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乐网兑奖专区2016:[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产权改革的风险分析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58:43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产权改革的风险分析报告 陈伯君 钟怀宇 刊发时间:2008-04-01 13:12:10  [字体:大 中 小]  

 

一、国企改革与农村土地制度产权改革的异同

  首先,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和深化农村改革的最大的共同点。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国企经过十余年的产权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形成,活力倍增,成效显著,不仅使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得以肯定,而且也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的重要生力军。据国资委统计:国企改革后,中央企业的资产规模日益扩大,经济效益快速增长,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达8.3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85.3%,年均增长22.8%;实现利润7681.5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155.5%,年均增加36.7%;上交税金6822.5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91.5%,年均增加24.2%。中央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在体制机制效益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国企改革的成效,足以说明产权改革对激活国企机制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相比之下,中国经济改革虽然起自农村,曾经为国企改革提供了启示和方向,由于还没有在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上着力,农村经济迄今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边缘,也难以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改革30年来,并不是国家对农村经济的重视程度不够,从1982年至2007年,中央已发出9个1号文件来解决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问题,国家对农村的资金投入逐年提高,可谓举全党全社会之力破解“三农”问题,然而,城乡差距逐年拉大的态势仍未扭转。1982年农民全年平均每人纯收入为270元,城市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为798元,极差为520元,收入差距为1:2.96。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极差已经达到9646元,是1982年的14倍;城乡收入差距为1:3.33,高出1982年的1:2.96。可以说,2002年至2007年是新一届政府高度关注和力求破解“三农”难题的五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这期间,“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全面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即使农村有如此利好的发展条件,城乡居民收入仍在拉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2年7703元增加到2007年1378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476元增加到4140元。五年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极差由5227元上升为9646元,收入差距由3.11上升为3.33[2]。仅就2007年的经济发展情况看,我国第一产业比上年增长3.7%;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比上年增长13.4%、11.4%,我国城乡经济增速相差近10个百分点。可见,国家在解决“三农”问题时,虽然出台的政策很多,资金的投入也很多,由于在农村没有像对城市经济那样进行市场化改造,没有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在农村无力发挥,国家解决城乡发展的政策和举措收效甚微。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严肃地告诫国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特别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相当突出,改革攻坚任务繁重。”

  综观国企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可以得出结论:农村经济也只能在产权改革完成之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大环境,才能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才能有跨越式发展。所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攻坚的任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可以参考国企产权改革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