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少女漫画六花:“飞越疯人院”,请法律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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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疯人院”,请法律出场

2011-05-07 01:27:12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有21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1)

记者手记

武汉武钢职工徐武,在因“精神病”被强制入院治疗4年后,近日从精神病院逃离到千里之外的广州,但旋即又被跨省追回。《人民日报》5月5日刊发评论《“精神病收治”不得偏离法治轨道》指出,“徐武事件”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也再次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强制收治没有门槛,缺乏程序规范,个人救济缺乏途径,住院期间缺乏纠错机制等。

通过我对“飞越武钢疯人院”进行的调查,认为文章提出的这两个问题并非虚言。

尤其是,从徐武第二次成功“飞越武钢疯人院”到广州需求媒体帮助,并被跨省抓回“继续治疗”至今,媒体记者除了需要搞清楚徐武是否存在“因上访告状而遭‘被精神病’非法关押”的可能外,还需要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有关部门采取的不回应、不面对甚至是对抗的态度。

之前记者在对武钢职工二院精神科住院部进行探访时,遭到该院保卫科负责人带队阻拦。一名身着蓝色条纹上衣的男子一度对记者动粗。在场的多名武钢老职工试图阻止也遭到推搡。在精神科其他病人家属的报警帮助下,当地派出所派员到场才算平息事件。

实际上,涉事各方应该意识到,在这场竞逐战争中,包括武钢集团内部在内的那些“看不过去”的知情人士,已经足以使得整个事件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而这种消极态度的结果,只可能会让质疑声音更深刻、让民众情绪更趋极端。

不断接到的大量家属、读者来信举报显示,因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借精神病院以“治(访)民”的情况并不少见。徐武早就不是第一个了。精神病鉴定体系中的“异议救济”的缺失,使得这些“病人”家属们失去了有效陈情的渠道。

实际上,徐武所在的住院部,记者没能见到任何明显悬挂标注为“精神病”字样的牌照或牌匾。全院上下,唯一可辨识的,就是一块标识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残疾人联合会精神病人亲友协会”的牌匾。一些武钢老职工说,这个协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经过哪个部门批准的,他们一无所知。 于是,徐武、王武、李武们“被精神病”的事件才会不断出现。

 

徐家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对徐武的“营救”是在一种唯唯诺诺和胆战心惊中度过的。被关押收治了4年之久的徐武,最终只能依靠自己“越狱”到广州寻求媒体帮助。但媒体和徐武本人似乎对对方光天化日之下敢到广州街头“掳人”的胆量预知不足,最终导致该事件从个案迅速演变为公共事件。

这种情况下,可以预见,徐武事件无外乎两种结果:一是尽快放人,但放人之后,该由谁为徐武被关押多年的责任买单?二是“死硬到底”,将徐武继续“收治”。

结局或已不言自明。只是,“飞越疯人院”,不该让法律袖手,涉事部门应该掂量掂量,如果徐武事件以有悖法律,不尊重公民权利的形式画上句号,将置公信于何地?

纪许光(微博)(南都“飞越疯人院”事件报道记者之一)

(本文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