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近义词:广东省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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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 来源: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0日     1.简述申请项目的主要内容    长期以来,双重管理体制被认为是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从2004年起,深圳市采取“半步”策略,选择敏感度较低、风险较小的领域行业协会作为突破口,从民间化入手,改革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体制,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领域,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管理体制。第一个“半步”:2004年,深圳市成立行业协会服务署,统一行使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并以此为契机,强力推动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各行业协会在机构、办公场所、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原业务主管单位全面脱钩,切断了各行业协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依附关系,使行业协会真正拥有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当年共有201名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辞去在行业协会兼任的领导职务。第二个“半步”:2006年底,深圳市将行业协会服务署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合并,组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从此,深圳市实行行业协会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在全国最早也是最彻底地实现了行业协会民间化。第三个“半步”:2008年9月,深圳市加大改革步伐,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规定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体制。在此基础上,配合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重新厘定和规范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着力从发展规范、职能转移、财政扶持等方面,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2.该项目发起的主要动因是什么?    (1)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中国加入WTO和改革的深入,社会组织在行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深圳市越来越迫切地感到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发达的社会组织体系作支撑。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主要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政社不分,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缺乏活力与效率,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体制,成为深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改革与创新的突破点,并把与市场体制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作为最先突破的领域。(2)社会治理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圳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移民城市的特质,利益主体和社会需求日益多元,传统的政府主导的一元化社会治理模式已经难以应对,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各种社会组织将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形成多元主体的治理格局,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重新构建社会治理结构。(3)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目前,深圳市正在进行第八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主要任务是解决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提高行政效率。这就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使其有能力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制度基础之一,就是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4)市民利益表达的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和多层次。深圳市民不仅要求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而且开始要求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公众实现小康生活、追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更大利益的需要。(5)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需要。相对政府和企业的改革,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发展相对滞后,成为公共治理中的“短板”。而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体制又是影响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深圳市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对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以及发挥其作用都具有重大意义。实际上,深圳市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和改革创新的氛围,都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必要条件。2008年和2009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社会组织专题列为重大调研课题,极大地推进了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3.该项目解决了哪些主要问题?    (1)明确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定位。深圳市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源于对社会组织性质、地位和作用的重新认识,明确其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以及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政府要完成从一元管制到多元治理的转变,就必须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真正实现政社分开、企社分开,大力培育社会组织,让渡空间,培育社会自治能力,促进公民社会成长。(2)从制度上解决了社会组织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民间自发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难,严重妨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自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后,深圳市一大批民间发起的社会组织获得了合法身份。其中,行业协会领域更是适度突破了一业一会的限制,促进了行业协会优胜劣汰及服务质量的提高。据统计,2004年之前,深圳市共有146家行业协会登记注册,平均每年增加7.7家。在最近的5年内,深圳市新增行业协会82家,平均每年新增16.4家,全部由民间自发成立。以深圳市最具代表性的电子行业为例,最初深圳市只有一家电子行业协会,2003年成立了电子商会。目前已经有包括蓝牙技术产业协会、LED产业联合会、平板显示行业协会等10余家专业性强、适度细分的行业协会。此外,社工机构和社会福利服务组织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2007年至今,共登记注册36家社工机构和101家社会福利服务组织。(3)促进了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随着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圳市社会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增强,职能不断拓展。以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为例,2003年,该协会只有7名专职工作人员,现已扩展到61名专职工作人员,并与多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高达450多万元,占协会收入总额的三分之二。深圳市新成立的36家社工机构引进和培养了734名社工人才,在多个领域多个层级广泛开展社工服务。截至2009年8月底,共开启个案工作6061个,结案1625个,开启小组工作1443个,开展社区活动5368次。(4)提高了社会组织的自主与规范化程度。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先后颁发了《深圳市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指引》、《深圳市行业协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社工机构行为规范指引》等文件,同时,大力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促进社会组织的自律与规范管理。(5)增强了公民的民主意识。各种社会组织代表不同的利益阶层,成为扩大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渠道,以及培养公民意识和民主精神的土壤。如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从会长、理事到秘书长全部实行差额选举,并规定会长职务原则上不得连任超过2届,会前各候选人互相握手,承诺无论当选与否都要支持协会工作,并当场上台竞职演讲,当场唱票,由全体理事投票选举会长,过半数的当选;如竞选人超过两人,第一次投票均没有过半数,则自动淘汰最少得票人,由理事开始第二轮投票选举;直至选出会长为止。这种对会员民主意识、民主程序的训练,有效提升了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    4.哪些人从该项目中受益,获得了何种直接或间接的利益?    (1)社会组织受益。一是社会组织实现民间化。通过简化手续,大大减低了民间自发成立社会组织的难度;通过直接登记,剪断了政府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组织的行政隶属关系,实现社会组织的真正民间化,使之获得独立的法人地位。二是社会组织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订单。社会组织的活力不断增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获得大量的政府资助,进一步不断发展壮大,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2008年,全市社工机构共获得市、区两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达到5000多万元,2009年,预计达到7000多万元。社工岗位从最初的33个增加到734个,服务领域从民政扩展到教育、司法等十多个领域;各社区老年人组织通过“老有所乐”和“居家养老”项目获得的资助达8966.4万元。2006年至今,共有17000名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社会组织的服务。三是社会组织的政治地位得到提高。2008年,深圳市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党代会、人大、政协增加社会组织的代表比例和功能界别。目前,在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除有8人是社会组织的专职负责人之外,还有80多人有社会组织背景。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参与,都得到空前的提高。(2)会员企业、服务对象受益。社会组织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增强,促使社会组织提供更多元化和优质的服务,会员企业、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在2008年行业协会评估中,47家行业协会会员的满意度达到78%,9家5A级行业协会的会员评价为52分(满分60分)。深圳市在2006年启动“老有所乐”计划,鼓励老年社团注册登记。从2006年至2008年底,仅老年人协会就登记了273个。各种老年文体组织每年获得2000万元资助开展活动,受资助项目达3000多个,大大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3)政府受益。政府将更多的事务委托社会组织管理,改变了以往通过设立机构,增加编制加强管理的方式,转而交由社会组织协助管理,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更重要的是为进一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国家商务部和深圳市政府委托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编制5个全国零售行业标准,每个标准仅用了13.5万元,如由政府自己制订至少需30万元。又如深圳市福利中心以低于自身服务成本一半的价格即每人每月1120元,将25个残障儿童委托民办的华阳特殊儿童康复中心代养,并配备了2名社工,节省了服务成本。(4)社会受益。通过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将公民对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的关注和意愿表达纳入法制化、有序化的轨道,使社会组织成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如社区老年文体组织,义工联,邻里互助会等,培育了公众的志愿精神,增强了归属感,增进了社会资本。如深圳市桃源居社区,首创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为核心,以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支撑,以志愿者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社区体育俱乐部为抓手高度自治的社区治理体系。2008年,桃源居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组织的比例高达67%,形成了自我管理、相互服务、彼此理解、共同关爱的桃源居社区精神。    5.该项目具有哪些创新之处?    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之处:一是通过改革登记管理体制,使社会组织与政府实现政社分开,明确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定位;二是在实现与政府脱钩的同时,加大培育与扶持力度,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探索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为推进公民社会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1)管理体制创新。双重管理体制实际是一种政治把关和共担管理责任的机制,在实践中会导致多头管理和职能重叠的局面,严重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序地、从非敏感领域开始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体制,降低了准入门槛,明确了管理责任。尤其是政府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角色在相关领域淡出之后,大大减少了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的行政干预,增强了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进而转变政府的工作方式和角色定位,改进监督管理方法,着重于行业管理和政策指导,促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2)工作机制创新。政府职能部门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之后,深圳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制度建设、职能转移、购买服务、人才建设、沟通机制等方面引导社会组织发展。2003年,深圳市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将一大批政府关于行业管理的事务性职能和工作事项向行业协会转移。在今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深圳市31个部门共取消、调整和转移284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正在征求社会组织对承接有关职能和工作事项的意见,努力将社会组织打造成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与此同时,为了解决财政性资金向社会组织投入难的问题,深圳市将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种子基金”,探索购买服务的方式和领域,待项目成熟之后,再交由财政预算资金承接,形成公益金培育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承接成熟项目的机制。2008年和2009年,深圳市先后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1970万元和1760万元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并公开向社会征集了102个项目,目前,已进入项目评审阶段。(3)沟通机制创新。打造政府与社会组织沟通的平台。深圳市每年都召开市政府主要领导与行业协会代表的座谈会,建立《行业协会重要情况专报》制度。创新扶持措施。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已建立孵化实验基地,探索先孵化后登记的管理模式。建设“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网”,构建社会组织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行业协会管理职业化”人才培养项目。从2006年起,累计培训行业协会管理人员近500人次。开展了“大学生公益实习计划”,资助应届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到社会组织实习。(4)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创新。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后,政府主动为社会组织让渡空间,通过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组织合作,通过“费随事转”,将行政性资助改为项目性资助。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从原来行政性的依附关系,改为契约式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形成有效的功能互补机制,构建新型的公共服务体系。如深圳市政府资助行业协会组建家具、钟表等八个行业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发展中的“助推器”作用。据统计,政府资助的资金累计已达一亿多元。(5)监管模式创新。深圳市在改进社会组织准入机制的同时,也着力转变监管模式,从过去控制式管理向非强制引导式的监管模式转变,如评估、治理指引等,引导社会组织自愿、主动、积极地遵循相关原则,从而实现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如深圳市分别于2008年8月、10月和2009年2月三次对社工机构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完善了社工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了运作,加强了用人单位与社工机构的沟通。    6.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五年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得到了国家、省、市各级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深圳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不仅有助于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发展,而且对全国也具有示范意义。(1)得到国家的肯定。深圳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2009年5月,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深圳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2009年8月,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明确要求深圳市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体制。2008年4月,国家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深圳市调研考察时指出:“深圳市的行业协会已经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发展模式,为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使我们看到了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向和目标”。2008年4月,深圳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2009年8月29日至30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在深圳市召开“社会组织治理创新交流会”,深圳市行业协会改革的经验作为重要案例进行了讨论,得到了与会领导、专家的肯定。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认为深圳市改革创新的举措,不仅推动了本地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对其他地方有很强的借鉴意义。(2)得到广东省的肯定。2006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关于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现状与改革发展的调研报告》的批示中,充分肯定了“广东深圳模式”。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107期)对深圳市行业协会改革工作做了专题报导,省统战部部长李统书明确批示:“深圳经验很好,值得推广”。2006年12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市召开,推广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经验。2008年6月,深圳市被广东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观察点”。(3)得到媒体的高度重视。深圳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创新,引起国内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自2006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省、市内媒体的报道多达300多篇,其中《人民日报》、人民网17篇,《南方日报》30多篇,《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150多篇。尤其是在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之后,媒体高度重视协议关于“社会组织改革”方面的内容,认为民政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方面给予了深圳市极大的政策空间,将彻底打破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体制障碍,解决社会组织难于找到合适的主管部门的制度问题。(4)各省市交流情况。深圳市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为地方社会组织的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近两年来,全国各省市共有100多批次700多人次来深圳市考察。广东省也将借鉴深圳市的做法,改革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实行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本文来自: 中国政府创新网 http://www.chinainnovations.org/Item/2655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