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专升本辅导班:群体性事件多发因政府与民争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10:46

人民网:群体性事件多发因政府与民争利

2009-12-22 00:03:45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据社科院学者称,2008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及激烈程度都超过以往,而2009年仍然保持多发态势。分析称,群体性事件多发源于民怨太深,民众的利益和权益受到了侵犯,比如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一些部门欠了民众很多债。

人民网12月22日报道  据报道,12月21日,“2010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举行,会议在对2009年的社会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2010年的形势进行展望与预测。社科院学者指出,今年群体性事件发生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这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我国发生群体性事件0.87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2008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及激烈程度都超过以往。如今,社科院学者称,今年群体性事件发生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

每一起群体性事件往往都伴随着死伤,加剧官民对立。这显然不是人们愿意看到的。同时,毋庸讳言,我国现在正处于发展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客观上就容易滋生群体性事件,因此对待群体性事件不必谈虎色变,更不必泛政治化,当然也不能小觑。

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是什么?有学者认为,源于民怨太深。此说有一定道理。那么,民为何怨?民怨什么?说白了,民众的利益和权益受到了侵犯,比如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集资等等方面,一些部门欠了民众很多债。欠债无疑会让民众怨愤,尤其值得提及的是,民怨无法排遣,长久积蓄,终究会爆发。

因此,要纾解民怨最需要相关部门做到不与民争利,权力安分守己,恪守边界,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何来民怨?同时一旦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民众能够采取有效途径得以捍卫,换言之,要畅通民众的诉求渠道。

遗憾的是,当民怨产生时,一些相关部门并没有及时而认真对待,更不要说积极重视了。能拖的拖,能躲的躲,能捂的捂,能推的推。更有甚者,有的人受到委屈和不公平对待了,怒而上访,却备受阻挠。在一些部门看来,上访者通常被强加了许多称谓,一些官员甚至将上访妖魔化,上访者被冠以“刁民”、闹事者等称谓。诚如报道称,上访者因此常常被小心地“关照”起来,一见他们来到政府办公场所,围、堵、压、吓就成了最常用的办法,生怕影响了政府的面子和形象。在这种情境下,一旦遇到导火索就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

尤值一说的是,关于群体性事件,有学者提到“非阶层性的、无直接利益的群体性冲突”这个概念。意即,非阶级性的是说参加的人群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无直接利益的是参加群体性事件的人和事件本身没有关系。这种现象同样值得重视和警惕,从侧面看民众的怨气很大,即便与自己无关,也想找机会发泄,一有机会就要宣泄。

日前,《求是》刊文称,群体性事件大多与利益纠纷有关,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根本立足点在于化解矛盾纠纷。多年的实践证明,矛盾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解决成本最小,必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诚然,只有相关部门做到不与民争利,并及时畅通民众的诉求渠道,建立公正的裁决机制,才能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

相关报道:社科院:09年群体性事件多发源于民怨太深

12月21日,社科院发布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今年群体性事件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这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