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鬼洞和恶罗海城: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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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蒋圣全

(2011年4月)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四化两型”、富民强省战略的不断推进,我省农村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本文在深入分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对如何从加强思想教育、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权力监督、加大惩治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初步探讨。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保证。随着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既面临良好的机遇,更面临严峻的挑战。做好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意义重大而深远。最近,笔者结合湖南农村调研,就这一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着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呈现出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日益明显、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主要特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向农村基层组织延伸。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多数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一些地方还通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干部建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等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农村基层得到较好落实。

2、反腐倡廉教育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近年来,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同时,各地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了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等活动,增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

3、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逐步推行。普遍开展了乡镇、村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全省93%以上的村建立了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制度,采取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理事会等形式,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事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农村基层探索了一些改革办法。如华容县实行乡镇机关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将因公行为发生的通信、交通、办公、接待和旅差等费用以货币补贴的形式发放到工作人员手中,超支自负节约归己,费用总额较改革前减少55%,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

4、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通过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决策反馈、公示听证等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农村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对农村基层党员实施了有效监督和管理。有的地方还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政行为。如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农村基层干部从政行为规范》;有的乡镇制定了《村级干部管理考核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十不准”》、《报帐员的职责》等。

5、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政策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保障了农民群众政治权力。各地认真落实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保障了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健全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四议两公开”议事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二是维护农民群众土地权益。各地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有关政策,基本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的确权和发证工作,积极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确保了农民群众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流转收益权。据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统计,至2010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达到97.6%,发证率达到95.1%;流转耕地980.9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20.22%。三是维护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建立健全“谁分管、谁负责”的部门分工责任制、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度和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为维护了农民合法收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虚报冒领强农惠农资金等行为。

6、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为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民主建设等方面探索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如省纪委探索建立的“系统抓、抓系统”工作体系、衡阳市探索建立的农村党风监督员履职的“五·三”模式等等。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纪观念淡薄,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个别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办事不坚持原则,凭关系、凭感情,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独断专行,工作态度蛮横粗暴;一些农村基层村干部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及时,在干群之间引发矛盾,成为群众上访的热点,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态势与部分干部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作风不正很有关系。

2、财务混乱,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现象突出。个别民主管理难点村未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进行规范和管理,既不公开村集体收支情况,也不进行审计。一些村支书或村主任管钱管物一把抓,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一些基层干部讲排场、比阔气,频繁出入饭店、宾馆和休闲中心,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违规配备小轿车,肆意挥霍公款,贪图享受。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公开不够甚至不公开,村级财务缺乏透明度,群众意见很大。

3、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在土地承包、流转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群众权益;有的地方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乱集资、乱摊派,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子女入学和办证等中乱收费、乱罚款;有的地方贪污挪用、截留抵扣、虚报冒领强农惠农资金。

4、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些乡镇、村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硬指标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位置,出现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有一些乡镇、村干部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识不够清;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思考不够多;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新农村建设,联系不够紧。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三农”工作正步入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点和方式正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做好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九届省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这是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重点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在教育规划上,突出经常性。要根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党员干部教育的季度、年度规划,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规划,贯穿于农村基层干部培养、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定期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真正做到党员干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本地党员干部思想出现的新情况,围绕强化宗旨观念、增强廉政意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这一总要求,确定具体的教育内容。要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大对优秀农村基层干部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同时,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农村基层典型腐败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三是在教育方式上,突出多样性。以县、乡党校、远程教育、农民书屋、廉政教育基地等为主要载体,采取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党课和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录像片,实地参观服刑人员生活、学习和改造情况,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宣传党的政策纪律、学习政治理论、普及科技知识、推介先进典型,并积极开展以进乡镇、进站所、进村庄、进家庭为主的多种廉政文化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四是在教育对象上,突出全面性。教育对象要由乡、村主要负责人,向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延伸;由领导干部向一般干部延伸;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向农民群众延伸,使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都受到教育。

2、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从源头上防治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根本之策。重点要健全以下制度:一是要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推行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决策、重大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决策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即“四议两公开”)等做法。进一步总结和推行各地建立村务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行之有效的经验,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监督效力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要健全政务村务公开制度。“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要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特别是涉及村务的乡镇政务事项要与村务公开同步进行。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村务民主管理信息平台等做法,把各级政府的支农惠农项目、社会各界的支农资金及使用情况,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村账目往来等情况,纳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要指导农民群众依法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引导他们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三是要健全乡镇、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先审后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主管会计任期届满、离职或免职时,乡镇经管机构要对其任职期间村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要健全审计结果的公开、处理和运用机制,切实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四是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细化、量化乡镇、村干部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责任考核,对不履行责任,失职渎职的行为追究责任。

3、严格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体系。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也是制约权力的有效手段。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当前的监督重点是:以盲目乱占耕地、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侵占截留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截留私吞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为主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以农民对集体“三资”的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为主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以强农惠农项目落实情况、资金补贴发放到位情况为主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问题;以涉农乱收费为主的农民负担问题。二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在依靠职能机关实施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切实抓好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和落实;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反腐倡廉舆论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员队伍建设,聘请党性强,敢监督的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为干部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他们参与选拔任用和评价干部的有关环节。三是要创新监督方式。继续推行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实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村民评议村干部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内部监督主体的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4、加大惩治力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这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普遍性问题,组织专项治理,强化治本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坚持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整治,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办证办件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低保、新农合、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乱砍滥伐林木、过度开采矿产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同时,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虚报浮夸、与民争利案件,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案件,在土地承包、流转和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在查处违法案件的同时,要注意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农村基层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防止村民越级大规模上访。通过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环境。

5、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新成效。一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农村工作之中,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切实发挥县级党委、政府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基础性和承上启下的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级党组织,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形成县、乡(镇)、村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格局。二要强化工作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门要协助党委、政府制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发挥职能作用,抓好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特别是做好调查研究、信息上报、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机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各职能部门要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之中,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发挥职能优势,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四要注重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时,要将政治强、业务熟、作风实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着力配齐配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乡(镇)纪委要配备专职副书记,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专职纪检员,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村要配备党风监督员。要切实加强基层纪检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监督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同时,要着力改善办公条件,特别是要足额保证乡镇纪委办案和正常工作经费,切实落实党风监督员的工作待遇,充分调动他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本文参考文献:

1、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报告;

2、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六次全会报告;

3、中共湖南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报告;

4、中共湖南省第九届纪委第七、八次全会报告;

5、2010年湖南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领导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