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钢琴:适应发展形势 建设“和谐浙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3:52:34
       【省政协课题组】

  A “和谐浙江”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省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从工业化后期向后工业化转变,社会发展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城市化从加速推进向常态型转变,市场化从建立健全向更加完善转变。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集中表现为经济快速增长与发展不平衡的突出矛盾,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短缺的突出矛盾,经济持续增长与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的突出矛盾,经济发展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滞后的突出矛盾,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突出矛盾,“和谐浙江”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经济结构加速调整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情况

  经济结构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经济结构的优化,必然会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难免会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情况、新问题。从我省未来发展趋势看,已步入了人均GDP6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重要阶段,经济进入平稳较快增长期、投资驱动进入作用稳定期、产业结构调整进入加速期、资源要素制约进入瓶颈期、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在 “十二五”时期,妥善解决好经济结构调整给社会就业、社会利益、人口流动等社会结构、社会管理等方面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和谐浙江”建设中的一项艰巨任务。

  社会需求日趋多样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课题

  进入“十二五”时期,我省的国民收入将达到中等以上发达经济体的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明显增强,居民消费需求从生存温饱型向发展享受型转变,整个社会需求呈现出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时代特征。表现在:

  一是人们的需求从生活必需品到耐用消费品升级。

  二是人们的需求从私人产品到公共产品升级,进入公共产品均等化与大众消费期。这主要包括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对生态环境质量以及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公共安全的需求,对提高生命生活品质的需要也更加强烈。

  三是人们的需求从追求物的发展到追求人的自我发展升级。人们对自我发展的社会机会、公平合理的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的需求日益增强,从关注自己的生存权转向更加关注自己发展权的保障问题。

  四是人们的需求从经济层面到政治文化精神层面升级。人们政治参与的需求、精神文化的追求、幸福感尊严感的期望日益增长,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利益格局日益多元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问题

  社会关系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要求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趋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利益要求。由于发展的不平衡和体制机制政策中的不合理因素,改革发展成果受惠程度不均,尤其是基层群众受惠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由此引发的社会公正、公平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重构公平合理的利益关系是深化改革面临的一大难题,也是“和谐浙江”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

  社会阶层分化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任务

  我省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政治――身份型的阶层结构向经济――职业型分层结构转变,传统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阶层正在向更多的社会阶层转化,全省有70%以上的人生活工作在非传统单位体制中,新的社会阶层结构雏形已经形成。但由于我省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是“压缩型”推进的,当前我省社会阶层关系存在着工业化初期的特征,在一些地方呈现为“资强劳弱”、“官强民弱”、“上强下弱”的阶层关系格局,中等收入阶层还不够发达。

  新时期我省社会阶层结构还会不断发生分化,特别是市民阶层的成长,社会中间阶层的兴起,“中间大两头小”橄榄形社会阶层结构的加速培育,“贫富两极分化”、“洋葱头”社会阶层结构的逐步消除,将成为我省下一阶段社会转型发展的一个鲜明标志。新的社会阶层的物质利益要求和政治利益诉求日益增强,已成为构建社会和谐必须面对的问题。把新生的社会阶层吸纳到既有政治体系中来,实现社会政治资源的有机融合,促进各阶层的政治和谐,这是构建“和谐浙江”面临的又一个重要任务。

  社会矛盾多发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考验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省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各类矛盾纠纷多发、集聚、叠加的趋势日趋明显,并呈现出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复合、内容多元复合、诉求多元复合、形式多元复合等特点,总体有五个趋向特点:

  一是社会矛盾显性化。既有经济活动纠纷,也有涉及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矛盾纠纷;既有老问题,也有新问题。

  二是矛盾冲突群体化。社会矛盾事件参与者的成分越来越复杂,各类利益群体互相攀比,特殊利益群体活动不断增加。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群体性事件或网络群体事件。

  三是矛盾博弈政治化。现在的社会矛盾易由一般的经济社会问题演变为复杂的社会问题。

  四是矛盾冲突异质化。现在许多社会矛盾已不再是简单的思想认识问题,更多地表现为对自身利益追求的最大化,矛盾的解决必须通过利益调整来实现。

  五是矛盾解决复杂化。社会矛盾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群体性和时代性。正确处理和化解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突出。

  社会管理加快转型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要求

  长期以来形成的抓经济讲政治保稳定,以政府“强制”、“硬堵”和“禁令”为主的管理方式发生了一些转变,但力度和成效不甚显著。从基层政府施政运行情况看,扮演“管理型”角色多、担当“服务型、责任型”角色少,政府越位、缺位的现象在一些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当前,我省市场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公民社会日益生成,公民的政治参与权、民主选举权、利益表达权、公民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意识日益高涨。这一切都将促使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促使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促使社会管理模式的加快转型。建立包括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协力协同的公共治理模式和社会运行秩序势在必行。

  价值观念重建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难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向前推进,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必然导致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呈现出多样化的状况。我们正处于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主流文化和亚文化相互交织、碰撞和激荡,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健康文化与腐朽文化同时并存。这一方面使得社会成员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空间大大增强,从而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一些社会成员的价值迷茫、“精神疲软”、道德失范。

  如何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指导人们的行动,进一步形成思想文化领域“一元指导、多样并存”局面,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营造和谐文化,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重大课题和任务。

  B 构建“和谐浙江”的指导思想

  “和谐浙江”,是指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是指社会要素整合、社会资源兼容、社会发展协调、社会利益均衡、社会结构合理、社会管理有效、社会运行有序、社会关系和睦、社会保障有力、社会充满活力的社会发展状态和过程。

  构建“和谐浙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富民强省的总目标,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趋势,把握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新阶段新特征,顺应全省人民要求过上更加公正、更加幸福、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科学统筹、整体构建,树立以人为本、协调构建,围绕突出问题、重点构建,整合各方力量、系统构建的原则,以科学发展保障和谐,民主法治巩固和谐,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思想文化培育和谐,优化生态提升和谐,改进管理维护和谐,改革创新推动和谐,不断实现我省经济更发达、文化更繁荣、政治更亲民、法制更完备、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富裕、生态更文明、城乡更融合,人与人、人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发展。

  C 构建“和谐浙江”的重点任务

  科学发展保障和谐

  科学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基本内容和目标。建设“和谐浙江”必须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创新性、全面性、均衡性、可持续性和人本性,实现百姓富裕、社会和谐。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省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要积极应对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挑战、国际贸易和汇率摩擦的挑战、转型升级压力骤增的挑战,紧紧抓住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机遇、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机遇和扩大内需的机遇,坚持把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重点,坚持不懈进行需求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结构调整,为构建“和谐浙江”提供基础。

  民主法治巩固和谐

  政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灵魂。民主法治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扩大民主,健全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巩固和提升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要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完善公民政治参与体制机制。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健全利益表达协调机制,增强利益整合能力,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逐步扩大。要坚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以民主促团结,以民主促联合,以民主促民生,以民主促和谐。

  三要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要进一步重视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要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公正促公信。要坚持法治为民,着力解决好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法治建设为民利民实效,促进公众在参与法治实践中知法、守法、用法。

  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民生改善是社会发展的显著标志,也是“和谐浙江”建设的重要目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改善民生必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和公平性。

  一要加快教育、医疗和公共文化建设。要重视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要深入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要强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和队伍网络,保障广大群众文化权益。

  二要大力推进统筹城乡的创业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要构建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整合各种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发展到成员全覆盖。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的扶持和救助力度,加快慈善事业立法步伐。

  四要培育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切实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为社会中下层尽快从低收入群体走进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条件。

  思想文化培育和谐

  和谐社会必须要有广泛的社会共识、普遍的价值认同、牢固的精神纽带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浙江”必须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提高公民道德素养。要进一步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提升公民的政治素养、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道德素养。

  二要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适应媒体分众化的新趋势,努力构建定位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要完善网络管理机制,使新兴媒体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要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

  三要积极推进和谐文化建设。要坚持先进文化的主导性,尊重多元文化的差异性,兼容多样文化的共存性。要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全社会崇尚和倡导以和为道的思想理念、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以和为标的理想追求、以和为术的方式方法,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倡导和谐方法,引导人们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处理利益关系,用协调协商的方法解决问题矛盾,用互谅包容的方法来消除彼此分歧,用精诚合作的方法来实现互惠共赢,用民主法制的方法来维护公平公正。

  优化生态提升和谐

  构建“和谐浙江”,必须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生态立省的发展理念。

  一要进一步树立发展与保护相统一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尊重自然、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公平负责的生态伦理意识。

  二要坚持走出高碳产业低碳化、低端产业高端化的生态经济发展路子。要推动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加快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要着力自主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实现从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的转型。要统筹平原、山区、海洋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协调发展。

  三要坚持“减碳”与“固碳”双管齐下的生态质量提升战略。要把减少排放、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提升生态质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突破口,同时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固碳量,扩大环境容量。

  四要构建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并重的生态建设促进机制。加快形成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构建生态法律政策体系,完善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功能区域和重点项目,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改进管理维护和谐

  不断改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浙江”的重要保证。当前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重点是要推进三大转型、加强四大环节、构建五大机制。

  一要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三大转型。推进管理理念转型,把促进和维护政府与群众、政府与市场、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之间的和谐协调,作为各级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和管理目标。推进管理主体转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一核多元”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推进管理方式转型,实现从依靠行政权力强制管理为主和防范型管理为主向依靠法律制度管理和协商服务为主的平等型、协商型、服务型管理转变,从“堵、防、控”为主向“疏、导、解”为主转变。

  二要不断强化社会管理的四大重点环节。一是从社会管理主体上要更加强化社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健全完善相关的管理和扶持措施,发挥其对各自所联系群众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从社会管理基础上要更加重视社区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加强城乡社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三是从社会管理的对象上要更加突出特殊人群的管理,帮助他们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从社会管理内容上要更加注重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和利益关系的协调,正确反映、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发生,防止出现社会利益分化、矛盾激化而引起社会发展动荡。

  三要积极构建有效的社会管理五大机制。一是构建公共事务科学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统筹决策、协商决策、开放决策、透明决策、参与式决策。二是创新社会成员管理机制。加强非城市居民和城镇流动人口管理,注重流动人口与当地社会的融合与认同。三是创新网络社会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社会法治化、道德化建设,维护公共网络和国家安全。四是创新社会安全机制。着重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三大安全问题入手,更新应对方式和办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查处。五是创新化解社会冲突与矛盾机制。积极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与社会组织共同作用的公众参与模式,建设富有弹性的利益表达与维权机制,使广大群众获得意愿诉求的渠道和利益维护的保障,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改革创新推动和谐

  构建“和谐浙江”必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手段,合理建构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该市场管的由市场去管,该政府管的政府必须管好,该社会管的交给社会去管。

  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管制政府、权力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转型。

  二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重点推进国家级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省直部门、市县(市、区)多层次多主题的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地方金融创新发展。

  三要深化城乡体制改革。要建立有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改革突破体制性障碍,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农民进城成本,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社保、住房和子女就学问题。

  四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完善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区自治功能互得、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