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阿伦超音速:“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粮食产业化模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20:06:00

山东烟台蓬莱“南王山谷”现象对创新粮食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启示

   近年来,山东粮食系统大力实施“粮食产业化发展工程”,因地制宜,不断创新,以“订单粮食”为切人点,成功探索和实践了“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粮食产业化经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拟通过对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引领农民创办“烟台南王山谷葡萄生产合作社”,走“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之路,引发“南王山谷”现象的考察,对粮食系统深化粮食产业化经营形式,创新产业化发展模式作一探索。

  一、“南王山谷”现象概览

  从闻名遐迩的蓬莱阁往南,有个南王街道办事处,是一片连绵起伏的低缓丘陵,非常适宜葡萄种植。这里由于云集了国内外四十多家葡萄酒酿造企业而被同行们称为“南王山谷”。正是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斥资6亿元,在12平方公里海岸低丘上,描绘出了一幅万亩标准葡萄园与古朴典雅的葡萄酒庄、与几十幢崭新高楼组成的农民新村交相辉映、浑然一体的美丽画卷。在这里,公司出资领办的“烟台南王山谷葡萄生产合作社”,把涉及3个镇街、13个行政村、1980户农民组织起来,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集中建设1.46万亩标准葡萄种植园,成为中粮长城高端葡萄酒的原料供应基地;公司投资3亿元,集高端酒生产、科研和酒文化展示、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君顶酒庄”,于2007年9月竣工开业;规划分三期建成的可容纳2000多户搬迁村民的南王山谷农民新村,一期工程30栋五层居民楼已经竣工,先期有7个村、520多户农民,从分散的小山村,集中搬进崭新的居民楼,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昔日一片贫瘠的荒山野岭,如今变成为一个集现代工业与农业、城市与新农村、自然与生态、人文与社会共同繁荣、和谐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经济园区,展现了“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化模式下,工农联手、城乡统筹,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光明前景。为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提供了有益尝试,创造了令人神奇的“南王山谷”现象。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1999年入驻蓬莱。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已达到年产干红、干白葡萄酒2.5万吨,销售收入6.5亿元,利税1.8亿元,位居全国同行业第三,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适应国际国内葡萄酒市场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自2004年起,公司启动了以高端酒生产为主的南王山谷君顶酒庄扩建项目。高端葡萄酒品质三分靠工艺,七分靠原料。为满足酒庄高端酒生产所需要的葡萄原料,实现葡萄生产基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一体化经营,2005年12月,公司以专门成立的“南王山谷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起人,以投入资金为股份,将规划区内13个行政村的农民组织起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份,成立了“烟台南王山谷葡萄生产合作社”,辖属13个村级合作社,吸收1980户农民入社,专门从事葡萄标准化生产。合作社根据《农民合作社法》,建立《合作社章程》,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利平等、民主监督,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农民入社的土地,依法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统一由合作社按土地等级评估作价,平均每亩使用权折价1.6万元,按每股1元折算股权数入股,合作社每年按股权数支付社员定期利息和分红。合作社还负责对人社的土地进行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统一整改,统一配套水利设施,统一栽培葡萄苗木,统一生产服务和技术指导,统一供应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统一按保护价收购葡萄。在日常管理中,对已建好的葡萄园采取划片包干方式,社员优先,责任到户,实行定地块、定人员、定产量、定费用、定保护价,户交户结算。对社员日常与合作社发生的经济往来,设立往来手册,逐笔登记,动账不动钱,月清月结。社员当年交售葡萄的收入,扣除合作社供应的化肥、农药、浇水等生产费用和提取社员股息后,作为社员的当年收益直接分配。合作社为入社农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生产保障。在生活方面,对带地入社后家庭所剩余集体承包土地人均不足0.3亩的,家庭成员可全部转为合作社社员,一是享受养老待遇,对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的社员,每人每年发给养老金1200元;二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费用全部由合作社承担;三是享受子女上学奖学金,给予高中到大学每个在校生每年1000-5000元奖励;四是享受优先招工待遇。目前已有600多名社员经过培训,被录用为企业员工。

  在生产方面,合作社除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外,把销售收入的0.5%拿出来,连同社员每亩缴纳的60元,共同作为社员的生产风险基金,用于农民灾年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补偿。南王山谷“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量化经营模式,实现了农企合作、一体经营,工农联手、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土地——在合法有序流转中,农民的土地、劳动力与优势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社,由过去的“单干户”变成“社员”,成为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股东、葡萄种植园的基地工人,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生活水平显著改善。

  企业——依托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建立自己的葡萄种植基地,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二、“南王山谷”现象的启示

  葡萄种植和粮油生产同属农业种植业。烟台“中粮”走“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路子的成功实践,为粮食系统以粮油加工、经营骨干企业为龙头,领办农民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创新和深化粮食产业化经营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带来深刻启示。

  第一,领办农民粮油专业合作社,是提高种粮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高粮田种植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增加土地产出效益的更高组织形式。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人股创办粮油合作社,有利于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粮田整合起来,联片规划,整体布局,配套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形成区域和规模效应,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有利于发挥各类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发挥种粮大户承包土地的耕种优势,统一推广粮油现代种植技术和机械化作业,适应现代农业标准化、精晶化、绿色化要求,提高粮油品质和档次;有利于解决种粮比较效益低而造成的粮田撂荒,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利于通过区域化布局,落实基本粮田保护政策,保持粮油种植面积相对稳定,保证粮食企业掌握充足粮油资源,为各级政府增强市场调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支撑。

  第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粮食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密切农企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双赢局面的更好选择。龙头企业领办农民粮油专业合作社,是密切企业与种粮农民关系的中间组织,是一个以资金和土地承包权为纽带,产权明晰、经营一体化的经济实体;是一个把农民的土地、劳动力与企业的资金、技术、服务、品牌和市场有效配置,实现农民的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有机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农民既是合作社的股东,也是合作社的劳动者。合作社为种粮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解决了单个户想干干不了、不会干、干不成的问题。龙头企业依托合作社,有了稳定的、符合品质要求的粮油原料,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基础优势。三方关系互为依存,相互促进。这种一体化经营模式,把公司与农户“订单式”、“会员式”的半紧密关系变成为“股东式”的紧密关系,为农民与企业联手、共同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为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粮食产业化经营模式,维护和稳定农企各方利益关系提供法律保障。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之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调节合作社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关系,维护社员和合作社合法权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两年,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配套政策陆续出台,必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雨后春笋般地尽快发展起来。

  第四,大力培育粮油加工、经营龙头企业,不断完善粮油生产专业服务组织,是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关键依托。南王山谷葡萄专业合作社的实践表明,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带动力,决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层次和水平,影响农企合作、一体化经营的深度和广度。只有龙头企业在资金、信息、市场和服务上的大力引导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凝聚民心,显示出强大生命力。

  多年以来,粮食系统通过实施“粮食产业化发展工程”,一大批具有品牌实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粮油加工、收储企业发展起来,成为领办农民粮油专业合作社的关键力量。同时,各类种子、农技、农资、农机、水利等粮油生产专业服务组织的不断完善,也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有力支持。第五,粮食部门以粮油加工、收储、批发市场企业为龙头,领办农民粮油合作社,积极尝试“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条件日趋成熟。

  粮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通过建立粮油合作社,密切新型农企关系,掌握稳定的粮油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是粮食工作的首要责任,也是粮食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向城镇转移,农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势所趋,化解农村劳动力成本增加的矛盾,提高种粮比较效益,对发展粮油合作社提出客观要求。市场竞争加剧和粮油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企业与农民在更深层次合作发展的内在动力。相关法律法规和支农惠农政策的建立健全,粮油专业服务组织的不断完善,为发展粮油专业合作社提供良好环境。近几年,粮食部门通过实施产业化工作,已经建立一批粮油生产基地,与种粮农民建立良好关系,为领办农民粮油专业合作社提供丰富经验和可靠基础。2007年,国家启动了农民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安排资金2000万元,扶持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点建设,一批小麦、水稻、花生、油菜等专业合作社相继成立;9月份,湖南省第一家以隆平米业高科技股份公司为龙头的种粮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下设9个基层社,3000户农民人社,种粮面积10多万亩,重点推广水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可收购粮食五万吨以上。可以预见,只要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强力扶持,抢占先机,率先突破,“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粮食产业化模式必将结出丰硕成果。

  (作者:孟庆夏郝维序单位:烟台市粮食局蓬莱市粮食局)

稿源:中国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