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铰链图片:基督教要道初阶 (三)下半部分14—16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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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道初阶 (三)下半部分14—16课 第十四课

73问:第八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是:你不可偷盗。

74问:第八条诫命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吩咐我们合法的获得并增进自己的财富,和别人的财富。

75问:第八条诫命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禁止我们非法的妨碍自己,和别人财富的增进。

①出埃及记二十15。

②“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十二17)。“你要详细知道你羊群的景况,留心料理你的牛群(箴二十七23)。

③“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利二十五35)“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4)

④“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⑤“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努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四28)。

 

圣经里很清楚地说明神是万物根本的拥有者。“天属你,地也属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为你所建立。”(诗八十九11)。因着神最高的意旨,祂便给人管理万物的权利,而人是需要向神负责。因在创世之初,神就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创一29)。人堕落后,神亦是人的主;徒十七26告诉我们祂预先定准他们所住的疆界,太二十五19—46告诉我们神给不同的人不同的才干,人藉着自己的才干去赚钱。箴言告诉我们说我们必定要利用自己的才干、机会,因这些都是神给我们的(箴六6—8)。

拥有私人物件的权利是神的吩咐。假如不是的话,律法便不会说:“不可偷盗。”试问假如人没有拥有私人物件的权利,又怎会有人偷窃呢?除非那样物件是属于某个人,你并不算偷人的东西,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一定要反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原因之一。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提倡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物件归于国有。(社会主义者会用较温和的方法去达到此目的,共产主义者则会用暴力的手段去达到此目的。)但假如每一样物件都是属于每一个人,那么根本就是等于没有一样东西属于任何一个人的了。

基督徒有时对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会生同情之心。这是基于两个原因。(1)因我们都觉得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里都有很多不妥之处,人们常不顾别人的利益去增进自己的财富和巩固自己的地位,有很多时候还抱着残忍地牺牲别人的态度去达到自己的目的。正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声称会将这些不好的倾向消除,因而使基督徒受瞒骗。(2)因这两个主义和“凡物公开”在表面上好象有些共同点。正如徒二44—45告诉我们:“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共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但当我们再细心读使徒行传这两节和五1—11,我们会发觉这里所说的和那两个主义所提倡的是有不同的。因为早期教会的基督徒的确是有一段时期是凡物共用的,但是他们这样做是在一个自愿的情况下。在那个时期不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放弃自己的物件。徒五4并且告诉我们使徒们总是都记得那有私产所有权的是谁(参徒五4)。

圣经告诉我们两个正当的方法我们可以拥有任何物件或资产。(1)是由承继而来的(民三六7—9;林后十二14;弗四28;腓四18)。我们在接受我们最初的拥有之物都是由承继而来的,我们的父母或监护人给了我们很多我们现时所拥有的物件。(2)是用辛劳赚来的,保罗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努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四28)财富假如是由以上两种方法得来的便不算罪恶了。人常说钱是万恶之源,但圣经告诉我们贪爱金钱才是罪恶之源。假如我们是从以上两个方法任何之一个方法来获得金钱,和假如我们又很宝贵我们的金钱,以它来事奉神的话,那么财富本身便成为一种祝福。因此箴二十七23—27说:“你要详细知道你羊群的景况,留心料理你的牛群。……并有母山羊奶,够你的家眷吃,且够养你的婢女。”只要我们勤力地工作来赚取足够的财富,我们便可以完成我们的责任。因保罗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偷窃,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得到一些物件。那就是说(1)那件物件不是别人给予我们的礼物。(2)我们不是用我们的劳力去赚取得来的。因此我们不难看到这个罪行是多么普遍的实例。在图1我们可以看到大头正在望着一架吃角子机,这也是一种赌博。但它也包含偷窃的因素在内,因为那背后的动机都是想不用劳力去得到金钱,但那些金钱又不是别人给予我们的礼物。当赌博是有几个人在同意碰碰运气的情况下进行的话,这种行为仍是属于偷窃性质,因为每一个人都想从别人身上得取一些东西,而赌博的行为与我们先前所说偷窃的定义是符合的,所以我们说赌博是偷窃的一种。

另一种偷窃可说是怠情。在图2我们看见大头在工作时打盹。他是被人用钱雇用去铲好一个花园,但他却在他本应工作的时间内怠情,这就是说他是在偷窃了。因为当我们在不是别人给予我们礼物的情况下,或是我们不是用诚恳、勤奋的态度来获取金钱的话,那就是偷窃了。这已成为我们国家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有些人就算他们能够去工作,他们都不工作,他们单去向政府支取金钱。但帖后三10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

另一种偷窃是浪费。箴十八章9说作工懈怠的人便好象一个浪费的人。这也是现今一件普遍的事。有些被雇用的人对于处理他们雇主的物件便采取很不小心的态度,他们不会以爱惜自己物件的态度去处理他雇主所拥有的东西,因此就会使雇主需要拿出一大笔金钱来。因此,根据圣经所说,浪费也是一种偷窃的行为。

最后,让我们提出最后的一种偷窃,就是欺诈。假如我们想利用一些人对于某样东西的需求很大,或者他们不晓得那样东西的合理价格,而任意抬高价钱,收取超额的费用,就是犯偷窃的罪了。例如,现在,有很多商人,用欺骗或迷惑的广告或包装来期哄顾客是很普遍的。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使人以为自己已得到了多过自己所应得的。他们想从各种产品上,博取过多的权利。

对于可能违反第八条诫命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但是我们可以说,有了这条试命和其他的诫命,我们就要以积极的行动来除去那些不好的行为。保罗在弗六5—8说:“你们作仆人的(用现今的字眼就是‘被雇的人’),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用现今的字眼就是‘雇主’),好象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讨人喜欢的,要象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象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是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换句话说,只有当我们明白我们的工作也是为主而做,我们做我们的工作都是为讨主的喜悦;我们这班被雇用的人就有一种抗毒剂去对付偷窃了。同样弗六9也有对雇主说同样的话:“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现今已不是一个叫一班基督徒将圣经的原则用在劳力、劳心的问题上。值得我们学习的一个例子就是加拿大基督徒工会(the Christian Labor Association of Canada简称CLAC )的榜样。在那工会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工人不单只看顾属自己的东西,也看顾他们雇主的物件。他们觉得他们不但应忠心地工作去为了赚取合理的金钱,也为了荣耀神而工作。我们深信这样做不单是应该的,也是可以得到神的祝福。遵行第八条诫命的最后结果就是得到更多的财富(无论是被雇的和雇主),比人用自己各种的方法去偷窃所得的财富更多。

问题:

1、什么是私人财产拥有权的最终来源?

2、可否证明某人是比别人有多些拥有权的?请解释。

3、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对财产问题的看法是什么?

4、为什么基督徒有时对这些制度会感到同情?

5、资本主义有没有违犯了第八条诫命?若有,它们怎样违犯这诫命?

6、请解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使徒行传二44—45所说的分别。

7、什么是两种获得财产的合法途径?

8、请在上述的每种途径上举例子。

9、富有是否错误?请提出证明。追求富有是否错误?请解释。

10、什么是偷窃?

11、为什么赌博是偷窃的一种?

12、为什么怠情是偷窃的一种?

13、为什么浪费是偷窃的一种?

14、为什么欺诈是偷窃的一种?

15、你能想到其他偷窃的方式吗?

16、什么是对付偷窃罪行的抗毒剂?

17、我们是否需要“加拿大基督徒工会”这类组织?为什么?

 

 

第十五课

76问:第九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是:你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77问:第九条诫命是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吩咐我们与人交往,总要诚实,又要保守自己,和别人的名声,若作见证,更当如此。

78问:第九条诫命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九条诫命禁止我们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并一切损害自己和别人名誉的事。

①出二十16。

②各人与邻舍说话诚实(亚八16)。

③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前三16)。

④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约参十二)

⑤诚实见证人,不说谎话(箴十四5)。

⑥他们用舌头弄诡诈(罗三13)。

⑦我断不以你们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为不正(伯二十七5)。

⑧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诗十五3)。

 

圣经里的神乃是真理之神,祂在诗篇卅一篇5里被称为“诚实的神”,神是不能说谎(多一2)因为我们是有责任要完全,就象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故此就要时常说诚实话。使徒约翰曾说:“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约壹二21),没有任何谎言是与真理的神有关的!因为这不是出于神,乃是出于撒但——那说谎人之父(约八44)。

但什么是真理?这是彼拉多的问题,这问题自从亚当犯罪后就被人重复又重复地问,神创造人时,是叫人随着祂来思想,只要人能接受神的话和听从祂的命令,人就能知晓真理并单单只说真理。但当魔鬼欺骗了人类之后,人类开始去寻找一种出于他自己的审判标准、真理。因此他成了撒但谎言下的受害者,他再也不能说真理了。就如耶稣曾对那些不信之犹太人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说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从这里可看见,真理就是那顺着神心意的道理,而只有那被重生了的人——那悔改而又相信的人——才能再学习去说真理。耶稣是道路、真理与生命。而只有当我们与祂联合之时我们才能真正地认识真理。这不是说一个信主之人,在他信的那一刻便能达到完全认识和顺从真理的地步,没有任何信徒在他一生之内能完全达到真理的境界;但他却实在是认识真理,且一步一步地向着真理迈进,使他能更接近完全的地步。

当我们要讲论真理时,有两件事是最基本的:(1)我们所讲论的必须是我们心中所确信的,我们若不相信自己所讲论的,就不能算是一个属乎真理的人。(2)另一方面我们所讲论的亦必须是根据事实的。我们所说的若与事实不符,就不能算是为真理说话。这即是说,我们不能单单接受别人的说话,便以这些为真理去传讲。基于这理由,圣经禁止我们随随便便的说闲话。“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利十九16)敬虔人“不随伙毁谤邻里。”(诗十五3)他不随便相信他所听到的事,特别是关于一个人的坏话,而在他告诉别人之前,他亦会考证他所说的是真是假。

但我们是否需要在任何时间,任何环境下都说真理呢?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容许合理的瞒骗呢?有些人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说谎是对的。

 


 (1)故此有人说些所谓“善意的谎言(white lie),这就成了虚假的礼貌和奉承。人们不是说真实的话,而是说别人喜欢听的话,他们说:“你真是英俊”,“你的歌喉真是甜美”,而事实却不是这样。基本上他们的理由是这些“谎言”并不伤害人,反而更能令人高兴,故此这些“谎言”是无害的。但圣经说:“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约壹二21),又说:“凡油滑的嘴唇,和夸大的舌头,耶和华必要剪除”(诗十二3)。(2)又有人以为便利的说谎(lies of Convenience)是无害的,故此当有人挂电话找我们,而我们又不想与他谈话时,为了避免不愉快的感受,我们便说:“告诉他我不在家”,我们会觉得自己是合理的,因为若非这样,我们便可能会因和那人倾谈而蒙受更大损失,甚或引致种种争辩。但圣经教训我们不可用不正当的方法去令到一些事物发生,甚至是善的事物;圣经亦不许我们为着要避免将来临到的恶事而行了违背神律法的行为(罗三8)。

 

 

 

(3)最为大多数人所接纳的要算是为需要而说的谎言了(lie of necessity),他们以为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必须说谎,甚至有认为圣经中亦有类似例子:亚伯拉罕岂非以说谎保存他的性命吗?(创十二13—19;二十2、5、12)收生婆岂非又曾对埃及王说谎吗?(出二19—20)故此有人认为在战争、危难之时我们可以说谎,但这论调并不令人信服;亚伯拉罕亦曾犯奸淫,这不能说我们也可犯奸淫。如果我们要证明说谎在某些情况下是合理的,我们不单只要证明亚伯拉罕曾说谎,更要证明他是在神的准许下说谎的,但我们却找不到这样的证据。我们只能证明在非常时期,神允许我们保留、隐瞒部分的真实而不向敌人显露;从神对撒母耳的命令中我们知道这事(撒上十六1—5):神命令撒母耳去做两件事,但当王问他要做什么事时,神教导撒母耳告诉王他所做的两件事中的一件,而保留了另一件。所以他告诉王那说出来不会导致损害的部分事实,而保留了说出来会导致损害的那部分事实。但请注意:神并非允许他去说谎。这只是说:神已向我们表示了,恶人没有权要知道所有我们能说出来的真理;但神亦没有说我们有权去对他们说谎。

要理问答提及“见证”为第九诫所特别着重的。这即是说在某些时空底下,说谎“(本身已是罪恶的)会成为比平常时更罪恶化的东西。例如:当我们在法庭作见证时,我们被要求说出真理,全部的真理,并且唯一只说真理。而又因着我们平时的疏忽,对真理的随便,故此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需要起誓作证。但耶稣教导我们,在我们每日的谈话当中,我们必须学习时刻凭着真理说话,就如一个未信主的人在法庭中所作见证的那样地真实(太五23—37)。

现在让我们总结所讨论关于第九诫的学习,亦探索几方面我们能从这里学习到的更大的顺服。(1)我们可以做的事其中的一件就是深思而后说话。“多言多语,难免有过,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我们需要知道舌头是怎样怎样一个不受管辖的部分,又能点着一个怎样大的火(雅三5)。另外我们又要记着(2)沉默亦可能与说恶话同样错误。如果我们知道有人作恶而不明说出来,这样我们的沉默会表示了我们的赞同,我们亦要担当这罪孽(利五1)。(3)我们要着意我们不是要讨人喜悦,乃是要讨神喜悦。很多时我们所说的只是为着要讨人喜悦;我们要赚取他们的接纳,或是要从他们身上得着一些益处。但当一个人晓得除了要讨神喜悦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无关重要的,他的言语便会大大的转变过来。这提醒我们,只有一个方法使我们能学习到说真理,就是被主耶稣基督所拯救,与祂有一个紧密的关系。祂是道路,真理,与生命。没有人能从祂以外得到真理。

问题:

1、什么是真理?神能否说谎?撒但能否说真理?为什么?

2、就我们的本性来说,我们能否说真理?为什么?

3、如果我们要说真理,我们需要有哪两个成分?

4、你能否举一例子是缺少了第一成分的?

5、你能否举一例子是缺少了第二成分的?

6、有哪些不是真实的说话是常被人接纳为合理的呢?

7、其中有哪一类似乎是有圣经根据的呢?

8、怎样可说明这并非有确实的圣经根据?

9、是否我们一定需要常常说全部的真理呢?请证明。

10、从神的观点来说,是否在法庭内比在日常生活中更有需要去说真理?请解释。

11、有什么方法可使我们胜过说谎的罪恶?

12、从哪里我们可得着力量并渴慕的心去说真理?

13、用你自己的话去解释为什么说闲话是不对的。

14、奉承别人有什么不对?为什么?

15、沉默是否可以成为变相的说谎?请解释。

 

 

第十六课

79问:第十诫是什么?

答:第十诫是:你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你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犊,并他一切所有的。

80问:第十诫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十诫吩咐我们无论处什么境遇,总要知足,并要对别人和他一切所有的,存正当的爱心。

81问:第十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十条诫禁止我们不满意自己的境遇,或嫉妒别人的福分,而对他所有的起贪恋的私心。

①出埃及记廿17。

②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希十三5)。

③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罗十二15)。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十24)。

④你们也不要发怨言,象他们有发怨言的……(林前十10)。

⑤在何处有嫉妨纷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雅三16)。

⑥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彼前二1)。

 

神的律法不单只要求人在外表可见的行为上有顺从,它更要求人在内里有圣洁和有内心的忠实,第十诫就反映出这个要求来,其他九诫都说及人的外表行为和内里的思念,但第十诫却只说到人心里的状况,无怪乎使徒保罗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七7),以一个法利赛人的身分来说,保罗在外表守律法到一个程度甚至“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亦即是以人的标准来看,他并没有犯到奸淫、谋杀和偷窃等罪,但十诫中却有这一条单提到人心内在的思念的诫命,就是这样,它叫保罗看到自己内里的罪,故此有人为此条诫命下了这样的评语:“它带我们去到人类思念的源头,更接触到那些最隐秘的不洁行为、言语和思想的源头。”

若说“贪念是所有其他罪的根”相信是没有错的。雅各说:“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或作贪念)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一14—15),所以如保罗所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五5)。换句话说,若人有罪恶的思念存在的话,那人最少在原则上已违犯了其他的诫命了,故此有人认为亚当和夏娃犯罪之开始就是当他们怀有贪念的时候(那个去吃禁果的罪恶意念),这个意念随即向外显露出来,同时地,他们就违犯了其他九诫。

若这条诫命是有如此深远的含意的话,为何它只提到一些如斯普通的拥有物(房屋、妻子、仆婢、牛驴)?答案是贪念是由一个不满足的心而起的,它开始萌芽时是当我们将自己的情况与那些(或似乎是)比我们丰富的人作比较!耶稣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十二15)一个人若对神所给予他的不满足,他就会被其他很多的罪所引诱。毫无疑问这是现今世代最容易犯的罪,电视、广告及方便得很的借贷计划时常激发我们觉得自己一定要一些更新、更大和更好的东西!“幸福的人生”就被认为是属于那些拥有一切物质的人,这种思想与保罗所表达的迥然不同,他说:“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四11—12)这里所说的就是圣经的要求:我们要对神所供给我们的有十足的满足。

 


这里不是表示我们不要努力地去增进我们的财富,圣经说:“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箴十4)圣经教导我们要勤奋地运用神给予我们的才干,神亦给予我们机会去运用我们的才干,所以我们是有责任去有果效地运用我们的才干和机会的,但同时我们要对我们自己有限的才干和机会知足,我们不需要为别人比我强而觉得难过(加五26;雅三14—16)。换言之,我们需要有“人类不是一模一样地被创造出来”这个观念,神会给某些人多些东西,我们是有责任去用一个谦卑感谢的心,接受神所给我们安排的景况。

 

 

 

 

或许有人会问,我们怎样才能有真正的满足呢?答案是除非神自己成为我们的赏赐,否则我们是永不能学习到知足的,神向亚伯拉罕说:“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赏赐你。”(创十五1),这是需要我们去发掘(或重新发掘)的真理。当神创造人时,祂并没有贪什么,祂亦不需要去贪,因祂有无穷的丰盛作为祂的喜乐,但当撒但违背了神后,祂就开始去给予受造之物一个终极(就是在一切物质上和人的自我上)。物质不能满足人心,但神已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三11),所以短暂的东西不能填满人类的空虚,故此治疗贪念的唯一方法是透过耶稣基督去找寻永生,当一个人这样做时,他再不会以世上的财富为真正的财富。耶稣的话是有深远的意义的,祂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六19—21),换言之,一个真正的信徒在天上所拥有的财富是应该远多于他在地上所有的,他知道现今的世界和一切在其中的都会在神造新天新地(彼后三13)前被毁(彼后三12),但是真正的财宝却是永存的。使徒保罗说:“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歌三1—3)贪念的治疗方法就是去“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林前十二31),以致我们更能忘记地上的事。

让我们以一个重要的提醒来总括我们这个对贪念的讨论,在神的国里有一个属灵的定律,就是“在前的要在后,在后的要在前”。换言之,若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有很少的才干和机会,神是毫无理由叫人在天上的赏赐比那些在世上有很多才干和机会的人有所逊色的;另一方面,一个在世上有很多才干和机会的人是不能保证他在天上的赏赐会比别人多的。在耶稣所说的按才受责的比喻中,那个受了五千而有好好运用的仆人和那个领了二千而又好好运用的仆人都得到主人同样的称赞,他向二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试问还有比这些赏赐更大的吗?有人说我们将会从神领受我们所能领受得了的神和基督之无穷荣耀和奇妙,我们这个有限之被造物可以尽量领受那无限者的丰盛,犹如在今日,百万人可同时享用海洋所供给他们所需的,而且还余下很多,甚至叫人无处可容。故此这以神为我们极终归宿和喜乐,以神为我们无比极大的赏赐之异象,及那真诚并支配着我们的一个以神为乐的渴望,才是那叫我们遵守这第十条诫命的唯一根基。

问题:

1、第十诫和其他九诫有何大分别?

2、这条诫命怎样使保罗察觉自己是个罪人?

3、为什么保罗能说心怀贪念就如拜偶像一般?

4、在现代文化中,人们认为“幸福的人生”是什么?

5、根据圣经的看法,为什么上述的观念是错误的?

6、勤奋地去进取是否不正确?请解释。

7、若我们要避免起贪念,我们要对什么东西接纳和有知足?

8、真正满足的根基是什么?

9、为什么财富不能满足人深处的需要并给人带来真正的喜乐?

10、有没有一种贪念是好的?请解释。

11、什么属灵的定律能使“在后的在前”?

12、为什么在将临的国度中不许我们有贪念?

13、请用你自己的意思说出为什么只有基督徒才能领先守这条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