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的小故事有字闪图:我国民政系统腐败高发 基层民政贪腐呈群体效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22:43


  在我国,民政机构的工作内容涉及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老龄工作等,与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然而近年来,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纪、贪污受贿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基层民政系统暴露出的问题发人深思,检察机关查办的一些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  

  聊天牵出低保腐败  

  近日,山东临沂市沂南县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原科长张凤乔因涉嫌贪污、受贿,由沂南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0年初,张凤乔在担任沂南县民政局低保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7452元,收受他人贿赂19000元。  

  今年4月13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凤乔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这是一起办案干警在侦查群众举报案件线索时牵出来的民政贪腐案。  

  2010年6月下旬的一天,沂南县检察院干警在一次与人聊天时,从些许的蛛丝马迹中捕捉到这样一个线索:有人无意中说起原山东华日集团破产后,有职工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而且原山东华日集团破产管理人周某的丈夫也在领取下岗职工低保金。不过,众所周知,周某的丈夫供职于该县某机关单位,是正式在编人员,怎么可能去领取低保金呢?  

  凭着职业的敏感,结合相关的群众举报线索,侦查人员在进一步了解后发现,40多岁的周某是山东华日集团总公司留守人员,月薪只有800多块钱,由于多年一直在公司从事人事管理工作,业务比较熟练,公司破产后便继续掌管着该公司所有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材料的管理、审查、上报审批、复核、发放等职权。较低的收入与她平日里出入驾车、爱好穿戴,尤其喜欢赌博、出手相当阔绰的生活现状极不相衬,且周某又没有兼顾其他职业,其收入来源令人怀疑,极有可能涉嫌贪污犯罪。  

  “一开始,我们决定先从周某的丈夫是否真的领取低保金这个问题着手,查明她的罪行,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她交待其他罪行。”沂南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长李兴国告诉记者。  

  经过初查,在掌握了周涉嫌贪污的证据之后,办案人员认为正面接触周某的时机已经成熟。“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传唤犯罪嫌疑人周某,明确指出对她立案、传讯,要她积极交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另一路迅速前往其办公单位和住所进行搜查。”沂南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左振海说。  

  因搜查工作及时到位,干警们在周某的办公室和居所中搜出了大量有价值的书证和物证,包括190本华日集团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在大量证据面前,周某像泄了气的皮球,彻底放弃了狡辩抗拒的心理防线,沉默了很长时间后,悻悻说了句:“我全部交代”。  

  周某先是交代了自己利用负责原公司破产后职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查上报、审批材料的职务便利,用虚报、隐瞒、伪造材料等手段,以其丈夫的名义,自2003年11月至2009年12月共非法骗取低保金近4万元的犯罪事实。继而又供述了自己伙同县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张凤乔,利用各自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查上报、审批材料、复核、拨付、发放等职务便利,在原公司低保户不应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下,共同虚报、伪造、冒领占有196户(561人)低保金19万余元并私分的犯罪事实。  

  至此,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一起非法侵占低保资金的民政腐败案昭然若揭,手握重权而躲在幕后暗箱操作的美女贪官张凤乔由此浮出了水面。

  啃噬“民生”的美女贪官  

  1969年出生的张凤乔长相姣好,原籍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早年随父母来到沂蒙山,大学毕业后最初在沂南县一家矿业集团工作,后来凭着聪明好学又考进了沂南县民政局成为国家公务员,没过几年便担任该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科长一职。  

  她与周某的相识其实很简单。同为女人,又在不同的单位从事同样的低保管理工作,上下级的业务关系使她们经常凑在一起。但真正瞄上“低保”、图谋捞取不义之财的时间是在2009年下半年。  

  有一天,周某到县民政局低保科申报该公司2009年第四季度低保金,对张凤乔说该公司从2009年12月份就开始领取失业金了,问还能不能继续报领低保金。张凤乔说:“既然领取了失业金,就不能再领取低保金了,低保金只能领到2009年第四季度。”周某说:“那你能不能给想想办法再报一个季度的?”  

  十分清楚低保政策的张凤乔起初并没有答应周某的要求。但经周某事后的多次电话催问,并直言相告说“领出来后我们两个人把低保款私分了”的时候,张凤乔便禁不住怦然心动,心中的私欲渐渐占了上风,尽管她每次都在推说“等等看,如果能操作就再报一个季度的试试”。熟悉低保办理工作以及相关流程的张凤乔心想,上报低保又不需要民政局其他人参与,只要自己和周某不说,别人是不会知道的。  

  犯罪有时只在一闪念间,心里已经滋生贪欲的张凤乔在2009年第四季度向临沂市民政局报2010年第一季度省市属企业城市低保的时候,给周某打电话,让她按照2009年第四季度申请低保的资料把该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低保报上,“再领一次看看,如果低保款能拨付下来,我们就等待时机把钱分了。”当时,两人还信誓旦旦:“一定要保密,绝对不能和其他任何人说”。就这样,周某按照张凤乔说的把该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低保材料报来了,一共是196户。材料经张凤乔上报以后,这笔低保金很快就全部批了下来,于2010年春节前拨付到了县民政局的账户上。   

  任何工作都可能会有疏漏,事关民生的低保也不例外。在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张凤乔利用低保金与失业金之间不能有效衔接的空当,做出了虚报冒领的“精巧设计”。接下来,她还隐瞒“该公司已经从2009年12月份开始领取失业金”的事实,煞有介事地向上级递交了“该公司从2010年第二季度领取失业金,不再领低保”的终止申请材料。                                                          

  “虚报”轻易成功,而冒领却费了一些周折。为掩人耳目,方便领取,张凤乔和周某可谓煞费苦心。这笔低保款拨付到账后,有一天,张凤乔对周某说:“以前的低保金都是从工商银行发的,如果再从工商银行发的话,这笔低保款就又存到原来的低保账户了,我们不但取不出钱来,还可能暴露了。”2009年底,临近春节,张凤乔主动联系了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某办事处大堂经理赵某,谎称:“我们局有一部分低保资金需要在春节前发下去,你给帮帮忙吧。”赵某答应了。接着,张凤乔从电脑上拷贝了低保户的个人信息和补助金额给赵某,两人又一起去民政局财务科开了农行的支票,张凤乔还特意交待赵某“务必在春节前把低保账户开出来。”就这样,低保账户由工商银行改在了农业银行。                  

  账户改了,领取低保的存折也需要从银行里领出来。2009年农历腊月二十八那天,张凤乔让周某前往农行一次性办理了低保存折的相关手续,还将电脑打不出信息的几户以周某的身份证开了出来。第二天,得知低保款已打到个人存折的消息后,她又让周某直接到农行营业部把低保存折全部领了出来。  

  当天下午,张凤乔给周某打电话:“低保存折都领到手了吗?”周某告诉她都领到了。张凤乔没忘嘱咐她:“这些低保存折都先放在你那里,先别动。千万别和你家属说我们套取低保的事。等过段时间,我们再分。”    

  在此期间,已达到占低保金为己有目的的周某为解决后顾之忧,在向职工发放2009年第四季度低保金的时候,就说低保金自2010年开始就不发了,只从劳动局领失业金,还让这些人转告其他职工。  

  2010年8月30日,周某的丈夫给张凤乔打电话,说周某因低保的事被检察院带走了,检察院人员还到他家进行了搜查。张凤乔一听就害怕了,心想肯定是自己和周某套取低保款的事被检察院知道了,检察院肯定会找来。惶恐之余,她想起还在手上的那10本低保存折,就匆忙联系这些低保户,对这10本低保存折进行了转移处理。  

  就在转移存折的当天,张凤乔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依法逮捕。  

  能言善辩、心理素质较好的张凤乔到案后没有轻易就范,态度十分强硬,在审讯中避重就轻,拒不交代,要么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沉默不语,要么就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企图博得办案人员的同情。最终,在查证的证据面前她低下了头。  

  最后,张凤乔供述了她伙同周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伪造196户(561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材料,冒领低保金195162元(法院最后认定为187452元)的犯罪事实。  

  此外,张凤乔还收受了周某19000元贿赂。“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在我的办公室,她(周某)拿着19000元钱连同一些材料一起给了我,对我说他们11户一起凑了点钱,低保的事让我多给操作协调,我当时答应给他们操作操作,就把她给我的19000元钱收下了。”张凤乔供述称,“我是低保科长,她送给我这些钱,就是让我帮忙给她那些不应该享受低保的亲戚朋友办低保。这些钱我拿回家放起来了,我给上大学的女儿汇去了1万元,其它钱我平时花了。”  

  张凤乔一审被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周某则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