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形小铁盒批发:我对“真理标准”的解析——构成“真理标准”的三个层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12:59:35
 

 

在《我对“真理标准”的解析》中,我对“真理标准”作了分析和解释,但没有说足,现补论如下。

我认为,“真理标准”在实质上分为三个层次,可谓“三级”标准。“真理标准”的第一个层次是较底层次,可称为“微观层次”,也称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微观标准”。第二个层次是较高层次,可称为“宏观层次”,也称为“二级标准”“较高标准”、“宏观标准”。第三个层次是最高层次,可称为“空中层次”,也称为“三级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真理标准”不但对“认识、思想、理论、真理”进行检验、不断检验,而且对“实践也进行检验、不断检验。我认为,上述观点是辨证的唯物主义观点。

“三级标准” 也是根本标准,就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但由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常常和人们有一定的距离,人们对它的认识常常出现错误,人们不方便用这个检验标准直接去检验“实践”、“认识、思想、理论、真理”,也就是说它难以直接发挥“真理标准”的检验作用,它只能作为具体的客观检验标准的“准则”而间接地发挥重要作用。人们不能用它作为具体的真理标准来检验“实践”、“认识、思想、理论、真理”是不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只能借用一个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即真理标准“准则”)的可以感受可以体验的具体的客观事物来作“实践”、“认识、思想、理论、真理”和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之间的“比较核对物”。这个比较核对物就是“实践的效果”。它是一级标准,也是具体标准,也是微观标准。它是“真理标准”的第一个层次。实践的效果是实践活动产生的具体的新的不以人的意志或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人们看得见,摸的着,其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它是证明“实践”、 “认识、思想、理论、真理”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唯一证据,它最有说服力。实践的效果作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微观标准”,受“三级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的统领和制约,它向“三级标准”负责。在“一级标准”之上,还有“二级标准、较高标准、宏观标准”。它就是“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它对“一级标准”具有约束作用,导向作用,它在“实践” 、“认识、思想、理论、真理”持续接受检验的过程中不断发挥重要作用,它和“实践的效果”结合起来,对以前被判定为“正确实践、正确理论”的实践和理论具有反复检验的作用,检验这些“实践和理论”是否真正促进了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看其是不是短期行为,是不是有利于人类社会或国家的长期发展和长远目标,看其是否掩盖着错误,看其是否有害于别国及其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看其是否真的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实践的效果”的本质属性。“二级标准”比“一级标准”抽象,是对“一级标准”的高度概括和延伸,是对“一级标准”的提高。其是较高一级的真理标准。它受“三级标准”的统领和制约,并向“三级标准”负责。“一级标准”服从“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既向“二级标准”负责又向“三级标准”负责。“基本标准”是真理标准三个层次的核心。综上所述,“真理标准”是由三个层次构成的。三个层次即“三级”标准,三个“层次”三位一体,三者互补、紧密联系、相互作用、辨证统一。对于“真理标准”的表述,我提出三种假定的表述方式,供网友们参考和选择。

第一种表述方式:“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采用此种表述方式的话,就得加上下述论断——“实践的效果是证明实践、证明理论是正确实践、正确理论的唯一证据”,或着说,“实践的效果是证明实践和理论符合或基本符合真理标准的唯一证据”。用这个论断作以补充说明。否则,人们就对这种表述方式难以理解。

 

第二种表述方式:“促进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用这个论断作真理标准的表述方式的话,也得加上上述论断(“实践的效果是证明实践和理论符合或基本符合真理标准的唯一证据”)作为补充说明,否则,人们也难以理解此种表述方式。

第三种表述方式:“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种表述方式比较具体、形象,简明易懂。

我个人的选择是第三种表述方式“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个人认为,在表述方式中,用或不用“唯一”二字关系并不太大。“唯一”二字可用,也可以不用。(因为我们没有提出别的真理标准,因为真理标准有三个层次。)只要我们把真正的“真理标准”找到就可以了。要想真正找到它极其不易,原有的“真理标准”根粗 叶茂,力量强大,不甘退位,苦心坚守。这为探讨和寻找真正的“真理标准”增加了极大的难度。难!难!!难!!!

可能有人会问:你怎么把原来的一个“真理标准”变成了三个“真理标准”?怎么出来三个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答曰:不是三个“真理标准”,也不是三个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是“真理标准”固有的三个层次,是笔者提出的三种“真理标准”的表述方式,供人们讨论并供人们选择其中的一种。

我们只能选择“真理标准”的表述方式,而不能选择“真理标准”。“真理标准”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或意识为转移的自在之物。什么是检验“认识、思想、理论”是不是真理的客观标准?这要靠人们去发现它、去认识它,要靠人们自己的努力。我们发现了它,认识了它,把握了它,就会对我们有利,我们没有认识它、发现它、把握它,我们就会出差错。笔者自己认为,我发现了它、认识了它。我认为,“真理标准”是由“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实践的效果”三个层次构成的。三个层次也可以说是“真理标准”的三要素,三大要素,缺一不可。以上是我个人的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
(欢迎网友们讨论我的观点,欢迎网友们对我的观点提出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