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象征什么意义:关于印发叶青纯王流章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暨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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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监发〔2007〕17号
关于印发叶青纯王流章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
暨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辖市监察局,省直有关部门监察室:
现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和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流章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暨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
叶青纯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
执法监察暨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8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形势下召开的。省委、省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徐光春、李成玉、陈全国、刘新民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流章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会议还将交流一批典型经验,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不断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无论是廉政监察,还是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次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表扬。希望同志们再接再厉,乘胜前进,进一步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行政监察工作抓得更好、更有成效。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强调指出:“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这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从四个方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做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总揽全局,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建等各个方面,能动地体现了时代特征,准确地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行政监察机关而言,就是在加强廉政监察的同时,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我们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深刻领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地把我们的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及时发现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从服务、保障、促进上下功夫,推动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贯彻落实。
(二)做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期各级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政府,关键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当前,在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行政监察从专门监督机关的角度促进依法行政,是政府内部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有效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和权力的滥用。我们必须紧贴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和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切实保证各项行政活动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
(三)做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有利于督促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更新政府的施政理念和施政方式,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行为失范的问题;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做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新旧体制的摩擦依然存在,消极腐败现象仍处在易发高发时期,而且许多腐败问题发生在行政权力的运行中,发生在行政工作的业务环节中。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促使各级政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行政监察相对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来说,更贴近政府工作,更贴近经济建设,结合政府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就能抓住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在这方面行政监察具有职能上的优势。这就要求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自觉地把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同政府业务工作、经济工作结合起来,同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八次党代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描绘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蓝图,提出了一系列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加快中原崛起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和我省“十一五”规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全面履行职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认真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为加快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提供有力保证。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方面,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最重要的就是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各地各部门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决策和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和行为,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查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当前,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这一加强宏观调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我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专项效能监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和工程建设质量;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认真纠正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促进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有效解决,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加强利益协调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纠正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治理成果。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尤其要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深入治理“四乱”,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执收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掌握民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紧贴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优势,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围绕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利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过程中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和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监督作用,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根据中央和全省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大力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促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艰巨,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这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围绕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和引导各级政府机关将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尽快下放。要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明确决策机关的权限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与听证等制度。要加强对行政执行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对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积极引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网上审批,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提供基础性支撑和保证。要充分发挥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促进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要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五)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是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多项支农惠农专项资金。这些支农惠农政策、资金投入能否真正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教育两免一补、种粮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饮水安全、农村沼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经费转移支付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农项目、资金方面的政策规定及落实情况。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资金的使用中出现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截留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健全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促进支农惠农资金规范、合理和高效使用,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发生了长时间、大范围、高强度的降水,造成一些地区严重受灾。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分别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力量抗洪救灾,力争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还采取措施及时拨付救灾资金1亿多元,为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救助。为了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监察厅牵头负责,对今年拨付的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肃执法执纪,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保证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把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三、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做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既有许多有利条件,又面临新的挑战,适应形势要求,乘势而上,工作就能再上新台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深入实践,把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协调配合、从严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指导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围绕工作全局严格依纪依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上,保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选配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干部,关心、培养和爱护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干部,既要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也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支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干部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的职能,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干扰,积极开展工作。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广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学政策、学法律,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二)切实提高依法监察的能力。从事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很强的法制观念和丰富的业务知识。要坚持依法执纪、依法监察的原则,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穿到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要善于运用法律原则与法律规范处理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在确定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出监察决定和提出监察建议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要推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逐渐形成业务规范、运转高效、指导有力、监察到位的工作机制,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可靠保证。
(三)努力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吃透上级精神、全面掌握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狠抓措施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创新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增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综合效果。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善于借鉴开展其他工作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加强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带动工作创新。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监察实效。
(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中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不断增强办案意识。要注意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查办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和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等。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办案过程中,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规范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工作。
同志们,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中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新局面
——王流章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暨效能监察
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7年8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认真研究推进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我省今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对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徐光春书记、李成玉省长、陈全国副书记、叶青纯书记和刘新民副省长先后就进一步做好这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同志出席今天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十六大以来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回顾和总结
(一)执法监察工作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河南实际,把执法监察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各项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据统计,全省共开展执法监察1047项,查处违纪违规资金50.35亿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891件,处理有关责任人4765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36人,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7亿元。
1、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开展对贯彻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监督检查。几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对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着力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反弹的势头,促进了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全省共整改违纪资金13.05亿元,查处土地违纪违法案件851件,党政纪处理387人,移送司法机关95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6亿元。2005年青岛全国监察厅(局)长会议和刚刚结束的全国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我省行政监察工作和土地执法监察的经验做法,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和与会人员的普遍好评。
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和配套措施,规范和完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违纪案件490起,给予党政纪处理421人。通过执法监察,建筑市场管理混乱的状况得到初步扭转,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积极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全省矿产资源的整合。
2、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开展了“四个坚决纠正”专项治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共整改违纪资金11.32亿元,立案查处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用案件400件,党政纪处分32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查处案件29件,2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逐步规范,因拆迁问题引起的上访人数和批次明显下降;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查处案件56件,党政纪处分44人,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的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2.9亿元,查处案件807起。
开展了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2004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环保等部门连续4年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公开挂牌督办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各类企业违法排污案件573起,党政纪处分192人,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一些多年的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治理,部分地区和城市环境污染有了明显改善。
认真做好招生、征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执法监察。省纪委执法监察室直接查处了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违法违规招生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指派专人参加每年征兵执法监察工作,积极参加省政府统一组织的食品卫生、关闭黏土砖瓦窑厂等监督检查活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结合实际,开展了对扶贫、救灾、移民、支农惠农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3、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积极参加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查处重大责任事故375起,共给予党政纪处分923人,移交司法机关295人。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事故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2006年,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处理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起,给予8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三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开采的煤矿,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我省的效能监察工作是在优化经济发展工作实践中起步开展的。2002年至2003年,全省以查处涉企“四乱”、“四难”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调整,决定由临时性集中整治转为经常性优化建设,在省纪委监察厅增设效能监察室,与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当年年底,全省形成了上下一致、三级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全省初步形成了以组织协调、监督监察、执纪办案为基本职能,以效能监察为主要载体和手段,以统一立项、三级联动为主要方式的工作格局。
1、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勤政高效。全省连续数年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精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省级累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545项,削减幅度达到60%。2005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5个省直部门和郑州市33个市直部门均建立了部门行政服务大厅,其余的17个省辖市和15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政府“超市式办公”和“窗口化服务”,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和效率。去年以来,全省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1144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9830个行政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代理点,完善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便民服务网络。另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职能部门服务承诺制,开展“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争创优质服务单位”和争创“优质服务窗口”等评创活动,强化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效能意识。
2、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开展专项清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2002年开始,全省连续几年对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和社团组织“三项收费”进行清理,精简了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规范了收费管理,年均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4亿元。2004年,全省统一立项对涉及公权的证照开展专项清理,着力解决证照办理过多过滥和年审、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审核撤销证照53种,取消收费项目100种,降低收费标准8种,取消审验24种,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2005年,全省统一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共清查出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财政工资、离退休费或补助等“吃空饷”人员26521人,涉及资金1.59亿元。
3、针对政府投资和基础项目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自2005年以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准,结合河南实际组织开展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公路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专项效能监察。按照监察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通过跟踪问效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整体效能。2006年以来,探索开展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贷款项目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取得了明显成效。
几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紧密结合河南实际,在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有效开展工作的思路和做法,总结和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工作中注意了解和把握大局,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立项,选择好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排除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干扰和阻力,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二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既要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又要突出重点,重点突破,推动全局。我们每年都按照中央的部署,立足我省实际,选择若干项重点工作,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声势,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推动整体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针对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特点,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注意加强组织协调、监督监察和执纪办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业务监管方面的优势。各部门之间优势互补,协调一致,形成了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突出创新,勇于探索。全省上下按照“巩固、深化、创新、提高”和 “探索新方法,创出新经验”的要求,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慎重选项精心组织,工作领域、工作思路逐步拓宽,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五是查办案件,严明纪律。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工作的突破口和重要环节,探索和掌握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查办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增强了工作效果。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今年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从会议交流的情况看,各地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特色突出,亮点纷呈,很多工作具有创新性,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现在全年时间已经过半,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全面落实今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监察厅、省国土厅转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检查,突出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农田和低价出让问题,对违反土地规划、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要结合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以及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组织开展的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以来土地出让情况的专项清理等工作,集中时间和力量,再查处一批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推动和确保土地调控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二)加强对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有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按照《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范围和重点,层层开展督查督办。继续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
二是加大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力度。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肃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的要求,会同环保等部门集中力量排查案件线索,认真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三是督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三个体系建设中组织领导不得力,或者在上报统计、监测和考核结果时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交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案件。
(四)继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力度。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存在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钱交易、投资入股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查处的安全责任事故要抓紧办结,督促落实到位。
(五)规范和改进政府施政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建立配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探索开展行政绩效评估,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提升。
二是加强政府行政服务平台建设。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促进窗口规范建设,督促职能部门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整建制进驻中心(大厅)。大力推进行政服务网络的延伸和完善,努力完成今年全省提出的尚未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7个县(区)要建立中心,60%的乡(镇、办事处)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
三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构建阳光行政机制。要把政务公开寓于行政服务网络建设之中,使行政服务网络成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成为展示良好政务环境的重要窗口。要着重围绕上学、就医、城市公共服务等热点问题,在各级各类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
(六)认真开展两项清理和一项整治工作,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轻负担。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抓好两项收费专项清理的审核把关和整改处理。认真做好重点企业抽查工作,搞清涉企收费真实情况。清理审核结果要及时集中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清理,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查处一些违纪违法问题。
各级优化办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要围绕重大在建项目和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要针对企业周边的治安乱点和影响较大的案事件,进行挂号督办、查办。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立效能监察和经济环境监测点,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七)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切实提高政府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整体效能。主要围绕公路建设、城乡规划、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使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资金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各地要按照原有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抓好落实。今年我省洪涝灾害比较严重,救灾资金拨付量大、范围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监察厅牵头,加强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日前,省监察厅会同省财政厅、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豫监明电〔2007〕17号),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专项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豫监发〔2007〕15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通知要求,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专项效能监察,严肃查处在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救灾资金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提高认识,创新方法,不断提高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全国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吴官正同志的致信以及何勇、黄树贤、陈昌智同志的讲话深刻阐明了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新形势下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工作要求,对我们是一种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对进一步做好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指导意义。我们要按照会议精神的要求,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实践中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科学有序的工作方法,加倍努力,勤奋工作,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种形势下,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在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惩治腐败等方面,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所面临的纷繁复杂的形势,清楚地认识到所肩负的时代使命和重大责任,清楚地认识到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望,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这一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纪检监察事业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执法和效能监察各项工作,更加自觉地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积极创新,不断探索有效开展工作的新视野、新思维、新方法。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必须要有新视野、新思维、新方法。要登高望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布局、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新的工作格局,观察分析问题,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任务,不断探索开展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目前工作项目多、任务重、人员少的状况下,尤其要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全面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结合当年工作重点,突出抓好一、两项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从立项之初就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取得好的效果。二是要处理好查办案件和源头治理的关系。在目前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比较突出、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必须严肃查处和纠正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以遏制某些领域的腐败势头。同时,要与促进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各项工作相结合,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以贯彻落实。三是要处理好“到位”与“不越位”的关系。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执法和效能监察项目,我们要认真组织协调,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的工作任务,我们要侧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做到能督促、能查处,把工作重点放在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查处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上。要准确定位,摆正关系,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不越俎代庖代替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四是要处理好严格执法执纪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关系。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严格执法执纪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发生问题的客观条件和特定环境,考虑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力争工作取得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规律。调查研究是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工作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抓住关键,理清思路,为科学决策和选题立项提供依据。要重点调查研究在廉政勤政建设方面影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行政管理、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和效能监察中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要注意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横向、纵向的学习和交流。要通过开展工作调研,摸清真实情况,研究工作规律,调整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深入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印发  领导讲话  通知
河南省监察厅办公室                            2007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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