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剑之汉之云预告:基督教要道初阶 (四)下半部分17—22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3:33:26
基督教要道初阶 (四)下半部分17—32课 基督教要道初阶 (四)下半部分17—22课

第十七课

82问:神的诫命有人能守得完全吗?

答:从始祖犯罪以来,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能在今生将神的诫命守得完全,反倒在意念,言语和行为上,天天违背神的诫命。

83问:违背诫命的罪都同样可恶吗?

答:违背诫命的罪不都同样可恶,因为罪本身的轻重或人犯罪的情形有所不同,所以有的罪在神眼中就比别的罪更可恶。

84问:每次所犯的罪当受什么刑罚?

答:每次所犯的罪,在今世与来生都当受神的义怒与咒诅。

①传七20: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②创八21: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

③雅三8: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

④雅三2:原来在我们许多事上都有过失。

⑤约十九11:把我交给你的罪人,罪更重了。

⑥加三10: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太二十五41:王又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离开我,进入……永火里去。

 

究竟纯正的基督教教导与所有虚假的宗教教导(及腐败的基督教教导)主要区分是什么?其分别是:只有神能救祂的百姓,祂是配得荣耀及颂赞的,所有虚假或歪曲的教导中却认为人(罪人)在得到救恩的事上是有些功劳的。再者,从每一步都可见这分别的,纯正的宗教认为人能踏上基督徒生命的起点完全是靠神的恩典,而且在整个基督徒生命过程中,神的恩典也是具决定性的,耶稣说:“若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十五5)。这段要理问答将清楚地指出这个重要的真理。我们看到一个人甚至在成了基督徒之后仍然继续犯罪。不错,他的思想、言语、行为每日都在犯罪,他并不想犯罪,也企图不去犯罪,但他老是需要承认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9),这对于一些最坚强的基督徒也一点不错,所以我们从圣经中,无法找到一个在一生中可以达到完全的地步的人(耶稣除外)。每一个思想正确的基督徒都应常常觉察自己的不配及把自己完全交托神。

在这真理的启发(即没有人能过一个无罪的生活),我们了解到有两大错误是我们须要特别留意的。

(1)完全主义(Perfectionism)主张基督徒是可以在他的一生中达到一个完全不犯罪的地步,例如罗马天主教对“圣徒”的观念,是指一些达到圣洁之地步的信徒,他们不单达到完全,且是超过此界限了,他们所作的是超过了神的要求,这些,“额外的”被称为“余工的功劳”,且成为“功绩”储存于教会的宝藏中,而普通的信徒则可从这些“功绩”中抽取一些出来补自己的不足。另一个例子可以从某些基督徒的宗派,无宗派及宗派之间的运动中找到,这真理的影响是:若我们把自己完全交托神,祂就给我们胜利,于是我们听到一些口号“放开吧,由神工作”或“达更高境界的秘密”等等,他们基本的意念是这些得着秘诀的基督徒可以到达一个无罪的完美境界,然而,圣经却清楚指出世人没有一人不犯罪的(传七20)。约翰说了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10),所以我们要小心这一个错谬。

 


 

 

(2)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也是同样可怕的错误,(意指废弃法律,Anti一—反, nomian——道德律),他们认为人既如上述是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地步,而基督为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从遵行神的诫命这个责任中获得解脱,有些反律主义者主张基督徒性格乃“二重人”的理论,他们认为基督徒是两个人的,他一部分是“在亚当里的旧人”,另一部分是“在基督里的新人”,当一个基督徒犯罪时,是那旧人的罪过,那“基督里的新人”会说“我无法控制我的旧人那样行!”但圣经指出基督徒乃是基督里“新造的人”,而且已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三9),虽然我们仍有罪在肢体中发动(罗七5),那旧人的影响仍与我们基督徒同在,但“二重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基督徒不再受罪所管辖,更不能把犯罪的责任推到旧本性的身上。

一个真正的信徒(反对这两个错谬者)是会继续努力学习顺服神,及时常承认自己的不完全和罪恶,因为当一个人希望成圣时,也表示他是喜欢神的律法,就不会觉得神的律法有什么为难之处(罗七22;约壹五3),他了解自己能从死亡而达到生命是因为他追求完全成圣;而他却又时常醒觉自己仍未达到这一个目标;所以他常常仰望耶稣基督,藉此成为他在神面前的义(罗七24—25),这样说来,真基督徒的进步是有两方面的——在实际行为上变得越来越神圣,同时也越来越知道悔改,及越来越相信基督是他唯一的希望,让我们试图了解一下为何会如此。

当信徒越了解津法(在基督里已被成全的律法)他就越能体会到神所要求的完美是多么地广大,多么地高远,他会与大卫异口同声说“我看万事尽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极其宽广。”(诗一一九96),正如我们把一件衣服就近光,才能清楚看到衣服上的污点,基督徒对罪的警觉也是同样道理,虽然他的生活是越来越顺服,但他也越来越看清楚自己的罪,所以在教会历史中的伟人都是最谦卑的,他们不是假装自己是卑微的,而事实上觉得自己无啥价值,原因很简单:一个真信徒懂得以神绝对圣洁的标准来量度自己,无怪乎他可以一方面在顺服中长进,一方面有更强的悔改心志及完全地倚靠耶稣基督。

今日实在很难想到一句话比这句更难被接受:“无论在今生或来世,神的愤怒和咒诅都要临到每一件罪恶之上”。现今,有很多藉口如精神病、环境因素等等去了解最可怕的罪行,很多国家都撤销了死刑,对待罪犯只提供治疗,却没有刑罚,对于绝对律法的概念(圣经对罪及刑罚的概念)是越来越被忽略的,我们的确时常见到律法被修改,好迁就那些违反者,由此可见要彻底了解要理问答这部分的教导是何等重要!这是一个关乎生命与死亡的事,使我们知道我们迫切需要基督的,是一个绝对的律法。有教导说“你们要完全,象天父完全一样”,谁是完全的呢?只有一位,所以,道德律一面是基督徒要顺从的律例(藉此显示他如何对神的救恩表示感激),另一面却是无论在信主之前或之后,都是助长人相信耶稣基督为公义和拯救的方法。

问题:

1、纯正的基督教教导与其他虚假或败坏信仰教义体系间,有何主要的分歧?

2、有什么步骤可从真理体系中见到这些分别?

3、完全主义者的教导有何错谬?哪些人教导这些错谬?

4、反律者所教导的错误是什么?

5、对于基督徒人格方面的教导,反律者的错误何在?

6、请引用一些圣经来指出完全主义者的错误。

7、请引用一些圣经来指出反律者之错误。

8、一个稳固的基督徒应持守些什么,致能与这两种错谬分别出来。

9、人是否可以一方面越来越圣洁,却同时越来越有强的悔罪感?为什么?

10、达到完全是否是我们的责任?

11、为什么一个基督徒在生活中对神越是顺服,他对基督的信靠就越强?

12、为什么在现今的世代,彻底了解这部分要理问答的教导是十分重要的?

13、若我们放弃了一个绝对的道德律,也即是绝对的圣洁标准,你认为会有什么后果?

 

 

第十八课

85问:为要逃脱因罪当受神的义怒和咒诅,神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为要逃脱因罪所受神的义怒和咒诅,神吩咐我们信服基督悔改以致得永生,以及勤用基督所设立一切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赎的益处归于我们。

86问和87问(见卷十七课)

88问:基督设立什么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赎的益处归于我们?

答:基督为叫救赎的益处归于我们,所设立那明显而常用蒙恩之法是:圣经、圣礼和祷告;这些都有效力叫蒙选的人得救。

①徒二十21:又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

②彼后一10: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得这几样就永不失脚。

③太二八19: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④徒二42: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

⑤林前三6: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

 

我们知道所有人都应受到神的忿怒及咒诅的,只有从耶稣基督那里得着救恩,“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每一个罪人最迫切要知道的问题莫过于要理问答中的第85问,这问题的答案是双重的。首先,我们称之为悔改及信心的内在恩典,这一点我们在ordo salutis(是有关救赎应用的规律)已讨论过了,除了夭折的婴儿及低能的人外,所有被拣选者都要悔改及相信,藉着圣灵的工作,这些人对福音才能有回应;其次是外在的方法,透过这些方法使被拣选者得知神救赎的好处,这是指那些神自己使用的工具及途径,而圣灵藉之而作工的,要理问答教导我们不要把神所用的器皿的神混淆,致能分辨出内在的恩典及外在的方法,同时,要理问答也提醒我们神已订立了它们二者的关系;兹以图示如下:

 


 

 

实线圈代表外在方法,虚线圈代表内在的恩典,在图中我们看见三种不同的观点:(1)罗马天主教认为内在与外在是完全一样的,教会是恩典之储存地,圣礼是恩典的表彰,好象电的接合处是电流的出口一样,他们假定内在的恩典是不变地存在的,除非有些组织管理或接收了外在的律例。故此,天主教主张受洗得重生,例如:所有婴儿都要受洗(外在)然后便是重生了(内在),这一个观点是虚假及危险的,这观点与新约时代的犹太人的观点十分相似,他们认为自己乃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内在),因为他们受过割礼(外在),但保罗说:“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终是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是从神来的。”(罗二28—29)。(2)救世军却持另一个不同的观点,他们完全没有举行任何圣礼,他们有固定的崇拜,但却没有洗礼或领主的晚餐。由此证明他们认为外在的方法是不重要的,而外在与内在之间并没有一个由神订立的关系;当然,这里不是说救世军的人不能成为真信徒,传讲神的话是恩典的指定方法,也是这运动所强调的,因此,我们认为把外在及内在二者分开是不合圣经的。主耶稣也施行外在的仪式,他说往普天下去宣讲福音及施行圣礼(太二八18—20),当教会如此做时(徒二42),“主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他们”(徒二47)。(3)改革宗的观点是:神所结合的,人不可分开,内在与外在之间,是有一个从神而来,互相紧密建立的一个关系,神不是被仪式所牵制;且没有它们祂仍能作工,不是仪式管制神,是神管制仪式,祂是随己意使用它们的。由此使我们明白圣经中清楚教导的两个真理:一、我们明白为什么经常能从那些接受神赐下的圣礼的人中,看到神的内在恩典;那些被神祝福而能忠心地传道,正确地执行圣礼及忠诚地遵守教会纪律的人,都是在心中拥有神的恩典的。二、这道理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圣经中提及西门(徒八13)他听了道及受了洗,却仍旧是“在苦难之中,被罪恶捆绑”(徒八23),故此,我们不能以为有了外在的方式则必随之而有内在的恩典了,(我们也要注意,神不受外在的礼仪的限制,祂能够拯救夭折的婴儿,及其他不能了解其意的人)。

这样,我们更清楚不能低估外在方法的价值了,也不能完全不理会它而以为对自己毫无损害,这一点更帮助我们领悟到有形教会的重要性,真正的有形教会实行三件重要的事:讲解神的道,施行圣礼及执行纪律。我们也了解真信徒所属的教会并没有这三个特别的记号,正如在忠心的有形教会中也有不少伪善的人,但我们却不可愚蠢到把两种教会间极大的分歧缩减了。换言之,不要以为没有真正忠心的教会,我们仍然能成长,不能的,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诗一三三3),是神自己设立了祝福(内在的),也藉着指定的方法(外在的)去维持。

要理问答提及殷勤使用恩典的方法,这是指假如我们漠视祂的仪式,我们就不要期望神的祝福,圣经也因此警告我们不可停止聚会(来一十25),这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不少人幻想神的能力是在一些特殊或稀少的情况才见到的。于是常常祈求神赐给他灵命上特殊的事物,有时希望能有一个著名的布道家来到城中,或他自己四出旅行希望找到一些新鲜的事物,但却忽略了恒常的听道,其实这才是神常用来叫人相信的方式(罗一十17),他们也忽视了圣礼,甚至个人读经祈祷也不注重。从要理问答,我们知道神的恩福不是特别或偶然才有的,乃是藉着一般蒙恩之道才有的。故此,那些愿意加入良好的改革宗教会作忠心教友的人,常被问及是否愿意忠心出席主餐崇拜,耶稣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太七7),雅各却提醒我们,有时祈求却得不着,因为我们妄求(雅四3)。所以我们需要的,不单是寻找永生,也须要循着正确途径去寻找。当我们寻求内在恩典时能与神设立的外在方法配合,就是正确了。“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这样,必叫你们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里永远的国”(彼后一10)。

问题:

1、为什么要理问答的第85问是十分要紧的问题?

2、要理问答中所提及恩典的两方面是什么?

3、每一方面又是什么意义?

4、罗马天主教对于这两者的关系是怎样解释的?

5、救世军的观点如何?

6、改革宗的观点如何?

7、圣经有何根据协助人推翻那两个错误的观点?

8、圣经有何根据来证实改革宗的观点?

9、一个真正有形教会应该有哪三种特点?

10、为什么每个人要属于一个真正有形的教会是十分重要的?

11、为什么神内在的恩典常常与外部的仪式同时存在的?

12、现今的人如何去寻求神救赎内在之恩典?有何不对之处?

13、为什么一个坚固的改革宗教会强调要有忠心的教会会众?

14、有没有一个人能殷勤使用外部的方法,而没有得救?

 

 

第十九课

89问:圣经怎样有救人的效力?

答:神的灵时常藉着人诵读和听讲圣经使罪人醒悟,认罪回转,并藉着信心在成圣和安慰上被建立,以致得救。

90问:圣经必须怎样读,怎样听,方可有救人的效力?

答:要叫圣经有救人的效力,我们必须留心,殷勤,以预备、祷告的态度来学习圣经的话,用信心和爱心领受而存在心里,又在日常生活中实行出来。

①诗十九7: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②徒二十32:如今我把你们交托神,和他恩惠的道,这道能建立你们,叫你们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③罗一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④箴八34:听从我,日日在我门口仰望,在我门框旁边等候。

⑤彼前二2: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象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

⑥诗一一九18: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⑦来四2: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

⑧帖后二10: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

⑨诗一一九11: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

⑩雅一25:……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行出来。……

 

有一次,使徒保罗说:“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林前一17),如此看来,宣讲神的话语是具有相当优先的,比圣礼更为重要,圣经不断的提醒我们:“神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罗十16),因为“信道是从听道而来,听道是从基督的话而来”(罗一十17),原因很明显:单单靠圣礼本身是不能把清楚的信息传给那些无知或未了解之人的,一个从不认识基督的人,就是让他亲眼看到圣礼的施行,假使他也没有听到有关圣礼的话,他还是未能认识耶稣的,圣礼须要根据圣经,而圣经本身却是能自我表达的,神的话若被忠实宣讲出来,其解释和意义就会不证自明了,所以神常用祂的话来说服并回转罪人的心。请留意特别是藉着宣讲祂的话语来达成此工作,假使我们记得人按着本性是该死在罪恶过犯中的,我们就能了解这意义的。另外它也表示人根本不能采取主动去寻求真理。圣经告诉我们(诗五三等),人不会找神,也不能发现一个途径去救拔自己。寻找人的乃是神,使人归服及悔改的也是神。由此可知为什么主命令祂的门徒要往普天下去,宣讲祂的福音(太二八19—20)。信道是从听道而来,不是阅读一下圣经就能相信的,因为这样就显明惟有祂才是救恩之源。这不是说阅读不重要,或是神从来不用此方式来使罪人悔改,在使徒行传八27—39记载埃提阿伯的太监在车上阅读以赛亚书,神差腓力前往为他阐释圣经所记的话。在此例中,宣讲及阅读都用得着,另外,徒十七11—12记载庇里亚的犹太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可见读经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要注意甚至在这些例子中,宣传工作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方法。

但为什么传福音时,只有一些人相信?答案是福音本身是没有能力使死人复苏的。正如光不能使盲人看见,福音也没有能力使心灵失明的人豁然明了。“叫人活的,乃是灵”(约六63),若没有圣灵在人心的工作,人只管听道,甚至喜爱它,但他却永不会相信及悔改。以西结宣讲时就有此现象“他们看你如善于奏乐声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他们听你的话却不去行”(结三三32),这就是圣经所指的有耳朵的不能听,他们听到那些话(声音),却不能欣赏它们(其意义)的意思。而当圣灵使人得重生时,便能使神的话语起作用。使徒保罗谈及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人时说“因你们听见我们所传神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神的道”(帖前二13)让我们图示如下:

 


这两幅图代表那些未得救的人,两种人都是在一个不信及心灵闭塞的景况下,但二者却有很大分别,在图一中是没有光照着的,福音并未传给他,在图二则有光照着,即是有福音向他宣讲了,我们注意到光能把黑暗驱走,黑暗不再围绕罪人,但却仍没有能力开启他心灵的眼睛,使他看见,这是惟有神才可以作的工,由此可见两种必须的事情:光的再现(透过福音)及去接受福音之能力的再现(藉着神在人心的直接动工)。

骤然看来,我们似乎是不须要负责的。人们会很有理由地说,若神没有重生我的人,这全不是我的过失,他们会说“若神动工,我就会相信了,但是祂不动工,我们不信不是我的错”,我们的答案很简单:这是与圣经不符的,因为人不能因为他的堕落便抹杀了他的责任,更不能以神重生的恩典作藉口,因此,主对门徒说:“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路八18),门徒都了解是神赐人悟性去明白福音,基督更教导他们应该动用这一个明了的能力。所以要理问答强调我们在读及听神的话时应负责任是十分正确的。立约儿女们将面对许多危机,其中之一是:他们生长在基督教家庭里,自小就受神的话所薰陶,于是认识了真理。因此,极可能错造成一种环境,使他被动地接受得救的信心。这事实上,除非有一对神的话,和对基督有一个饥渴的心,福音是不可能带来什么拯救的能力,这就是为什么不少人已经听过数年忠信的福音教导(被动的)却有一天突然发现福音的大能及奇妙(圣灵作苏醒的工夫)的原因。

我们的心智是十分善忘的,我们可能按步就班地学习教义,且暂时感到惊异,之后,却忘记了一大部分,就象人从镜子里看自己,但立即忘记自己的样子(雅一23—24),所以我们必须继续不断的铭记神的话且在生活中实行出来,好象婴孩渴慕奶一样的渴慕灵奶(彼前二2)。成熟的基督徒,应该学习吃干粮(来五14),我们必须以神的话充满我们,甚至我们“长大成人,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弗四14),惟有这途径,才能拥有拯救能力的真理。

“我若不是喜爱你的律例,

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

我永不忘记你的训词,

因你用这训词将我救活了,

我是属你的,求你救我,

因我寻求了你的训词。”(诗一一九92—94)

问题:

1、什么是最重要的恩典途径?为什么?

2、为什么神使用宣讲多于阅读来作蒙恩之道?

3、徒八27—31教导我们一些什么?

4、福音对所有听道者,是否都有拯救的能力,为什么?

5、图例中最主要带出哪两要点?

6、要理问答的教导有时会引致一些人说些什么?

7、从圣经引证我们是须负责任的。

8、为什么对于立约儿女来说,这是十分重要而须强调的?

9、我们如何知道我们已经经历过福音的大能?

10、请在诗篇中加上线条,表示若不是有神话语的保守大卫王将会失丧?

11、请圈那些表示重生是十分重要的字句。

12、用双线画出哪些字句表示作诗篇的人是归顺及悔改的。

 

 

第二十课

91问:圣礼怎样有救人的效力?

答:圣礼有救人的效力,不是因为圣礼本身有能力,也不是因为行礼的人有能力,乃惟独藉基督所赐的恩典,和圣灵在那些以信领受的人心中所作的工作。

92问:圣礼是什么?

答:圣礼是基督所设立的仪式,用具体之物将基督和新约的益处向信徒表明,印证,而运用在他们心里。

93问:新约的圣礼有几个?

答:新约的圣礼有两个,就是洗礼和主的晚餐。

①林前三7:可见栽种的算不得是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

②彼前三21: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了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身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③林前十一26: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

④罗四11:并且他受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见证。

⑤太二八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⑥林前十一23:我当日传给你们,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罗马天主教教会教导七种圣礼,这七种圣礼是(1)洗礼(2)坚信礼(3)赎罪(办告解)(4)婚礼(5)圣餐礼(6)圣职之任命(7)膏油。改革宗教会反对此七项中之五项,其他两项则以一个更圣经化的方式来施行。他们认为只有洗礼及圣餐才是圣礼,为什么会有此结论呢?正如赫治博士(Dr.Hodge)指出的,原因有数个。首先,一定要是从基督颁布的命令而来的才可以称之为圣礼。其次,一定是有记号的(即是:外在有可见的表现,而内在有无形的神作工的恩典)。第三、我们从圣经可以见到这仪式是永久性的(即是说基督吩咐祂的教会纪念祂,直等到祂来)。最后,这圣礼的仪式是一项保证以坚定那些领受者的信心,因为洗礼及圣餐符合这些标准,故此可被称为圣礼,至于其他天主教的礼仪及仪式则不能算是圣礼,因为未能符合圣经的标准。

罗马天主教教会另一个主要的错误是关乎圣礼的效用问题,他们认为倘若要神透过圣礼而在人心施恩典,则必须有以下二件事:首先,圣礼一定要循着一个正规的形式,其次,是要有正确的动机方可施行。如果圣礼以按照天主教的形式,及应有的动机下施行的,那么神的运行必在其中。如此说来,圣礼本身就包含了神的能力。我们反对这个说法原因如下:只有神知道人心(来四12),若果圣礼的效用在乎施行的牧师之心里状况,那我们就永不能肯定我们是否得着神的祝福,“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约六64),而“其实不是耶稣亲自施洗,乃是他的门徒施洗”(约四2),且其中一个门徒是犹大,主却从没有说过犹大的施洗没有效用,圣经常警戒我们要省察自己(林前十一20—30),并清楚教导我们圣礼的果效是在乎我们的动机,而不是施行者之动机。当然,教会是须要按照正确规式去施行圣礼,尽可能以圣经的规例去执行,但不是说可以抹杀神的权能——祂是随己意透过这些圣礼作工的。

圣礼是记号也是印证,要明白这点,首先要知道圣礼的本质记号是什么?简单来说是一幅图画,或是一个符号,是一些我们不能见到的事物的表征,从图一之事例可以了解,这里我们有一个路标,其上有一个符号代表在山后面有一些东西,而驾车的人目前是看不见的,这幅图画是要告诉司机这个情况,司机则可以知道一些仍未见到的事情,即是说这图画是一件未见之事的真实表记,圣礼的作用也是同样道理。圣礼给我们看见神恩典工作的图画,其分别是:圣礼是活动的图画(或活动符号)。(我们将会在下两章讨论洗礼及圣餐是代表什么,在此我们只强调这些都是记号而已)。

 


图二是解释记号之意义,这是一个中学毕业证书,其上有学校的官式印记,这代表什么呢?这是代表大头的毕业(他成功地完成了课业的要求)是真确的,是由正式权威所证明及肯定的,若有人怀疑他是否毕业,他只须要拿这证书给他看便可以。圣礼也是这个道理,圣礼证明信徒从基督所领受的恩惠是确切真实的。(故此,一个未信者领圣餐是吃喝他自己的审判,他无权运用一个官式记号而他却使用了。)

要理问答提到圣礼是“感觉性”的,这不是说圣礼有感觉(对于未信者,圣礼根本无感觉),这个字在此有另一个意思:即指圣礼提供五种感受——视觉、听觉、情绪、味觉及嗅觉,既然神所造的人是兼具肉体及与灵性的人,祂所设立的圣礼也是透过肉身的方式把属灵的祝福赐给我们。因此,我们所接受的福音,就是以不同形式被宣讲的同一福音。有些人说圣礼是一种可见的讲道,圣礼代表同样的真理,只是以不同形式表达罢了。因此,伟大的改革家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反对使用肖像及画像,他说“对我来说不去接受主藉祂的话奉为圣经的那些自然和具有表达力的洗礼及圣餐,而接受任何其他的肖像图片,是太不值得!”(要义第一册,第11章)

最后要想的一点是,圣礼不单是外表的工具而已,圣礼之所以成为圣礼是由于它的外表仪式与内在恩典有一个神圣的关系,正如图一提醒我们,一个记号的意义是由于它和山后的东西有关连,圣礼也是一样。在神的指定下,外表的及可感觉的与内在的、灵里的是有关连的,圣礼若正确地执行,则永不会是无意义及空洞的,反之是无意义的;一个人来领受圣餐是会得到祝福或咒诅的,若记号被移去(如图一记号在十字路口移开),这记号变成空洞的,再不是一个真实的符号,就好象一个人企图自我施洗或独自在家领受圣餐一样,圣礼若与教会分割则不再是圣礼,因为他从圣经及神的子民分隔了,在下二章我们会再研究多一点。

问题:

1、罗马天主教有多少圣礼,请列明。

2、改革宗有多少圣礼,请列明。

3、请写出两三个改革宗认为一种圣礼该有的标准。

4、罗马天主教认为在圣礼恩典中作工的过程中,哪两件事是必须的,请指出其错误之处。

5、“圣礼乃是记号”是什么意思?

6、什么是印证?

7、要理问答中“感觉性的”这字句的意思是什么?

8、为什么加尔文反对使用基督的图像画片?

9、为什么一个人不能自己施洗或独自领圣餐礼?

10、如何以图一来解释这件事?

11、为什么在领受一个正确施行的圣礼时,不可能逃避祝福或审判,二者必有一?

 

 

第二十一课

94问:洗礼是什么?

答:洗礼是奉父子圣灵的名,用水一洗,表明且印证我们与基督的连属,可以承受恩约的益处,并且自己应许作属主的人。

95问:谁当受洗礼?

答:有形教会以外的人,必须等他们信了基督,又应许顺从基督,方可受洗,只是有形教会内信徒的婴孩都当受洗礼。

①太廿八19: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②加三27: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罗六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③徒八36—37: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

④徒二39: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参创十七10;西二11;林前七14)。

 

浸信会人士支持洗礼必须令受洗的人全身浸入水中。要理问答却只要求:以水作洗礼即可,用少量的水(例如洒水或浇水)抑或用多量的水(全身浸入)均无大碍。根据下列的理由,我们可以说要理问答是对的:(1)圣经中关于洗礼的记载,没有一次可用作浸礼的证据。我们不能说,圣经的记载证明浸礼从未被用过。事实上可能浸礼曾被用过,但也可能未被用过。圣经中没有一个例子证明它(浸礼)曾被用过。因此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神没有命定洗礼必需用浸礼。(2)圣经中有不以浸礼为洗礼形式的例子。以下就是一例:林前十2保罗说以色列人(摩西时代)都“受洗”。在林前十1他说他们“都从海里经过”。然而从出十四22、28我们发觉没有一个以色列人是被水所浸的,反而是埃及人被水所浸。因此我们发现,埃及人受浸礼而非洗礼,而以色列人受洗礼而非浸礼。由此我们可以证明,洗礼未必一定是浸礼。(3)最后一个理由,我们发觉圣灵的洗礼是由“浇灌”的方式(徒一5、8;二17)。圣灵浇灌在门徒身上。他们并非浸入圣灵中。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用水的洗礼和圣灵的洗礼常相提并论(太三11)。若果那更大的洗礼是以浇灌的方式,那么那较小的洗礼怎么不可也以浇灌的方式?

浸信会人士同时又坚持洗礼只可施于能公开表白信仰的成人。他们认为婴孩不能接受洗礼,因为婴孩没有知罪悔改的的经验,而洗礼是这种经验的一个记号。我们应如何回答这问题?我们的答复是:圣经教导的中心是恩典之约,这约称为永远的约(创十七7;来十三20)。亦即是说,有一个救恩计划在历史中,同时也有一个教会在诸世代中(就是那些相信神应许的神的子民)。外表虽然有改变,但这约本身并没有改变。使这约付诸实现的方式虽有异,但这约本身并不会改变。让我们阐释如下:

一个永远的约

旧约的形式
 新约的形式
 
割礼——创十七7
 洗礼——徒二39(加二29等)
 
施行一次
 施行一次
 
对象为信徒及其儿女
 对象为信徒及其儿女
 
预表以血洁净的方式
 预表以无血形式洁净罪
 
逾越节——出十二43

(十二3—17)
 主的晚餐——林前五7

(十一23—34)
 
施行一次
 常常施行
 
对象为成人的信徒
 对象为成人的信徒
 
预表以血的形式
 预表以无血的形式
 
信心的教导
 信心的教导
 

 

神曾经向亚伯拉罕发出应许,祂应许亚伯拉罕将成为万国之父。祂应许世界的救主将从他的后裔而出,祂也应许必成为他及他子孙的神。这是一个永远的约(创十七7)。新约并不出此之外。加拉太书三16—17清楚告诉我们,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不能废掉的。事实上,假若我们真正信主,我们也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加三29)。由此我们可见,恩典之约并没有改变,只是施行的方式改变了。因为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我们不再需要流血或献祭。因此,洗礼代替了割礼,主的晚餐代替了逾越节。当我们了解这伟大的真理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何以新约没有关于婴孩洗礼的明确教导。原因就是:关于神已清楚命定的事情,不须噜嗦再谈了。从起初神就将婴孩和信主的父母放在一起,也就是说,从起初神就命定孩子和他信主的父母一同接受恩约的记号与印证。因为这事实并没有改变(只是记号与印证的形式改变了),故此没有关于婴孩接受恩约的明确训示。假若浸信会人士问:“神在哪里将婴孩也放在教会中?”我们会回答:“请问在哪里神将这些信徒的子女驱逐出去?”

我们都知道,新约教会中关于婴孩浸洗的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以下是一些例子。林前七14保罗称那些被生在至少有父母是基督徒的家庭里的婴孩为圣洁的。“圣洁”一词,在新约中常用以答呼成年基督徒(通常译为圣徒)。保罗称这些婴孩为圣徒,故此我们可说,他们也受过洗礼。再者,保罗写信给以弗所教会时,称呼受信人为“在以弗所的圣徒”(弗一1),而在第六章他明显地对孩童说话(弗六1—4),从此可见保罗将孩童视为教会的一份子。

然而最重要的事情是去了解洗礼的意义。要理问答称它为“印证我们与基督有连属,可以承受恩约的益处”。这表明好象水一样洗净我们身体的污秽,使它清洁,成为一个不可见的更新的外在表记。它以记录作见证,正如福音以文字作见证。这表明洗礼成为我们在以前各课所学习的真理的记号。我们更学习——救赎应用的次序。在罪中完全死去的罪人,被重生、改宗(藉悔改和信心)、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最后得荣)。藉着这些“步骤”,人与基督连合,并藉着基督与神连合。藉着重生、改宗、称义、得儿子名分,我们与基督连合。我们发觉这Ordo Saoutis(有关救赎应用的规律)的各步骤中,正如洗礼,是只此一次的。没有一个人重生二次,也没有一个人改宗、称义、得儿子名分二次。这也可说成人只一次被救赎出死入生,出亚当而入基督。因此洗礼对每一个人而言也只施行一次而已。因为它是一件只发生一次的事情的记录(可见的代表)。同时,洗礼也是一个印证。它证明、见证神已完成的工作。我们对此强调,因为我们认为它非常重要。有些人反对婴孩洗礼的理由是当婴孩接受洗礼的时候,它自己还不明究理。(这是千真万确的,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在出生后八日受割礼时也是如此)。但这会致洗礼成为一项更加有意思的事情。它是一个印证,而非人的能力,是神的权能和信实。一个婴孩受洗时,它不知道是什么事。但,若干年之后,神将会呼召他到自己身旁,那时祂将藉圣灵的能力重生他,使他有能力悔改、相信。祂又使他称义,并收纳他为儿子。这时,若这人清楚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他会知道只有神是配受赞美的。他会谦卑而诚实的说:“神完成一切,我完全无能!”他会回忆他的婴孩洗礼,并说:“是的,我现在知道——我知道这圣礼将神的信实和怜悯说出来——它是一幅神以大能拯救无助、无望的人的图画。”

在下结论时,我们强调两个重点。第一,洗礼的效力并非在施行的时候,神在人心中的工作,可能在施行洗礼之前、之后,也可能在施行过程中进行。但无论如何,它的意义不会改变。(也有可能某人虽然接受了外表的洗礼,但始终没有得到内心的恩典,例如旧约的以扫。)第二,我们不应以为洗礼对我们的重要性只是一次而已。不是的。大要理问答告诉我们应该一生“善用我们的洗礼”。因此,每次我们参观教会的洗礼仪式,其意义又重现我心,让我们来回思考,得益匪浅,同时使我们对神的感恩和认识又更深了一步。

问题:

1、浸信会人士和要理问答对洗礼的岐见何在?

2、你怎样证明洗礼未必是浸礼?

3、你怎样证明洗礼应向婴孩施行?

4、神的永远的约中,什么从未改变?

5、神的永远的约中,什么改变了?何以改变?

6、为什么保罗说基督徒受割礼(西二11)?为什么他又说基督是逾越节的羔羊?

7、何以新约没有替婴孩洗礼的明确教导?

8、什么证据证明婴孩在新约教会中受洗?请阐释。

9、洗礼是什么事情的记号?

10、何以洗礼只须施行一次?

11、洗礼是什么事情的印证?

12、何以婴孩洗礼和成人洗礼同具有意义(姑且不说更有意义)?

13、有没有内在改变和外在表记同时发生的可能性?

14、善用我们的洗礼是什么意思?

 

 

第二十二课

96问:主的晚餐是什么?

答:主的晚餐是照着基督所规定,授受饼和酒,以表明主的死,按理领受的人,不凭肉体,乃凭信心,分领主的身体和血,并祂一切的益处,以致灵性得养育,在恩典上有长进。

97问:为要按理领受主的晚餐必须怎样?

答:为要按理领受主的晚餐必须自己省察:有没有属灵的知识,可以分辨是主的身体,能不能凭信心以主为食物,有没有悔改的心、爱心、并重新顺从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审判。

①路廿二19—20: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

②林前十16: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③林前十一28: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

④林后十三5: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

⑤林前十一31: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

⑥林前十四1:你们要追求爱。

⑦林前五8:所以我们守这节…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⑧林前十一27: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圣经中有四段经文提及主的晚餐的设立(太廿六26—29;可十四22—25;路廿二17—20及林前十一23—26)。从这四段经文,我们可以知道守主的晚餐的规矩和严肃性。然而这个圣礼却成为破坏福音的一个焦点,要理问答就着意警告我们不要陷入陷阱。

 

s

 

 

首先我们主的晚餐的要素是饼和酒。主的身体和血不是以肉体的形式存在,主并没有具体的出现。主礼人分派给会众时并没有任何奇迹出现。罗马天主教就犯了这错误。他们说当“弥撒的奇迹”进行时,这饼会变成真正基督的身体,而酒也会变成真正基督的血。这就是所谓变质论(Transubstantiation)。它的主旨是说有一个奇异的变化过程。圣经中曾经有一次“变质”的例子,那是记载在约二1—11,耶稣将水变成酒。在神迹之前缸里只有水,神迹之后则全变成了酒。但要注意,这神迹是可以自证的。当时在场的人都是知道水变成了酒(而不是有人告诉他们的)。

路德宗教会(信义会)则主张合质论(Consubstantiation),这个理论是说,在施圣餐时饼仍旧是饼,酒仍旧是酒。然而,突然间,主的身体和血,实际地存在于饼和酒里面。这个情形和铁块放在火中,铁仍在,但热力却存在于铁块中的情形极相似。

 


 

 

根据这两种见解(罗马天主教和路德宗),信徒都是在肉体上分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换言之,他们这样作,即是真正吃主的肉和饮主的血,正如吃人种土人吞吃其同族牺牲者一样。改革宗的观点和这二者不同。改革宗认为饼和酒都以其本来性质存在。只有那些接受了这记号和表记的人,以真正的信心分领——从属灵的角度——主牺牲的福祉。因此奥古斯丁曾说:“犹大吃的是饼,而不是吃主的身体”。从这句话,奥古斯丁分别了何谓实际的记号和印证,以及凭信心领受的属灵福祉。明显地这是正确的观点。当门徒们第一次领主的晚餐时,主耶稣的身体和血并没有改变——没有在饼和酒中——主的身体和血还活生生的存在,祂正在将饼和酒递给众门徒。祂将饼和酒,而非祂自己的肉和血,给门徒吃喝。因此,以后使徒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林前十16)“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林前十一26)。

因此要理问答根据保罗的教导(林前十一28)强调要“按理领主的晚餐”。假如以上两种理论(变质论或合质论)任何一种是正确的,我们都不需要先省察自己,然后开始分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然而事实上我们不能真正吃喝主的身体和主的血,除非在属灵的角度上,故此自我省察是需要的。同时我们也能了解圣经说不按理吃喝是什么意思了。有人说这是指有些人不配来到主的桌子前。但若这样说,则没有一个人配来到主的桌前,“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按理吃喝并不表示这样做才配得神的祝福。它表示要有某种合宜的思想状态、心里的态度。它表示这些按理分领的人明白自己是不配的罪人,而只有藉着耶稣的牺牲始能在神眼中看为可蒙收纳的人。要理问答说“属灵的知识,可以分辨是主的身体”,意指他们明白主的死和他人的死的不同。亦即是清楚明白基督是代替祂的民忍受神的愤怒而受死。简言之,明白救主的受苦与死亡是为我们的罪求赦。因此,凡按理吃喝的人,就是那些清楚自己是何等不配,而心里充满了感谢,因祂赐下爱子代死。“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

单单有基督为罪人死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看看自己的内心,是否和神有正确的关系。圣经也命令我们自己察验,是否有破碎、忧伤痛悔的心——神会赐下信心——及感恩的爱心,会致我们对神顺服(林后十三5)。在这点上许多人发觉很困难。许多人发觉他们的信心极小,悔改、爱心和顺服的心也不足。甚至他们对自己产生怀疑。让我们谨慎一点,不要误解圣经对我们的要求。事实上我们必须省察自己,省察自己的悔罪、信心、爱心和顺服。但是圣经哪里说,这些东西要达到如此强烈的完全的地步,完全到我们自觉满意?甚至伟大的使徒保罗,当他自我省察时,还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24)明显地他的悔罪、信心和顺服也是只到开头的阶段,他自觉距离他应有的尚远。然而保罗怎么到主的桌前?因为他深知基督到世上是为要拯救罪人。他深知虽然是一个可怜的罪人,但基督是他的希望和喜乐,换言之,虽然他为着神的恩典在他心中显露得那么微少而悲哀,但他仍知道离了神,连这么小的事他也做不来。或者说,这些恩典的多寡程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恩典的实在。来到主的桌前,若没有这思想,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样的人就好象那跑到圣殿中,自以为是地祷告的那个法利赛人,那个税吏祷告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正是我们效法的对象(路十八10—13)。

假如我们来到主的桌前,感觉除了需要赦罪和洁净——神的恩赐加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为主活得更完美——之外,别无所需。那么我们就应该来,喜乐地领这圣餐。当饼擘开,酒倒出,并分派给桌子四围的人时,我们感觉我们所得的救恩,正是主耶稣和祂所完成的工作。因为“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问题:

1、变质论是什么?谁主张这理论?

2、合质论是什么?谁主张这理论?

3、约二1—11所记载的变质事例和罗马天主教会的变质论有何不同?

4、从第一次主的晚餐证明合质论不能成立。

5、若这两理论中任一是正确的,有什么可以不需了?

6、不按理是什么意思?

7、人应怎样按理分领这圣礼?

8、我们怎样分辨何为合理?

9、何以这成为基督徒的一个严重问题?

10、这问题的正确解决方法是怎样?

11、在领这圣礼时,最危险的人是谁?

12、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如何帮助我们认识这问题?

13、当我们来到主的桌前,我们最深切的思想和心志应该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