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良人社局:荣毅仁的产权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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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作为一名企业家,荣毅仁的一生可能基本保全了自己的个人幸福和企业价值,但却没有为中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家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更好的范式,他只是在重复无数企业家走过的官商合作之路。在这条狭窄的路上,荣毅仁可能是为数极少的成功者之一,但更多的商人却死在路上,成为中国商业史上不忍卒读的声声叹息。

  

1957年,荣毅仁正式将自己的企业捐赠给政府

荣毅仁一生最大的工作,是将自己的企业产权拱手让给国家,许多年以后又将企业产权回收到自己的手上。这一送一收之间,几乎涵盖了几代中国企业家无尽的悲欢。

1949年5月25日,是国民党政府上海地方法院预定开庭审判荣毅仁的日子。这个案件缘起于1946年11月国民党政府的行政院长、粮食部长以国家贮存粮食名义嘱令茂新面粉公司经理荣毅仁代为购贮面粉。荣毅仁写报告说,“毅仁仰体国策,悉力奉行”。在向各厂商提取面粉时,均经检验,没有不合规格的面粉。当局十分满意,当时的行政院长还向荣毅仁颁发了奖状。不料一年多以后,有位监察委员说荣毅仁交给上海粮食总仓库的面粉是甲乙丙三种粉,而且有扫仓粉在内,还说国军弟兄因为吃了荣毅仁送的霉烂面粉做的饭,都拉稀跑肚丧失了战斗力,因此败给了共产党,导致东北失守。荣毅仁成了国民党的罪人,立即被扣上侵占公有财物、盗卖公有财物入私、玩忽公有财物、不计调换折扣的耗损、侵蚀利己等种种罪名。这样一个荒诞不经的案件,检察官竟顺利起诉。法院不但立案受理,还放出话来:“如不送去巨额钱款,将在第一次庭审时把他收押”。这明显是国民党官员设计陷害,借机敲竹杠。荣毅仁只得送去一万元美金,希望花钱买个平安。

1949年5月25日,荣毅仁在惴惴不安中等来了庭审的日子,却发现共产党的军队开进了大上海,捞满腰包的国民党官员早已不知所踪。几乎可以想见荣毅仁在绝处逢生之后的迷惘。荣毅仁和荣氏家族在过去十年间,遭遇了绑架、勒索、通缉、敲诈等诸多劫掠。荣毅仁的父亲荣德生,在70多岁时还曾被国民党警备司令部与土匪合谋绑架长达四十天之久,事后被“勒索了20多万元美金的赎金,还给所谓‘破了案’的警备司令部送了更多的酬劳”。荣德生在自传《乐农自订行年纪事》中回忆起这件绑架案仍愤慨不已:“实则起意者为黑心商人,利用匪徒,原拟将余灭口;幸匪以金钱为重,余尚得以生还……余为心存厚道起见,不肯发人阴私。呜呼,天下无公道久矣!”

荣氏家族企业在国民党时代的遭遇,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腐败的制度怎样让一家私人企业疲于奔命、心灰意冷。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现,让荣氏家族平添了一份希望。正是这种希望,让历经磨难的荣德生父子选择留在了大陆。

提到荣德生坚决不走的原因时,荣毅仁说了四条理由:“第一他开创企业以来就遭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和竞争,对帝国主义有一定仇恨;第二他不愿抛开他自己亲手创办的事业;第三抗战胜利后被绑过票,他知道是国民党人在搞他;第四是他对国民党在抗战后的一些措施不满。”

选择与新政府合作,荣毅仁的理由与父亲很近似,“国民党来了我性命没了,我不跟共产党跟谁跑?”一片恐惧和无奈之中,荣毅仁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新政府,并试图在新的政治背景下将荣氏家族企业继续做大做强。荣毅仁曾说过:“解放前,我不了解共产党,怕共产党,跟国民党政府倒有不少关系。然而,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我自己‘实业救国’理想的破灭,从反面教育了我。出于爱国之心,怀着反正共产党政府怎么也不会比国民党政府更坏的想法,我在上海解放时留了下来,以后逐步加入了新中国建设者的行列。”

历史为证,荣氏家族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标准的一家私人产权企业。1896年,荣毅仁的祖父荣熙泰与他人合伙开办广生钱庄,伯父荣宗敬、父亲荣德生在钱庄学徒。直到1898年,另一合伙人退伙,荣家买下股份自营钱庄生意,兼营茧行。荣家一直把1898年定为他们的创业年份,对资本独立性的重视可见一斑。在荣氏企业发展壮大后,荣氏子侄的股权也是完全独立的。产权清晰、资本独立是荣氏家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荣毅仁从父辈继承下来的,不仅仅是12家面粉厂和9家纱厂,更包含了荣家在实业发展中形成的产权明晰的理念、资本运营的方法、注册保护的商标、业内标准的质量、上下贯通的产业链。

按照现代企业发展的基本框架,荣氏企业具有相当强大的发展能力。但可惜国家的形势并没有沿着市场经济和私人企业的轨道来建设,新政府进驻上海后,虽然采取了大量措施安抚民族资本家,争取他们的支持,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理想一天比一天强盛。这个时候的荣毅仁准确地把握住了这样的态势,很快做出决定,要从“留存者”变为积极的“建设者”。继之,又决定把全部家产拿来出来接受公私合营。

有人问,如果荣德生还活着,他是否会像荣毅仁一样把全部企业公私合营呢?研究荣氏家族20多年的江南大学陈文源教授说:“可能不会像荣毅仁这么痛快,毕竟这些企业是他一手创立起来的,而荣毅仁只是参与了管理。”

有人还问,身为企业家,荣毅仁将荣家企业捐给政府,究竟是怎样的心情?

荣毅仁对此有所阐释:“对于我,失去的是我个人的一些剥削所得,它比起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投资总额是多么渺小;得到的却是一个人人富裕、繁荣强盛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我,失去的是剥削阶级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互不信任;得到的是作为劳动人民的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信任,而这是金钱所买不到的。”

人们有理由对荣毅仁的上述表态持怀疑态度。周恩来对荣毅仁心态的分析似乎更接近一个商人的真实想法:“他是全国第一号的资本家,他在这个地方讲,他那个阶级应该消灭,可是,另外碰到一个人,他又跟他说:你祖宗三代辛辛苦苦地搞了这点工厂,在你手送出去实在可惜呀!他也眼泪直流。”

这可能才是一个商人真实的心态。事实上,共产党发起公私合营运动时,“白天敲锣打鼓,晚上抱头痛哭”的私人企业主确实不在少数。而且,随着局势的发展,更多的商人们看到,即使是公私合营,也与新政府最早提出的团结、保护、扶持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相去甚远,一个更加全面的,甚至是残酷的对私人财产的剥夺铺天盖地而来,中国私人企业的空间在1950年代中期开始节节败退,直至彻底消亡。

1953年开始,新政府开始在一些私人企业强行入股,就是加入“公共股份”,并且派出干部以公方代表的身份经营和管理企业。私人企业家尽管仍然持有多数股份,但是却要将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权交给公方代表。

1955年11月16日,陈云在中央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私营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一定要在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之下,并且要逐步地把它纳入到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最后进入社会主义。用和平的方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资本主义的所有制转变成为全民所有制,把小生产者的个体所有制转变成为集体所有制。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要把整个社会引导到无阶级的社会。”

如此政策引导一下,1950年代中国经济的最大主题,其实就是用政治运动剥夺私人财产,抢夺企业产权,并进而侵犯私人企业家的人身权利。当这样的运动以一种国家的名义理直气壮的进行,私人企业家完全失去了防守的能力,他们不再相信政府对公正游戏规则的承诺,也不敢公开反对国有化。这导致1956年年初公私合营一经开始,速度便快得惊人。1956年2月24日,中央才通过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决议。到当年第一季度末,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经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到1956年年底,中国公有制经济已经占国民收入的93%,私人工业企业几乎绝迹。

现在我们已经无法体会当年众多私人企业家的惊慌失措了,更多的商人死于非命,但是荣毅仁却奇迹般的保全了自己。他选择了主动配合共产党,带头发起上海工商业的公私合营运动。他不但做到了上海市副市长,还成为纺织部副部长。文革期间,他与中共高层领导良好的关系更保护他幸免于难。正如他自己所说:“因为我积极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自愿接受改造,在工商界做了一些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工作,我受到了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的尊重,得到了荣誉和地位。从物质生活上看,实际上我并没有失去什么,我还是过得很好。”

荣毅仁这样说的时候,他可能忘记了另外一个事实。由于私人企业产权被彻底破坏,中国经济陷入了两个死胡同,其一是由于没有一批私人企业的支撑,经济开始彻底成为一个空壳;其二,新政府对私人企业产权的成功破坏,为后来的大跃进、大饥荒积累了可怕的方法论前提。而1978年之后的改革开放,如果在产权意义上加以分析,其实就是否定当年对私人企业产权的剥夺性政策,恢复个人的自由企业权利,用一批具体的私人企业弥补大而无当的计划经济和国有企业虚妄的局面。

这正是1978年之后邓小平的经济思路之一。1979年,荣毅仁终于等到了邓小平的邀请,出面创办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纵观当时的格局,惟有荣毅仁既有国际上的人脉,又有家族产业的积累,同时也与政府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在邓小平的支持下,荣毅仁也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在商场上的经验和才能。他敢于冲破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率先向国外发行债券,开展国际经济咨询、国际租赁、房地产商品化,与人合资购买外国卫星并争取到中国发射,在收购香港银行和公用事业的股权等方面也敢为人先。《纽约时报》曾这样描写中信公司:“在外国企业领导人眼里,中国金融界巨头--中信公司--有时似乎在各个方面与中国迥然不同:资本主义,大胆放手,讲究效率,重视赢利。”

邓小平需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荣毅仁在资本和市场上的大作为为邓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大好见证。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荣毅仁的政治生涯由此走向辉煌。1993年之后,他贵为国家副主席,他的儿子荣智健在香港凭借政府资源和资本运作收购中信泰富,成为中国首富。失散多年的企业产权,终于在荣智健手上重新回来,并蔚为大观。

毫无疑问,荣氏家族一手政治,一手财富的发展模式,将中国传统的官商合作模式发挥到了极致。这种模式究竟是不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生态,值得我们反复追问。冯仑曾说:“最佳选择有两条:一是要择高处立。中国是集权社会,只有最高权力者才能成为庇护者,其余即便位高如左宗棠者,到头来也只是胡雪岩的火山而非靠山;二是要‘同心同德,予而不取’‘非以其无私耶是以成其私’。”荣毅仁的选择恰好应证了这两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良性的国民经济体系,需要的是无数成功的私人企业,而不是一个荣氏家族。我们无法设想每一个私人企业家都像荣毅仁那样官居高位,左右逢源,如果这样的局面出现,那将是完全没有生命力的,缺乏起码竞争能力的经济体系。

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常识,我私底下认为,作为一名企业家,荣毅仁的一生可能基本保全了自己的个人幸福和企业价值,但却没有为中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家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更好的范式,他只是在重复无数企业家走过的官商合作之路。在这条狭窄的路上,荣毅仁可能是为数极少的成功者之一,但更多的商人却死在路上,成为中国商业史上不忍卒读的声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