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要担起塑造国民精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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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要担起塑造国民精神的责任

——访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王一川

《 光明日报 》( 2011年10月17日   02 版)

    电视要向公众提供“真”的信息、“善”的内容、“美”的价值

    记者:如今,看电视已成为大多数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每天在全国几百个电视台播出的不计其数的节目,质量良莠不齐。优者自不必说,那些矫揉造作,有意无意宣扬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爱情观、价值观的节目却令人忧虑,它们会不会对国民精神的塑造产生负面影响呢?

    王一川:电视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娱乐和教育都只是其中的一项。

    我们应该清楚,电视节目毕竟离不开娱乐。如果只以严肃的面孔教训人,就会遭到公众的拒绝。人们劳累了一天下班、放学回到家,首先要休息、要娱乐。这一点天经地义,电视台也要“以人为本”啊。如果这个时侯摆出一副面孔说我要教育你了,观众就会不看或者换台。这样就达不到影响他们的目的了,而电视台也就谈不上收视率了。

    记者:作为电视节目,娱乐确实不可缺少,但它不是唯一,更不是最重要的功能。电视不仅是一种娱乐工具,更是一种媒体。看电视已成为当今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方式,甚至成为部分人的生活方式,“提供什么样的电视节目才是负责任的行为”应当是电视人必须思考的问题。

    王一川:你说得没错。电视节目诚然具有某种娱乐属性,让人休闲、解乏、快乐等,但电视节目毕竟是人类的一种文化产品。作为文化产品,电视节目需要向公众提供具备“真善美”属性的内容,就是要提供“真”的信息、“善”的内容和“美”的价值。真,是要有真实性,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具备媒体的公信力;善,是要有仁爱之心、利他之念、公益意识等,就是具有善的公益价值;美,就是要通过美的形式和内容使人愉快,具备审美属性。

    记者:作为家长,我就很担心,那些不断挑战道德底线的节目会污染孩子纯净的心灵。

    王一川:青少年正处在成长期,需要塑造真善美的健康人格,电视作为当前最具备社会影响力的核心媒体,要首先肩负起这一使命来。这样,电视就需要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具有真善美属性的节目内容,满足他们内心的真善美需要。

    娱乐不能成为“愚乐”,要通过“俗”形式传达“雅”内涵

    记者:现在提到电视就会有人说“娱乐至上”,也有人认为是“娱乐至死”。我认为,电视节目可分为严肃类和娱乐类,但并非严肃类就高雅,娱乐类就低俗。娱乐并不等同于低俗,娱乐亦有高雅低俗之分。

    王一川:是的。电视节目诚然可以有严肃类、娱乐类之分,但总的来说,它们都必须承载真善美的内容。严肃类节目,主要以具有公信力和公益价值的内容去征服公众,传输可信信息,达到社会整合、和谐的效果,也可以具有某些审美价值的内涵。娱乐类节目,也不能仅仅有娱乐,更不能靠低俗、庸俗、媚俗的东西去取悦人。

    记者:那些不断挑战道德底线的所谓娱乐,只能博取人们一时的笑,人们获得的也只不过是片刻的轻松,而如卓别林的喜剧带给观众的却是会心之笑,人们得到的是充满回味的心灵慰藉。“娱乐”绝不能成为“愚乐”。

    王一川:对。娱乐类节目,应当按照中国美学传统的主张,“俗而通雅”,通过俗的形式去传达高雅的内涵和品位。你看电影《马路天使》俗不俗?确实有很多俗的内容,周璇、赵丹等扮演的挣扎在底层的艺人,有很多让人发笑的喜剧言行,但终究会让人感受到情义无价的高雅内涵,让人笑中能挺直腰杆。电视节目就是要公众看过后、娱乐后、休闲后,还能在心底慢慢品味,从中或多或少品味出对人生来说富有价值的东西,达到潜移默化地影响个体人生行为的目的。

    记者:那么您认为,电视节目的品格底线在哪里?

    王一川:底线就是真善美,以真善美统一的内容去服务公众的文化需要。

    电视应承担起国民素质培养、国民精神塑造的责任

    记者:有人说,媒体有个重要功能,就是每天都在塑造国民的精神世界。为受众提供一个积极健康的信息平台,在服务中实现引导,是媒体的使命。您认为呢?

    王一川:我同意这种提法。作为媒体,电视应该承担起国民素质培养、国民精神塑造的社会和时代责任。电视节目确实要挖空心思地编排,但不应该追求时下某些电视台那种疯狂拜金、肆意侮辱、大胆雷人或狂妄炫富的低俗效果,而是要在娱乐中隐伏着有益的东西,即真善美统一的东西。电视台工作人员的心思,应当花在如何尽力以审美导向真善美上,把公众引导到健康的情趣、高雅的情操上去。

    当然,塑造国民精神,不能单单指望电视等媒体,还应当唤起公众自身的意识来。公众应当自觉地树立公民意识,培育国民文化素养。应该从小就清楚,要想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立于世,就需要建构合格而完整的国民文化素养,包括媒体素养、信息素养、公德素养、公益素养、艺术素养、审美素养等。如果每个公民都有这样的自觉,那当他走到电视机前时,主观上就绝不再仅仅是为了无聊的消遣或娱乐,更是要在消遣或娱乐中寻求以真善美为内涵的精神营养。所以,公民应当有一双“慧眼”,准确地识别真善美、假恶丑,这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应当有的电视文化素养。

    所以,我认为,加强电视媒体的文化素养和加强国民文化素养都同样重要,缺一不可,需要同时抓,而且两手都要硬才好。

    本报记者 李 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