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mit迅雷下载:黑龙江下红头文件要求省直机关职工按标准捐款(法治周末 20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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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下红头文件要求省直机关职工按标准捐款

来源:法治周末 2011年08月31日06:27我来说两句 (1342)

  黑龙江“一日捐”行政化乱象

  “本着自愿的原则,希望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踊跃捐款,一般按照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厅级领导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为参考标准。”

  黑龙江省某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刘刚,看着摆在面前的这份红头文件,气愤难抑连捐款也要被强迫?

  刘刚觉得这种强迫捐款让他很不舒服,"有种被劫持的感觉",而且捐款之后钱的去向大家根本就不清楚。

  更让刘刚觉得不解的是,文件中要求该捐款75%返还给捐款单位,20%上交省慈善总会统筹使用,5%用于省直基金会机动使用。

  "为什么要有75%返回原单位,这部分钱怎么用了,我们本单位职工怎么能监督这75%的使用?"刘刚满怀疑惑。

  初衷旨在"保护社会捐赠热情,整合社会善良资源"的"一日捐",如今缘何成了人人反感的"强捐"?

  由政府倡导的"一日捐"是否有"强行摊派"之嫌,而在这"强捐"背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问题?

  郭美美事件带来的蝴蝶效应,让公众对慈善事业更多拷问。和刘刚一样被强捐的民众,对单位行政捐款的公开透明同样产生了怀疑。

  “谁不捐,我就找他谈话”

  刘刚所在单位的会计在发完通知后补充了一句:领导指示,党员干部必须捐,其他人自愿捐。单位领导表示,谁不捐,我就找他谈话

  2011年6月,刘刚接到单位的通知:黑龙江省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

  通知包括捐款时间、要求以及汇款方式,同时参考捐赠标准一并附上。

  刘刚所在单位的会计在发完通知后补充了一句:领导指示,党员干部必须捐,其他人自愿捐。单位领导表示,谁不捐,我就找他谈话。

  刘刚不是党员,也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和领导谈话,可是他觉得这钱捐得不明不白。

  2010年11月,黑龙江省首次启动“一日捐”活动,提倡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经济收入的善款,在职职工按实际月工资总额除以22个工作日得出捐款数额。

  当时,刘刚捐了100元。可是半年多过去了,他不知道这100元捐给了谁,用在了什么地方。

  “连张收据都没给我们,今年又让我们捐,不都说现在要公开透明吗,我觉得我们更像是盲捐。”刘刚说。

  刘刚到现在还没有捐款,他等待着同事们一起发起抵制活动。“最起码要告诉我们钱的去处,我们才能捐。”

  “没听说有哪个学校是用这笔捐款被救助的,也没听说哪个困难职工得到了什么捐助。”他说。

  刘刚的同事王丽没有刘刚那么“淡定”,更多意义上,王丽是“被捐款”了。

  活动开启时王丽正在外地出差,会计一个电话打过来:“单位组织‘一日捐’,你不在,我先帮你垫上了。”王丽来不及反应,就这么“被捐”了。

  “这种方式捐款让我很别扭,不都说慈善捐款要尊重捐款人的意向吗,我还没说捐或不捐,就先欠同事100元,只能捐了。”王丽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和刘刚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黑龙江省其他省直机关的工作人员。

  《法治周末》记者获得的《关于省直机关2011年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是一份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下发的红头文件。

  文件要求各省直机关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厅级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的标准进行捐款。如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可以少捐或不捐。

  文件称,以省直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为对象,目的是为了规范捐款方式和途径,解决好多头捐助的问题。

  “不是说自愿么,怎么还有标准?”“什么是特殊困难的职工,这个有标准吗?”采访中,多位受访者都对此表示不满。

  在黑龙江当地媒体做了近十年记者的黄晓的印象里,以前是捐物,从2008年汶川地震开始,各种名目的捐款活动络绎不绝。“从2011年开始的‘一日捐’更是不知道把钱捐到了哪里。”

  有网友在论坛上表示:没有人告诉我们钱去了哪里,用到了哪些人身上。人们不相信这种有行政干预的慈善事业,其缺少透明,没有公开过账目,可能引起腐败。比如拿善款招待、盖政府大楼。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一日捐”活动在全国多个地方实行,天津通过红十字会号召“一日捐”,山西等地每年也都搞“博爱一日捐”,而山东则是“慈心一日捐”……

  在各种“一日捐”活动中,有通过红十字会号召的,有通过慈善协会号召的,甚至安徽省亳州市还举办“福彩一日捐”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购买福利彩票。

  虽然通知中一般都会说不搞摊派,但在实际执行中不乏扣工资或单位直接收钱的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在今年的活动中除了定下捐款标准,还直接规定“捐款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98%”。

  据了解,“一日捐”募集的资金对各地开展慈善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一日捐”也成为了各地红十字会非定向捐款的主要来源。

  据温州红十字会透露,该会“一日捐”的捐资额2006年以前占据总捐资额的95%以上。

  75%返还款的去向受质疑

  为什么要有75%返还给原单位?这些返还款究竟怎么用了?是按照文件里所说用于救助本单位特殊困难群体,还是一笔“盲款”?

  而让刘刚更加不解的是,文件中要求将“一日捐”捐款额的75%返还给捐款单位。

  为什么要有75%返还给原单位?这些返还款究竟怎么用了?是按照文件里所说用于救助本单位特殊困难群体,还是一笔“盲款”?“被捐款”的刘刚们不得其详。

  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分管黑龙江省直机关“一日捐”工作的郭文斌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75%的款项用于职工爱心救助基金会,适用于本单位的特殊救助职工申请。

  “以前的捐款到了省里,是定向捐出还是到哪个层面上,各单位的职工可能不太清楚去向,现在把75%返还给原单位,大家心里更清楚钱花在了哪儿了。”郭文斌说。

  郭文斌表示,75%的款项由专门的职工爱心救助基金会管理,具体到各单位,是由各单位工会管理,如果遇到诸如汶川地震这样的灾害,原则上不再组织职工捐款,也可以避免多头捐助的问题。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张晓磊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75%的返款按规定必须花出去,不能存在账上,对于捐款的用途慈善总会有相应的监管,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

  郭文斌同时向《《法治周末》记者举了单位职工受赠“一日捐”的例子。

  2010年,黑龙江报业集团对外传播中心的唐小清在采访时被蜱虫咬伤,患森林脑炎,由于家庭条件特殊,病情危急,向省直基金会申请捐款,并获得资助。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负责唐小清捐款事宜的黑龙江报业集团工作人员任志勇,任志勇翻出了去年接收捐款的明细单。

  “我们当时特别着急,唐小清躺在重症监护室,每天大概需要一万元的医药费,当时求助了很多地方,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给捐了3万元。”任志勇说。

  但对于记者特别提到的省直基金会以及“一日捐”情况,任志勇表示并不了解。

  “我当时也给省直机关写了报告,大概就是介绍情况,申请捐款,但我并没有直接收到他们的回复,这封申请信我现在手里还有一份。”任志勇说。

  对此,郭文斌表示,收到申请信时“一日捐”活动还没有结束,所以并没有按照预定程序来进行申请划分,而是进行提前支付,给唐小清捐了8万元爱心捐款。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提供的一份文件显示,从2010年11月起,全省启动“一日捐”活动,符合捐赠条件的个人捐赠1天的工资收入。一般情况下自留80%,20%上缴省慈善总会统一调剂安排。

  前民政部慈善司司长、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黑龙江省的这种捐款按75%返还给捐款单位中的“返还”有些不恰当,用“按比例划分”更合适。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一个趋势,美国的捐款有大部分用于社区活动,捐赠给教会,解决身边的困难。”王振耀说,但他认为由政府出面直接组织捐款会一定程度损伤大家的捐款积极性。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认为,这75%返款并没有从原则上影响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属于打了一个擦边球。

  “单位内部通过基金会,再到慈善总会,环节太多,透明度不够,也有地方做政绩工程的嫌疑。”邓国胜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透明是慈善面临的最大挑战

  民政部下属机构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显示,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超过九成社会公众表示对慈善信息公开情况不满意或不太满意

  据统计,2005年至2010年全国社会捐赠款物合计超过3000亿元;截至去年年底,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有44万个,其中基金会2168个。

  然而,民政部下属机构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显示,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超过九成社会公众表示对慈善信息公开情况不满意或不太满意。

  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现状严重滞后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无法满足广大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慈善信息需要,基金会的透明度、公信力和资产运作等方面越来越遭受公众质疑。

  记者在黑龙江慈善总会的网站上看到一份2011年4月1日到6月30日接受捐款的情况表,该表列举了包括地区慈善会、公司、个人共13份捐款,除了捐款数额和捐款单位,用途一栏只简单写有“助学、日常”,关于帮助的是哪所学校,日常具体如何分配捐款,只字未提。

  郭文斌也表示,从开展“一日捐”活动,每年都要“下去走一走看一看”,内部也已经出了6期简报来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然而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捐款职工对款项的去向全然不知。

  “今年的文件说慈善‘一日捐’活动资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并实行当年结清的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但究竟是怎么监督、怎么公开的,我们作为捐款人并不知情,更不要说尊重捐款人的意愿了。”王丽说。

  对于2010年“一日捐”活动的款项用途,黑龙江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要满一年后才能披露具体的款项用途。

  对于黑龙江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的回答,不久之后或者会有“新解”。

  8月23日,民政部公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慈善组织及政府部门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1个月内,向社会披露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的详细信息。

  意见稿规定,日常性捐助款物信息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重大事件的捐赠款物信息需在24小时内公布。

  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慈善现在遭遇的最大挑战来自于透明的监督机制,但这个事情搞起来非常难。既没有参照系统,又没有好的文化氛围。中国最大的问题来自长久以来的文化缺陷向上负责,不尊重普通人的普通需求。

  斩断强捐之手

  对于政府在慈善捐款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邓国胜认为,属于政府职能越位,长期如此会破坏整个慈善生态

  2011年7月20日,广东省副省长刘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建立规则斩断“强捐之手”。

  他认为,如果在慈善活动中强行摊派,把群众的自愿行为扭曲为被动行为,这是对捐赠者善心善意的亵渎。长此以往良好的慈善风气就没有办法弘扬,慈善事业无法发展。

  对于政府在慈善捐款中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邓国胜认为,属于政府职能越位,长期如此会破坏整个慈善生态。

  有学者认为,类似陕西省府谷县12.8亿元的索捐,神木县38亿元的煤慈善基金,玉树地震善款的汇缴事件以及江苏的“慈善风暴”和各地的“一日捐”,反映的是中国特有体制与治理方式尚未根本改变,最根本的还是要从体制上改革,政府逐渐退出慈善组织。

  有网友表示,政府倡导“强捐”的后果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再捐,大家有权利抵制这种“强捐”,这样慈善事业就失去了生命力,对整个慈善事业都是一种伤害。

  王振耀认为,政府在慈善活动中更多的是要做政策的制定者,而不是在形式上发发文件,这解决不了体制上的问题。

  数据显示,国外70%的税收用于公共服务,但我国只占到30%。另外,我国税收用在公务员身上达到30%,而国外只有10%。

  受访专家表示,这暴露的是原本应由税收提供的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工程等公共产品供应不足。

  2010年,我国慈善捐赠占GDP的比例仅为0.01%,而美国的比例为2.2%,相差220倍,充分说明我国慈善事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但下发红头文件这样的捐款通知,由于动用了行政手段,几乎接近“摊派”和“强捐”,毫无疑问要受到诟病。

  但也有专家认为,由于我国缺乏慈善募捐的社会基础,尤其在富人中间还没有形成捐赠善款的风尚,因此,一些迫在眉睫的事情,假如一味依赖自愿捐款,恐怕很难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款项。

  因此,专家建议在全社会培养慈善募捐的“公益意识”、“爱心意识”。

  比如鼓励富人捐赠,倡导爱心捐赠,利用灾难性事故等契机,广泛发动社会捐助等,通过一次又一次对社会进行“爱心刺激”,让“慈善文化”落地生根。(本报记者 高 原 发自哈尔滨)http://news.sohu.com/20110831/n3178638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