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福州: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鄂尔多斯东胜区文化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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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文化局 时间:2011-3-31 8:53:44 阅读:88次]
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
(2011--2015)
目  录
序 言 ………………………………………………………
第一章  文化发展总体思路 ………………………………
一、鄂尔多斯文化的构成 ……………………………
二、文化发展现状 ……………………………………
三、文化发展指导思想 ………………………………
四、文化发展基本原则 ………………………………
五、文化发展基本思路 ………………………………
六、文化发展总体目标 ………………………………
(一)文化发展总体目标定位 ………………………
(二)建设“三个基地” ……………………………
1、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基地 …………
2、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
3、建设蒙古族民俗文化保护基地 …………………
(三)文化发展目标实现步骤 ………………………
1、重点发展阶段 ……………………………………
2、整体推进阶段 ……………………………………
3、全面提升阶段 ……………………………………
第二章   文化发展战略 …………………………………
一、发展战略 ……………………………………………
(一)实施“创新发展”战略 …………………………
(二)实施“人才·品牌”战略 ………………………
二、体现文化发展特点 …………………………………
(一)体现民族、地域特点 ……………………………
(二)体现时代特点 ……………………………………
(三)体现效益特点 ……………………………………
第三章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一)总体目标 ………………………………………
(二)具体目标 ………………………………………
1、创建文化先进旗(区) …………………………
2、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
附: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名录 ………………
3、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4、繁荣群众文艺创作 ………………………………
5、机构经费落实 ……………………………………
6、打造节庆文化品牌 ………………………………
附:品牌文化艺术节 …………………………………
二、文艺精品创作演出 …………………………………
(一)总体目标 …………………………………………
(二)扶持重点舞台艺术精品 …………………………
(三)繁荣文艺演出 ……………………………………
(四)加强艺术团队建设 ………………………………
三、文化遗产保护 ………………………………………
(一)文物保护目标 ……………………………………
1、文物保护 …………………………………………
2、文物考古 …………………………………………
3、文物征集 …………………………………………
4、博物馆建设 ………………………………………
5、开展活动 …………………………………………
附:全市博物馆建设规划名录 ………………………
附: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名录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 ………………………
1、遗产普查 …………………………………………
2、遗产申报 …………………………………………
3、建立展示传承场所 ………………………………
4、建立数据库 ………………………………………
5、设立专项资金 ……………………………………
6、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 …………………………
附: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名录…
四、对外文化交流 ………………………………………
五、文化市场管理 ………………………………………
(一)总体目标 …………………………………………
(二)重点任务 …………………………………………
1、网络文化市场 ……………………………………
2、娱乐市场 …………………………………………
3、演出市场 …………………………………………
4、书报刊市场 ………………………………………
5、印刷市场 …………………………………………
6、农牧区文化市场 …………………………………
第四章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
一、基本思路 …………………………………………
二、总体目标 …………………………………………
三、发展重点 …………………………………………
(一)文化创意业 ……………………………………
(二)文化旅游业 ……………………………………
(三)文艺演出业 ……………………………………
(四)文化娱乐业 ……………………………………
(五)广告会展业 ……………………………………
(六)文化产品业 ……………………………………
附:全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名录 ………………
四、文化产业的拓宽 …………………………………
(一)影视业 …………………………………………
(二)体育产业 ………………………………………
第五章  文化发展保障措施 ……………………………
一、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
三、推进文化政策法规建设 …………………………
四、落实文化发展资金 ………………………………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六、实施五项文化工程 ………………………………
序  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期(2011—201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推进文化创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并提出明确的目标与要求: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十二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将为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带来极好的机遇。同时,“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发展还面临着种种挑战。为此,我们必须怀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面对实际,积极应对挑战,寻找对策,为文化的繁荣发展夯实基础。编制符合文化发展规律、体现社会发展进步、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十二五”时期,也是鄂尔多斯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施“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结构转型、创新强市”战略,“打造百万人口中心城市,打造百年鄂尔多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推进文化工作的创新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鄂尔多斯的关键时期。鄂尔多斯文化在新中国成立60年来,大体经历了起步、普及、发展等几个阶段,为全市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鄂尔多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落实“结构转型,创新强市”的战略,“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文化将跨入“创新发展”的新阶段。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要立足本地实际,努力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充分体现文化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推动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根据自治区文化厅、鄂尔多斯市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意见要求和鄂尔多斯市文化发展思路编制。本规划对“十二五”时期鄂尔多斯文化的创新发展、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文化强市将起到直接指导作用。
 
第一章  文化发展总体思路
 
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理论,科学地概括了我国文化建设的规律,更加明确了文化发展的方针、原则、重点任务和努力方向,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指明了方向。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时期,是实现鄂尔多斯文化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确定科学的发展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确保全市文化繁荣发展的根本保障。
一、鄂尔多斯文化的构成
 
鄂尔多斯,是一块引人瞩目的古老的土地。这里具有悠久神秘的历史、灿烂神奇的文化。鄂尔多斯文化,是以蒙古文化为主体,融合吸收多民族文化成果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现代文化成为鄂尔多斯地域文化构成的主要元素。
鄂尔多斯这块古老的土地上,自古以来北方游牧民族繁衍生息,创造了举世闻名的灿烂文化,留下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鄂尔多斯,具有以“河套人”(鄂尔多斯人)为代表的旧石器时代的文化,也有以鄂尔多斯式青铜器为代表的北方游牧民族文化,以秦直道为代表的中原文化,更引人注目的是以成吉思汗陵为代表的蒙古族祭祀文化。分布于鄂尔多斯的萨拉乌苏遗址、朱开沟青铜文化遗址、统万城遗址、秦直道遗址、阿尔寨石窟、乌仁都西岩画、长城遗址、成吉思汗祭祀圣物、诸多寺庙和敖包等,为鄂尔多斯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鄂尔多斯蒙古族,是鄂尔多斯地区的主体民族。鄂尔多斯蒙古族,原是成吉思汗宫廷的守护者,后又成为成吉思汗八白室的守护和祭祀者。他们世代传承了蒙古王朝时期独特的宫廷文化、祭祀文化,并在生产生活中又创造了丰富的民俗民间文化。鄂尔多斯蒙古族文化,明显区别于其他蒙古地区。
鄂尔多斯,是供奉成吉思汗八白宫的神圣地方。从北元以来成为成吉思汗黄金家族后裔统领的地方。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具有宫廷礼仪文化、祭祀文化、草原文化、民俗文化等鲜明的特点。这些鲜明的地域特点,构成了鄂尔多斯浓郁而独特的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古老的蒙古民族宫廷礼仪,华丽的服饰,蒙古民族独特的宫廷祭祀,丰富多彩的民俗,魅力无穷的民谣等,展示着鄂尔多斯的风土人情,并以其特有的风格形成鄂尔多斯独特的民族文化。
鄂尔多斯市是黄河内套地区。从夏、商、周到元、明、清,黄河岸边的鄂尔多斯一直就是草原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融之地,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碰撞之地,使黄河农耕文化逐渐发展起来。历史以来,这里繁衍生息的各民族利用黄河发展农业,发展经贸,使农耕文化根植于此。鄂尔多斯市以汉民族为多数。以汉民族民俗为主的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方言、鄂尔多斯汉民族祭祀等具有浓郁的地域特点,成为鄂尔多斯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鄂尔多斯是蒙汉民族交融的地区。特别是近现代以来,蒙汉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创造了独具风格的蒙汉亲和文化。这一亲和文化,渗透到民族歌舞、服饰、饮食、习俗、语言文字等诸多方面,推动了民族团结,推动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鄂尔多斯东部盛行的漫瀚调,是蒙汉劳动人民在生产和生活的交往中创造的以蒙古族民歌为基调,以汉族唱法为风格,精妙地揉合而成的一个独特的鄂尔多斯歌种。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并具有极强的群众性、娱乐性,深受人民的喜爱。漫瀚调是蒙汉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的象征,是共同创造的宝贵的民族民间音乐财富。
随着鄂尔多斯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以工业文明为代表的现代文化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鄂尔多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新的动力。
 
二、文化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在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文化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文化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文化工作的决定》,制定《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使文化投入,特别是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大幅度增长,以“七大文化工程”为标志,全市文化设施发生根本性变化;农牧区基层文化网络覆盖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艺术事业不断发展,精品创作取得成果,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初步建立,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文化产业方兴未艾。
到“十一五”末,全市有5个旗区(鄂托克、乌审、东胜、准格尔、伊金霍洛)建成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市有全国文化先进集体4个,全国文物工作先进旗和先进单位各1个。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了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大剧院、博物馆等现代化的大型公共文化场所,总面积达到14万平方米。各旗区新建影剧院4个,改建一批文化馆、图书馆,全市59个苏木乡镇办事处均建有文化站,其中有47个文化站室面积达到800平米以上;全市有社区文化中心15个、嘎查村社区文化室901个,其中达到200平米以上标准的约占15%;全市已建成草原书屋572个、文化信息共享管理支中心9个、共享服务点229个,公共文化活动场馆总面积达(文化部门管理的)29.7万平米,全市人均 0.2 平方米。
全市公共图书馆全部均进入等级图书馆行列,其中,市图书馆晋升为地(市)级一级馆,8个旗区图书馆全部达到县级二级馆和三级馆标准,图书馆图书总藏量(不含非文化单位图书馆、室)达145万册,全市人均1册。“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新增图书14.55万册;全市9个文化馆(群艺馆)中,市群艺馆晋升为地级一级馆,2个馆(东胜、伊金霍洛)晋升为县级一级馆,4个馆(准格尔、乌审、鄂托克、杭锦)晋升为县级三级馆。
“十一五”时期,全市7支乌兰牧骑全部被评为自治区一类乌兰牧骑,全市专业文艺团体新创重点晚会27台,新排晚会40台,新创作音乐、舞蹈、曲艺作品530件,共获国家级集体大奖4项,获国家级单项奖26项,获自治区集体大奖24项,获自治区单项奖124项。其中,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提名奖”、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特别奖”;“十一五”期间,全市两级艺术团队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市旗两级艺术团队每年为基层演出均在1000多场以上,共为基层演出7万多场。
“十一五”期间,全市年平均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含村级)近1000场次,全市新建广场活动点20个、文艺队74个、老年大学9所,年平均举办导向性大型活动27次,年平均举办馆站阵地大型活动650多次,年平均送文化下乡活动1000多次,年平均放映电影12000多场,年平均举办广场活动470多场。“十一五”期间,群众文艺共创作整台晚会50台、文艺作品2100多件,有2个作品获国家“群星”奖,5个作品获国家级奖项,10个作品获自治区级奖项,50个作品获市级奖项。连续举办了鄂尔多斯国际文化节、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首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各旗区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活动,创立文化品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到“十一五”末,全市建有各类博物馆7个,已查明各类文化遗存127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旗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0余处;全市一级文物138件(组),二级文物425件(组)、三级文物927件(组),全市文物馆藏数量达1万多件(组)。
“十一五”期间,全市有5个项目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56个项目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32人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4项,有84人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全市被评为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1个、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5个、市级民间艺术之乡11个。
“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企业发展到1203家,从业人员11013人,文化产业产值达75.9亿元,同比增加49亿元。成陵旅游区建成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动漫产业园初见成效。“十一五”末,我市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数达1021家,从业人员9651人,资产总计11.69亿元,营业收入7.844亿元,利润总额达3.87亿元。
“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基本建设总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较“十五”期间增加4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倍;全市文化基本建设投资达到27.5亿元,较“十五”期间增加26.7亿元,同比增长31.9倍;全市文化经费总投入7.59亿元,较“十五”期间的1.36亿元增加6.23亿元、同比增长4.5倍。全市年均文化投入占全市财政预算支出的2.5%左右。
“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虽然取得显著成果,呈现长足发展势头,但与地区经济发展相比,与时代要求相比,仍然处于滞后状态,需要加大力气,加大步伐有计划地向前推进。
三、文化发展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文化发展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建设中国西部文化强市的目标,深入实施“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努力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地区文化软实力,把鄂尔多斯文化推向“创新发展”新阶段,积极为打造百万人口中心城市,打造百年鄂尔多斯,营造文化环境。
四、文化发展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理论为指导,统筹区域文化、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把建设中国西部文化强市作为总体目标;坚持把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作为努力方向,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方针,加快对社会影响大的基础性、战略性文化工程建设步伐;坚持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动文化跨越式发展;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创新文化发展和传播方式,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和消费群体;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五、文化发展基本思路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文化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发展中华文化为基点,以鄂尔多斯民族文化为特色,以地域多元文化为内容,用创新的理念、科学的态度、改革的意识、开拓的精神,不断创新鄂尔多斯文化,把鄂尔多斯文化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繁荣舞台艺术精品演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以“创新发展”的理念推进文化建设,开创鄂尔多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文化强市,让鄂尔多斯文化走在时代前列,走向世界。
六、文化发展总体目标
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文化强市。
文化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已成为衡量地区综合势力的显著标志。我们所要实现的现代化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需要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也需要丰富健康的文化生活;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时需要强大的文化实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文化既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民族自信、振奋民族精神,必将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鄂尔多斯市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这里是以蒙古族文化为主体,多元文化积淀的地区。鄂尔多斯市丰富的文化资源,为建设中国西部文化强市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文化发展总体目标定位
建设中国西部文化强市,整体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经过五年的全面建设即到“十二五”末,把鄂尔多斯建成为文化设施先进,文化服务优良,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产业发达,文化氛围浓郁,文化特色鲜明,文化遗产保护良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的文化强市。到“十二五”末,市、旗区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达到国内同级一流水平;全市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拥有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文化站;嘎查村全部建有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室;全市建有1000个农牧民书屋和社区书屋;全市城乡文化网络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基层文化网络成为集书报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休闲娱乐、科普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网络,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生动活跃,人均占有各项文化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准;舞台艺术精品层出不穷,要有1—2台(部)舞台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奖励;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数量达到45个以上;全市各旗区均建立自治区级原生态文化保护区,争取建立国家级“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争取将成吉思汗祭典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进全国先进行列;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或文化企业集团,带动全市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文化产业产值占全市GDP的5%以上;文化市场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全市8个旗区中目前已有5个旗区进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的基础上,至少再有一个旗进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剩余旗进入全区文化先进旗行列。
(二)建设“三个基地”
 
“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鄂尔多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艺创作演出、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同时,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和蒙古族民俗文化保护基地,拓宽鄂尔多斯文化发展领域,提升鄂尔多斯文化品位和档次。
1、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基地
为进一步提升鄂尔多斯文化品位,扩大影响,走向世界,同时以开放的姿态吸引我国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荟聚鄂尔多斯,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多民族的文化艺术营养,要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基地。建设该基地对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文化,推动各民族文化艺术交流,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的交融与发展,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和民族文化大繁荣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十二五”期间,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基地、中华民族团结主题公园、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重点文化工程,举办文化产品博览会、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论坛和大型文艺巡演等一系列重大节庆活动,搭建良好的民族文化交流平台,进一步丰富基地建设内容。
2、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鄂尔多斯丰厚的民族文化资源为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也是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所在。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要走以政府为主导、文化为内容、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政策性扶持、多元化发展的路子。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要培育文化市场,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完善现代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创造著名文化品牌,使文化产业从规模、内容、形式、效益上实现新的突破。在发展文化产业过程中,要重点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如民族文化旅游、民族歌舞演出、民俗风情展示、民族特色餐饮、民族工艺产品等,既要壮大产业规模,也要以特色产品在市场运作中占领制高点。同时,要发展动漫、影视、广告会展等新型文化产业。“十二五”期间,通过努力,使鄂尔多斯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3、建设蒙古族民俗文化保护基地
鄂尔多斯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传承地,也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的汇集之地,许多民俗承载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如成吉思汗祭祀就有着世界性的文化影响。为了有效保护民俗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十二五”期间,除了对“成吉思汗祭典”、“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民歌”等已被列入国家级保护项目进行有效保护外,还要建设以成吉思汗祭祀文化为核心的祭祀文化保护区,全面展示鄂尔多斯传统祭祀;建设以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民歌为主要内容的特色鲜明的各类民族文化艺术之乡,充分展示鄂尔多斯礼仪文化、服饰文化和歌舞文化;建设鄂尔多斯民俗文化博物馆,举办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鄂尔多斯国际民歌节、鄂尔多斯民间文化艺术节等民俗文化节庆活动, 使鄂尔多斯成为蒙古族民俗文化保护基地。
全市文化建设目标定位
建设中国西部文化强市
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基地
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建设蒙古族民俗文化保护基地
(三)文化发展目标实现步骤
重点发展  整体推进  全面提升
鄂尔多斯市实现“十二五”文化发展总体目标,可分为重点发展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等三个阶段。
1、重点发展阶段
从2011年到2012年,根据制定文化发展规划,确定、启动第一批打造的文化发展重点项目。这个阶段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在重点地区重点打造尽快发挥效益的文化项目。在这个阶段,集镇文化设施要有较大的改善,重点建设全市乡苏木镇综合文化中心,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村嘎查文化室。培养一批热心于文化旅游业的企业,为鄂尔多斯市的文化发展鼎力相助。
2、整体推进阶段
从2013年到2014年,在重点发展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和提高水平,进行整体推进,使全市文化形成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在这个阶段,全市文化设施发生巨大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到高标准、高水平。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建立或提升文化旅游区,形成文化旅游产业体系。这一阶段,鄂尔多斯文化建设进入自治区先进行列。
3、全面提升阶段
2015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规划所提出的整体目标,全面提升全市文化建设,使鄂尔多斯市文化建设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水平相适应,文化旅游产业与从规模、内容、管理、服务等方面与国际接轨。这一阶段,鄂尔多斯市文化建设达到全国地级先进水平,有一部分走向世界一流水平。
 
第二章   文化发展战略
 
“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以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发展文化产业为重点,实施文化发展战略,把握文化发展特点,不断推动全市文化的繁荣发展。
一、发展战略
实施“创新发展”、“人才·品牌”战略。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文化发展从本市实际出发,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和“人才·品牌”战略,推动全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
(一)实施“创新发展”战略
鄂尔多斯市“结构转型、创新强市”的新战略,必然要求文化创新。因此,我们要创新文化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实现文化结构创新、文化内容创新、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文化建设的科技含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要坚持文化工作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紧密结合,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紧密结合,增强大文化观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全市文化建设的结构和布局更加科学,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和质量效益更加统一。
鄂尔多斯文化资源是我市突出的资源优势之一,也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潜力、内涵、永续的特点可产生巨大的无形资产和可观的经济效益。我们要以创新的理念优化文化结构,拓宽文化发展路子,在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同时,开发具有鄂尔多斯文化特色的历史遗产、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把优势的传统文化、民族文化资源纳入社会化、产业化运作的轨道,实现文化“结构转型”,使之与当代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的同时还要体现时代性,提升传统文化的价值,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身发展的能力,实现文化资本的价值增值,实现文化惠民,使鄂尔多斯文化以崭新的面貌走向未来。
(二)实施“人才·品牌”战略
 
人才是加快文化发展的主力军,是推动文化创新的核心力量,是鄂尔多斯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建设文化强市,特别需要一批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特别需要一批热心于文化事业、具有市场意识和开拓精神的经营管理人才,特别需要一批心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文化管理人才。我们要从“人才兴文”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人才选用机制、人才引进机制、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促使人才脱颖而出,吸引人才汇聚到我市,从而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打造鄂尔多斯文化品牌是提升文化品位,扩大文化影响力、提高文化效益、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必要途径。文化品牌的创建要以自主品牌培育为着眼点和着力点。鄂尔多斯市有着极为丰富而珍贵的民族文化资源,如河套文化、鄂尔多斯青铜文化、成吉思汗祭祀文化、民俗文化、民族歌舞艺术等等,具备全面打造文化品牌的基础和条件。我们要通过整合文化资源,提炼文化元素,创新文化形象,融入现代理念,进行时尚包装,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使鄂尔多斯文化以更加美好的形象展示在世人面前。
二、体现文化发展特点
民族地域特点 时代特点 效益特点
始终把握和突出文化建设重要特点,是增强文化的活力,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满足社会文化需求,提升地区形象的重要环节。“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的文化建设,要把握体现民族、地域特点、时代特点和效益特点。
(一)体现民族、地域特点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使命。特殊的地域环境和独特的历史演进,使鄂尔多斯有着丰富的民族地域文化积淀。以蒙汉优秀传统文化为代表的鄂尔多斯文化既具有鲜明的特色,也具有优秀的品格,这是鄂尔多斯非常宝贵的文化资源,它既是民族文化,又是地域文化。鄂尔多斯文化注重体现了文化内容的交融性,文化内涵的深刻性,文化形式的独特性和文化传承的唯一性,成为具有影响力的优秀民族地域文化。今后文化建设中一定要注重继承民族优秀文化,创新民族文化艺术,发挥民族文化优势。无论发展文化设施还是文化活动,无论发展文化事业还是发展文化产业,都要突出民族、地域文化特色。
(二)体现时代特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鄂尔多斯市的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水平也在迅速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文化需求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因此,文化建设一定要体现时代特点,为文化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增强文化的活力,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的同时还要展现时代性,才能满足当代群众的文化需求。在传承民族文化的过程中,使民族文化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文化设施建设要符合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文化艺术产品要适应当代群众的文化需求和审美情趣,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服务。
(三)体现效益特点
 
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作用,充分体现文化单位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是发展文化事业的目的所在。文化艺术产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并首先要保证社会效益;舞台艺术作品要考虑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作品,同时要讲究投入与产出,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兴办文化产业也一定要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先进的经营管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鄂尔多斯文化不仅成为人民群众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而且也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第三章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十二五”期间,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演出,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创鄂尔多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文化强市,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深入实施“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确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在建设、规范管理、增强自身活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基本准则,把握文化铸造民族精神、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任务;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农村牧区和基层为重点,完善服务网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鄂尔多斯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城镇文化建设和农牧区文化网络建设,城镇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农村牧区文化设施建设。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要把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与城乡人民群众小康生活水平相匹配,与现代城乡建设和功能相一致,与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合理,形成具有鲜明的个性、丰富的内涵、融鄂尔多斯传统优秀文化、民族地域特色和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市、旗(区)、乡(苏木镇)、村(嘎查)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十二五”期间,全市市、旗、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城镇“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两公里文化圈” 牧区“十公里文化圈”。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人均占有量达到0.5平方米;全市馆藏图书人均占有量达到2 册;全市旗区、苏木乡镇文化阵地每年开展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达到1000场(次)以上;各乌兰牧骑每年为基层演出百场以上;打造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和有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品牌。到“十二五”末,使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指标和整体建设走进全国前列。
(二)具体目标
 
1、创建文化先进旗(区)
积极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化先进旗(区)活动,并把此项活动延伸到乡苏木镇和社区,不断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十二五”期间,巩固5个旗区已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旗)的基础上,再创建1个全国文化先进旗,其他2个旗进入自治区先进文化旗行列,创建一批全市文化先进乡苏木镇和社区。
2、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市、旗(区)、乡(苏木、镇)、村(嘎查、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已建成市图书馆、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等四大文化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市、旗(区)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再新建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
“十二五”期间,市群艺馆在巩固国家地级一级馆的基础上,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功能;各旗区文化馆都要达到国家县级二级馆以上标准,其中要有5个文化馆达到国家县级一级馆的标准;使群艺馆、文化馆要真正成为当地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活动、辅导和研究中心。
“十二五”期间,市图书馆要在巩固国家地级一级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与读者服务网络自动化水平,提高服务功能和效能;各旗(区)公共图书馆都要达到国家县级二级馆以上标准,其中要有5个图书馆达到国家县级一级馆的标准;市图书馆每年藏量增长不少于 5万册;旗区图书馆每年藏量增长不少于1万册。
推进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使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城乡覆盖率达到100%。
“十二五”期间,全市展览馆、艺术馆、博物馆、纪念馆总数达到50 个以上,每馆年推出各类展览不少于2个。
旗区中心镇(开发区)均要建有一座功能齐全的1500平米以上综合文化中心;城镇办事处、社区和新建居民聚居区规划和配套建设不小于1000平米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设施,其中包括体育健身场馆,图书阅览、文艺活动等场所,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创造基本条件。
“十二五”期间,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要求,全市农牧区50个苏木、乡镇都要建有1000平米以上综合文化站,并有90%达到市级一级站标准;全市744个行政嘎查、村都要建有200平米以上的标准文化室,并建有草原书屋;要大力扶持一批农牧民群众以户或联户兴办的各种类型的文化户,全市示范文化户达到800户。
“十二五”期间,改善专业文艺团体、乌兰牧骑以及各文化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设施和办公条件。
附: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名录
 
 
 
 
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名录
 
管辖区域
项 目 名 称
投入(单位:亿元)
市直
中华民族团结主题公园
10.
市直
中国文学馆
1.2
市直
鄂尔多斯画院
1.2
东胜区
鄂尔多斯东胜区文化新闻中心
3.6
东胜区
东胜区图书馆
1.8
东胜区
东胜区城市建设展览馆
1.6
伊旗
伊金霍洛大剧院
1.2
伊旗
伊金霍洛艺术中心
1.
准旗
准格尔旗图书馆
0.72
准旗
准格尔旗文化艺术中心
2.5346
准旗
准格尔旗新闻会展中心
3.1203
准旗
大路煤化工展览馆
0.5
达旗
达拉特大剧院
0.98
达旗
达拉特少年宫(与大剧院一体)
0.3
达旗
达拉特图书馆(与博物馆一体)
0.3
杭旗
杭锦旗文化馆
0.175
杭旗
杭锦旗图书馆
0.2
鄂旗
鄂托克旗图书档案馆
0.2
鄂旗
鄂托克旗文化艺术中心
0.8
鄂前旗
鄂前旗文化馆
0.04
鄂前旗
鄂前旗图书馆
0.04
乌审旗
乌审旗影剧院
1.
乌审旗
乌审旗图书馆(国家一级)
0.5
乌审旗
乌审旗文化馆(国家一级)
0.5
乌审旗
文化演艺休闲广场
0.5
乌审旗
马头琴文博园区
1.
乌审旗
乌兰牧骑演艺大厅
0.5
乌审旗
嘎鲁图镇区文化活动中心
0.24
全市
50个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
2.5
全市
744个村嘎查标准文化室
7.44
以上项目建设总投入约50亿元。
3、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充分发挥文化阵地的功能,大力传播先进文化。继续组织好城镇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家庭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切实抓好送文化下乡和进社区活动,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充分体现人人享有文化成果的权利。
“十二五”期间,市、旗区两级文化主管部门每年分别要组织开展5次以上导向性的群众广泛参与的大型文化活动。市、旗区两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苏木、乡、镇文化站要继续组织开展消夏广场文化活动,市区和旗府所在地每年开展消夏广场文化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各种活动不少于30次,苏木、乡、镇广场文化活动不少于15次。市文化主管部门要每年组织市级文化艺术工作者巡回到每个苏木、乡、镇开展送戏、送书、送展览和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旗区文化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每年组织旗区级专业文化工作者巡回到每个嘎查、村、社区、农民工聚集地开展送戏、送书、送展览和文化辅导活动。
市群艺馆要成立老年大学,组建3个以上业余文艺演出队;旗区文化馆也要成立老年学校,组建2个以上文艺演出队;各文化站、文化室至少要组织一个文艺队。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每月阵地大型活动不少于1次。
全市开展日常的文化艺术活动的同时,每年根据情况,在各级举办的节庆活动期间举办多层次的“鄂尔多斯民歌大赛”、“鄂尔多斯民间器乐大赛”、“鄂尔多斯民间舞蹈大赛”、“鄂尔多斯民间诗歌大赛”、“鄂尔多斯民间故事大赛”、“鄂尔多斯民间文艺会演”等民俗文化系列活动,为鄂尔多斯民族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营造有利环境,推动全市文化的繁荣发展。
4、繁荣群众文艺创作
群艺馆、文化馆要高度重视群众文艺创作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充分发挥群众文艺创作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势,创作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十二五”期间,要组织群众文艺作者创作文艺晚会50台,文艺作品3000件(其中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小品作品1000件,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作品2000件),力争2个作品获国家“群星”奖,5个作品获全国性奖,50个作品获自治区级奖,300个作品获市级奖。
5、机构经费落实
保证全市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编制、经费及设施,包括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和事业机构。各旗区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全额事业体制,落实编制,配备足够的管理和工作人员,保障事业经费。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列入事业编制,各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由旗文化局统一管理。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经费列入旗财政预算,配备文化活动设备,保障农牧区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
“十二五”期间,市群艺年活动经费不低于100万元,旗区文化馆年活动经费不低于30万元,乡苏木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年活动经费不低于10万元;市图书馆年购书经费不低于300万元,各旗区图书馆年购书经费不低于50万元。
6、打造节庆文化品牌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和各旗区,定期举办大型文化艺术节,力争形成具有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大型节庆文化活动品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和经贸洽谈等活动,不断打造地域文化品牌,提升鄂尔多斯文化品位,提高鄂尔多斯国内外影响力。鄂尔多斯市定期举办“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鄂尔多斯国际民歌节”,举办全国“荷花奖”舞蹈比赛。各旗区举办具有地方特点的文化艺术节,打造著名文化品牌。文化艺术节具有极强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极强的群众性、娱乐性,深受鄂尔多斯各族人民的喜爱,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附:品牌文化艺术节
品牌文化艺术节
 
主办承办
名  称
市政府
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
市政府
鄂尔多斯国际民歌节
市政府
全国“荷花奖”舞蹈大赛
伊旗
伊金霍洛·成吉思汗文化节
东胜
秦直道文化旅游节
乌审
中国·萨拉乌苏民间艺术节
鄂旗
中国·阿尔寨文化节
准旗
中国·准格尔漫瀚调艺术节
达旗
响沙文化旅游节
杭旗
杭锦“千峰驼”文化节
鄂前旗
阿拉格苏勒德文化节
成陵旅游区
成吉思汗旅游文化周
二、文艺精品创作演出
 
鄂尔多斯有着极为丰富而珍贵的民族文化资源,为文艺精品创作演出、打造著名品牌提供了良好条件。要通过整合文化资源,提炼文化元素,创新文化形象,融入现代理念,进行时尚包装,创作民族艺术精品,打造地区民族艺术品牌,积极开展演出活动,使鄂尔多斯文化以更加美好的形象赢得效益。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艺团体要制定创作规划,培养、发动、组织创作力量,引导艺术工作者深入发掘我市文化艺术资源,重点地打造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艺术精品。“十二五”期间,市、旗区两级文艺团体、创作研究单位要创作、排演剧(节)目25台以上,并推出大型经典剧目5台。“十二五”期间,全市舞台艺术作品力争有1项获国家级集体大奖,15件以上作品获国家级单项奖;获自治区级集体大奖5项,单项奖50个。同时,要加强文艺理论研究,组织专人撰写出10篇以上在区内外有影响的文艺理论研究文章,并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旗区艺术表演团队每年演出100场以上,市歌舞剧团每年演出80场以上,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量。
定期举办“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各旗区定期举办品牌文化艺术节,市文化局每两年要组织举办一次全市范围的专业、业余文艺会演或调演、音乐舞蹈比赛。市、旗区分别创立品牌文化艺术论坛,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推动全市艺术精品创作演出。
(二)扶持重点舞台艺术精品
 
“十二五”期间,设立鄂尔多斯文化艺术奖,出台奖励办法,激励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从25台新创剧节目中选定5台剧目作为全市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入选剧目,对入选剧目再进行重点投入,市里对每台剧目至少资助100万元。到“十二五”末,将最终确定的5部精品剧目推向国内国际市场,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演出和对外商业演出。
(三)繁荣文艺演出
定期举办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各旗区定期举办品牌文化艺术节,市文化局每两年要组织举办一次全市范围的专业、业余文艺会演或调演、音乐舞蹈比赛。市、旗区分别创立品牌文化艺术论坛,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推动全市艺术创作演出。各专业艺术表演团队,每年为基层演出100场以上。引进国内外优秀文艺剧节目经常在我市演出,鼓励和扶持我市民间文艺表演团队,大力繁荣全市文艺演出事业,提升全市社会文明程度。
(四)加强艺术团队建设
 
全力扶持民族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乌兰牧骑,建立符合艺术规律的人才管理长效机制,使艺术表演团体和乌兰牧骑落实编制、经费、设施、设备,推进整体建设。“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歌舞剧团和各旗区艺术表演团队,整合创作势力,挖掘优势文化资源,力求生产出更多的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且具有鲜明的鄂尔多斯特色的精品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产品,提升全市艺术创作演出水准。
乌兰牧骑,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七个乌兰牧骑巩固自治区一类乌兰牧骑的基础上,各项建设均有新的提升,排练厅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十二五”期间,成立鄂尔多斯歌舞剧院,建立鄂尔多斯歌舞剧院大楼。
三、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项内容,是抢救、保护、传承、利用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工作。“十二五”期间,要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促进全市各类专题博物馆的建设,推动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族文化艺术之乡的建设,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各类活动,使鄂尔多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在区内外产生影响。
(一)文物保护目标
 
1、文物保护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做好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开展文物资源普查、文物征集、文物研究等工作,突出专题特色博物馆建设,推动馆藏文物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和文物安全制度建设,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提高文物保护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处。公布第二批鄂尔多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均设立保护档案,建立保护用房及保护围栏。境内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入选国家文物项目库,并全部完成规划保护任务。制定鄂尔多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费补贴管理办法,完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市文物保护经费每年不少于300万元,旗区每年不少于30万元。
2、文物考古
争取建立鄂尔多斯市考古研究所,引进考古专业人才,获得独立文物考古发掘资质,加强文物考古、调查、发掘、研究工作,改变鄂尔多斯文物考古研究工作的滞后状态,积极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考古研究工作。
3、文物征集
广泛收集、征集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各类文物。“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博物馆每年征集文物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旗区博物馆年文物征集费至少100万元。力争全市馆藏文物数量达到2.5万余件。
4、博物馆建设
建立鄂尔多斯博物院,建立鄂尔多斯博物馆和各旗综合博物馆,全面加强特色专题博物馆建设,推动民办博物馆建设发展。鼓励博物馆进社区和数字博物馆建设,加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对现有博物馆进行完善、充实、提升,全市各类博物馆数达到45个以上。
5、开展活动
 
充分利用文化遗产阵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鄂尔多斯知名度。各文博单位要在办好常规展览的同时,每年至少推出1—2个专题展览。6年要推出2个高规格文化遗产展到国内外展出,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附:全市博物馆建设规划名录
扩建、提升的博物馆(6座)
管辖区域
博 物 馆 名 称
投入(亿元)
备注
市直
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
提升
市直
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
扩建
东胜
秦直道遗址博物馆
提升
东胜
泊江海子广稷农耕博物馆
提升
成陵旅游区
蒙古历史文化博物馆
提升
鄂旗
查布恐龙化石博物馆
0.03
提升
新建博物馆纪念馆(50座)
管辖区域
博 物 馆 名 称
投入(亿元)
性质
市直
鄂尔多斯博物馆
国有
市直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
国有
市直
鄂尔多斯民俗文化博物馆
国有
市直
乌兰木伦遗址博物馆
国有
成陵旅游区
成吉思汗博物馆
2.
国有
成陵旅游区
蒙元陶瓷博物馆
企业
东胜区
东胜博物馆
国有
东胜区
鄂尔多斯羊绒博物馆
企业
东胜区
鄂尔多斯奇石博物馆
13.4
企业
东胜区
匈奴文化博物馆
企业
伊旗
伊金霍洛旗博物馆
国有
伊旗
郡王府博物馆
国有
伊旗
煤炭博物馆
企业
伊旗
蒙古族服饰博物馆
国有
伊旗
中国·蒙古文字博物馆
国有
伊旗
鄂尔多斯民族音乐博物馆
国有
伊旗
马文化博物馆
国有
伊旗
旅游文化起源博物馆
国有
准旗
准格尔旗博物馆
0.103
国有
准旗
漫瀚调艺术博物馆
企业
准旗
十二连城博物馆
国有
准旗
准格尔旗地质地貌博物馆
国有
达旗
达拉特旗博物馆
0.92
国有
达旗
恩格贝生态博物馆
0.8
企业
达旗
王爱召博物馆
企业
达旗
响沙湾沙漠博物馆
0.8
企业
达旗
鄂尔多斯万通农牧文化博物馆
0.3
企业
达旗
罗卜桑丹津纪念馆
国有
杭旗
杭锦旗博物馆
1.
国有
杭旗
沙漠博物馆
企业
鄂旗
鄂托克旗博物馆
1.3
国有
鄂旗
阿尔寨石窟博物馆
0.3
国有
鄂旗
鄂托克岩画博物馆
0.1
国有
鄂旗
拖雷伊金专题博物馆
0.3
企业
鄂旗
别里古台纪念馆
0.1
民间
乌审旗
乌审旗博物馆
1.
国有
乌审旗
乌审旗民俗文化博物馆
0.1
国有
乌审旗
乌审旗文学艺术博物馆
0.2
国有
乌审旗
萨拉乌苏遗址博物馆 (包括保护)
3.
国有
乌审旗
萨冈彻辰文史馆
0.3
国有
乌审旗
乌审召生态文化博物馆
0.1
国有
乌审旗
席尼喇嘛纪念馆
0.1
国有
乌审旗
大夏博物馆
国有
乌审旗
天然气博物馆
企业
鄂前旗
鄂托克前旗博物馆
国有
鄂前旗
上海庙镇博物馆
0.05
国有
鄂前旗
城川城址博物馆
0.05
国有
鄂前旗
延安民院纪念馆
国有
鄂前旗
三段地工委旧址纪念馆
国有
鄂前旗
昂素镇博物馆
0.05
国有
以上项目建设总投入约150亿元以上。
附: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名录
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名录
管辖
名 称
达旗
哈勒庆壕城址
准旗
寨子圪旦遗址
准旗
准格尔召
伊旗
郡王府
伊旗
三套石圈遗址
乌审旗
三岔河古城及墓群
乌审旗
翁滚梁古墓群
乌审旗
乌审召
鄂旗
百眼井遗址(归阿尔寨)
鄂旗
西鄂尔多斯岩画群(苦菜沟岩画、猫儿沟岩画、乌兰布拉格岩画)
鄂旗
迪雅阿贵庙
鄂前旗
中央民院旧址(城川民族学院)
鄂前旗
中共三段地工委旧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
1、遗产普查
“十二五”期间,组织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各旗区2011年基本完成本地非遗项目的普查任务,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每年要完成3—5个重点项目的普查任务,为公布本级名录和申报各级名录储备一定数量的项目。
2、遗产申报
“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各级名录的申报工作,争取使“成吉思汗祭典”和“鄂尔多斯婚礼”申报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力争再有5个项目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30个项目进入自治区级“非遗”名录;分别公布二批市级“非遗”名录、市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术之乡;各旗区相应公布二批本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术之乡,积极探索建立乡级名录制度。做好全市“非遗”保护工作,使每个列入各级名录的项目都有明确的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代表性传承人、传习场所、传承活动。每个旗区至少要建立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和各项保护措施,并付诸实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申报名录
 
名 称
申报级别
成吉思汗祭典
世界文化遗产
鄂尔多斯婚礼
世界文化遗产
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
自治区、国家级保护区
3、建立展示传承场所
凡被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项目所在区域内,均要建立不同形式和不同规模的展示、传承场所。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与当地各种文化活动相结合,经常开展展示传承活动,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4、建立数据库
“十二五”期间,健全完善市、旗区非遗数据库。录入数据库的资料要准确清晰、详尽全面,数据确凿。凡是被列入“四级”(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旗级)非遗名录的项目和民间艺术之乡都要有明确的保护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
5、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市、旗区“非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每年给予市、旗区重点非遗保护单位和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经费补贴,并制定相应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办法。市级每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各旗区年保护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6、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文化遗产与人们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在具有鲜明特点的传统文化传承的重点地域,由政府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内容,指定一批传承户和传承人,建立相关文化设施,开展特有的的传统文化活动。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整合分散的文化资源,形成新的文化合力,扩大文化的影响力。
“十二五”期间,争取建立国家级“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同时,各旗区均建立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制定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管理办法,指定一批传承人,评选若干文化艺术之乡,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大力展示民俗文化的风采,有效保护、传承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
附: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规划名录
 
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名录
管辖区域
名   称
备 注
全市
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
鄂旗
鄂托克旗(西鄂尔多斯)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
乌审旗
乌审旗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
伊旗
伊金霍洛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
准旗
准格尔漫瀚调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
乌、前旗
鄂尔多斯式博克文化保护基地
自治区级
准旗
十二连城隋唐胜州榆林古城遗址保护区
自治区级
鄂前旗
鄂尔多斯歌舞文化生态保护区
自治区级
鄂前旗
阿拉格苏勒德文化生态保护区
自治区级
达旗
达拉特(黄河风情)文化生态保护区
自治区级
杭旗
杭锦旗古如歌文化生态保护区
自治区级
东胜
东胜区九曲黄河阵灯游会保护区
自治区级
全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规划名录
管辖区域
名   称
备 注
准旗
准格尔中国民间艺术(漫瀚调)之乡
巩固
伊旗
伊金霍洛成吉思汗祭祀文化之乡
国家级
乌审旗
苏力德文化之乡
国家级
乌审旗
鄂尔多斯歌舞之乡
国家级
乌审旗
敖包文化之乡
国家级
乌审旗
马头琴文化之乡
国家级
乌审旗
顶碗舞之乡
国家级
乌审旗
鄂尔多斯式射箭文化之乡
自治区级
鄂前旗
马文化艺术之乡
自治区级
鄂前旗
阿拉格苏勒德文化之乡
自治区级
鄂前旗
蒙古族祭树文化之乡
自治区级
鄂前旗
筷子舞文化艺术之乡
自治区级
杭旗
杭锦古如歌之乡
自治区级
达旗
希鲁格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自治区级
鄂旗
鄂托克旗鄂尔多斯乃日之乡
自治区级
鄂旗
成吉思汗圣火文化之乡
自治区级
鄂旗
蒙古族祭祀文化之乡
自治区级
鄂旗
鄂尔多斯岩画之乡
自治区级
鄂旗
西鄂尔多斯歌舞之乡
自治区级
鄂、前旗
鄂尔多斯婚礼之乡
自治区级
以上项目总投入约50亿元以上。
四、对外文化交流
“十二五”期间,以打造“百年鄂尔多斯”的宏伟蓝图,促进对外文化交流。以引进和“走出去”的形式,每年邀请5个以上国内外优秀文艺剧节目来鄂尔多斯演出,鄂尔多斯各文艺团队积极争取到国内外演出,扩大鄂尔多斯文化的影响力。定期举办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全国“荷花奖”舞蹈比赛、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青铜器国际论坛、成吉思汗文化国际论坛、萨拉乌苏文化国际论坛、阿尔寨文化国际论坛、秦直道文化国际论坛等品牌文化艺术活动,打造全市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品牌,建立文化交流长效机制。同时,创造鄂尔多斯文艺演出、文物展览、书法美术展览等特色文化艺术品牌,拓展国内外演出市场,拓宽文化艺术交流渠道,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
五、文化市场管理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形式积极培育和拓宽文化市场,鼓励企业投资发展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广告会展业、影视音响业、网络文化、文化产品业,不断培育文化企业,使文化市场不断扩大,真正成为鄂尔多斯文化事业的有力补充,为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起到重要作用,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
(一)总体目标
 
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现象,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加大整顿出版市场力度,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的文化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鄂尔多斯文化市场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十二五”期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建成一个市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供求均衡,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力争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达到自治区一流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管理手段,实现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积极组建跨地区的图书发行集团、演艺集团、印刷出版和传媒集团等文化产业集团,推进文化市场的发展。
1、网络文化市场
按照“严控总量、科学布局、优化结构、规模发展”的原则,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宏观调控和行政执法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规模化、连锁化等主题网吧逐步占领全市网络文化市场主体地位。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文化品位,逐步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改造成为功能丰富多彩、内容健康有益的数字文化网络。
2、娱乐市场
大力支持积极向上、健康有序、丰富多彩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的发展,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的类型结构和规模结构。逐步提高娱乐产业的整体层次和文化品位,建立公平竞争的文化娱乐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净化文化娱乐市场。加大市场整合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期间筹建2-3家成规模、上档次的大型品牌娱乐场所和娱乐超市以及音乐茶座等娱乐中心。
3、演出市场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演出单位和举办演出活动,支持、鼓励私营、个体、股份制演出单位的健康发展。推动演出公司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推动有条件的演出场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壮大。鼓励和支持演出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联合、联办、兼并,通过资本重组、契约代理等方式走一体化发展的道路,力争在“十二”期间,建成2-3个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具有规模性、导向性、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演艺产业集团,初步形成文艺演出产业化运行框架;倡导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积极引进外地优秀演出团体和艺人来我市演出。鼓励和引导广大演艺人员及演出单位到基层演出,繁荣和活跃农村演出市场;加强民间剧团和演艺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打击违法、违规演出活动,遏制低俗文艺演出和歌舞娱乐场所中的色情表演。
4、书报刊市场
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规范经营,规模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发展图书报刊市场。积极鼓励支持新华书店以及有实力的书店向连锁化、超市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杜绝盗版教材及教普读物,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城镇正版图书的占有率达到85%以上,全市每一个乡苏木镇都有1-2家正版图书经营场所,基本建立起比较成熟规范的图书报刊市场体系。
5、出版印刷市场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出版、印刷业,发展繁荣鄂尔多斯市印刷市场。“十二五”期间,争取建立“鄂尔多斯出版社”,推动出版事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筹建1-2家成规模、技术服务水平上乘的大型传媒广告印务企业,引进印刷科技人才,改变全市印刷业落后的局面。同时,要加大对印刷市场的管理力度,使印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农牧区文化市场
“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发农村牧区文化市场,活跃出版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网络服务等领域。制定扶持农牧区文化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经济政策,简化对农牧区个体工商户和民营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支持农牧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牧民书社、电影放映队等,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鼓励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雕刻、乐器制作、民族服饰等民间工艺项目,支持农村牧区民间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第五章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十二五”期间,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鄂尔多斯市《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部署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一、基本思路
全市文化产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致力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业运营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制定政策、完善规划、创造环境,培育主体,重点扶持,企业选择项目投资创业,以大项目为龙头骨干,以中小文化企业为发展重点的产业发展格局。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做大做强文化消费产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链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和文化传播、消费体系,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实现把鄂尔多斯建成中国西部文化强市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
 
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十二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体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文化为内容、企业为主体、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政策性扶持、多元化发展的路子。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造著名文化品牌,使文化产业从规模、内容、形式、效益上实现新的突破。文化产业实现持续较快发展,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或文化企业集团,带动全市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文化产业产值占全市GDP的5%以上,使文化产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基本建成拥有先进的文化设施、丰富的文化产品、健全的文化教育和文艺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中国西部文化强市,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力争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走进全国先进行列。
三、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按照《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精心培育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广告会展、动漫等文化产业。要重点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如民族文化旅游区、民族歌舞演出、民俗风情园、民族特色餐饮、民族工艺产品等。既要壮大产业规模,也要以特色产品在市场运作中占领制高点。同时,要发展动漫、影视、广告会展等新型文化产业。通过五年的努力,使鄂尔多斯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一)文化创意业
 
精心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借助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积极推动鄂尔多斯动漫产业园区、东胜区规划建设的中视文化产业园区、天风动漫产业基地、大盟凯德文化产业广场(动漫基地)、东联动漫产业园等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将鄂尔多斯建成集技术开发、动漫创意、作品制作、版权交易、网络运行、人才培训、衍生产品开发等功能齐全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有力地推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文化旅游业
 
重点挖掘成吉思汗文化、鄂尔多斯远古文化(萨拉乌苏文化、朱开沟文化、青铜文化)、草原游牧文化、祭祀宗教文化、西口文化、生态文化以及鄂尔多斯革命历史文化、现代工业文化等独特的文化资源。发挥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综合服务功能,带动我市民族民间工艺品、纪念品的开发,形成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文化仿制品、书法和绘画艺术品等系列生产,不断加大旅游景区的文化含量,加快我市文化与旅游的结合。
“十二五”期间,重点建立、提升具有深刻文化内涵的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响沙湾旅游区、苏布尔嘎草原旅游区、大秦直道文化旅游区、萨拉乌苏文化旅游区、阿尔寨文化旅游区、黄河大峡谷文化旅游区、油松王文化旅游景区,东胜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等一批著名文化旅游区,形成成吉思汗陵—苏布尔嘎草原—大秦直道—响沙湾文化旅游专线,推动鄂尔多斯文化旅游产业的规模化快速发展。
(三)文艺演出业
 
充分挖掘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近现代、当代的创作题材,组织高层次创作力量,包括邀请国内外知名编导、优秀职员加盟,有计划地编创舞台艺术精品。“十二五”期间,每个专业文艺团体都要创作出1—2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符合当代人欣赏需求,具有鲜明鄂尔多斯风格,在国内舞台上打得响而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精品力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要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文艺团体,充分发挥鄂尔多斯表演艺术优势,大力开拓市内外演出市场。推动文艺团体与文艺演出中介组织的合作,增加我市文艺团体对外演出的规模和场次,努力提高全市文艺团体的市场化水平。继续推出《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宫廷珠玛宴》等民俗风情表演品牌,引导扶持鄂前旗上海庙草原大舞台等项目建设,扩大演出市场。
(四)文化娱乐业
 
结合城市建设和旅游业发展,加强对娱乐业的扶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在东胜、康巴什和阿镇建设大型城市游乐中心、文化产业一条街、文化休闲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图书音像一条街等特色文化街区,建设奥古斯都商务度假中心、工业旅游项目—铜川汽车工业博览。扶持引导鄂托克温泉度假区、黄河万家寨库区、乌审旗萨拉乌苏水上游乐场等度假和响沙湾、恩格贝、七星湖等沙漠旅游度假区,在现有基础上建设不同内容、风格各异的游乐设施。积极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思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在挖掘鄂尔多斯传统文化娱乐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推动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
(五)广告会展业
 
大力发展广告会展业,扩大广告产业的覆盖面,形成比较完善的广告产业链条,增强广告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广告产业层次。充分发挥康巴什新区会展中心的功能和辐射功能,加强与市内大型骨干企业以及外地大型企业及民间组织的合作,承办大型会议,举办大型展览、展销,形成以鄂尔多斯特色文化为内涵、以鄂尔多斯特色产业为依托的国际性、全国性专业会展品牌,使之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会展中心之一。
(六)民族工艺产品业
 
整合生产制作民族工艺品的专业人才,在充分发挥本地企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来企业投资等方式,组建一定规模的民族工艺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重点生产制作,销售鄂尔多斯青铜器仿制品、酒具、乐器、乐器模型、马具模型、鄂尔多斯蒙古族服饰以及蒙古民族其它生产生活用品。各旗区要规划建设民族工艺品生产、展销场所,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内蒙古西部地区最大的民族工艺品集散地。
附:全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名录
 
全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名录
管辖
项目名称
投资单位
投入
(单位:亿元)
市直
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
百年树人集团等
100.
市直
成吉思汗陵旅游区
成陵管委会、东联集团
3.
市直
动漫大厦
鄂尔多斯市翰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市值
桥头堡印刷产业基地
鄂尔多斯市桥头堡印刷有限公司
1.
东胜
中视文化产业园区
鄂尔多斯市中视实业有限公司
80.
东胜
天风动漫产业基地
鄂尔多斯东胜天风动漫影视有限公司
20.
东胜
大盟·凯德文化产业广场
大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
东胜
东联动漫产业园
鄂尔多斯市东联集团
1.4
东胜
奥古斯都商务度假中心(艺术楼)
永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
东胜
冠丰胜州文化产业园(奇石古玩城)
内蒙古联邦集团   内蒙古万博购物有限公司
13.4
东胜
九成宫文化休闲旅游园区
企业
1.
东胜
东胜文化产业一条街
东胜区政府

东胜
厦璜文化广场
厦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胜
鄂尔多斯游乐园
东胜区政府
25.
东胜
鄂尔多斯动物园
东胜区政府
25.
东胜
大秦直道文化旅游景区
鄂尔多斯市东联集团
10.
伊旗
伊金霍洛民族工艺品一条街
伊金霍洛镇政府
1.
伊旗
蒙古源流影视城
企业
10.
伊旗
苏布尔嘎草原文化旅游区
鄂尔多斯市东联集团
10.
准旗
准旗漫瀚调主题公园
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公司
1.5
准旗
准旗民族风情园
旗政府
4.
准旗
准格尔旗影视城
旗政府
2.
准旗
黄河大峡谷文化旅游区
准格尔旗大峡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6.02
准旗
准格尔召文化旅游区
准格尔召原生态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9.98
准旗
油松王、阿贵庙原始次森林旅游区
聚祥集团
1.
准旗
准格尔王爷府旅游区
旗政府
1.3
准旗
十二连城遗址文化旅游区
准旗政府
1.8
达旗
响沙湾旅游区
响沙湾有限公司
2.
达旗
恩格贝生态文化旅游区
企业
2.
达旗
窝阔台文化旅游产业园
企业
2.
达旗
王爱召文化旅游产业园
企业
8.
鄂旗
阿尔寨石窟文化旅游区
阿尔寨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5
鄂旗
布龙湖温泉文化旅游区
布龙湖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2
鄂旗
圣火文化主题风情园
内蒙古拖雷伊金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35
鄂旗
布和别里古台文化旅游区
布和别里古台祭祀文化协会
0.2
鄂旗
阿尔巴斯草原文化旅游区
企业
2.
乌审
乌审旗生态文化产业园
企业
5.
乌审
萨拉乌素文化旅游区
萨拉乌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乌审
察罕苏力德游牧生态旅游区
察罕苏力德投资有限责任构思
1.
乌审
乌审召文化旅游区
乌审召镇政府
3.
乌审
乌审旗马头琴文博苑
旗政府
5.
乌审
匈奴文化一条街
旗政府
1.
鄂前旗
鄂托克前旗文化产业园
旗政府
0.05
鄂前旗
上海庙文化产业园
企业
0.05
鄂前旗
鄂前旗上海庙草原大舞台
企业
0.05
杭旗
杭锦“车”文化产业园区
旗政府
2.
杭旗
七星湖文化旅游产业园
亿利集团
2.
杭旗
伊和乌素“摩林河”文化旅游产业园
旗政府
0.1
以上项目总投入约350亿元以上。
四、文化产业的拓宽
 
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突出重点的同时,还要兼顾全面发展,使鄂尔多斯的文化产业不断拓宽发展。
(一)影视业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选取鄂尔多斯本土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创作拍摄在全国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影片、纪录片或电视连续剧,并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有条件的旗区规划建设影视城、4D影院、立体影院等新型影视场馆,以满足外来游客和当地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体育产业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经济实体,从事体育健身娱乐方面的各类经营性活动。“十二五”期间,建设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会场、鄂尔多斯体育馆、东胜体育馆及体育场,建设各旗城镇体育场馆,具备举行大型体育比赛条件,引进全国乃至国际性体育赛事,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规格和级别的体育竞赛表演,积极开发族民族体育资源,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拓展。
 
 
 
 
第五章  文化发展保障措施
 
鄂尔多斯市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与要求,要求全市文化工作不断适应日益推进的现代化建设,成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的支撑点。为了实现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任务,需要采取有力的保障措施,使文化建设牢牢根植于鄂尔多斯这块沃土,以创新发展的新姿态走向未来。
 
一、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和国家对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高度重视,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全面部署。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当今时代发展趋势和我国文化发展方位的科学把握,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高度文化自觉。
鄂尔多斯市文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鄂尔多斯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强领导,搞好协调,有力地推动鄂尔多斯文化的创新发展。各级文化部门要努力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加强文化建设的配套政策,使鄂尔多斯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到旗财政预算总盘子,纳入到当地干部实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从而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加强文化工作的组织保障,始终把握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要成立鄂尔多斯文化建设专家委员会,对文化建设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论证,为鄂尔多斯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有效推动鄂尔多斯文化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文化工作宣传力度,办好专刊《鄂尔多斯文化》,出版《鄂尔多斯文化系列丛书》,加强文化理论指导,展示鄂尔多斯文化建设成果,推动全市文化工作的繁荣发展。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对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乌兰牧骑和民族文艺团体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本着转换机制、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推进和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改进管理模式,增强发展活力。改革要有利于激活内部机制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即实行聘用制、竞争上岗制,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通过改革逐步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经营性文化单位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逐步走向市场。通过改革体制与机制创新,切实增强各类文化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全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三、推进文化政策法规建设
 
为使文化建设得到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十二五”期间,积极制订一系列文化建设政策法规,争取由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这些政策包括文化事业保障政策、文化产业优惠政策、文化艺术创作奖励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及传承人管理办法、民间乡土人才奖励办法等。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文化政策,形成建设文化强市配套政策法规体系,为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社会环境,为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通过出台文化发展政策法规,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文化建设。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征用、项目审批等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国家鼓励发展的、符合本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文化产业项目或产品。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效益回报高、就业贡献大、对弘扬鄂尔多斯文化有较大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大型文化企业,形成有利于发展文化的环境,推动鄂尔多斯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四、落实文化发展资金
 
“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项目建设资金约需要600亿元以上。为推动全市文化的快速发展,建立文化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力度,使文化建设得到有力的经费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对文化的投入,每年达到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5%以上。全市要设立“两项资金”,即设立鄂尔多斯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包括从上级争取的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和市旗区两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资金每年要达到3亿元以上,其中市财政每年至少安排8000万元。文化事业发展资金,通过市、旗(区)文化局支配,主要用于全市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和演出,打造艺术精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艺术节庆活动和各类文化艺术赛事,文化艺术专业培训,文化艺术人才引进等。通过设立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建立筹集文化事业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为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力的保障。
2009年底,我市正式出台《鄂尔多斯市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设立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即五年内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采取贴息、无息借用、以奖代投、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扶持进入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的企业及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品,促使更多的文化产业项目落户鄂尔多斯,为全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现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人才是关键。“十二五”期间,要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一是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在鄂尔多斯学院开设培养文化人才专业,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各类基层文化艺术骨干培训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通过委托办班、在职进修、在岗实践等多种形式,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扩充知识容量、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创新能力;二是创新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制定出台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各类文化人才来鄂尔多斯创业,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形成吸引人才、聚集人才、促进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良性用人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设立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创作奖励办法,对参加市级以上文化艺术门类评奖、比赛活动的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级重大奖项的报请地方政府予以重奖,对于业务能力强、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实行较高的内部分配标准,体现向专业拔尖人才和核心专业技术岗位倾斜的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使一流人才得到充分的激励。
“十二五”期间,除艺术表演等特殊人才外,全市文化工作者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实现文化艺术队伍业务门类齐全、专业结构合理,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文化艺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的目标。
六、实施五项文化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系统认真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和“文化市场管理工程”等五项文化工程,推动鄂尔多斯文化的整体发展。五项文化工程,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突出民族特点、地域特点、时代特点和效益特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综合文化工程。通过实施五项文化工程,分解、落实“十二五”各项文化建设具体任务,使各项任务落实到各旗区和各责任单位。通过实施五项文化工程,完善和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艺术创作演出,繁荣文化艺术活动,加大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拓宽文化市场和强化文化市场管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实施五项文化工程,将有力地保障鄂尔多斯文化的创新发展,成为实现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我国西部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的载体与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