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斑蚊一定有登革热吗:全面理解和把握矛盾的概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4:00:11

资料说明

本文系对矛盾概念的一些粗浅的思考,不当之处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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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要准确理解与把握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概念,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立”和“统一”作为矛盾的基本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对立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统一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连接、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相互转化。
1.二者的区别
(1)对立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矛盾双方的对立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相互区别等等都是对立。而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二是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2)对立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统一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2.二者的联系
(1)统一离不开对立。无论是“依存”还是“转化”,都以对立面的存在为条件,是与对立面的“依存”,是向对立面的“转化”。
(2)对立离不开统一。只有具有某种共同基础、相互依存的东西,才能呈现出“排斥”或“斗争”的倾向,彻底分离、毫不相干的东西,是说不上“排斥”或“斗争”的。总之,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对立是统一中的对立,统一是对立中的统一,无论离开对立或统一都不能称其为矛盾,也就是说,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
另外,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即指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存在于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叫事物的内部矛盾,存在于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叫事物的外部矛盾。一句话,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