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地图赤壁外传攻略:关于对不作为村干部实行问责制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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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不作为村干部实行问责制的探索与思考
[字号: ] 2008-11-11   

河东区委组织部

 

去年以来,河东区着眼于加强村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实行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服务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6个行政村的22名村干部被问责,其中村书记2人,村主任4人,村“两委”其他干部16人。

一、问责制的提出

村“两委”换届后,河东区共有新当选村干部1026名。绝大多数村干部上任后,工作干劲大、热情高,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数村干部工作一段时间后,热情减退,甚至出现了“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的不作为现象。具体表现为:有的村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到经商办企业上,忙于个人生意,无暇顾及村务,甚至干脆将手头工作交给其他班子成员“代理”;有的缺乏农村基层工作经验,面对复杂问题和矛盾,束手无策,既拿不出办法,也想不来对策,工作消极被动,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有的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影响乡镇(街道)中心工作的开展;有的在日常工作中团队意识差,造成村“两委”班子不团结、不和谐,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村干部不作为现象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村干部身上,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村级班子涣散,不利于农村工作的开展和政策的落实,在群众中产生了消极影响。对此,河东区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力量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立足村情实际的基础上,依据中央、省、市有关村级组织工作和村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探索实行了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对村干部不作为情形作出界定,并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二、主要做法

为促进工作落实,区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了《关于推行村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具体做法包括:

1、问责范围。村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作为村干部,列为问责对象:长期外出,不能履行职责或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的;平时忙于个人事务,无暇顾及村内事务的;工作被动拖沓,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延误村内正常工作的;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和任期目标责任的;违反村务决策程序和村务公开制度,不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群众反响较大的;村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培养积极分子、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失察,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入党的;其他村干部不作为情形。

2、问责程序。一是基层审定。村“两委”负责召集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初步确定不作为村干部并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也可根据工作调度考核情况初步确定不作为村干部。二是调查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安排专人根据村两委上报的情况,组织召开“四支队伍”会,深入走访了解党员群众,并听取被确定对象的申诉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三是执行问责。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审定不作为村干部,确定问责方式,对不作为村干部实施问责。四是整改评估。对受提醒警示和谈话诫勉问责的村干部,整改期满后,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被问责村干部的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党员群众评议,评估整改效果,确定解除问责或作进一步处理。

3、问责方式。一是提醒警示。对第一次出现需问责情形且影响较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对被问责村干部进行提醒警示。被问责对象需向党委提交整改计划,整改期限为3个月。期满整改较好的,撤销问责。二是谈话诫勉。对村干部不作为行为影响较大、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或经提醒警示整改不力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确定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联合对问责对象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为3个月,诫勉期内不得评优树先,取消年度各种奖励,并酌情扣减工作补贴。三是责令辞职或劝辞。村干部不作为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村务工作开展,阻碍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群众反响强烈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责令其辞职;是村委会成员的,对其劝辞。拒不辞职的,由乡镇(街道)通过法定程序提请罢免其职务。

三、初步成效

实行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在实践中得到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认可,取得较好成效。

1、村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问责制教育,使得广大村干部认识到,当了干部就应该为群众办事,否则就会受到问责,甚至被免职。这就促使村干部必须作好长远规划,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用实实在在的政绩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如汤头街道某村1名干部,因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受到诫勉3个月的处理。此举一出,全街道村干部说空话的少了,办实事的多了,办事拖拉的少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

    2、村干部创业精神进一步振奋。实行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以来,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如前石拉渊村以前村班子比较懒散,尽管老百姓修公路、上项目的呼声很高,却没有村干部具体去抓落实。实行问责制后,村班子成员责任感和紧迫感明显增强,组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短时间内拿出了村级规划方案,确定了具体工作措施。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3、村干部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过去,少数村的村务决策存在主要干部独断专行、自搞一套的现象,群众反响较大,但缺乏合理的反映机制,容易引发信访问题。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激发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畅通了民主监督的渠道,也有利于村干部提高民主决策的自觉性,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四、几点体会和启示

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实施以来,激励作用比较明显。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1、要把对村干部的教育引导放在首位。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问责不是目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才是根本落脚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工作的宣传,在搞好对村干部教育培训的同时,对村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介入,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要与对村干部的关爱支持紧密结合。要把实行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与关爱基层党员干部结合起来,一方面积极引导村干部自重、自醒、自警、自律,另一方面从经济待遇、政治待遇上予以保证,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村干部的关心爱护,有效地保护和发挥广大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要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实行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是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探索和新途径,其中在不作为村干部的界定方法、问责方式等问题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不够成熟,需要从机制上进一步完善,进而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