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港:抚州市东乡县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15:04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讨论稿)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管理用人制度,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东乡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考核原则

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发展观,认真考核学校每一位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等方面的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

我校年度考核工作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4、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评价的原则。

5、坚持注重表现、侧重实绩的原则。

6、坚持量化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的对象及等级

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四、考核程序

由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各教研组人数及优秀比例确定“优秀”指标——各教研组依据方案对本组教师进行考核,推荐“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教师名单——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教研组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公示——上报教育局、人事局。

五、考核的标准

(一)、优秀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团结同志、积极上进。

2、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且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勤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且必须满工作量。

4、在教育教学或其他工作中成绩突出,能起示范带头作用。承担了教研组公开课或比武课、示范课;论文或课件、教具制作获校级以上奖项,积极参加学校课题研究。

5、教学成绩良好在教学评估中位居中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未达到基本工作量的。

2、有旷工、旷课、旷会、旷升旗仪式等违纪行为的,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的(以学校办公室、教导处记录或总务处扣款为依据)。

3、本学年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病假累计超过二十天者。

。4、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殴打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5、外出兼课或搞有偿家教的。

6、违反规定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乱收费的。

7、在年度出现教育教学重大事故的。

8、其他按上级文件规定不符合优秀条件的。

(三)、评优办法

1、中考科目的任课教师依据年度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以教研组为单位综合评议排序,确定候选人上报,再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后确定评优人选。

2、音、体、美等非中考科目教师由本教研组根据其学生评价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确定侯选人选上报,再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优秀人选。

3、后勤等未任课人员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确定评优人选。

(四)考核为称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在本学年工作中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团结务实,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

1、本学年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3天的。(旷课两节折合旷课1天)。

2、本学年来违法乱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损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度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本学年内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重大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

(六)本方案经2009年5月16日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09年6月1日起实行,本方案解释权归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东乡二中

二00九年五月

 

 

 

 

附:年度考核量化细则

 

东乡二中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讨论稿)

 

东乡二中年度考核量化细则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量化计分,具体如下:

一、   德(思想品德、政治态度、廉洁从教)(满分20分)

1、遵守教育政策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

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维护学校安定团结。

3、不违规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课辅资料和物品;不接受馈赠或索要钱物等(以举报属实和查处为准)。

2、违反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每项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二、   能(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满分20分)

1、达到专科学历,满工作量得10分,未达到专科学历、未满工作量分别扣1分。

2、本学年教学常规检查优秀教案每次加1分,作业批改获优秀的每次加1分。教学常规检查获县优秀的加2分。

3、本年度优质课、论文、课件、辅导学生竞赛获奖的,按国家、省、市、县、校分别计6、5、4、3、2分。可累计加分。主持或参与县级、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并如期结题,其成果视为同级论文一篇。

5、本年度参予市级、县级、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的每次分别加3、2、1分。

6、本年度获教学类荣誉称号: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分别加6、5分;县骨干教师、县学科带头人分别加5、4分。

7、校级干部、中层管理干部、班主任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分别加3、2、1、0.5分(不重复计算)。

8、本年度获国家、省、市、县、校行政表彰的分别另加9、7、5、3、1分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计算。

三、   勤(工作态度、勤奋敬业)(满分20分)

1、出全勤(上课、监考、坐班、会议均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签到全)得20分。

2、上课无故旷课一节扣3分,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需到教务处说明情况不扣分);

3、无故旷工一天扣5分;

4、凡例会及工作人员应在校时事先通知的会议(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应参加的教师),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每一次扣0.5分,

5、签到缺一次扣0.2分,代签一次扣双方各1分;因公事不能签到的原则上不扣分。
    6、因私调课,经教务处批准的原则上不扣分,未经教务处批准的每节扣0.5分(扣双方)。
    7、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电话请假,并事后再补请假。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1)病假:没调好课每节扣0.5分。调好课并出具医生证明不用扣

分;住院者不用扣分。

(2)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没调好课每节扣1

分。调好课不扣分。国家法律规定个人假期不扣分。

8、事假全学期累计3天以内,不扣分,3天以上者按每超一天扣1分累计扣分

四、绩(工作质量)(满分40分)

1、中考科目以考核年度学年度期末教学成绩综合评估得分为依据

具体计算方法: 

40

---------------------------×本人综合评估得分=本人

普通班(侧重班)评估最高得分

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分,跨年级、跨学科及任教不同类型班级取所有得分的平均值。

2、非中考科目的以考核年度学年度学生评价教师得分为依据,

具体计算方法:

40

----------------------×本人平均得分=本人年度考核的工作质量分。

学生评价平均分最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