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荒纪动画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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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意见
(云政发〔2008〕27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快生物产业发展步伐,努力做强做大生物产业,实现从生物资源大省向绿色经济强省跨越,根据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生物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生物产业以可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是发挥我省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产业,也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199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以来,生物产业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作为生物资源大省的优势逐步显现。全省生物产业完成工农业总产值由2002年的148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793亿元,年均增长13.4%;实现增加值由911亿元增加到1682亿元,年均增长13%。生物产业在全省工业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特色经济中的支撑地位、生态建设中的关键地位、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生物产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全球生物科技的重大突破正在迅速孕育和催生新的产业革命,生物产业正成为当今最具有生机和活力的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党的十七大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新要求,强调要发展生物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出台了《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认定了包括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在内的12个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全省生物产业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加快生物产业发展,既是云南优势和特色所在,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特色发展道路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要清醒认识我省生物产业开发领域不宽、产业规模不大、管理体制不顺以及工业化水平和产业集聚度不高、创新能力和支撑能力不强的现状,增强忧患意识,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机制,理顺管理体制,采取超常措施,尽快改变“大资源、小产业”状况,努力开创生物产业发展新局面。

 

 

  二、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心,走“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着力实施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科技创新、招商引资6大工程,做强做大烟草、绿色食品、现代医药、特色林业、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畜牧、天然橡胶和丝麻、花卉园艺等8大产业,努力实现从生物资源大省向绿色经济强省的跨越。

  (四)目标任务。到2010年,初步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链群;培育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5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8家;生物产业产品直接出口额突破10亿美元;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

  到2015年,生物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效益显著提高,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总产值超过6500亿元,生物产业成为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的重要支撑。

  到2020年,把我省生物产业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在部分领域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支柱产业,规模效应、集群效应、辐射效应以及在建设绿色经济强省中的突破性带动效应得以充分体现,生物资源保护和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取得显著成效,节能降耗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国生物产业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充分显现,部分领域技术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

  (五)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对新兴产业的推动作用,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方面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生物产业的发展建立良好的支撑平台。

  --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扬长避短,选准突破口,发展优势产业,培育战略产业,突出抓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特色产业和产品,努力在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推进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强化加工业对生物产业的带动作用,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工业化程度,在关键领域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统筹规划、集聚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在产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促进生物企业和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相关产业向优势地区汇集,培育生物产业区域增长极,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相对集中的产业基地,逐步走上专业化集聚发展道路。

  --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合作。构建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学研合作。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原始创新,努力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着力提升生物产业的竞争力。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我省生物产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

  --坚持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把环境影响评估作为生物产业开发的硬性约束,加强生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物种的监控力度,加快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为全省生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

  (六)烟草产业。继续推进原料基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突出烟叶风格特色,加快推动传统烟叶生产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构建适应卷烟大企业、大品牌要求的原料保障体系。实施集团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发展生态型、安全型产品,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努力提高产业总体竞争力。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

  (七)绿色食品产业。瞄准国内外绿色食品市场,充分发挥云南动物、植物、微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快优质茶叶、果蔬、蔗糖、马铃薯、食用菌等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不断扩大绿色食品加工产业规模,到2010年力争实现绿色食品产业总产值1200亿元。茶叶产业,推进基地建设规范化、产品加工标准化、品牌打造国际化进程,以大企业、大品牌为龙头,促进优质资产的重组,优化资源的配置,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到2010年实现综合产值300亿元,出口创汇3亿美元。果蔬产业,加快开发高品质鲜食精致果品和精细蔬菜、反季蔬菜的规模化生产及其精深加工,到2010年总产值超过200亿元。蔗糖产业,调整结构,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和糖分,发展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到2010年实现综合产值120亿元。马铃薯产业,努力推进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把云南建成全国最大的马铃薯生产、加工、出口和种薯供应基地,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100亿元以上。食用菌产业,重点扶持一批食用菌产区县,建立以羊肚菌和牛肝菌为重点的人工促繁基地,积极发展松茸保护技术,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引进开发先进的保鲜和加工技术,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50亿元,出口创汇2亿美元。

  (八)现代医药产业。积极开展重要濒危药用植物的保护与繁育利用研究,加强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和天然药物人工种植基地建设。着力推进具有新疗效、新剂型的植物药、中药和民族药品种研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重点推进云南白药系列、三七系列、灯盏花系列、天麻系列、大黄藤系列、血竭系列、叶下珠系列、灯台叶系列、薯蓣等系列植物药产品开发。积极开发三七、天麻等特色药材保健品、食品、化妆品。到2010年,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九)特色林产业。在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立足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强化资源培育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林纸产业和特色经济林,加强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基地,稳步开发特色森林旅游业,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500亿元。特色经济林产业,推广特色品种,优化区域布局,推进集约经营,加快发展以核桃、竹子、花椒、果梅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及深加工,到2010年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5500万亩以上,山区农民人均拥有特色经济林1亩以上。林纸产业,按照建成全国重要的林纸一体化产业基地的目标,以木、竹纤维原料制浆造纸为重点,积极推进林纸一体化,到2010年造纸能力力争达到100万吨左右,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十)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以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为重点,引导发展甘蔗、薯类、膏桐等非粮能源作物,搞好橡胶籽、茶籽等林木果实综合利用。认真研究解决能源植物规模化种植、生产加工和综合利用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开展燃料乙醇添加试验研究,发展燃料乙醇深加工。生物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天然香料和天然色素加工、以松节油和松香为重点的林产品深加工、以印楝和除虫菊为代表的生物农药加工,把云南建成全国重要的生物化工生产基地,到2010年力争实现总产值90亿元。

  (十一)畜牧产业。要以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畜牧业为主线,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畜产品市场供应。大力推广畜牧兽医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科技水平,发展健康养殖,推进传统粗放养殖向现代科学养殖转变;强化动物防疫,构建动物防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积极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和饲料工业,推进产业化经营,提升产业效益;突出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生猪产业,发展壮大家禽业和奶业,加快发展以肉牛、肉羊等草食畜为主的草地畜牧业,把云南建成中国常绿型草地畜牧业的重要基地。到2010年,实现畜牧业综合产值800亿元。

  (十二)天然橡胶及丝麻产业。天然橡胶产业,进一步优化橡胶种植的空间布局和品种结构,促进橡胶种植向适宜区、次适宜区发展。改善胶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对胶农的技术培训,大力改造低产低质胶园。实施“科技兴胶”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着力推进行业整合重组、适度规模扩张和橡胶制品深加工,进一步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把云南建成全国最好的优质天然橡胶生产基地、面向东南亚的天然橡胶交易中心和加工中心,到2010年实现综合产值80亿元。丝麻产业,加大引进、培育和推广优质蚕、桑、麻品种的力度,加快优质原料基地建设步伐,着力发展深加工,延伸加工产业链,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

  (十三)花卉园艺产业。加快花卉新品种引进与选育、野生花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花卉新品种。大力发展玫瑰等优质温带鲜切花和兰花、茶花等地方特色花卉,推进以干花、食用花卉、花卉保健品为主的花卉深加工。进一步改善物流条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把云南打造成亚洲最大的花卉生产出口基地、种苗种球繁育基地和交易中心。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140亿元。

 

 

  四、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四)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和龙头企业,加强原料基地水利、电力、道路等设施建设,改善生物产业开发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建设与加工能力相配套的集约化、标准化、良种化、规模化优质原料基地,促进原料生产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新建1000万亩核桃、1000万亩竹子、1000万亩经济作物、1000万头草食畜和生猪出栏、100万亩茶叶、100万亩橡胶、100万亩药材基地。

  (十五)培植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牵动作用大、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加工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制定生物产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生物产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所需非农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项目带动战略,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大企业、大集团。

  (十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集中力量建设以昆明为核心、辐射周边及全省的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昆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建设。采取一个产业一个基地为核心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设模式,引导生物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建立各具特色、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性生物产业基地,促进相关企业向产业基地集聚,形成蔗糖、茶叶、橡胶、畜牧、果蔬、马铃薯、花卉、咖啡、药材以及特色经济林等一批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的规模产业集群和知名“区位品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十七)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从原料到最终产品各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控制,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农产品为主体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体系。鼓励生物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认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十八)构建市场营销体系。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对产业的拉动作用,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生物资源产品主产地、集散地、省际边界地区兴建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节点,以中小型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为基础,多层次、多形式的有形市场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大中城市建立展销、批发和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直供直销、代理配送、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构建新型网络营销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搞好省生物资源开发信息网络平台和“数字乡村”工程的互联互通,使现有生物资源信息网络覆盖省、州、县、乡四级及生物企业、合作组织、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开拓、企业宣传和产品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推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

  (十九)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以名牌产品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名、优、新、特产品,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增强产业竞争力。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被列为国家外贸出口重点支持的生物企业,省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生物企业,由企业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鼓励生物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发挥行业协会的主体作用,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管理和实施工作,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公共品牌。力争到2010年,在生物产业领域培育10个以上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300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

  (二十)强化生物科技创新。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生物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或重点实验室,组织联合攻关,重点攻克生物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重大技术和共性技术。在抓好省内和国内重大生物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专利技术、科技成果,扶持创建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发展一批生物资源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营造鼓励技术创新的环境,调动生物技术研发、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培养、引进国内外生物技术方面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具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联合研发等形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构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机制,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一)扩大对内对外交流合作。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积极参与重大国际合作计划或国际合作项目,吸引国内外的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参与生物产业开发,引进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大企业、大集团以及战略投资者,壮大生物产业龙头。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省区位、技术、人才优势,进一步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加快推进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鼓励和支持生物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

  (二十二)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开展生物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摸清我省生物资源情况。抢救性收集宝贵生物资源,加强物种种质资源库(圃)及保护场(区)、原生境保护点、试验基地和信息与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基因档案服务、生物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合同研究等生物服务业,强化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宣传,促进生物产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大江大河流域防护林工程、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促进造林与生态修复。积极开展湖泊生物修复、退化草地恢复等领域的配套技术集成和产业化,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植物园。

  (二十三)加大生物产业投入。2008年省级财政扶持生物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增加到5000万元,以后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和产业发展需要逐年扩大资金规模,重点支持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招商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根据生物产业发展重点,通过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用于生物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加大对生物产业的投入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要抓紧商烟草、医药等企业,采取财政和企业分别筹募一点的办法,尽快建立“云南省生物产业发展基金”,以此为平台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物产业开发和生物资源保护。农林畜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企业技术改造、省院省校合作、科技项目计划、科技推广计划、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相关专项资金,都要从不同的环节加大对生物产业发展的支持,共同做大做强生物产业。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设立或增加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加大对生物产业的投入力度。可以县为平台,整合各部门、各渠道的相关资金,加快生物产业发展。切实加强生物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和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按简易办法,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纳税,并准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征收消费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叶、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种植项目和水产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其他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单位和个人从事生物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把扶持生物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创新信贷品种,改进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发展项目,采取小额贷款、统贷、转贷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建立和完善生物产业发展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为担保向银行贷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融资,或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

  (二十六)完善产业法规保障体系。健全鼓励生物技术创新和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地方法规,强化以专利权、植物新品种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生物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保护和中介服务。建立执行生物产业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努力营造生物产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五、加强对生物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领导小组,加强对生物产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云南省人民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更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归属省政府办公厅,为省政府发展生物产业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和省政府综合协调服务生物产业发展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发展生物产业的方针政策,协调全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中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组织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统筹协调省级生物资源开发各产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做好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搞好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和市场信息、产业统计等服务。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生物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生物产业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强化机构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把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八)合力加快发展。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承担起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责任。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产业、主要对策措施的研究和协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经济部门要加大对生物产业、重点企业技改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生物产品精深加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管理;科技部门要把生物产业技术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农业部门要搞好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林业部门要加强生态林建设,积极发展林纸和特色经济林产业;烟草产业管理部门要做好烟草产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花卉产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巩固提升花卉园艺产业的要求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生物产业相关标准的审批发布、名牌产品的申报评价、生物产业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商务、经合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和开拓市场的力度;统计部门要把生物产业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生物产业发展情况;水利、交通、电力部门要加大力度搞好生物产业原料基地通水、通路、通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评价和监测,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生物产业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发展生物产业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生物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生物产业发展,事关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切实解决生物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生物产业迈上新的台阶。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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