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帝漫画网少女漫画:三、真理标准讨论对拨乱反正的有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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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真理标准讨论对拨乱反正的有力推动

  2011年05月25日05:34

 


  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蓬勃开展,很快形成一股思想解放的洪流,有力地推动着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开始冲破“两个凡是”的禁区;经济领域在纠正“左”倾错误影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方面,实施了一系列过去曾被错误批判的措施;而农村政策的拨乱反正,则酝酿着农业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
  平反冤假错案局面的打开
  正当中央组织部着手复查“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并遇到中央专案领导小组阻碍的时候,1978年6月25日,邓小平在一份要求为此案平反的申诉材料上批示:“这个问题总得处理才行。这也是一个实事求是的问题。”[1]陈云在此前表示:这个问题我是了解的,我要向中央报告,要管这个事情。7月14日,华国锋也同意解决这个问题,并指示由中央组织部进行复查。此后,中央组织部加快了对“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复查,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整个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8月初,叶剑英向胡耀邦提出:党的历史上的功过是非要“坚决不动摇地弄清楚,不论是什么时期,不论什么人,来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胡耀邦立即在中央组织部传达了叶剑英的意见。9月20日,胡耀邦在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再次讲到:落实干部政策的根据是事实,判断对干部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正确,根本的依据是事实。经过对实际情况的调查核实,分析研究,对于不实之词,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由于这段话中“两个不管”的提法直接针对着“两个凡是”,因而个别会议主持者表示反对,坚持在会议文件中删掉这段话,但这段话还是产生了很大影响。
  9月,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要求,经中央同意,参加6月烟台会议的五个部的负责人继续在北京开会,研究错划“右派”的改正问题。会上仍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坚持只“摘帽”、不改正的同志认为,过去的是是非非已经过去了,没有必要再一一清账,如果几十万右派都改正过来,全党就乱了套了。而坚持既要“摘帽”、又要改正的同志则认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将冤假错案都纠正过来,才能分清是非,增强团结,促进事业的发展。经过激烈争论,后一种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同志的赞成。中央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在9月17日批转《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时明确提出:“对于过去错划了的人,要做好改正工作。有反必肃,有错必纠,这是我党的一贯方针。已经发现划错了的,尽管事隔多年,也应予以改正。”改正错划右派工作由此得以迅速推开。10月17日,中央组织部成立审查改正右派分子办公室,专门负责督促这项工作。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其他部委也先后成立了相应机构。到1980年,全国共有54万多名错划右派得到改正,使这个遗留了20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这时,广大干部群众要求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呼声也愈加高涨。1978年9月,《中国青年》杂志复刊。这期杂志专门刊登了一组介绍人民群众在天安门事件中同“四人帮”作斗争的文章。由于与当时中央对于事件的定性相抵触,因而被强令删改。但是,已先期发出的四万多份杂志却在群众中产生了广泛影响。10月至11月,《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报刊,又陆续刊登介绍人民群众在天安门事件中同“四人帮”作斗争的报道及诗文。一部以天安门事件为背景的话剧《于无声处》,这时先后在上海和北京公演,受到社会各界称赞。各种版本的《天安门革命诗抄》也在民间广为流传,深受欢迎。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党中央重新确定天安门事件的性质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11月3日,中央组织部完成了对“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复查,并于11月20日正式向中央提交报告,证明把薄一波等61人定为叛徒集团是不正确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一起重大错案。此外,在陈云和邓小平的支持下,中央组织部对陶铸等一些同志的冤案也进行了复查。11月下旬,邓小平在关于陶铸问题的报告上明确批示:陶铸同志“过去定为叛徒是不对的,应予平反。”[2]
  改正错划右派和对“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重大错案的复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的进程。这年10月,中央组织部召开八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座谈会,专门研究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的问题,并于11月发出《关于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的几点意见》。文件下发后,全国各地对大批农村基层干部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复查平反,落实了政策。与此同时,中央组织部还分批召开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座谈会。会议根据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提出,解放初期对于知识分子“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已经不适用于目前的情况,当前要继续做好复查与平反昭雪知识分子的冤假错案工作;对知识分子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做到有职有权有责;调整用非所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11月3日,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要求在继续做好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同时,正确估计知识分子队伍的状况,尽快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文件发出后,大规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
  到1978年11月,中央组织部已先后为131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的冤案平反,为中央、国家机关5344名待分配的干部分配了工作或进行了妥善安置。在进行这项工作过程中,中央组织部的同志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对来信、来访的党员、干部,不论资历深浅、职位高低,都热情接待,使他们备感温暖,中央组织部因此被广大干部称为“干部之家”、“党员之家”。许多领导同志直接受理一些干部的申诉,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仅1978年上半年,中央组织部就接待干部来访6434人次,受理信访32927件,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
  按劳分配问题讨论的进一步深入
  自经济理论界对“四人帮”在所谓“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上制造的谬论进行批判以后,越来越触及按劳分配究竟是“资产阶级法权”,还是社会主义的原则等一系列基本问题。1978年3月,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起草了一篇题为《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文章。邓小平看过文章清样后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文章“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并指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有好多事情要做。有些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逐步解决。有些制度要恢复起来,建立起来。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3]4月30日,他就这篇文章的修改谈了意见,指出:“资产阶级权利问题,要好好研究一下,从理论上讲清楚,澄清‘四人帮’制造的混乱。”[4]这篇文章经李先念审阅后,于5月5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全面论证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阐述了按劳分配的各种劳动报酬形式,清理了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错误和混乱。由于文章触及了毛泽东晚年关于社会主义理论问题的一些观点,因而也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样,受到一些人的指责。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拉开帷幕之后,这篇文章的观点同样受到人们的关注。8月19日,邓小平同文化部负责人谈话,对这篇文章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都作了明确肯定,认为这两篇文章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并且进一步指出:“归根到底,理论问题是关系到能不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问题。我们要敢于想问题,提问题,敢于理论联系实际。”[5]
  1978年下半年,经济理论界又一次举行按劳分配问题理论讨论会。这是1977年举行的三次按劳分配问题理论讨论会的继续和深入。与前几次会议相比,这次会议的规模更大,参加人数更多,讨论的内容也更深入。与会者既有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的同志,又有来自农村、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代表。大家既讨论了按劳分配的性质,又着重讨论了在实践中怎样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问题。不少人根据社会调查写出报告,对体现按劳分配的各种劳动报酬形式,包括计件工资和奖金等提供了有说服力的分析和论证[6]。对农村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大家普遍认为,当前的主要倾向是平均主义。有的同志呼吁,要搞好管理,必须贯彻物质利益原则,让人们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还有的同志提出,为了把农业搞上去,要加强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但更重要的是认真贯彻等价交换原则和按劳分配政策。
  这场讨论还进一步涉及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问题。5月22日,国务院财贸小组理论组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驳斥“四人帮”诋毁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反动谬论》一文。文章针对把商品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观点,指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有着本质区别,因此它的发展不会产生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利用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为自己服务。这篇文章的发表把经济理论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推向深入。
  在按劳分配问题讨论的推动下,1978年5月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贯彻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的方针,有条件、有步骤地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9月,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提出改革工资制度、奖励制度和劳保福利制度的具体意见。11月25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允许完成国家计划的企业提取一定数量的利润作为企业基金,用于举办集体福利事业和奖励职工,把企业经营成果同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以改变企业办好办坏一个样的现象。这年下半年,全国有不少企业和单位恢复了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突破“左”的农村政策的尝试
  粉碎“四人帮”后,在揭批“四人帮”和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由于“两个凡是”方针的影响,农村工作中许多“左”的政策仍在延续着。全国农村许多地方继续以批判“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名义,限制农民的自留地和农村集市贸易。中央还继续推广大寨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的做法。1977年11月,中央召开的普及大寨县工作座谈会提出:实现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大队的过渡,进一步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是前进的方向,是大势所趋,各级党委应努力创造条件。会议还确定从1977年冬到1978年春,全国再选择10%左右的大队实行大队核算。但实际上,这一要求根本无法实现,因为相当多的生产队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又无权允许农民自己设法解决生计问题,全国尚有2.5亿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强行搞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只能是破坏生产力发展的“穷过渡”。不少同志对此深感忧虑,强烈希望能够改变现行的农村政策。一些地方负责人开始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对农村政策进行大胆调整。其中走在前面的是安徽和四川两省。
  1977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特点建立不同的生产责任制,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减轻社队和社员的负担;落实按劳分配政策;粮食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文件公布后,立即在全省农村受到热烈拥护。其中最受欢迎的一条就是“尊重生产队自主权”。了解这一情况后,1978年2月5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向新华社记者谈到: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实质上是个尊重实际、尊重群众和发扬民主的大问题。“不尊重生产队自主权,这是我们过去农村工作中许多错误的根源。历史上的教训太深刻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7]。从此,安徽农村的拨乱反正加快了步伐。
  1978年2月,中共四川省委根据本省的实际,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将农民的自留地由占总耕地面积的7%扩大到15%;取消不准农民搞家庭副业和不准农民自销多余产品的禁令;恢复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实行因地制宜种植农作物的方针;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支持农民采取包产到组的形式经营土地;鼓励发展多种经营等等。这些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四川省的农业形势迅速好转。
  其他一些省区也在这方面作了努力。1977年底,中共甘肃省委从本省情况出发作出规定:停止“一平二调”的做法,减轻农民负担,做到分配兑现,允许对农作物采取定额管理、包工到作业组的做法。1978年初,中共广东省委制定《关于减轻生产队负担,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的意见(试行草案)》,纠正多年来普遍存在的“一平二调”做法,强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还调整了甘蔗收购政策,恢复加价收购和奖售的办法。7月,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根据本区实际,决定在牧区实行划分作业组,定劳力、定质量、定工分、定草场,多劳多得、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8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决定:从实际出发发展畜牧业,保护草场,不准再垦草原;生产队成立作业组,实行定产、定工、超产奖励等制度,纠正按人头、年龄、出身成分、政治表现评工记分的做法。上述措施都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省遇到百年罕见的大旱,6000多万亩农田受灾,400多万人口的地区人畜用水发生困难,秋种难以进行。面对严重灾情,省委决定将凡是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社员耕种,谁种谁收,国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这一决定立即激发起农民的抗灾积极性,全省迅速超额完成了当年的秋种计划,增加秋种面积达1000多万亩。在实行“借地度荒”过程中,安徽肥西县山南公社的部分社队干部和农民群众联想起60年代初实行的“责任田”,索性再度搞起包产到户。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引起了一些干部的震惊,担心再背上“复辟资本主义”的罪名。针对这种担心,10月11日,万里在省委会议上鼓励大家:“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省委没有决定的,只要符合客观情况的就去办,将来省委追认”,“各级领导处理问题都应按这个精神办。”[8]根据万里的意见,省委没有像过去那样对包产到户马上禁止,也没有匆忙作出结论,而是决定先派人去实地调查。这使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做法受到保护,也鼓励了省内其他地区开始进行改变生产管理方式的尝试。此后,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又悄悄地把耕地全部分到农户,允许各家在完成上交国家、集体的任务后,所得收成全部归己。这种包干到户的做法,更彻底地改变了人民公社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生产管理体制。这一年,安徽省不但平稳地度过灾荒,而且一部分地区还取得较好收成。
  在合作化以来的20多年中,农民群众创造的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这些经营形式曾几起几伏。集中的有三次,一次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之前,一次是1959年“反右倾”斗争之前,一次是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之前,三次都被后来的政治运动压了下去。但是,这些形式毕竟是适应现阶段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因而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这一次再度出现,既是这种顽强生命力的反映,又是突破“左”的农村政策的大胆尝试。
  1978年夏季以后,各个领域的拨乱反正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影响下,都明显地加快了步伐,并取得一些突破性进展。这些进展同思想理论界的大讨论相互启发,相互促进,逐渐汇成一股解放思想的潮流,对“两个凡是”的禁区形成了强大冲击,从而加速了党和国家历史性转折的实现。
  注: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32页。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04页。
  [3]邓小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1978年3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102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02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61页。
  [6]《在北京举行的按劳分配讨论会贯彻百家争鸣方针按劳分配理论讨论逐步深入》,《人民日报》1978年11月3日。
  [7]万里:《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1978年2月5日),《万里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105页。
  [8]万里:《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可以大胆试行》(1978年10月11日),《万里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