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狂暴升级系统:徐武 - 飞越疯人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22:00
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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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
徐武是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的一名精神病患者。2011年4月19日,该患者从精神病院逃走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病。4月27日,徐武在广州被武汉警方强行带走。
中文名: 徐武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武汉
职业: 工人
主要事件: 越狱精神病院欲证明无病
病情: 精神病
想去的地方:马什哈德,阿尔达比勒,扎黑丹
逃跑事件
2011年4月19日,在中国大陆上演了一幕真实版的“飞越疯人院”:武汉一名被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多的男子从精神病院逃走后逃到广州。据徐武介绍,他与单位打了两三年官司被莫名送进精神病院。前日他在广州接受电视台采访后被武汉警方以“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从广州强行掳走。徐武的自由仅仅持续了8天。徐武的父亲表示,徐武目前已不知所终、生死未卜。
对于43岁的徐武来说,在这里与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梦。随后,他抵达广州,并立刻到广州精神病院做检查,根据院方检查,已经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人物忧虑
当时,徐武的父亲专程从武汉赶来广州,在去接父亲的路上,徐武还心有余悸地说:“武汉公安该不会跟着我父亲一起到广州,来把我抓回去吧?”
徐武的担心并非全无道理。
前日,徐父说,早在4月27日上午,他在广州火车站出站时,就有一名自称“武汉警察”的人在火车站检票口拦住他,不让他走!当时说要检查他的包,徐父当即表示:“要检查我的包可以,你们就在这里检查,不能带我去别的地方,我不跟你们走。”同时,他给南方台《拍案惊奇》打了电话,记者赶紧扛着摄像机向检票处冲去,见一名着便装的男子拉着徐父不让离开。看到摄像机后,着便装的男子放开徐父,用手挡着摄像机镜头并开始拨打电话。
徐父则被接到车上,与徐武一起到了南方电视台。在车上,徐父还说:“刚才截住我的男子我认识,徐武从医院逃脱后,他曾经到我家去找过徐武!”
4月27日中午12时,采访结束,相关人员安排徐家父子在电视台院内的餐厅吃饭。徐武又道出心中的不安:“武汉来的警察肯定在电视台外面等着要抓我呢,我们等会出去,不会被武汉来的警察捉住吧?”徐武的担心在3个小时后被印证了。
为了安全起见,有人让徐家父子从后门出去。
下午1时33分,徐家父子等3人从餐厅后门上了一辆出租车,准备来新快报接受采访,却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掳走。
闻讯而来的调查人员只来得及抓住其中一名自称姓周的男子,并将其扭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华乐派出所。
昨日,4月27日晚上11时12分左右,该名男子已经被武汉警方接走,派出所方面表示,“他们手续齐全,也有正规的法律文书和内部办案文件,我们不能不放人。”
后来获悉,他并不是姓周,而是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的全霆。
徐武 - 事件经过
1、1999年进入武钢炼铁厂最初被安排的工作是“看仪表”。但由于这个工种过于枯燥,徐武向厂领导提出调岗到其他有前途的部门,徐武的要求很快得到满足。他被调往另一个部门负责生产线操控,但时隔不久,徐再次被调职。这次是全场工人都梦寐以求的部门———保卫科。
2、徐武强烈的好胜个性开始显现,徐武被保卫科和厂区领导约谈。希望他同意调往其他部门,这遭到徐武断然拒绝。自称熟悉内情的多名受访者回忆,从那个时候起徐武就开始和保卫科科长全林等人结下了“梁子”,据徐家亲属回忆双方最重大的一次冲突发生在2004年年底。当时徐武组织材料到湖北省府陈情,被武钢炼铁厂厂长等人带回后,遭到一顿痛打。
3、2006年12月,徐武只身北上,被钢城公安分局派员接回并移交给炼铁厂保卫科。在那以后,徐被宣布“患有精神病”,并于同月被羁押、收治,2006年12月29日全林和厂区信访办一众工作人员突然破门而入,要求其家人在一份“精神病人收治知情书”上签字。
4、2006年12月30日,在武钢公安分局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不签就判刑”、“工作都保不住”的巨大压力下,徐武的父母最终在那份确认送儿子到精神病院治疗的文件上签了字,此后为了能给儿子换回自由,他们几乎倾尽家财。
5、2011年4月19日,徐武从关押自己的武钢职工二院精神科监护病房成功“越狱”,随后他开始向媒体举报称因为自己多年坚持上访,遭到前上司、原单位的“迫害”,被非法收治在精神病院长达4年时间。仅仅7天之后事件发生戏剧性变化,赶到广州找记者“伸冤”的徐武被曝在南方台遭武汉警方跨省“抓回”。
徐武 - 三次诊断
徐武父母手持鉴定证书
1、在徐武家中其父母出示了三份分别来自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检定所和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的诊断证明。日期标注为2006年12月26日的司法鉴定文书,正是当年武钢第二职工医院“收治”徐武的依据。但是在2007年1月,其与亲属前往探望徐武时,徐武曾称,这份司法鉴定报告系伪造所得。实际上当时的徐武正因到北京陈情,而被羁押在拘留所。这份文书对徐武的最终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同时,鉴定机构作出了“住院治疗”的明确诊断。
2、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检定所再次做出鉴定,从文字表述上看,这份编号为“武精医鉴字0810257号”的文书要较第一份详细很多。全文约2000字。这份报告从病理学角度对徐武的“病情”做出了全面的判定。最终,武汉市精神病院鉴定认为“徐武不能深入交谈,仍坚持(遭遇)司法不公”,同时,鉴定文书指出,徐武符合CCMD———3中“偏执型精神病”的诊断标准。而这一次,鉴定机构的结论是———“继续住院”。
3、第三份鉴定来自负责收治徐武的武钢第二职工医院于2010年12月15日作出的“诊断”,这一次还是“偏执型精神病”。住院三年多后徐武被证明“没有丝毫改善”。
被抓理由
据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证实,确实是武汉警方便衣带走了徐武,理由是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至于带到了什么地方,带走之后怎样处理,则要去问武汉警方,广州警方已经没有权力干涉了。
媒体27日打了数十个电话,分别致电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武汉市公安局,以及公安局内部负责宣传的相关负责人,他们或者不接电话,或者表示不清楚此事,或者提出无法核实媒体的身份。
徐武的父亲表示,他也不知道儿子被带到哪里去了,现在谁也不肯再告诉他儿子的下落了,他觉得是自己害了儿子,是自己来广州导致警察尾随而来。
律师观点
精神病人不是在逃罪犯 警察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况且徐武并非精神病患者
广东律师顾浩巍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的病人,并不是个犯罪嫌疑人,也不是一个在逃罪犯。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它针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跨省抓捕,但针对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有权将徐武这个精神病人带回武汉的,只有医院和徐武的家属。
他表示,医院发现住院的精神病人跑了,可以来人把他抓回去进行治疗,但警察没有这个权力,因为对方不是犯罪嫌疑人。即使医院发现病人丢了,委托警方帮忙将人带回也不行。因为公安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力,医院行使的是私权力,即使是医院委托警方,警察也不能接受医院的委托前来抓人,最多只能协助医院把人带回去。
如果警方要抓捕这个人,首先必须证明他不是精神病。先要对他进行精神鉴定,鉴定他不是精神病人,在有证据证明他不是精神病人、且他所从事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警方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在没有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之前,徐武在法律意义上还是精神病人,警方就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医院可以抓他回去治疗,或者重新鉴定。医院抓他回去重新鉴定之后,有病则继续治疗,没病则应该放出来。
如果在进行鉴定之后,有证据证明他从来就没有精神病,那么,就需要追究当时是谁把他“变成”精神病了,里面是否存在交易。搞清这些之后,警方才有权对他之前的行为进行追究,如果有涉嫌犯罪的才能进行追诉。[1]
徐武 - 飞越疯人院

1、2011年4月19日,因医院装修,徐武从3楼的病房搬到1楼病房。当天凌晨2时,他溜到一个没人的房间,用被单将窗户的栅栏拧弯,撑开了足以通过身体的间隙,钻出去之后,接着溜出了医院的大门,期间没有任何人发觉,被关在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的徐武成功“越狱”,其实施了三个晚上的“越狱”计划终于完成了,对于43岁的徐武来说,在这里与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梦。
2、2011年4月27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徐武刚刚在南方电视台接受了《拍案惊奇》栏目的采访,在南方台的大院内搭乘出租车时,徐武、徐父和徐武的朋友江一拍三人上车,当时有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突然打开他们的车门,将徐父和江一拍强行拉下出租车,徐武也被人拉住,但他死活不肯下车,并叫道:“为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法?”
3、当时出租车开到南方台大院时被南方台的保安拦住,一名武汉口音的男子称自己是警察,要求放行,但仅仅向保安晃了一下证件的封面,并没有出示证件,车就开走了,面对突发情况,在场的《拍案惊奇》记者只能扣下其中一男子,并将其带到广州华乐街派出所报案。该男子自称姓周不是警察,但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随后相关途径确认其身份为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的人员。
4、2011年4月28日,刚刚赶回武汉家中的徐桂斌证实,当日带队前往广州带走徐武的,正是曾多次遭到徐武举报的武钢炼铁厂保卫科长全林。而全林本人未作回应。武钢钢城公安分局值班人员在得知记者来以后更直接挂掉电话同时知情人士确认,确实是武汉警方的便衣带走徐武,理由是徐武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之后徐武生死不明。
引发争议
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表示,如果是刑事案件涉及要跨省追捕的,一般情况下都会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抓人,至少会跟当地公安机关打招呼。如果是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案件,则可以不通过当地公安机关,但也会跟上级公安部门备案。
一个“精神病患者”从医院跑出来、身无分文,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大案要案,是否需要动用警力,劳师动众、急匆匆把人抓回去?
法律界人士则表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动用警力,人失踪了,医院和家属到警方报警了,警方可以协助医院和家属把人找回来,但最多也只能是“协助”。
实际上,这回武汉警方明显没有获得家属的请托,医院有没有请求他们协助也无从得知。
再者,徐武是在南方台大院内、在准备来新快报的路上被劫走的,他在广州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行为、也不具有攻击性。一个处于众记者严密监控下的人,可以说是行踪完全透明的,根本不算“失踪”,在记者陪同下,也不可能再度“失踪”。
情况并“不紧急”,为何不能亮出证件、说明来意?一见记者的镜头就躲,一见记者离开,就冲上去抓人?更离奇的是,现场有一男子曾对徐武的朋友江一拍说,“你们这回闯大祸了!”[2]
武汉警方回应
武钢职工徐武在医院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后逃至广州,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后被武汉警方带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2011年4月30日,记者从武钢宣传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获悉,徐武4月19日在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治疗期间脱离监护外出,厂方及医院在警方配合下,于4月27日在广州将其接回,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今年43岁的武钢炼铁厂职工徐武,曾因经常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被厂方依照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徐武为此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
2006年12月2日,徐武扬言“搞炸药,到北京天安门炸”。12月16日,徐武在北京被当地警方现场查获,北京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移交武汉警方处理。武汉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12月27日,其父亲徐桂斌向警方书面申请,对徐武进行精神病鉴定。12月29日,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鉴定,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据此,警方依据《刑法》第18条,对徐武免予刑事责任追究。2006年12月31日,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将其收治入院。治病期间,武钢炼铁厂保留徐武工资和福利待遇。
2007年5月,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再度进京在天安门广场滋事,并伤害北京执法民警,后被单位带回继续住院监护治疗。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再次对徐武鉴定,诊断结论仍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继续监护治疗。
2011年4月19日,徐武再次脱离医院监护外出。武钢炼铁厂及武钢二医院当日向警方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查找。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