万元,实现应纳增值税额29万元,期末无留抵。由于该煤矿煤质较差,煤炭热卡较低,供货渠道稳定,一般只供应电厂使用,因此,价格比较稳定,2004年企业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109元/吨(不含税)。按照税负对比分析法分析,企业2004年账面反映煤碳总产量7.4万吨,吨煤税收负担率为3.9元/吨,而同行业税负水平为4.46元/吨,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税负差异率-12.56%。
第二:按照工资耗用法分析,同行业工人平均工资为每吨煤30元,该企业2004年度账面“应付工资”为235万元,照此计算,该企业年产量应为78300吨。
第三:按照辅助材料消耗分析法分析,生产1吨煤的火工(炸药)消耗为1根雷管2公斤炸药,计价2元。企业2004年火工(炸药)消耗为15.8万元,照此计算,该企业年产量应为79000吨。
从上述分析看,该企业有隐瞒产量,隐匿销售收入的嫌疑。
(三)举证约谈
为了破解疑点,评估人员决定对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并根据发现的疑点问题,拟定了详细的约谈提纲。
1、与企业财务会计约谈,了解企业有无销售不入账的问题。
2、与企业销售经理约谈,了解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
3、与生产工人约谈,了解煤炭产量及吨煤生产成本。
通过约谈,企业税负低于同行业税负是因为煤质较差,价格较低造成,但其它疑点没有消除,评估人员决定进行实地调查。
(四)实地调查
针对上述疑点,2005年8月,评估人员深入企业,采用“体积密度法”对其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评估工作人员首先调阅了2004年度采掘施工图,通过观测施工图纸,根据图纸比例计算出煤层巷道的长度为600米、上宽为1.4米、下宽为1.9米、高为2米,煤层巷道的体积1980立方米。第一采掘工作面的长度为160米、宽度为65米、高度为2.3米;第二采掘工作面的长度为320米、宽度为60米、高度为2.2米,计算出两个工作面的体积分别为18538立方米、42240立方米,该矿煤炭采出率为85%,煤炭密度为1.35吨/立方米。
按照“体积密度法”计算:
企业采掘工作面体积=采掘工作面长×采掘工作面宽×采掘工作面高=[(1.4+1.9)×2/2×600+(65×160×2.3)+(320×60×2.2)]=68140(立方米)
评估期企业的产量=企业采掘工作面体积×企业回采率×煤炭密度=68140×85%×1.35=78190(吨)
评估期企业销售收入=(评估期企业的产量-企业实际库存)×评估期煤炭的销售价格=(78190-0)×109=852.2(万元)
评估期企业应纳税额=评估期企业销售收入×13%-企业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852.23×13%-75.9=34.9(万元)
经评估测算该矿2004年共采出煤炭体积为68140立方米,产量为78190吨,比企业账面反映数多4190吨,按照同期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额为34.9万元,与2004年度实际交纳数相比较,企业应补缴增值税5.9万元。
经过进一步了解,发现该企业将销售给私人的取暖块煤4190吨未记账,从而造成少计销项税金5.9万元。
三、评估处理
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评估小组通过与企业再次约谈,企业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补缴税款5.9万元及加收滞纳金的处理。案件在评估环节得到解决,没有移交税务稽查环节立案稽查。
四、案例分析
(一)事先了解评估企业的全面情况是进行纳税评估的基础。评估人员只有对评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以及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熟练运用各种分析方法,才能在审核分析中发现疑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约谈方式的正确运用是澄清和确认疑点涉税问题的关键。评估人员应在约谈前,根据评估分析的不同疑点,拟定详细的约谈提纲,使约谈过程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找准切入点,使企业难以自圆其说,及时发现企业存在问题。
(三)针对企业生产的不同特点,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纳税评估方法,是评估取得扎实成效的关键。体积密度法是根据煤炭企业采掘工作面的长、宽、高和煤炭的密度,计算出煤炭企业单位时间内生产的煤炭总产量,进而推算出煤炭企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据以对煤炭企业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监控办法。体积密度法所涉及的大部分指标是能够确定或计算的,易于采集,真实可用。运用“体积密度法”评估煤炭行业税收是一个简单、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
四)把国家规定的测算煤炭储量的标准方法--体积密度法引入税收征收管理领域,既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又具有确定的数学模型,科学性和认同性较强,有利于税企双方共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