蝌蚪变青蛙的过程时间:阶层世袭固化、民间组织培育与社会管理创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33:50
 拼搏不如拼爹?——阶层世袭固化、民间组织培育与社会管理创新

[中国之音按语]

    1。本博关注《瞭望》新闻周刊的学术动态,系得益于研究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关于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理论启迪,以及2007年中共“十七大”以来研究民间组织的心得体会。现发表《拼搏不如拼爹?——阶层世袭固化、民间组织培育与社会管理创新》,希望引起网友兴趣、热议,无论赞同抑或批评,并且根据需要陆续发布有关博文,给予回应。

    2。社会组织在中国更加确切的称谓,应当是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称谓。在西方国家,所谓“民间组织”又称为“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 )、“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慈善组织”(Charitable Organization)、“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 )等等。  

    3。关于民间组织的定义,目前世界上尚无普遍一致的看法。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教授提出的非政府组织定义。在中国,“民间组织”被官方称为自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组织”。通常认为,所谓民间组织是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一切志愿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社会组织,是传统社会向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孕育成熟的自律自治的公民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它是一种特定的组织创新模式,既有一般组织性质,又有相对独立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的独特性质。 

   下面,摘录《瞭望》3篇文章,供网友诸君参考:

 1.《瞭望》文章:消解“阶层固化”隐忧

  如何才能通过制度安排,缩小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从而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新华社重庆分社副总编辑 黄豁

  近来,“富二代”、“官二代”与“贫二代”、“农二代”等热词蹿红网络。从被指“欺实马”的杭州飙车撞人案,到喊出“我爸是李刚”的河北大学撞人案,从一些地方公务员招考为干部子弟“量身定做”,到大学生举报“官二代”被宁夏吴忠警方跨省拘捕一个个公共事件不断刺激着社会各界的神经,将“官”与“民”、“富”与“穷”、“强”与“弱”的社会断裂与对立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这些事件中,当事人的“身份标签”成了不少民众价值判断的主要依据,事实真相以及对错反而成了次要问题。这种看似非理性的社会心理背后,其实是民众对于阶层固化与权力世袭的焦虑与愤恨,尤其是对社会底层人群向上流动日趋困难,而特权阶层权力代际传递不断增强的情绪宣泄。改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新背景、新课题。

  “拼搏不如拼爹”?

  合理、充分的阶层流动是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只有实现社会的良性流动,社会才能在飞速前进中保持稳定与平衡。1978年中国吹响的改革开放号角中,社会层面的最强音就是打破了“出身论”与“血统论”对人的桎梏。恢复高考,让无数青年有了改变命运的平等机会,实现了正常的社会流动。正是充分的阶层流动,为30多年的改革开放提供了持续动力和人才支撑。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中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步伐明显加快,社会阶层的分化成为必然趋势。中国社科院2001年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将中国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虽然引发争议,但是每个社会实际上都存在一个地位较低的社会群体。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国有没有一个底层群体存在,而在于处在社会底层的人群日趋定型,缺乏改变自己命运的渠道和机会,难以实现公正、合理、开放的向“上”流动。让人担心的是,这种局面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而缓解,近年来反而有恶化的趋势。

  从教育层面看,教育和因教育而获得的技能,是现代社会主导社会流动的最重要的机制。过去,平民或农家子弟改变命运的主要路径是:家庭贫困——发奋读书——考上大学——顺利工作——改变家境。但现在这一传统的底层向上流动模式出了问题,教育产业化带来的教育费用攀升成为“新三座大山”之一。

  仅在西部一些城市,2010年就读优质公立幼儿园的费用都已逼近重点中学,读大学本科普通专业仅4年的学费就达2万元左右,如果是艺术类专业四年的学费高达6万元。按现价计算,要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教育支出在20万元以上。应对这样的“高消费”,工薪阶层父母都压力很大,社会底层人群更是难以承受。近几年,本刊记者每次到下岗职工、无业居民等城市困难群体聚集区走访,大家抱怨最多的除“腐败和社会不公”外,就是“子女教育费用高,无力承担”。

  同时,高考的公平性也在急剧恶化。一些地方不断曝出保送黑幕、加分泛滥等丑闻,权势、金钱击碎了老百姓心中高考是“中国相对最公平的竞争”形象。在2009年备受全国关注的重庆民族考生造假事件中,被公开点名的造假者父母都是重庆区县的党政领导干部,有的竟然是招办主任。而当年重庆共有6.5万人获得高考加分,加分人数超过考生总数的30%,名列全国榜首。

  从就业角度看,公平性的恶化程度比教育界更糟。找个理想的职业——努力工作——实现自我价值,是每一个踏入社会的年轻人的自我期许。但给人希望的《奋斗》只是电视剧,现实却比《蜗居》还残酷,就业在很大程度上已沦为“拼爹游戏”,父辈社会地位的高低,掌握社会资源的多少,成为子女就业的决定性因素。一句风行网络的“恨爹不成刚(李刚)”道出了多少年轻人的无奈与叹息。

  2005年我和同事在采访时就发现,就业过程中的权力代际传递和阶层固化现象已凸显出来,扩招表象下的大学生就业难其实是“无权势、无背景、无关系”的“三无”大学生就业难。我们当时获得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西部某省会公务员队伍中,父母是“公务员”的比例最高,达到33.3%,父母是“普通职工”的占26%,而父母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比例最小,仅占2.8%。

  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情况近年来更加突出了。从一些地方公务员招考不断爆出的“老子招儿子”、“量身定做”等新闻可见一斑。比如,福建屏南县财政局招聘公务员的条件苛刻怪异,结果符合条件的只有一个人报名,“恰好”是某副市长之女,被网民称为“史上最强政府招聘”。经媒体曝光后,县财政局局长和人事局局长遭停职检查。现在,官员之间互相安排子女就业似已成为“潜规则”,有的还通过姻亲关系进一步巩固联盟,这种“精英复制”、“权力世袭”的情况在县一级尤为突出,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裙带关系,这也是县级改革最大的人事障碍。

 阶层固化的社会没有赢家

  2003年我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后,物质生活的丰富,汽车等耐用消费品时代的到来,使“中产阶层”成为了社会热门话题,似乎中国人很快就要过上“美式中产生活”。培育中产阶层,推动我国社会结构由“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型变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现代社会结构,当时成为社会共识。

  但这样的愿望近年来无疑破灭了。由于正常的社会流动遭遇各种壁垒,被称为“社会稳定器”的中产阶层不仅没有壮大,社会的分化反而加剧了,社会结构呈现出一种底层人群庞大的“倒丁字形”结构,群体之间有着非常鲜明的界限,而阶层之间的误读和对立日渐走强。

  一起普通的车祸,当事人双方的身份、地位,甚至肇事车辆的品牌都可能决定民众的态度,至于责任认定反而少有人关注。如果肇事车辆是宝马,撞的是普通老百姓,那就成了“宝马撞人案”,立即被民众贴上了“为富不仁”的标签。如果当事人是党政官员或政法干警,那舆论绝对一边倒,任何解释都会被视作“官官相护”。

  这种阶层间的误读与对立,在2008年哈尔滨6名警察打人致死案中尤为典型。最初,网络民意普遍痛斥警察滥用公权,对学生施暴,要求“严惩警察凶手”。后来,有人散布谣言称“死者有高官亲属背景,为人嚣张”后,受害者身份变成“官二代”后,网络民意立即出现一个180度的转弯,反而为涉案民警鸣冤叫屈,不少网民甚至称“警察打死恶少是为民除害”。

  当下的中国社会,官员与民众,富人与穷人,精英与草根,体制内与体制外,日益分成界限清晰的“你们”和“我们”,各自的话语体系犹如鸡同鸭讲。既得利益集团垄断各种社会资源,并固化利益;社会底层则抱怨社会不公,极端的平民主义和民粹主义开始露出苗头。人人都认为自己“弱势”,人人都缺乏安全感,整个社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

  阶层固化与权力世袭的社会没有赢家,社会也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现在,“无权势、无背景、无关系”的80后、90后年轻人一步入社会,面对的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凭借个人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社会经济地位的难度加大,他们要在事业上跟“官二代”竞争,在感情上与“富二代”竞争;男人面对的可能是“富士康”式企业,女人面对的可能是“山木集团”式老总,不少人成为漂荡在城市的“蚁族”或“底层知识青年”。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决定着国家未来的走向。如果强烈的不公平感、挫败感与被剥夺感始终左右着一代年轻人的情绪,那么培养出的就是“愤怒的一代”,当他们成为国家主人翁时,可能就是一个“愤怒国家”,在世界上“愤怒崛起”。

  在阶层固化与权力世袭的社会,精英阶层也是输家。阶层对立使社会缺乏理性、客观、公正、宽容的环境,精英阶层被预设为“坏人”与“恶人”,被贴上各种标签。安全感的降低,使一些有权、有钱人不断将家人和财产转移境外,并拼命为子女谋取更多的社会地位和资源,希望既得利益能千秋万代,世袭永享,永不变天。但这样就真的安全了吗?

 以“法”弥合社会裂痕

  和谐社会绝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而要实现这种调节和均衡就必须靠“法”。

  60余年的共和国历史证明,一旦法治沉沦,往往就是人治横行,权力为所欲为,社会混乱的时期。因此,1997年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

  防止阶层固化与权力世袭的关键是建立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法”就是规则,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对滥用公权的党政干部,破坏社会公平的人必须依法处理,而不是大事化小,敷衍民意。只有通过对每一起公众事件的穷追猛打,一查到底,让践踏规则的人付出相应代价,才能树立法律的威信,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心。

  目前,在缓解社会矛盾方面有一个错误的倾向,一些官员认为只要加大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社会底层人群的生活水平,“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就能实现社会和谐。但是,钱带不来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解决“权力通吃”、“潜规则”危害社会的问题,生活水平再高,财富积累再多,都只是缘木求鱼。

  历史的经验表明,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伟大的成就是实现了对权力的驯服,把权力关进了笼子。只有实现了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保障公民权利才不会落空,公平正义才能“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此外,还要打破各种阻碍社会流动壁垒,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是今后的一个重点。当前,尤其要防止利益集团扭曲改革,导致“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尴尬。比如一些地方农民“被城市化”、“被上楼”等等,看起来是改革,其实瞄上了农民的土地。

  在各地的户籍改革热潮中,四川成都的理念值得关注。即:尊重农民的选择权,户籍统一不以农民放弃原有利益为代价,到2012年实现城乡自由迁徙,彻底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不管其改革能否成功,单就改革思路来看,抓住了推动社会流动的“权利均等”核心问题,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浩繁工程,应以此起步

 2.《瞭望》文章:社会力量有序“自组织”

  顺应社会自我发育的必然趋势,人民群众永远是最可相信的坚定力量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新华社上海分社编委、浦东采访中心主任季明

  2010年11月21日,上海的余姚路、胶州路成了一片白色花海。这一天,是上海“11·15”特大火灾遇难者的“头七”之日。清晨起,10万群众自发从四面八方赶到火灾现场,举行公祭。交响乐团举行义演、街边的美发店也传出悲悯的“大悲咒”。上海的党政领导也到场致哀。全上海甚至全国民众对于火灾遇难者的哀悼借此得以宣泄。一场规模如此巨大的公祭,让人们看到了社会普通民众自发组织的力量。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已经从过去与传统政治体制高度一体逐渐走向独立。分析近年来的各类产生正、负面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本刊记者发现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即基层群众通过社会“自组织”的方式来表达诉求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党的群众工作必须正视这一发展动向并主动作出调整,发现需求、满足需求、引导需求,加大政府哺育力度,支持社会自我发育。

  包括上海大火公祭在内的众多事实证明,只要将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体制外的社会“自组织”同样能够成为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有益补充。

  社会“自组织”挑战传统体制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通过一系列政策把社会整合起来,从而实现对社会的有效而统一的管理。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社会群体和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单位、村(居)委会等传统体制对公民个人的约束力越来越小。相应地,他们“代言”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相对削弱。

  上海大学副校长李友梅教授对本刊记者说:“现在问老百姓,遇到不公正待遇应该找谁?既不会找单位,也不会找(村)居委会,往往直接找政府部门信访,信访无门,那就进行社会‘自组织’,‘集体散步’、静坐、网上发帖、微博直播,甚至发展到群体性事件。”

  专家分析认为,除涉日游行、抵制“家乐福”等因爱国主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外,大多数的社会“自组织”事件往往以组织者和参与者的特定利益面临重新调整为导火线。本刊记者在调研多起群体性事件后发现,当前一些基层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都面临着社会“自组织”的挑战。

  地方政府所做的有利于老百姓的就能得到支持;相反地,如果政府决策让部分群众有了“被剥夺”的感觉,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社会“自组织”的动员中心,一个信号出去就可以动员起来,事件如果在初期没有得到及时处置,还将引来部分无直接利害关系但同样对自身境遇不太满意的群众的参与,导致事态不断扩大。

  一些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不强,群众作风不够扎实,则往往成为社会“自组织”现象的“助燃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院长王金定教授说,当前部分基层干部的生活圈几乎与老百姓绝缘。他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一些群众的生活艰难缺乏切肤之痛。这些局限,令他们以个人的体验代替群众的感知,以发展的艰难作为难以解决民生困苦的托词,以过高的利益诉求掩盖群众工作的不力,以舆论的炒作回避对工作过失坦诚的检讨。 回应社会“自组织”诉求

  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增强群众观念,对于社会“自组织”趋势,一些地方政府不再将其放在工作的“对立面”上,而是通过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将其作为更加尊重群众意愿,更快回应群众关切,更好满足群众需求的有益补充渠道,回应社会“自组织”诉求。

  拥有138万人口的深圳市南山区是初步达到现代化水平的区域,2006年人均GDP已达2万美元以上,集聚深圳70%的硕士学历以上人才。但是这一高增长、高学历地区过去却是一个矛盾多发区。2000年以来,围绕住宅而引发的物业纠纷与业主维权事件此起彼伏。

  2004年发生的“鼎太风华事件”中,维权业主先后6次围堵市、区主干道,并多次到政府门口集体静坐请愿,每次参与的业主都在200人以上。此后发生的“西部通道事件”中,沿线业主举行4次游行示威活动,业主自发募集的维权基金就达150多万元,用于聘请律师、环评专家与政府谈判和对话。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分析,深圳市南山区过去所发生的这一系列业主维权行动,是典型的社会“自组织”行动,也是当前群众工作所面临的突出难点。现有行政体制无法完全满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需求,是滋生社会“自组织”倾向的土壤。因此当前对于社会“自组织”的态度不应当是阻止,而应重在引导,通过嵌入、吸纳、参与等方式,使社会“自组织”行为成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渠道。

  从2007年起,南山区号召全区党员和公职人员在所在的社区、小区和楼栋“浮出水面、亮出身份”,推动他们参与竞选楼栋长、业主委员会主任及成员,两年间党员和公职人员担任业委会委员的比例从23%提高到44%,成为社区利益的有序传递者和社区稳定的维护者。此后,南山区的社会矛盾大为缓解,大规模的游行、上访、堵路等行为基本消失,业主开始通过协商、谈判、法律途径维权。

无论是深圳“南山模式”,还是四川“高坪模式”、北京“东城模式”、浙江宁波“海曙模式”,背后都有着相似的逻辑:党和政府组织执政资源嵌入城市社区和农村中,代表民意、整合利益、引领社会;建立畅通的表达渠道和有效的吸纳机制,将群众利益诉求吸纳到体制内释放,实现公民自主参与的有序化;通过创新基层党建与基层民主的路径,鼓励居民自治,构建起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实现社会有序“自组织”。

“伙伴”还是“伙计”

  社会组织是吸纳社会“自组织”诉求最为有效的途径。当前社会事务纷繁复杂,社会问题各式各样,社会需求千差万别,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政府早已无法负荷“完全包管”的社会管理方式。

  志愿者、民间组织、社区等社会力量融入社会管理已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社会组织能在司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老年人服务、家庭服务、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少数民族与宗教人士服务等方面有所作为也已成为共识,那为什么当前国内的社会组织总是举步维艰呢?

  本刊记者调研发现,当前至少有三大瓶颈制约着国内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首先是税负较重,目前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还不能像民办学校、民营医院那样得到政府更有力的支持,在税收上与企业一样根据账户余额征收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而对这些社会公益组织来说,由于很多服务都是跨年度、长周期的项目,账面年度盈余往往都要预备支出,因此财务压力极大。

  其次,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少、薪酬低、队伍不稳定,即使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社会工作人才的数量较之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仍然偏少,而且由于薪酬偏低,职业吸引力不强,社会对社工的认知度低,专业人员流失现象也比较严重。

  再有,基层政府往往对社会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仍然将社会组织定位为“二政府”,甚至认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就是另一种形式的“花钱买太平”,把社会组织看成了“伙计”、“雇员”,而不是平等合作的“伙伴”。

  针对上述局面,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新的探索。最早在国内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的上海浦东新区,近年来以培育发展为基础、以提升能力为核心、以管理服务为手段,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如今已有近1500家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达到26家,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1500人。浦东新区民政局局长顾云豪说:“发现需求、满足需求、引导需求,是浦东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最重要的经验。”

走进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618号,由老工厂改造而成的办公楼充满着“LOFT”(阁楼)的气息,门口挂着一块醒目的招牌:“浦东公益服务园”。在这里,孵化器这种培育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成熟模式被套用到社会组织的培育中,处于草创阶段但具有良好发展势头的小型公益组织,同样能够享受到孵化器的阳光雨露,入驻3年免租金。

  优惠而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换来了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2010年年底,一批6家由浦东公益服务园培育的公益组织正式“孵化出壳”,分别涉及社区影像、青少年教育、社区艺术、流浪动物问题以及不同人群代际融合等服务领域。3年来累计已有21家公益组织从这里成长起来,目前还有19家公益组织正在孵化之中。

  这些公益机构的创始人,既充满理想又不乏行动能力。首批孵化机构“多背一公斤”的创始人余志海原先就职于通信及IT行业,对旅游的热爱让他走遍西南大部分地区,也看到了农村教育的落后状况。

  2006年,余志海辞职后专门领导和运作“多背一公斤”组织,鼓励让每个人通过简单易行的小行动联结起来,以大众参与的形式改善乡村教育。如今,“多背一公斤”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公益组织,许多人都通过这个平台发现和分享乡村学校信息,为乡村学校设计服务方案或组织活动,以自发、自组织的形式为乡村学校带来持续的服务。

  “公益服务园让我的理想有了可以安放的地方。”2010年年底刚刚“出壳”的禾邻社区艺术实践社创始人卢璐说。这位复旦大学毕业生,曾在英国拿到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戏剧与剧场系硕士学位。

  卢璐希望通过艺术家社区驻留计划、社区艺术课堂等项目,以剧场模式重新发现社区本土文化的价值,从而打破社区内不同人群之间的隔阂,促进社区居民的融合,并提升外来人员对城市社区的认同感。

  在基层的每一次采访,本刊记者都深深感受到蕴藏在普通民众中的生机和力量,尤其是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的筹备和举办过程中,各方都见证了群众发自肺腑的理解支持能够创造何等的奇迹!

人民群众永远是最可相信的坚定力量,新形势下创造更多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渠道,引导社会实现有序“自组织”,各级党委政府才能更加尊重群众意愿,更快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

 

 3.《瞭望》文章:专家视角 改革社会管理 

  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文/龚维斌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

  社会管理体制是围绕社会管理活动所建立的一系列机构、规范和制度体系,以保证社会管理活动能够有序开展。目前,中国社会管理体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社会管理滞后的主要原因,亟待加快改革和创新的步伐。

  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要以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为重点,健全社会规范体系、权益保障机制、利益协调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防控调处机制为主要内容,以维护社会秩序、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源头治理

  社会管理宜关口前移,着眼于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产生,为有序有效的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在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都源于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已有制度政策不落实,需要从社会规范、利益保障、社会风险防范等方面入手,进行源头治理。

  首先,健全社会规范体系。要建立一整套社会规范体系,使各方面行为有所遵循。一是发挥传统社会规范体系的作用。中国传统上讲“仁”重“礼”,各民族和各地方人民也有着丰富多彩的民族风俗和民间习俗,应充分重视传统社会规范的社会管理价值,有效加以利用。

  二是加强道德建设。加强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爱岗敬业、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培育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文明风尚。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

  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动员社会力量,在严格依法采集个人信息、保守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准确记录和反映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信用情况,评定信用等级,把社会信用水平与人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机会联系起来。

  其次,完善利益保障机制。利益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基础,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源泉。一要妥善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科学合理界定公共利益,不能借口公共利益侵害个人合法利益。

  二要兼顾和协调不同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统筹兼顾发展能力强的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的群体的利益,统筹兼顾改革中得益较多的群体与得益较少的群体的利益,统筹兼顾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的利益,统筹兼顾不同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减少各方面的利益矛盾和冲突。

  三要紧紧抓住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尤其要注意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水库移民、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保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

  权益保障机制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要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探索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加快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与户籍制度脱钩的步伐,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再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当前改革的重点是,使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切实得到提高,使再次分配的各项调控机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更加有力、有效,使三次分配的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等在促进分配公平中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的同时,注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中国公民无论居住在哪个地区,都有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减少由于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相差过大而引发社会矛盾。

  此外,建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管理状况的好坏。不少社会矛盾就是决策程序不规范、各方面意见反映不够、时机不当、负面影响考虑不周全造成的。因此,今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重要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事先都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把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予以充分考虑,权衡利弊,科学决策、谨慎决策、稳妥决策。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预先制定防范化解措施,落实责任,把负面因素减到最少。

常态调控

  社会管理就是做好日常的社会关系协调、社会问题处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维护和社会风险应对,做到社会矛盾不激化、不转化,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可控可解。因此,需要疏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矛盾调处机制。

  其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该管的事坚决管好、不该管的事要坚决退出,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同时,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公务员社会管理的素质和能力,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既要善于运用传统的工作方法,也要学会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其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依靠力量。应加快社会领域的改革开放步伐,将适宜于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尽快转移出去,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组织发展的良性互动。探索和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办法,降低社会组织登记的门槛,认真研究、适当放宽社会组织特别是草根社会组织的准入条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服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尤其应重点发展社区性民间组织,使其成为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依靠力量。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民工、外来人口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建立良好的伙伴协作关系,提高政府对其管理和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其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城乡社区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在城市,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财政对社区建设支持力度,健全社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培养、吸引、使用好社会工作者队伍,扩展社区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在农村,要探索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妥善处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做好城乡接合部的社会管理,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

  其四,疏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诉求表达是权益保护和矛盾调处的前提。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需求。真正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群众定期沟通联系的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反映群众诉求、进行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它们反映诉求,收集民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在制定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召开听证会,进行多种形式的决策公示,充分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健全和完善信访制度,创新信访形式。

  其五,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充分挖掘民间资源,充分利用乡规民约,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的作用。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到执法办案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调处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广泛参与,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其六,建立健全虚拟社会综合管理机制。一些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呈现出网上与网下相互呼应、放大推动的状况。建立有效的虚拟社会管理机制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方面,应坚持民主、自律、包容的原则,采取政府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模式,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要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积极探索虚拟社会综合管理机制,着力提高网上发现、控制、处置社会矛盾的能力。

应急处置

  社会管理有常态和非常态管理之分。总有一些问题始料不及、防不胜防,总有一些矛盾得不到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最终激化、爆发,这就需要非常态的应急管理体制,采取非常态手段、动用非常态资源,控制局面、解决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应急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构建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体系。

  要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保证经费,加强技术装备,配齐配强干部和工作人员,提高人员素质能力。

  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的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国家巨灾保险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商业保险的应急功能,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加快应急管理产业发展,有效分散风险、减少损失;科学合理地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调保障,建立高效的共享调运机制;推进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科技保障水平。

  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救援机制,完善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健全国际合作机制,健全恢复重建机制,健全风险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

  加强应急管理法律和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规定内容落到实处。

  加强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应建立健全各种风险隐患排查监控机制,依法落实风险和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重点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应急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