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采暖一冬天花费多少:全国地勘单位勘查质量检查启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44:55

检查重点为2010年度提交的报告或正在实施的、非财政出资的地勘项目
全国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检查日前拉开帷幕。根据已出台的《全国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各级地勘单位负责人为本次检查第一责任人,地勘单位将此次质量检查作为2011年一项重要任务。
  据了解,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地勘行业扎实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在全行业营造守信用、重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为实现地质找矿“358”目标提供保障。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国固体矿产类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检查分为自查、互查和抽查三个阶段,自查由地勘单位自行组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互查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支撑单位组织,对省内局级地勘单位之间进行互查,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抽查由国土资源部协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组织实施,于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检查内容以2010年度提交报告或正在实施的、非财政出资的地勘项目为重点,主要检查项目的勘查设计、原始地质资料、物化探方法、工程施工、样品采集、资料整理、勘查报告、勘查计划的履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方案》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单位行为出现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与其探矿权年检、资质管理等挂钩进行处置;对纯属个人行为出现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置。
  《方案》提出,在确保此次质量检查实效的同时,要为常规性的质量检查摸索经验,使质量检查机制逐步完善,为推行注册地质师制度和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奠定基础。
  据了解,此次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检查由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组织实施。□


附件:
全国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为促进地勘行业扎实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在全行业营造守信用、重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为实现地质找矿“358”目标提供保障,受国土资源部委托,中国矿联地质勘查协会(简称地勘协会)定于今冬明春组织开展全国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检查专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为主线,深入开展执业诚信情况和勘查工作质量大检查,促进地勘行业行为自律,自觉抵制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积极营造守信用、重质量的良好环境。

基本原则:

(一)坚持近期工作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在今冬明春的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要为常规性的质量检查摸索经验,使质量检查机制逐步完善,为推行注册地质师制度和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奠定基础。

(二)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导向。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行约行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查找问题要准,整改措施要实。

(三)坚持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主办、地勘单位广泛参加,全面稳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畅通联动渠道,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开展质量评比,在全行业形成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严谨作风,树立先进典型,惩戒弄虚作假,守信用、重质量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自查。作为整个工作的基础。全面查找地勘单位勘查工作质量问题,全面整改。在地勘单位树立人人重质量、人人讲信誉的行业理念,培养行业正气,倡导行业风气,优化地质勘查市场环境。

(二)开展互查和抽查。查找勘查工作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加强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切实把问题找出来,把整改工作搞上去,不走过场。

(三)力求取得实效。努力实现在“十二五”期间,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成效,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为建立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奠定基础。

三、工作方法

(一)检查范围。全国固体矿产类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

(二)实施主体和检查方法

1、自查:由地勘单位自行组织,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

2、互查: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支撑单位组织,地勘协会协助,对省内局级地勘单位之间进行互查。要求局属地勘单位全覆盖,检查数量不低于各单位符合检查内容的项目总数的1/4。

对于省内只有一家局级地勘单位的省份(如北京、湖北、重庆、西藏等),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支撑单位组织专家直接对其进行检查。对于省内无局级地勘单位的省份(如上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支撑单位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国有地勘单位进行检查。

3、抽查:以地勘单位为单元,由部协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地勘协会组织实施。抽查比例控制在参检单位总数的5%左右。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2010年提交报告和正在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为重点,主要为各类非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财政出资项目的检查可另行安排。

具体内容包括:

1.有无勘查设计,勘查设计是否按有关规范编写,是否按勘查设计实施,变更勘查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原始地质资料是否齐全,野外记录本、工作手图、实际材料图、数字填图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记录、描述和编制,各项原始地质资料内容是否吻合。

3.物探方法是否合理,精度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仪器设备是否具备条件,物理点密度是否符合勘查项目要求,数据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推断解释是否正确。化探方法是否正确,采样物质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分析数据精度、准确度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成图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推断解释是否合理。

4.勘查工程(包括钻探、坑探、槽探、井探)施工、地质编录、样品采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5.样品采集、测试分析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6.资料整理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文、图、表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编制,文、图、表内容是否吻合,阶段成果、综合研究资料等是否与原始地质资料、物探化探资料、勘查工程资料、采样和测试分析结果等吻合。

7.有无勘查报告,勘查报告是否按有关规范编写,勘查报告是否与原始地质资料、物探化探资料、勘查工程资料、采样和测试分析结果、综合研究资料等内容吻合。

8.是否履行勘查计划,是否信守勘查合同,有无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伪造原始地质资料、物探化探资料、勘查工程资料、采样和测试分析结果、勘查报告等),有无勘查质量投诉。

五、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0年12月)

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全面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座谈会征求地勘局长意见和建议,签署倡议书,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完善检查指标体系,下发通知。

(二)自查、互查阶段(2011年1月一3月)

1.地勘单位制定自查方案,开展自查。检查结果通过主管局级地勘单位报送地勘协会,同时抄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无主管局级地勘单位的,直接报地勘协会并抄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

2.待全部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支撑单位负责制定互查方案,组织开展互查。互查结果报送地勘协会,同时抄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抽查及总结阶段(2011年4—6月)

1.地勘协会根据自查及互查结果确定抽查单位,制定抽查工作方案,组织抽查组,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结果由抽查组报地勘协会,同时抄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

2.地勘协会负责对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自查、互查和抽查专项工作进行汇总,开展质量评定和评比,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部(2011年6月31日前完成)。

六、检查成果处置

(一)处理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单位行为出现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与其探矿权年检、资质管理等挂钩进行处置;对纯属个人行为出现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的,根据其所任职务和造成的后果,由其所在单应进行处置;对一般技术人员出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应加强批评教育。

(二)处理方式

1.自查、互查发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及其责任,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成基层地勘单位和局级地勘单位按管理权限处理,违规违纪违法的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或机关处理,处理结果报地勘协会备案,同时抄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抽查发现的问题,地勘协会要对问题进行分析、整理、归类,提出解决建议,报部后,统一提交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反馈给地勘协会备案。

3.在开展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自查、互查和抽查专项工作期间,地勘单位、项目业主、市场客户或个人,可以对质量问题、不良记录、失信记录等向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协会进行举报和投诉。对举报和投诉问题,上述部门和单位负有保密责任,并统一协调处置。

4.地勘协会根据自查、互查、抽查结果和举报、投诉核实情况,汇总整理地勘单位和技术人员执业情况档案,作为地质勘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注册地质师制度的重要基础。

七、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检查工作组织领导

1.国土资源部负责此次质量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

2.地勘协会负责联系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自查、互查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抽查工作,并负责对各阶段检查工作进行汇总。

3.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指定所属一家不直接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作为支撑,负责统一协调辖区内地勘单位质量检查的相关工作,包括自查工作的督导、互查工作的组织、查处问题的反馈等。

4.各级地勘单位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开展质量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勘查工作质量自查、互查和抽查作为2011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二)保障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对地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以及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系列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地质技术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职业操守,把全面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快找矿、找好矿、找大矿的重要举措和自觉行动。

2.找准问题,务求实效。比照规章制度查问题,根据市场要求找差距,将自查、互查和抽查工作深入到地质勘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角落,系统检查和清理地质勘查工作质量,确保在解决行业关注、社会关注、市场关注、民生关注的重大质量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3.突出重点,全面整改。按照市场经济对地质工作的要求,全面总结地质勘查工作质量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清理地质勘查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对地勘行业管理层面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预算标准、勘查规范等提出调整和修改意见和建议。

4.树立典型,奖优罚劣。设立组织工作奖,对自查和互查工作中组织出色、收效显著的基层地勘单位、局级地勘单位以及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表彰。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地勘单位,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