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被曝隐婚生女:第五章 信徒的生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21:05


 

生命存在信徒的里面,生活是外面的表现,没有里面生命的更新和改变,不可能有外面生活的流露和彰显。但是只有内在的生命,而没有外在生活的见证,不仅不能荣神益人,自己也要受到亏损。因为将来的审判是根据人实际的生活,而不是根据人得到的生命。信徒在生活上应当注意和实行的有几方面:
  一、奉献
  首先提到奉献,一个没有奉献的信徒,他的生活是毫无价值,不蒙悦纳,虚空无益的。信徒是主所救赎、完全属神的,一生的一切都应当为着主、归给神。这是我们信主之后的地位和责任,但这个事实只有在奉献这件事上,才能真正实行和体验出来。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必须将长子和头生的献给神,因为他们是羔羊的血所救赎的,神大能的手所拯救的(出十三2~3)。拿细耳人则是人许愿,离俗归耶和华(民六2),这表示人自愿过奉献的生活。新约更清楚他讲到信徒乃主宝血所买赎,应当完全奉献给神(罗十二1;林前六20;林后八5);而且特别讲到,「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7~8)。
  所以信徒生活的动机、出发和立足点,就是奉献为主而活,这包括生活的全部,连生死都在内。我们应当以此来要求、衡量我们整个的生活。究竟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为谁活着?为什么活着?为自己或是为主,为着别的人、事、物,或是完全为主,我们作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走的每一步路,究竟是为关什么?在我们生活中有多少成份是为着主,有多少目的是为着主,有多少成果是归给主,我们究竟将主放在首位、第二位或末位?或根本没有留下位置给主。有人几乎忘记了主,在他的生活之中从没有考虑到主,将一切都作完了,还没有想到要为主作什么。这样的生活是信徒的生活么?他能算是一个属主的人么?
  可能不少信徒比上面所说的好一些,在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事上,在自己不受什么损失的情况下,也想到为主作点什么。当别的事都安排、作好之后,才考虑到主的事,许多信徒的读经、祷告就是如此,被世俗的事缠累,属灵的事情即可完全丢弃,根本谈不到奉献、事奉神。最能试验人的就是金钱的奉献,许多新约信徒还不如旧约的选民奉献十分之一,像马利亚那样打破王瓶,穷寡妇投上养生的,真是非常稀少了。其实我们所有的钱都当为主用,即或是留下的十分之九,也不是可以随己意使用的。有人奉献十分之一,可是并不甘心,钱拿出去了,心却没有拿出去。这算不得是奉献,他们没有看到神的工作、弟兄姊妹的需要,只想到自己余下的钱有多少。
  那诚实爱主的人,不只是奉献金钱,也将自己的一切:光阴、精力、爱情、身体、性命,都奉献在神的祭坛上。任何奉献都不觉得太多、过分,就像亚伯拉罕献上独生爱子一般,毫无吝惜、保留可言。
  二、言语
  在人类的生活中,言语占了很重要的部分。圣经对信徒的言语,也有许多的教训。雅各书上说,「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雅三2,6),「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太十二34),人的口音也能把人露出来(太廿六73)。所以言语最能代表一个人,显明人心里面所充满的是什么。
  箴言书讲到言语的地方很多,首先提到它的严重性。「生死在舌头的权下」(箴十八21),「谨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张嘴的,必致败亡」(箴十三3),口中愚妄的,必致倾倒(箴十8,10)。乖谬的口,为神所恨恶(箴八13)。乖谬的舌,必被割断(箴十31)。愚昧人的口,自顾败坏,他的嘴,是他生命的网罗(箴十八7)。义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箴十11)。人因口所结的果子,必饱得美福(箴十二14)。谨守口与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灾难(箴廿一23)。
  在言语上,第一要紧的是不可说谎言、假话,那是罪恶和愚昧的事。「口吐真言,永远坚立;舌说谎话,只存片时」(箴十二19),「说出真话的,显明公义:作假见证的,显出诡诈」(箴十二17),作假见证是诫命中所禁止的(出廿16)。撒谎的嘴和舌,都是神所恨恶的(箴六17,十二22)。诡诈的舌头,要被毁灭(诗五二4~5)。作假见证的,不免受罚:吐出谎言的,也必灭亡(箴十九9)。主亲自教训我们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五37)。
  其次,不可夸口,说大话。自夸是人容易犯的过错,因为人的舌头虽小,却能说大话,犹如小火能点着大树林一样(雅三5)。其实人没有什么可以自夸的,因为一切都是领受的(林前四7)。人不要因智慧、勇力、财物夸口,只当指着主夸口(耶九23~24;林前一31)。「要别人夸奖你,不可用口自夸;等外人称赞你,不可用嘴自称」(箴廿七2),「更不要为明日自夸,因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廿七1),「凡这样夸口都是恶的」(雅四16)。
  再有,不可多言。「寡少言语的有知识,性情温良的有聪明。愚昧人若静默不言,也可算为智慧,闭口不说,也可算为聪明」(箴十七27~28),「愚昧人张嘴启争端:开口招鞭打」(箴十八6),「多言多语,难免有过,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言语多就显出愚昧,问题还不止于此。「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十二36)。
  淫词、妄语、戏笑的话就更不相宜了(弗五4)。所以言语应当谨慎,说得合适。「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廿五11),「口善应对,自觉喜乐;话合其时,何等美好」(箴十五23),「说话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头,却为医人的良药」(箴十二18),「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箴十五1)。此外,关于言语方面,还有许多教训。虔诚人必须勒住他的舌头(雅一26)。「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诗卅四13),「免得舌头犯罪」(诗卅九1)。我们要求神禁止我们的口,把守我们的嘴(诗一四一3)。随便说话,不仅与生命无益,而且会造成损害。所以「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弗四29)。
  三、行为
  「得救是本子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称义也不是因行为(罗四2)。可是人信主之后,行为却非常重要,神非常重视人的行为,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对世人如此,对信徒也是一样(伯卅四11:箴廿四12;耶十六10;太十六27:罗二6;启廿二12)。将来在基督的台前,不只工作要受审判,行为也要受审判。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所以信徒要对他的行为负责,绝不可以轻忽随便。每一个行为都好像是在撒种,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六8)。因此在作任何事之前都应三思,不可随便。
  上面经文将信徒行为的来源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情欲,即是肉体:一种乃是出于圣灵。由于肉体常跑在前头,容易受激动,很快有反应。所以我们首先要学习不顺从肉体,不立刻任凭肉体受激动有反应,反而要等候在里面深处圣灵的运行、引导、感动。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原则(罗八4~8)。行事急燥的人容易犯错,而信靠主的人必不着急(赛廿八16)。甚至为了达到目的,就采取属肉体的手殷,而不肯遵循神引导的途径,这也是不对的。目的和手段、目标和途径都应当是属灵的、合神旨意的。人一切所行的,自以为清洁、正直,但惟有神衡量人心(箴十六2,廿一2)。人凭自己分别善恶是不可靠的,应当完全倚靠神,让圣灵根据神的话来指示、判断是非、定规善恶。
  行为可以代表一个人。正如主耶稣所说,凭着果子可以认出人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七16~19)。所以只想从外面作出好行为是不可能的,最多不过是一个法利赛人,假冒为善而已。惟独从里面作的才是真的(罗二28~29)。
  基督徒究竟应有什么样的行为?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光,“……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这里明确他说要有好行为,也就是说能发出光来照亮别人,使荣耀归给神。信徒的行为如果发不出光来,对人起不了照亮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好信徒,必定出了毛病,不是里面的光已经黑暗了(太六23),就是将灯放在斗底下,怕人看见光,以致于四围的人都落在黑暗里。其次,信徒的行为应当如盐一样,能起防腐、消毒、调味的作用。可是有的信徒真像失了味的盐,与世人没有分别,毫无基督徒的特征。有些人却有极强烈的属灵、属天、属神的榜样,当人一接触就感觉到有神的灵在他身上,甚至会联想到天堂和永生。信徒至少「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二12)。
  四、作事
  信徒是不是一点行动自由都没有,任何事都不敢作呢?不是的。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六12),又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虽然信徒除了犯罪之外,凡事都可行,但仍有一定的原则,作为指导和依据,那就是要看对己、对人、对神会有什么影响和后果。任何事都不能受它的辖制,作它的奴仆,以致于到失去自主的地步;凡着迷、上瘾、痴爱的事都不可去行,不但要考虑对自己所造成的后果,也要注意对别人的影响。例如:不可因食物叫人跌倒(罗十四15,21~22;林前八9~13)。
  更重要的是积极方面,信徒既是归主属神的人,不能只问那些事是神所禁止的,不可作的,更当知道那些事是神所喜悦的,应当作的,这其中有很大的差别。上面的经文也特别指出,「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我们作任何事,首先要考虑的是否是为荣耀神而行。如果我们活在世上,不能荣耀神,就是枉然存活了。若作了任何事,亏欠神的荣耀,就是犯罪(罗三23)。若有好行为,就叫神得荣耀(太五16)。因为我们是神的儿女,与神联合,在生活、行事上不是亏欠神的荣耀,就是叫神得荣耀。凡不能叫神得荣耀的事,就坚决不作。许多肉体的情欲和世俗的风尚,都不合乎圣徒的典范。若以神的荣耀为作事的前提和目的,自然会使生活越趋圣洁和完全。
  作事也要注意到是否有益于人、造就人,是否加添人的快乐。若想做到这几点,就要学像基督一样,首先,不求自己的益处,不求自己的喜悦(罗十五1~3;林前十24、33)。其实这是基督徒应有的特征,如果处处为自己着想,求自己的喜悦和利益,一点不考虑别人的处境,就算不得是基督的门徒。自私与否,是信徒真假的试金石,若一切都以自己为中心,以自我为前提,这样的人不配作神国的子民。此外,还有一个原则,即是作事的必须性和真正的价值。人经常为许多事忙乱、思虑、烦扰,却不一定是有价值的;人可以为许多事忙碌,但却不一定是上好的(路十41~42)。因为我们的光阴、精力有限,如果对各种事务不加以分别选择,只会白费光阴、毫无成就,最后懊悔莫及。所以要爱惜光阴(弗五16;西四5),摆脱无益琐事,一切都以永世的尺寸来衡量,好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9)。
  五、为人
  一个人可能偶然作些好事或坏事,但这并不足以代表他的为人,为人可以从他作事的总和,及经常的行为来判定。然而,更重要的是人的心思如何,他的为人就是如何(箴廿三7)。人的外表可以伪装、假冒,但人的思想、意念却是真实的,所以要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认识自己每天想什么,如何思量就够了;反过来说,若想要成为一个好人,就必须从心里的思想、意念作起。因此,我们应当祈求神「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一三九23~24)。
  圣经不但注重人作的事,更注重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们看到有义人、善人、好人,也有的是罪人、恶人、坏人,神对待各种人各有不同的结局。大卫在诗篇上说:「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诗十八25~26),神「给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给行为纯正的人作盾牌」,「正直人心在世上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箴二7,21),「你要细察那完全人,观看那正直人,因为和平人有好结局」(诗卅七37)。乖僻人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为他所亲密。耶和华咒诅恶人的家庭,赐福给义人的居所。他讥诮那好讥消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箴三32~34),「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恶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道因什么跌倒」(箴四18~19)。
  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结果,圣经很注重为人的结局,并叫我们留心察看(来十三7),圣经本身也记载许多人的事迹和末后的结局。恶人生前得享平安、快乐、富贵,死时也无痛苦,似乎令人不平,然而,若进入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就看见神把他们安置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诗七三3~4,17~18)。由于临死之前,没有痛苦,以致于连悔改的机会都失去了,最后的结局更为悲惨,正如主耶稣所讲,那个下阴间受痛苦的财主一样(路十六19~26)。然而,义人也有受苦的,甚至有被害至死的(伯一8,二7;诗卅四19;提后三12;雅五6)。这不但不能证明他们的结局不好,反而是他们敬虔的明证。不过从许多人在世的结局,可以看出他们在神面前究竟如何。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约书亚、撒母耳、大卫与罗得、以扫、可拉、巴兰、参孙、以利、扫罗、亚哈等的结局不同。圣经对这些人的记载,可以成为信徒的警戒,因此我们在世行事为人要对得起主,与福音和蒙召的恩相称(西一10;腓 一27;弗四1)。当信徒走过一个地方,与人有了接触之后,究竟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和脚踪。被人提起时,会替你下怎样的结论。人可能看错、说错,但将来见主面时,决不会错。那时,我们一生在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要完全显明出来。故现在就应立刻悔改,立志靠主成为主所喜悦的人。
  六、本份
  信徒在世上为人,有当尽的本份。这是神为每个人所安排、计划的,包括各人的身分、地位,以及对家庭、社会、国家、人类的各种责任,并不因我们信主而可任意改变。正如保罗对哥林多的信徒说:「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林前七20),如果我们认为那身分对事奉主有妨碍,可以求主改变。但未改变之前,仍当守住原来的身分,强求改变和不守本份都是不对的(犹6)。
  信徒在世为人的本份也不少,首先要提信徒在家庭中的责任与本份。「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六1~4:西三20~21),挪亚的儿子们因为对待父亲的态度不同而有严重的后果(创九20~27)。作父亲的管教儿女责任重大,以利因放纵儿子不加管教,结果受到刑罚(撒上二29~30)。因此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是必要的(提前三12)。
  「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作丈夫的要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弗五22,25;西三18~19),此外,夫妻还有当尽的本份,不可亏负、离弃,应带领配偶信主(林前七5,10~16;彼前三1~7)。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不可离弃配偶(太五32);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关于选择对象,圣经也有不少的教训(创六2~3,廿四3~4,廿八1~2;王上十一2;尼十三23~25;林前七39;林后六14),因为这对家庭和子孙的关系都很大。
  对于社会、国家方面,圣经也有教训:「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十三1,7),「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多三1~2),「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二13),应当好好学习,努力工作,忠心办事(创卅九3,22;但六4;徒七22;西三22;多二9~10,三14)。有的信徒忽略这方面的责任,不尽这些本份是不对的。
  除了一般为人的本份之外,信徒在神的面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本份,就是行善。经上说,「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二14),「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彼前二15,20),「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彼前四19),「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六9~10),「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箴三27),有钱的人要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前六17~18)。不过不可将善事行在人前,故意叫人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天父的赏赐了(太六1),行善不仅限于施舍金钱,还有其他的方面,有各样的善事可行(林后九8;提前五10;提后二21;多三1;来十三21),我们可以问一问自己,究竟我们行了多少善事。
  七、交往
  基督徒生活在世,不可能与人没有接触、来往,并发生各种的联系,否则只有离开世界(林前五10)。但究竟应当与什么人来往,与人的关系应发展到什么程度?这些都是值得探讨和考虑的,因为与人际关系所引发的影响、作用是很重要且深远的。
  首先讲到交友;圣经明明教训信徒不可与世俗为友(雅四4),不要与恶人来往(诗一1;箴一10)。「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五11),箴言书上还提到「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箴十三20),「往来传舌的,泄漏密事;大张嘴的,不可与他结交」(箴廿19),「不要与反覆无常的人结交」(箴廿四21),「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箴廿24)。的确,「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箴十八24),「不要自欺,滥交是败坏善行」(林前十五33),「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同行」(弗五7,11),「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
  那么,信徒是否不可以有朋友、不能与人交往呢?不是的,我们看到神称亚伯拉罕为朋友(代下廿7;赛四一8;雅二23),主耶稣称的门徒为朋友(约三29,十五13~15;歌五1)。约伯、大卫都有朋友(伯二11;撒上十八1;撒下十六17),最显著的是但以理和他的三个朋友(但一11~12,二17,49),他们一同敬畏事奉神,同患难、同事尊贵。朋友是应当有一致的信仰、共同的语言、相互的情谊,基督徒绝不该有所谓的酒肉之交、娱乐之友,或是为着互通金钱彼此利用,无事闲谈等现象。常言道:「物以类聚」,从一个人所交往的对象,即可看出他本来的面目,凡思想、情感、兴趣、嗜好等都不相投的人,是不可能结交为友的。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信徒对此不可不谨慎、警惕,当用智慧与人交往(西四5)。
  信徒的莫逆之交应当是属灵的朋友,而不是仅限于世俗的交往。玛拉基书上说:「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他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玛三16);诗篇也说:「论到世上的圣民,他们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悦的」(诗十六3):新约提到,「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二22),只有和众圣徒来往、交通,才有属灵的价值,且合神的心意,能「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三18~19),信徒彼此之间的来往,也应当是「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腓二1),而不是习惯懒惰、挨家游闲、说长道短、好管闲事(提前五13)。所以,若有人不听从圣经上所说的,就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傀。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帖后三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