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口纷纭话教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10:19

 

     ——我看中国教育

 

曾几何时,教育产业化风靡教育界和经济界,不少人憧憬教育这块大蛋糕。时间不长,教育是否蛋糕,话题本身引起人们的怀疑,话题的确奇特,有人追捧,有人诅咒;有人全盘否定,有人奉为圭臬。即使200410月底在上海召开的亚洲大学校长论坛上,各国大学校长对于该话题的争执,依然不亦乐乎,无法达成共识。

 

那么,人们关于教育产业化的观念,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尖锐对立的结论呢?

 

其实,分歧在于教育产业化内涵的准确界定并不同一。在假设条件不一致的情况下,讨论的概念根本不是一个东西,认识怎么能够一致?话分两头,各表一枝。

 

教育,你到底姓什么?

 

问题实质在于教育产品属性,究竟是公共产品,还是私人产品。以往我的帖子已经给出过答案: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私人产品。

 

这个定义看起来像是和稀泥,其实不然。私人产品,是教育的本质属性,公共产品,仅仅是教育的形式属性。

 

话题又回到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两个概念的边界划分了。西方经济学关于两者的区分,是从消费角度着眼的。意思是说,私人产品消费具有排他性。或者说,这类产品只能满足一个人的具体需要。反之,一种产品可以同时满足许多人的需要,便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后一类产品导致搭便车行为,损害经营者利益,造成经营者收益和支出的不对等。(参见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3月版第1198页)

 

我关于私人产品的界定从经营、即从交换角度着眼。凡是不能经营的产品,就是公共产品。这个概念内涵界定,直接来自于恩格斯。

 

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公共产品的基础,是公共利益。“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马恩选集》第4卷第218页)

 

在我看来,关于公共利益是公共产品的基础的这种界定,也不完全准确。         

 

为什么说把公共利益看作公共产品的基础的论断不准确呢?

 

我一直强调,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没有哪个人可以把它们明确划分开来。譬如,剩余劳动,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一般物质基础,对吧?这可是经典作家说的:“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马恩选集》第3卷第233页)但是,唯有在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即在资本制度中,剩余劳动、剩余价值才能获得最为快速、最有效率的增长。

 

我们常爱说的一句话,叫做双赢局面。双赢,不过是交换过程的本质体现。不仅如此,资本追逐最大化利润的结果,也是国家税收及其快速增长的直接源泉。每一次交换,既包含交换双方个人利益——从单方面说来,就是个人和他人利益——的实现,同时又是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的实现。你说,仅仅以个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作为标准,怎么有可能把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界限划分开来?

 

纠纷的裁决,是典型的非经营性产品。上引恩格斯并列的三种情形中的后两者:制止越权、监督用水,统统可以概括为裁决。争端,是单方越权的结局和现象,同时越权也是用水需要监督的方向。

 

解决争端,所以不能用经营的方式获得,因为争端所需要的服务一旦用于营利,便会荡然无存。我们知道,经营不过是买卖双方竞争的同义语,既包含同业、即卖者竞争,也包括买者的出价高低。请看,拍卖,不就是买者的竞价,和卖者的选择——拍下卖出吗?(说到这里顺便提一句,所谓非竞争性、外部性问题,也不属于公共产品内涵界定的内容。)如果纠纷裁决决定于出价高低,哪还会有公平?哪不就是单刃斧子片面地砍么?

 

纠纷的裁决,决定于纠纷起源——最初的越权者是谁——及其责任的追究。这种产品消费的结果,不可能皆大欢喜,也就没有双赢局面。因为,它的权力行使,需要找出受害者、和损害他人者,并对越权一方行使制裁,判定其赔偿受害者损失。一旦决定于出价高低而裁决受损受益,必然是新的受害人的制造。于是,买卖公平的保证,或者非经济力量、非经济手段使用状况的杜绝,势必走向反面——买卖公平的丧失,由于裁决服务商品化和经营,必然导致非经济手段的横行无忌,最终使交换不再,重回自产自销封闭生产模式的老路。中世纪雇佣军造就的乱世局面,乃是裁决权非中立化的必然结果。

 

分析表明,纠纷裁决,不过是商品交换存在并得以继续的充分条件。这是现代经济学制度学派兴起的原因所在。

 

具体分析裁决者的选择过程,一定如同运动场上的裁判,竞技或者买卖双方各出一个,并且两个裁判轮流做主裁判。随着商品交换频繁、普遍,双方共同聘请第三方做纠纷裁决者,应当是司法中立的萌芽。中国乡村民间力量的代表,乡绅或者长辈,也算这个萌芽的一种类型。乡里纠纷的法庭,就是公祠。

 

司法,商品交换需要的最初中介。纠纷裁决者立场中立,即处于纠纷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立场,是保证公正的唯一条件。裁决者的中立,决定于纠纷双方的共同聘约。裁决的基础,暴力使用权。形式上的非暴力掩盖了公权、即权力的本质。

 

这个世界上中介很多,不能经营的仅在于纠纷裁决。譬如,婚介就不需要界定责任根源,结局自然可以双赢、三赢、皆大欢喜。

 

分析至此,可以概括了:所谓私人产品,能够商品化的社会产品。反之,公共产品,不能够商品化的社会产品。作为契约关系,前者包含双边——借用外交术语——关系,后者,乃委约、还是用委托吧,委托者两方以上,共同聘请第三方,做委托者个人利益的保护人,可以把这种契约关系叫做公共或者共同契约关系。

 

教育,当然是购者的需要,不属于购者、卖者双方的共同需要。个中契约,显然只是普通契约关系,不属于上面列举的共同契约关系。理论分析如此,实践,更是如此。中国人最舍得给孩子教育付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几多老百姓的血汗钱?结论,教育,当然是典型的私人产品。

 

教育有公共产品特征。为什么这么说呢?不是因为教育的正外部性。外部性,指某种生产对于消费者之外的他人带来的意外后果、影响等。他人从这种生产中获得效益或者损害,便是所谓正负外部性。绿化和污染分别是正负外部性的典型。教育,当然是受教育者的需要和消费,尽管结果致使他人(劳动力使用者包括老板)、全社会受益,但是,正外部性不是公共产品的必要标志。

 

公共产品,即这种产品、服务带有对于利益受损者的补偿性质。教育,恰恰是具有补偿性质的产品,因此具有公共产品特点。

 

什么补偿?商品交换自然作用后果的补偿。

 

我们都希望穷人的孩子上学不要钱,仅仅是人类同情心的表现吗?结论当然是否定的。

 

商品供需,必须由价格自发调节。劳动力价格也必须由供需关系决定。消灭价格决定规则,就是商品关系的消灭。适当的供大于求,是商品消费者按社会一般或者模式消费的必要条件。

 

短缺时代,中国的正常消费受到抑制,形成了节制消费的观念。家有三件事,先打紧处来,既是花钱的原则,更是这种消费观念的体现。过剩,才能形成商品社会消费观念。典型,就是按揭。

 

劳动力市场不遵循供求关系,资本必然节制消费,结果,不就是生产的萎缩?供求关系形成的劳动力价格,必然造成供过于求局面,过剩劳动力出现。这种状况,不过是劳动力价格低于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时间平均水平的不同说法。由此可见,贫穷的主要原因,不过是价值规定自发作用的结果。

 

价格作用于劳动力市场,致使劳动力价格低于劳动力价值,才是教育具有补偿性质和公共产品特点的根源!

 

我们知道,平均工资水平,在社会上没有现实存在。平均数只能存在于具体数字总和里面或者背后。价格低于价值,从劳动力市场来说,就是社会大多数人工资在劳动力价值之下,如果说他们的生活,已经偏离社会生活中心,那么,更有失业者处在现实社会生活的边缘。

 

低收入阶层,是价值规律使然。他们掏不起子女学费,当然是他们利益受损害所致。但是,价值规律作用后果,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损失,它的补偿当然需要社会共同承担。这是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由来。

 

中国教育的症结

 

既然教育的商品属性是天生的,那么,关于,教育应不应该商品化、产业化的争论就毫无意义。一旦讨论者就一个毫无争执必要的命题提出说辞,制造一个伪问题时,不是哗众取宠,就是在有意制造混乱。在混乱中保障既得利益,才是批判教育商品化、产业化的人真实意图。

 

商品,是商品供给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简单和纯粹,仅仅在于上文的概括,双边性。但是,这种简单关系在中国现实教育中从来没有存在过。因为,教育,不过是既得利益者谋取利益的特权。即使民办大学,也从来没有想过按照商品规则走出一条中国办学现代道路来。他们拼命挤上教育管制体制这条船,不过是依靠体制力量在旧体制的餐宴中分得一杯羹。上年五月,木头往西安寻求民办学校教职,跟那个校长玩笑,看来,你们也是二官办。原本唐突冒出的话语。那校长竟然为之自豪,我们当然二官办啊。在论文化那篇文章中,我说过,诚信是商品竞争压力使然。当我们的竞争者,不要面对消费者的选择,只需对付官方特权时,造假必然成为社会最为普遍的现象。

 

当年农业管制的笑话,种了一辈子田的人不会种田,手都不出办公室的人,叫你种啥就得种啥。如今教育,不过当年办公室里种庄稼现象,更加极端的翻版。

 

教育供给者,不需要考虑社会需要,不需要面对受教育者的选择,它会负责任?责任,不就是提供的服务、产品,叫消费者满意吗?

 

当代教育的批判者,谈起中国教育产生,都能够得出科学结论,一旦面对现实,马上变成伪君子,因为当他们试图改变社会时,社会早已经把他们造就成了体制所需要的人。譬如,张维迎推动的北大改革,所以成为一场闹剧,根子就在这里。

 

张氏经济学曝得大名,在于产权理论。简单而言,也是一个羞答答私有制度鼓吹者。但是,当他获得改革试验的机会时,北大改革却演变、并扮演了一个原有大学体制维持会的脚色。

因为,他所倡导改革要砍的那一刀转向了教师。

 

谢泳,也是我心仪的学人。他在《重写现代史》中提出的一个振聋发聩的论断:“中国在二十世纪初和西方接触时,我以为有三件事的转型是完成得非常成功的,一件是现代新闻制度,一件是现代出版制度,一件是现代大学制度。这三件事完成得好,重要的是那时办这些事的人首先接受了现代新闻、现代出版和现代大学的理念,这个理念的核心就是它的民间性,也就是说,在这三件事情上,国家是不能过多干预的,它有相当的独立性。”但是,张维迎改革所为,谢泳一样持赞同立场。

 

同样,高喊教育改革口号的人,一谈到高考,竟然异口同声:高考不能改,它是中国教育公平理念的唯一体现。果然如此?

 

在我看来,没有高考的彻底废除,中国教育之病,无以根除。因为,中国教育的症结,是政府管制,高考则是这个管制最为有效的工具。

 

首先,让我们看看教育独立性的根源。

 

中国大学,自产生初期就具有现代性,和西方制度体系是接轨的。前文引证已经说明。比较出版、新闻,唯有大学制度与个人关联最为紧密。蔡元培,那是中国现代史绕不过去的名字。关于他的教育理念,教育独立,教授治校,不仅有系统文字阐述,更以个人独特方式践之于行,不惜数度请辞校长职务争取学校办学独立权利。1912年,蔡氏《对于新教育之意见》:“政治家是以谋现实幸福为其目的,而教育家则以人类的‘终极关怀’为其追求;故而前者常常顾及现实,而后者往往虑及久远。”十年后,发表《教育独立议》:“教育事业应当完全交与教育家,抱有独立的资格,毫不受各派政党或各派教会的影响。”1919年五四运动,为抗议逮捕学生,在奔走于营救入狱者同时,8日提交辞呈,9日悄然离京。辞呈不长,三条内容均关乎学校独立:“(一)我绝对不能再做那政府任命的校长”:“(二)我绝对不能再做那不自由的大学校长”:“我绝对不能再到北京的学校任校长”。蔡氏一开新风,后学继其余绪,方才蔚然大观,成就中国现代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学制度。胡适承先生脉,1937年庐山谈话会陈及教育独立:“其涵义有三:1、现任官吏不得做公、私立大学校长、董事长;更不得滥用政治势力以国家公款津贴所长的学校。2、政治的势力(党派的势力)不得侵入学校。中小学校长的选择与中小学教员的聘任,皆不得受党派势力的影响。3、中央应禁止无知疆吏用他的偏见干涉教育,如提倡小学读经之类。”

 

关于教育独立,论断无穷,怎样引证,都不免挂一漏万。教育为什么有独立性呢?教育独立性的根子就是商品性。教育不能作为政府的附庸,同样在于教育的商品性。

 

我们已经论证过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的明确界限,特别是对于公共产品商品化的后果,做了明确分析。对于私人产品交易纠纷的仲裁,导致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商品化,必然导致公共产品供给的丧失。同时,市场纠纷,特别是非经济力量所导致的纠纷,无法在市场内获得解决。现代经济学把它叫做市场失灵。这个定义,实在缺乏事实支持。买卖,产生初就是妥协。讨价还价。因此,凡是由人性恶所导致的行为偏差,均不属于市场,为什么要把罪名加给市场?反过来说,不属于公共产品供给的,本身就是靠权利支撑起来的过程,偏要用行政命令方式供给,能不出现造假、欺骗?

 

这个世界的产品和服务只有两类,可以价格化的私人产品,和不能够价格化的公共产品。两者的运作机制包括动力源泉、和规则根本不同。经济规则是自然界的妥协、伴生关系的社会形式,但它却是人类意志的产物。后者则是优胜劣汰法则的变形,以权力为基础的金字塔结构。二者必居其一。教育不是政府的附庸,原因仅在于此。

 

其次,教育的僵死是高考炼成的。

 

作为商品,教育当然是受教育者的需要。同时,由于教育明显的正外部效应——关乎国力、生产力发展速度、水平和持续性强弱等等,于是现代国家赋予其强制性色彩,因此,个人选择权部分被掩盖起来了。其实,把教育的选择权交给受教育者,依然是社会教育正常状态的根本标志,也是教育商品性质的必然表现。

 

受教育者需要教育,教育给与受教育者的,首先是后者自己的事情。国力高低和教育的相关关系不能改变这个基本事实。受教育者需要的教育,或者说教育的目的,在于人格养成、能力培养、知识传授。韩愈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教育选择权是需要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受教育者在未来社会立足的责任起点。一个个人的独立,从他选择受教育的方式那天起,就开始了。能否满足上述需要,应该是教育双方共同关心的核心。

 

考试,原本不过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完成教学情况的测试。但是,高考,如今再加上中考,不仅成了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决定性标杆,彻底剥夺了受教育者的选择权利,而且成了教育资源流向的旗帜。高考包括中考异变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中心。

 

个人天分,感官差异是教育不能忽视的差别性教育的物质基础,也是受教育者最终从事合乎个人兴趣、能力条件职业的根本原因。因材施教、因人施教的观念,即使从孔夫子开始算起,已经超过两千年了。但是,最不能整齐划一的事业,我们却创造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生产模式,谁说中国人落后?高考面前无差别。三加一也好,三加X也好,那是考生努力的共同方向。个人爱好也罢,厌恶也罢,考试中不能出现短腿。经济学木桶原理在高考学子那里,得到了最充分利用。

 

社会优质资源包括高校高才毕业生,流向高考状元校。但是,在这个学校内部,则风行于此相反的经济学定理,叫做劣币驱逐良币。考分高低,同样关系教师名次排列。那些恃才傲物者,渐渐由于放任学生听任成绩下降遭受冷漠。一些善于恶言相向,对学生极尽挖苦之道者荣登榜首,比比皆是。终致前者不断跳槽。

 

高考成为教育考核的唯一指标,于是,以提高升学率为目标的一整套教育模式成就了中国教育特色。

 

按说,直接和高考相关的高中教育处在这个模式内,还可以理解,跟高考距离远点儿的初中教育,近年套用高考模式,形成了所谓小高考的中考,已经差强人意,那么,义务教育里的“蒙学”,近似于识字教育的小学,何必非得跟高考那一套靠近乎呢?

 

基本识字能力、算术运算、以及自然、地理、历史等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是一个社会个人独立生活的条件。极端一点儿说,除了识字能力,其他几项基本能力是一个现代文盲也必须具备的。君不见小商贩中不识字者,用计算器的本领一点儿也不比大学生差,心算能力怕是博士已然吃惊。这些常识,清楚表明:能力和考试,也算风马牛不相及,那么,在高考圈子外小学,何必非得把自己绑上高考战车?

 

结论,体制模式惯性使然。高考作为教学考核的唯一标准,考试水平获得了独立意义,于是,以考试成绩论英雄最简单、最有可操作性。小学一年级考试成绩排座次见惯不惊。那排位靠前的孩子,讲起自己排位趾高气扬、豪气冲天的样子,除了童稚那点儿天真可爱,敢情不悲哀?尖子生作为老师的光荣,升学名次第一位作用,形成了精英陪读制度。教学大纲之外的精英衡量标准,可是比大纲起作用。自此,提前量成为教学过程核心,做不完的作业则是最靓丽的教育风景线。跟不上教学进度的陪读生油然而生。

 

对考试负责致使教育变质,对学生负责毅然告别时代,成了中国教育中的恐龙现象。央视实话实说栏目2006911《如果没有你》介绍了一位农村中学校长,为了农村考不上大学的学生出路而执意追求的教学实验。第一个实验班始于十八年前。回乡的学生不能是差生这个信念,农村青年一辈胜一辈的目标,和艰难的实践,成就了秀水中学的大名。但是,更残酷的事实在于,处于高考边缘的农村教育环境决定,是第一位的。

 

节目中间,和晶提问,老师,假如您不是秀水二中的老师,假如您就是北京某一个中学的老师,您还会用这种方法教学吗?老师回答显而易见,有可能用不上。如果我到城市学校当中来,那我就是考试战车上的一个士卒。

 

高考作为教育的尺度,成为政府部门管制教育、和控制教育资源的有效工具,也成为政府责任无限扩张的起点。

 

我们知道,公共选择理论,区别于以往政治学理论的最重要方面,便是发现了政府行为背后动机,同样是公务员私人利益追逐。私人利益又会具有部门利益的表面形式。照此推理,政府责任扩张的无限性,不过是公务员个人利益、部门利益追逐的必然结果。但是,部门责任越界,势必导致产业萎缩。这是斯密关于政府职能仅仅在于经济的守夜人理论已经揭示过的事实。

 

为什么这么说呢?

 

前面我们说过,公共产品是由私人产品交易中的个别越权行为引起的。这种外界动因,就是公共产品供给的被动性,也是政府行为消极性、以及小政府概念由来。中国关于政府行为有句俗话说得好,叫做“民不告,官不究”。这里中国式智慧,也可以见出中国人关于政府行为特点的把握。买卖双方没有纠纷,政府主动介入,必然导致买卖无法继续。人家选择商品,当然图个比较、随心顺意。那边还没选中,这边一个裁决者就商品和卖东西者这好那不好断个不了,谁还会有心情买东西?

 

再说教育和高考。高考成了唯一尺度,从毕业一方来说,高中毕业证把关就成了摆设。毕业是高考的必须条件,多个考生多了一个竞争者、一个考中高校机会。这叫扩大考生面、也叫增加分母。发证自然多发一个比较少发一个好。与此相伴,所有学校鼓励复读、往届学生再次参加高考。复读生参加下届高考不算当年毕业生,不增加分母,考中高校算升学率,这叫增加分子。一个只为高考负责、已经不关心毕业生合格与否、仅仅关注能够升入高校者、无暇关注丧失学习兴趣的陪读生的高级中学,还能算一个高中教育这种产品的合格供给者吗?假如教育行政部门把毕业证和统一学号结合起来,实行一号一证规定,你那里发证权收归我所有,学校还会对每个学生负责?

 

从高考受益的大学方面来说,高考是唯一尺度,进校的尺度是教育行政部门决定的,招多招少都由你说了算,学生毕业规范也由你来制定,怎么进来当然怎样出去,和学校有多少关系?至于毕业生就业率,那就更是天才晓得的。学校统计的所谓毕业生就业合同初次签约率,有几多真实,更加难以说得清了。

 

关于中国教育特色,一方面教育在国家管制中变形,对受教育者负责转变为对于考试负责,另一方面,1986424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于国家无力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全部支出,仅仅做出了免除九年义务教育学费的承诺。其后,《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收取杂费”。义务教育法成就了收费教育,这,也算是中国特色教育最为奇特的现象。

 

杂费收取口子一开,所有收费合法化。此前,学杂费增加,毕竟不那么光明正大。如今,收费获得法律依据。首先,非义务教育收费名正言顺。义务教育法出台,就是把原本统一的国家教育,明确的区分为两个部分,非义务教育当然属于收费教育。其次,九年义务教育也要收费。所谓免除学费,谁也说不清道不明。因为以前学校收学费,从来没有摊过教学成本,教师工资没有靠收费支出过。既然以往没有收过真正意义上的学费,那么今天说免除学费,不是有那么点欲盖弥彰?再说,学费免除,在没有上限控制无限增长的杂费收取映照下,成了完全感受不到的东西。在实际收取的杂费开支里,既包含教师超课时费,还包括教师福利、学校收入部分发放的奖金,如此众多名目,还说义务教育免除学费,不是矫情吗?再次,就近入学规定,为择校费收取敞开了方便之门。

 

最后,共和国建立以来,政府教育资源配置事实上的倾斜、以及这种倾斜结果——重点学校形成的必然性,成就了这些学校收取高额费用,加剧资源配置倾斜状态的现实。历史上的资源占有差别,反过来成为加剧资源占有差距扩大化的特权。这也算是教育资源行政化垄断、并获得高额回报的特色和特殊表现。

 

一个没有消费者观念的产品供给者,一所不对受教育者负责的学校,仅仅成就自己疯狂敛钱机器的唯一本质,天底下,可能惟有中国教育才能成就如此好事。

 

我们说,政府管制是中国教育的死结,是否冤枉了中国的神圣学府?君不见学校弊端哪一样不是政府管制结果?

 

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信誓旦旦,北大对于学术造假决不手软,请问,对于学校公开造假,为一个不能在北大全职工作美教授申请长江学者,并且报批中国科学院院士,受到学界指责避而不谈?如此玩弄权术,去哪里打造世界一流学府?

 

市场化会给中国教育带来灾难吗?对于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包括中国教育部长、所有名校长官在内,几乎众口一词。这些哥们,一方面利用国家对于教育的垄断地位疯狂敛财(疯狂一词,有人可能觉得恐怖。其实,全国教育收费绝不是小数字。2005年教育公报公布教育经费总计8418亿元,财政包括企业办学经费支出5161亿元,社会赞助学费收入3257亿元,占全部经费的38.7%,占财政经费的比重是63.1%。收费如此比重,还在那里批判教育商品化,是否矫情?),一方面恬言反对教育商品化、产业化。那么,揭揭他们的老底,这些享受教育商品化、产业化既得利益的官员们,他们到底想做什么?说穿了,其实非常简单,垄断。垄断既是已有利益的的保证,更是新的利益攫取的条件。

 

抄一段张曙光先生的文字,看看中国教育官员的嘴脸:“教育部掌握和垄断着一大批资源,包括教育经费、招生名额、校长任免、重点学科以及硕士点、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的设置等等,以此牢牢地控制着学校的运行和发展。这些东西,既是胡萝卜,又是大棒,既是设租的本钱,又是寻租的手段。试问,世界上诸多名校、名专业,哪一个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出来的?哪一个是专家投票的结果?看来,中国是独一家。”(《经济自由与思想自由》第295页)

 

市场化、产业化的教育改革果真可怕吗?

 

其实,产业化、市场化的教育就在我们身边,它既不有失公平,也不造就道德沦丧。譬如,中国境内两种外国本科院校入学英语水平测试,托福和雅思。按我们的思维,只考语言选择高校学生怕是不成。事实恰恰相反。出国留学者,绝大多数应当是中国学生的佼佼者。这两项考试,年参加人数已经超过21万,收费也超过3个亿。2003年,出国留学11.73万人,其中自费生93.05%。与中国教育分离的大学入学水平测试,获得了独立信誉。谴责其不公平的声音,好像不那么高亢?假如这些留学者不那么优秀,国家何必花那么多代价吸引他们回来?

 

总结前文分析,可以知道,废除高考,迫在眉睫。越早一天废除高考,普通教育回归本质的道路才越好走。废除高考,铁桶一块的教育模式,才能够彻底打破。教育管制,就是教育管死。世界一流的教育,绝对没有管制创造出来的。教育的出路,在于体制外教育模式的重新打造。谈论文化时,我们都会得出科学结论:这是一个文化多元的时代,但是,一旦接触实际,体制外的教学模式寻求,竟然被称之为违反义务教育法。一伙企图用传统国学模式寻求教育改造之路的志愿者,竟然要为他们的探索之路付出违法的代价。

 

诚然,木头不提倡读经。前文刚刚引过胡适关于教育独立的三条意见,其中“禁止无知疆吏用他的偏见干涉教育,如提倡小学读经之类”,便被作为教育独立的重要标准之一。但是,那里的禁止是对于政治干预教育的限制,这里,读经作为教育模式改造的尝试,如此办学,当是冲破教育管制之路的创举,更是立志教育的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受教育者的承诺。无论教学内容是否落伍,假如教学方式是现代的,那么,教授结果,培育对象一定是现代人。正所谓读书无禁区,教学探索也不能有人为限制。

 

当我们的教育部长侈谈中国大学教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时候,我们的学界正在悲哀于大师的缺失。对比当年职业教育、乡村建设教育、普通教育、大学教育无处不在的群星灿烂,如今我们的国际一流教育星光何在?

 

废止高考,冲破管制,尝试教育模式多样化,特别是职业教育多元化,才能够造就今天的陶行知、梁漱溟、晏阳初,同样才会出现普通教育里叶圣陶先生那样的大家。“教师教任何功课(不限于语文),‘讲’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换个说法‘教’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学生入了门,上了路了,他们能在繁复的事物之间自己探索,独立实践,解决问题了,岂不是就用不着给‘讲’给‘教’了。”请问,处在高考支配一切境地,唯分是问时候,那个老师敢有如此胆量?

 

关于废除高考,有无可能,我们已经作了说明。教育部有组织托福、雅思考试这样的外国学校入学英语水平测试的考试中心,那么,借鉴人家经验,举办中国自己的和高中教育脱钩、且不限特定时间、长年可以参加的大学入学技能水平测试,该不成问题吧?与此同时,开放高考录取通道,由高校自己组织考试的生源录取,有无可能?答案当然得是肯定的。

 

教育商品化、产业化,是由教育本身属性推断出的一个结论。这个结论不涉及价值判断,没有好坏之别,只有对错之分、即是否合乎事实,只是一个事实判断。教育又有公共产品属性,说的是完全市场化的教育,会导致社会不公平,就会把一部分工资或者收入低于劳动力价值的劳动者的孩子,排除于市场化的教育产业之外(这种分析不一定符合事实,譬如,中国特有的打工小学,就是廉价私立学校。但是,理论分析不能为符合事实而修改逻辑)。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是教育应当由政府开支、即由公共支出保证的必然性,换句话说,政府对于教育事业的责任是由教育不完全商品属性决定的。

 

教育的商品属性,是它可以由私人开办的根源,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则表明了它的政府责任。于是,政府对于教育产品如何花钱,便成了一个问题。

 

现有中国教育体制,为什么受过人诟病,本质在于政府垄断,和花钱不透明、不公平。国家垄断教育资源,教育必然失去活力。道理很简单,办学经费既然来自政府拨款,那么,教育单位的任务在于把拨款者“摆平”。国家把本该给与受教育者本人(上文说过,政府教育责任,实际是对于市场化工资扭曲的补贴)的教育补助,直接给了学校,学校对教育者负责必然变味儿,既没有必要考虑降低教学成本,也没有必要花费心思提高教学质量,如何讨得拨款者欢心,按照拨款者要求办事即可。

 

把教育补贴直接给与受教育者本人,是弗里德曼教育券思想的精髓。1955年《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这篇经济学随笔,是弗里德曼教育券思想的问世之作。其后,1979年《自由选择:个人声明》一书和1995年《公立学校:使其私有化》的文章,更加系统化弗氏教育券思想。弗氏倡导,导致教育券研究和试验。美国政府资助的教育券实验开始于上世纪60年代末。

 

弗氏教育券制度要点:政府发给每位学生一定数额的有价证券,即教育券,用于支付部分学费。持有教育券的孩子可以选择就读学校,学校凭学生交来的教育券向政府兑付教育经费,支付办学费用。

 

学界支持教育券实践,认为它的优点是:

 

首先,家长自主选择学校,必然关心教育,了解教育本质。其次,教育私有化通道开通,使教育效率提高。竞争迫使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努力改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多元化,满足社会不同教育需求。再次,家长选择,自然筛选、淘汰不合格、不符合社会需要的教育机构。最后,劣汰必然导致优秀者脱颖而出。

 

在我看来,教育券实施,根本在于教育之本回归,教育商品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的最好体现。商品的选择权,属于消费者。教育产品的选择权当然要还给受教育者。选择权回归,供给者才能够对消费者负责。产品标准,只能以消费者满意为最后裁判。其次,政府教育责任,在于应该给与受教育者本人的补贴还给本人。两方面的统一,在教育券上获得完整体现。因此,它才会在全世界得到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