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的家上海:基金管理费何时不再旱涝保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00:10

  近年来,我国基金公司数量快速增长,新批基金数量也不断上升,但其运营质量却难以令人乐观。市场数据显示:2010年股票型基金整体亏损,加上混和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后,其盈利也仅有50.82亿元,但全部基金的年度管理费总额却突破了302亿元。一方面是业绩不佳,一方面却是基金管理费收入居高不下。现行基金管理费制度有必要进行改革。

  基金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其数额一般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在国外,基金管理费通常按照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年率)、逐日计算,定期支付。从理论与现实来看,我国基金管理费费率的高低与基金规模有关,一般而言,基金规模越大,基金管理费费率越低。基金管理费费率还与基金类别及不同国家或地区有关。基金风险程度越高,其基金管理费费率越高,其中费率最高的基金为证券衍生工具基金,如认股权证基金的年费率为1.5%—2.5%。最低的是货币市场基金,其年费率仅为0.5%—1%。香港基金公会公布的其他几种基金的管理年费率为:债券基金年费率为0.5%—15%,股票基金年费率为l%—2%。

  在美国等基金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基金的管理年费率通常为1%左右,我国目前的基金管理年费率为2.5%左右。从横向比较看,中国基金业的管理费仍然偏高,而通过近两年业绩情况来看,基金持有人意见较大,比如2010年上半年,基金上半年整体浮亏4453亿元,60家基金公司上半年管理费收入总额达153.89亿元,平均每家基金公司收入达2.56亿元,2010年底其管理费的年收取大于6倍的年收益。显然,这里面的利益分配存在较大的问题。

  理论上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和基金经理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机制设计上要让他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管理费超过持有人收益的数倍,很难说基金持有人利益没有被伤害。笔者认为,改变管理费收取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要从根本上改进公募基金的激励机制,要增加约束措施,现在这种“下有保证、上不封顶”显然是不合理的。若从投资者利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以采取与全年投资回报率挂钩、浮动挂钩或分档计提等方式。

  就今年市场形势而言,统计显示,截至5月23日,按照分类的327只股票型基金中,获得正收益率的仅有17只,获得正收益的偏股型基金的比例只有5.2%,跑赢同期上证指数的基金仅有37只。其中收益率最高的为鹏华价值,今年以来的收益率为5.828%,而收益率最低的银华内需则亏损了21.021%。基金业绩整体不佳,并且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因此基金管理费的收取也应根据一个完整的年度情况、收益情况、分红情况等指标,科学地提取管理费,那些中长期出现连续亏损的基金公司,则应大幅度降低或免收管理费,这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必然,也是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较好保护。

  总体来看,近年来出现的基金管理费与业绩背道而驰的情况急需改变,从世界主要国家基金业来看,管理费的收取往往与其业绩挂钩,而费率却低于我国证券市场,因此降低管理费率或将管理费率与完整年度投资收益挂钩显得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