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文物旅游局:浅议建国初期的“三大改造”-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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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国初期的“三大改造”作者:王铁群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07-12-29本站发布时间:2007-12-29 10:20:55阅读量:1821次    1953年到1956年,中国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通过改造,在中国确立了所谓社会主义制度。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这一事件称作20世纪中国三次历史性飞跃之一。     一、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思想         要讲“三大改造”,须从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思想说起。而毛泽东这个思想和他后来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又和马、恩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设想,以及列宁、斯大林的共产主义实践密不可分。     (一) 马、恩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设想     1、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在发达国家“同时发生”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首次指出,实现共产主义必须“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为此,他们把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希望寄托在发达国家。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恩格斯直到晚年还强调:无产阶级革命“至少需要英法德三国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证胜利”“无论是法国人、德国人和英国人都不能单独赢得消灭资本主义的光荣”。这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始终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将在发达国家首先“共同胜利”。     那么经济落后国家能否搞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三个必要条件:第一,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必须有一定的发展;第二,这些国家能吸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把其创造的巨大生产力作为社会工具加以运用;第三,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榜样和推动。     这一设想至今没有实现。     2、关于共产主义发展阶段     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论证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     一是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不能立即实现共产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过渡时期的特点: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其职能一是镇压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反抗,二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以便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     二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马克思指出,这个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三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这个阶段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归于消失,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得以充分涌流。     3、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特点:     一是公有制。对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使用过多种概念,如“公有”、“公共占有”、“社会所有”、“社会占有”。他们对这些概念没有严格区分,时常交替或并列使用。需要注意的是,1867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提出,共产主义社会将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他指出,这种所有制就是由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来的“公有制”。恩格斯和列宁认为,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个人所有是指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这样的解释是不够的,马克思的原意是说,公有制的实质就是人人占有生产资料,就是每个劳动者个人所有制。     二是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这个词不是马克思而是列宁提出来的,它是由公有制决定的。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一个“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协调地安排自己生产力的那种社会”。     三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社会成熟程度不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主张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高级阶段实行按需所取。马克思没有使用过按劳分配的概念,他的提法是“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马克思设想是每个劳动者凭劳动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     马克思、恩格斯还设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由于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那时,“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货币资本完全消失”。     在政治上,因消灭了私有制,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也不复存在,所以,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国家的政治职能逐渐消失,社会管理职能还将保留,组织和领导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国家完全消亡,全世界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         (二)列宁的实践和苏联模式     马克思为共产党设定了共产主义的既定目标,在共产主义实践受挫之前,几乎所有执政的共产党领导人都患急性病,希望在有生之年实现共产主义理想。     1,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     列宁领导十月革命夺取政权后,从1918年下半年到1921年春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突出特点是消灭私有制,将一切私人企业国有化;取消商品交换,国家垄断贸易,居民一切用品由国营和合作社分配供应。试图由此“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由于严重脱离了落后国家的现实,战时共产主义实践的结果使新生苏维埃几近崩溃。     列宁承认了错误,由向共产主义“直接过度”改为“迂回过渡”,从1921年初至1922年,实行新经济政策,突出特点是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和发展,大力发展商品交换,加强同西方国家的经济合作。新经济政策实施的结果,苏联政治稳定,经济得到迅速恢复与发展。     2、苏联模式形成     列宁逝世后,斯大林为了尽快实现共产主义,通过计划经济方式,从1925年开始搞工业化。到1936年,苏联实现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国家工业化,1937年工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占77.4%,工业产量跃居世界第二。为了筹集工业化资金,通过行政权力,在1929年开始农业集体化,到1934年实现集体化,71.4%的农户加入集体农庄。     1936年,苏联宣布“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从此,苏联社会主义成为各国共产党追求和效仿的样板。“学习苏联老大哥”、“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成为各国共产党的响亮口号。     苏联模式主要特点:     政治上:反民主,个人独裁化,官僚特权化,镇压异己。     文化上:思想垄断,强行舆论一致,愚弄民众。     经济上:优先发展重工业,单一公有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平均主义的按劳分配。     如何看待苏联一跃成为工业强国问题?     一是要看到苏联成为工业强国,是以牺牲农民、农业,甚至是以牺牲国民的幸福为代价的。片面发展重工业,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1953年和1928年比,重工业增长29倍,而农业增长仅17%。“斯大林去世时苏联的粮食和畜牧业产量还没有赶上沙皇时代的水平”。     二是苏联搞的是大投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基建投资一般要占国民收入的30%,国家预算支出的50%。勃烈日涅夫时期,军费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3以上。20世纪70年代末,苏联生产每单位国民收入用钢量比美国多90%,耗电量比美国多20%,消耗石油比美国多100%,水泥用量比美国多80%,投资额比美国多50%。     三是要看经济增长的目的。和美国比,从20世纪20年代至今,美国经济增长是追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是苏联的重工业模式,美国的主导产业是汽车、公路交通、石油、郊区住房、大众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而这几个产业除了能源外都是苏联根本不重视的。     世界各国的发展模式只有两种:      一种如现在的美英法德日加澳诸国,他们以国民的自由、幸福为目的;以民主制度为途径;以民富、民智、民主为手段。这样的国家必然强大。      一种如拿破仑帝国、德意志帝国、纳粹第三帝国、大清帝国、日本帝国、沙俄帝国、苏联等,他们把国家当作一己之私,以控制国家为目的;以剥夺和牺牲国民利益为途径;以穷民、愚民、奴民为手段。这样的国家或许会强大一时,但最终必定覆灭。     任何国家的强盛,如果没有民众生活的同步改善,都是一种伪强盛,都是难以长久的。         (三)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设想     早在战争年代,中共对近代中国较为落后的国情的认识还是清楚的,所以决定在取得全国政权后,既不搞欧美式的所谓资产阶级专政,也不搞苏俄式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搞一个过渡时期,进行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设,再转向社会主义。     1940年初,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便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到新中国成立前后,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     新民主主义社会有何特点?     政治上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即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制度。“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     经济上五种成分并存。即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文化上提倡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          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新民主主义社会搞多长时间?     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自此至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前,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对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的时限有过多次估计,认为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三年准备、十年建设”、一二十年、二三十年、几十年。他们设想,经过几十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在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采取相当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全线进攻”,即由国家发布一道命令,宣布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国有化,一举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表明,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转瞬即逝的阶段,而是一个完整的发展阶段。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思想的法律化。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以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共同纲领》精神为指导,领导实践新民主主义。经过三年努力,到1952年,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1952年和1949年比,工业总产值增长145.1%,年均增长34.8%。农业总产值增长53.5%,年均增长15.3%。职工平均工资提高了70%,农民收入增长了30%以上。(都超过1953年到1957年的增长)。     薄一波指出,新民主主义建设“如果按《共同纲领》坚持10年20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虽然仍难免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但有可能避免那些由于急于求成而遭致的曲折。”         二、过度时期总路线和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2年下半年开始,毛泽东违背《共同纲领》的规定,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产生了新的想法,酝酿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第一次提出:是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而不是10年以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此后,他经常谈及此问题。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1953年12月,由中宣部拟订,经毛泽东修改和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最后确定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正式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宣传提纲强调,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我国和社会的惟一经济基础。     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批准过渡时期总路线。9月一届全国人大用法律形式,把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下来,写入宪法。     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比较,两者都是通过和平方式,用15年至20年实现“一化三改”。但过渡时期总路线把向社会主义转变由“将来时”改为“现在时”,不再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而是从“现在”起就要消灭私有制,向社会主义转变。     显然,过渡时期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两种设想,两个方案。它反映了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局限性,即把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当做仿效的样板,急于消灭对生产力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非公经济,把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用制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     毛为什么放弃他最初的设想?学界主要观点有三:     第一种看法认为毛的新民主主义是一个策略,从来就不准备实施。因为是在野党,要成为执政党,需要一个广泛拥护的纲领,新民主主义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提出的策略或口号。一旦目标实现,策略就可以放弃。      第二种看法认为,是来自斯大林意识形态压力。斯大林本来就不承认中共的新民主主义,在他看来,毛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只是一个民族主义者,说毛是“半个铁托”。这给中共很大压力,所以,中共执政后不久就要走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道路。      第三种看法认为,导致毛思想变化的因素,一是国民经济在建国初期迅速恢复,比原先的估计更快。毛觉得既然经济可以如此迅速地恢复,经济改造也可以更快实施;二是1951年华北、东北等老解放区兴起农村互助合作运动,毛认为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我的观点是,毛1952年放弃新民主主义设想,改行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照搬苏联模式。这是毛泽东自己多次承认的,如他在1960年6月《十年总结》中明确说:前8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     对这个问题最大的争论发生在1998年底到2000年。1998年,胡绳在湖南的一个学术讨论会上发言,题目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再评价》,认为毛提出新民主主义理论,允许资本主义在中国存在和发展,并且最早批评了党内的民粹主义思想。但是,五十年代初,毛自己没有坚持这一理论,反而染上了民粹主义的色彩。胡绳认为按照马克思的设想,物质基础极大丰富后才能搞社会主义。中国五十年代搞私有制改造,后来搞人民公社,“文革”中搞“穷过渡”,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否定商品生产、货币交换,实际上就是超越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这个阶段,落入了俄国的民粹主义窠臼。1999年,胡绳的发言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和《中共党史研究》杂志,引起广泛反响。      第一个出来批判胡绳的是沙健孙。沙说胡的意见不仅是针对毛泽东的,而且是针对第二个历史问题决议、针对邓小平的有关论述的。沙认为,胡绳提出的与历史决议、邓小平论述相左的观点,不仅事实上站不住脚,还可能在政治上思想上引起混乱。沙说:“事实告诉人们,不是领导中国人民搞社会主义改造的毛泽东等在搞民粹主义,而是指责毛泽东等的人自己陷入庸俗生产力论的泥潭了。这种庸俗生产力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而不过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的歪曲。”      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1952年底,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全国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但很快又被迫交了出来。     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后,我国从1953年起,全面展开了对农业、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的改造分三步(手工业改造与之相同):     互助组(临时和常年)。特点不改变个人所有制,共同劳动,有少量公共财产。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初级社。特点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公共财产,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高级社。特点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取消按股分红,实行按劳分配。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在1952年底以前,主要是发展互助组。从1953年春开始,发展初级社。从1955年冬开始,进入高级社阶段。     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也分三步:     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以加工订货和经销代销为主。加工,就是国营企业根据需要,出原料并付加工费,委托私营工厂加工。订货,就是国营企业按合理价格向私营工厂订购所需产品。经销,就是私商从国营批发公司买进商品,然后按规定差价销售。代销,就是国营商业付代销手续费把商品委托私商按规定价格零售。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虽然生产资料仍属私有,但其原料来源和产品销售已受到国家限制,被初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个别行业公私合营(吃苹果式合营),就是国家对有10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商业逐一投资入股,改建扩建,并派干部加强领导,使之变成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全行业公私合营(吃葡萄式合营),不分大、中、小企业,按行业改组合营。合营后的企业,除资本家拿股息外,与国企无异。所谓股息,是在合营时,对资本家的企业清产核估,算出其资产总额,每年给5%的股息(给了10年,1966年取消)。     在1953年底以前主要是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1954年起转入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当年12月试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5年夏季,中共中央高层对农业合作化速度问题发生严重争论。争论过后,由于对所谓“小脚女人”、“右倾机会主义”的尖锐批评,三大改造步伐猛烈加快。     从1955年冬开始出现了三大改造的迅猛浪潮。到1956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数的87.8%;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手工业者点总数的91.7%;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商业户数的82.2%,都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这样,原预计用三个五年计划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仅用4年,提前11年完成了。     三大改造的完成,使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公有制经济已经占绝对统治地位,在1956年的国民经济总收入中,公有制经济占92.9%。个体经济占7.1%,资本主义经济接近于零。     三大改造建立了单一的公有制,否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在生产关系变革上远远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在经济体制上,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计划经济,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限制以至取消了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在公有制经济的管理方面,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突出,妨碍了生产发展。     传统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私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三大改造后建立起来的中国社会主义,实际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这正是后来改革的原因。实践证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给中国带来的是一系列挫折,以致改革改了30年还困难重重。     需要思考的是:仅经济改造就能实现社会主义吗?人们是否结成了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没有自由民主的社会能叫社会主义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