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调三部曲 腐书网: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54:18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学术价值和/或实践意义)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是整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会风俗,工艺美术,民间舞蹈,制瓷绘画等一同构成了我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蓝图。关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说是一件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大事,它与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样,仍然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用陈至立委员的话说,这是“保护文化多样性,确立我国文化身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所进行的、大规模的《中国民歌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器乐音乐集成》五大集成的编撰就是很好的例证。今天我们所进行的、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实质上是继续了、深化了音乐集成的编撰工作,使对音乐的研究上升到文化价值的层面上来,从更加深刻的意义上,更广阔的空间上来认识音乐,理解音乐。同时,五大集成的编撰也在客观上、无形中促进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我们今天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一些没有文字记录的少数民族中,音乐已经成为其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整个族群的延续、生存和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时,也体现了这个族群的传统观念和审美价值,凝聚了这个族群的深层文化基因和精神之魂,是区别于另一个族群的重要标志。所以,在这样的民族中,音乐的研究与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构成的大家庭,每个民族的音乐文化都有权利和义务为整个中华音乐文化增光添彩。
然而,随着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传统音乐文化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打击。一方面,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使大量外国的强势文化涌入我国,客观上造成了我国民众音乐文化心理上的“下潜”,致使传统音乐继承人和欣赏人的数量急剧下降;另一方面,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音乐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少。所以,其消亡的数量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周期性越来越短。许多承载着中国传统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音乐品种已经随着历史的流逝而损失殆尽。以戏曲音乐为例,建国初期我国有戏曲剧种368个,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到今天为止,可考的戏曲剧种才267个,差不多以平均每年两个的速度在消亡……
所以,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是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的,稍微的犹豫和停顿都会导致一种音乐文化的无形消失,我们不可不做,亦不能不做!从局部来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与我们正确理解某一个特定民族或族群的产生、发展和延续有重要意义;从整体上来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于理解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精神,延续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精神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别的且不说,我国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前三批作品——“古琴艺术”、“昆曲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和“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都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的民族精品和音乐精华,使中国的民族音乐在更大程度上走向了世界,同时,也使世界开始关注中国的音乐文化遗产。这极大的提高了我国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中华之乐风再次刮向了世界,向世界展示了其独特的魅力!当然,这三批入选的非物质
文化遗产并不是因为其独特的音乐属性,而是因为它们承载着中国几百年甚至上前年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是中华民族自我认知,自我标识的最好凭证!
除了已经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三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外,我国还有众多的、未被挖掘的、承载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待着我们去保护和研究,去继承和发扬。同时,国外在此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引进国外的研究信息和资料,对于我国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也是个不可多得的机遇。所以,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是保护、传承和发扬中华乐风的良好手段,同时,也是使我国的民族音乐挤身于世界音乐之林的必要途径!
二、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包括已有的主要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及对各种代表性观点的评述)
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相对于国外来说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还有待于向国外学习其成功之处和有益经验。但是,随着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在近两年内展开了轰轰烈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就,涌现了一大批的专家和学者,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当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亦是如此,并且出现了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如蔡良玉教授在其《注重培养音乐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人才》一文中指出:“如果想将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包括传统与民间音乐文化遗产——当作一项事业搞下去,就必须考虑不断培养相关人才的问题,当然也就必须建立相关的培养人才的健全的机制。”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法“干部培训和专业培训”。王安葵研究员在其《昆曲保护与民族文化创新》一文中指出:“民族艺术在创新中要向昆曲学习……民族艺术创新要学习昆曲的精品意识……要站在民族文化的高度看昆曲保护。”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学者如田青、乌丙安、项阳等在其研究成果中对此课题都有涉足。
与国内研究状况比较起来,国外则起步较早,经验丰富,成果颇多。在亚洲以日本和韩国为代表,欧洲以法国为代表。日本学者山口修在其论文《文化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资源:从研究者的角度比较越南及日本的管理和法规》中提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政策能够甚至应当超越为那些所谓的‘活态的国家宝藏’和‘尊重传统文化的学术课程’进行简单的立法和管理。”也就是说政府不但要以敏锐的眼光和洞察力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而且要以实际行动来付诸实施。韩国学者任敦基在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其论文《人类的珍品和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验和挑战》中着重介绍了韩国在这方面取得的卓越成就,指出“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特点是不仅仅把确立遗产项目作为目的,而且要提供这个文化项目得以继续传播的体系,这个传播体系有严密的结构。”同时也指出韩国40年来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遇到的问题“首先,有些人质问是否有必要去认为地保护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其次,同物质文化遗产不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追溯到具体的历史时期。第三个问题来自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单独项目的分类。”法国在欧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无疑是走在前列的,著名学者阿兰-乔弗雷在其论文《非物质遗产:发声的景色》中指出:“对遗产的保护一方面标志着它社会属性的死亡,但另一方面,也变成了传承的关键因素。传承是遗产本身所特定的属性,它不仅
体现在人们的记忆中,而且还可以通过技能和掌握这种技能的人的不断革新,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国外还有很多的学者在此方面做出了独特的科研贡献,如安东尼-希格尔、威姆-冯-赞腾、大贯美左子、卢卡斯-汉列博……
总之,国内国外的一系列的研究成果都会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研究资料和研究经验。
三、本课题的总体框架、研究目标和基本内容
本课题计划在3年内完成(2007——2009),旨在开创一条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路,重点研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方法,打开一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突破口,争取创建我们自己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雏形。同时也要引进国外在此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为以后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做准备。
具体来说,通过大规模的,全国性的普查调研,基本掌握中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音乐)的演变历史、传承方式、流传地域及发展现状,特别是要对第一批入选国家级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进行认真的考察和认定;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国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资料和信息,介绍其研究方法和保护措施;进行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研究;建立中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库。
四、表9、子课题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课题着重由以下几个子课题构成:
1,是由张振涛研究员负责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的调查与研究。2007年,着重对第一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18项)中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掌握其基本情况;2008年则在2007调查的基础之上进行研究和总结,出版相应的调查报告和研究报告;2009年,建立全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数据库,作出全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图。同时要对全国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予以统计,包括其姓名、数量、生活状况、经济状况、传承认情况等,制定传承人所在情况分布图。
2, 是由陈铭道教授负责的世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研究。着重是对日本、韩国、土耳其、埃及、印度、法国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措施等情况的研究与分析。2007年,通过国际互联网、各大图书馆进行收集国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此外,想方设法与国外有关大学、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等部门取得联系,请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008年,对这些收集的资料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分类,编撰出《世界各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和措施》;2009年,出版《它山之石》一书。
3,是由郑长铃研究员负责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研究。2007年,着重对第一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18中有关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部分进行跟踪和研究。同时,以此为依据,对全国八大区域——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华南地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东南地区(包括沿海地区)音乐类非物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掌握其基本情况,为具体的实践研究做准备;2008年,随着实践地进行,将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法。同时,要制定与之相关的调查报告;2009年,召开研讨会,将子课题3与子课题1,2结合,结合国外的研究经验和成果,将对这三年中、在实践基础之上的、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进行总结,得出《中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和方法》;建立一个总的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库。
五、本课题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调研计划。
本课题是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基础之上,根据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研究方法上努力创新,力争做到以下几种研究方法的有机结合:
1. 实践的方法与理论方法的相结合;
2. 地理学和民俗学相结合的方法;
3. 音乐学和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相结合的方法;
4. 社会学和地理学相结合的方法;
5.系统的宏观把握与具体的微观分析相结合;
6.实地调查与文献、资料整理相结合;
具体的调研计划:先对第一批入选国家级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查明其具体的分布状况,流行地域,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分析,明白其大致的历史流变,发展脉络和现今所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之上,将全国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区,大约是: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华南地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东南地区(包括沿海地区),分区下设省,然后再进一步的以省为单位进行细分,依次对各省的重要音乐资源进行调查。但是是有重点的,有目标的调查,并非全部调查。再次要对世界各主要成员国如日本、韩国、土耳其、埃及、印度、法国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各种方法获得其研究资料和信息。掌握一系列基本的资料和信息之后,然后再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六、本课题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主要创新之处;
今年是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的一年,不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功申报了两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而且还确立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拟订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国家的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开始步入正规。但我国在这方面还远远落后于临近的日本、韩国及西方国家,尚处于初级阶段,摸索阶段,论及到具体的每一部分更是触之未深,还有待于更多的人去研究,去探索。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便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是一块尚未开发的处女地。所以,本课题开创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的先例,这不但对于整个音乐界,而且对于整个艺术界都有重要的影响。本课题旨在开创一条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路,重点研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方法,打开一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突破口,争取创建我们自己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雏形,为以后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做准备。具体来说,重点要绘制《中国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制定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统计表;调查国外研究现状,编撰《世界各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和方法》;解决实际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本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摸索阶段,所以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照,需要在摸索中去解决问题,发现问题,在摸索中去不断完善,不断发展,所以,研究过程中的错误和失误是在所难免的。我国音乐文化资源众多,地域广大,研究过程中不可能面面俱到,有时候可能会遗失一些珍贵的音乐资源,所以,数据库的建立可能有一定的缺憾,不能详尽的反映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面貌。同时,要想建立一个适合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方法更是难上加难。此外,在这个领域中,国外的一些研究成果和论问传入我国尚属少量,因此,在查阅国外资料和文献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困难。
本课题主要有以下突出之处:
1.对全国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抢救、整理、研究;编纂出版《中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作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统计表;建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库”,这在国内尚属首次,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
2.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国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在我国尚未普及和传开,我们对国外的研究现状还不太清楚。《世界各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和方法》一书将直接改变这种现实状况,将国外实施的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保护措施等方面介绍到我国,为我们的研究作参考。国外观念的大量引入将成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在未来岁月中的一个学术亮点。
3.数据库的建立将有助于促进中国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的发展。目前,全国只有中国艺术研究院拥有成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数据库的建立将完成学科所必备的学术平台,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艺术学中的一个专业门类,是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七、研究资料准备情况及仪器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
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此之前的音乐类五大集成的编撰及后来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实施为我们今天的研究培养了大量的科研人才和丰富的研究成果。而近两年来真正的,步入正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程则更加轰轰烈烈,硕果累累,特别是和国外的一些在这方面发展较快,起步较早的国家间的交流,不但使我们扩展了视野,增进了见识,产生了一定数量的,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特殊性和国外先进理论相结合的研究成果,而且使我们掌握了大量的外国在此方面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可以说,研究资料的充足性已经为这次的研究课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仪器设备的熟练掌握也为这次任务排除了技术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