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秋月 索科洛娃: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突出政府主导地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黄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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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7日至13日,我很荣幸参加了教育部职成司举办的第一期“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教科学发展战略研讨班”的学习,在这期学习班中,教育部鲁昕副部长给我们上了题为“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系统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开班第一课,听了多位领导、专家作的精彩专题报告和兄弟院校的经验介绍,开展了多次小组讨论和心得交流。 

这期学习班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但内容非常丰富,安排非常紧凑,每个人都有丰厚的收获。就我个人而言,主要收获有:

一是开拓了视野,熏陶了思想,启发了思维,接受了新的理论和先进理念;

二是对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宏观决策和政策措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定位有了更准确的把握,对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三是学到了兄弟院校好的办学经验;

四是结识了全国各地高职院校的同行朋友,加深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增进了友谊。

 

这期战略研讨班达到了鲁昕副部长在开班讲话中提出的“既是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也是一次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大发动、认识大统一、智慧大凝聚、事业大谋划、力量大集结、战线大誓师的重要活动”的目的。

参加这期学习班的学习,在领导、专家的启发下,思考是多方面,体会也是多方面的。鲁昕副部长在讲话中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新机制”,这为高等职业教育在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通过领会和思考,我认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突出政府主导地位。

 

一、从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职业教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石,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我国已经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而明确作为国家战略,因此,政府应该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责任,高度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职业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很多都是政府统筹不到位的结果。职业教育没被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片面强调“物”的规划对“人”兼顾不足,忽视国家软实力的提升;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管理体制上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协调难度大、成本高,院校设置重复、专业设置重复太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低下;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配合不够,尚未形成有效合力。

 

三、我国职业教育“以学生缴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的多元投入政策,在一定阶段内解决了高职院校的发展问题,但从教育公平和高职教育长远发展来看,必须改革这一投入政策与机制。办学经费不足,是现阶段高职学院发展中面临的最大困难,绝大多数院校长们无法专心“念经”,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化缘”上,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很大。在教育经费投入上,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都坚持优先发展职业教育,通过法律制度、政策安排和公共资源配置予以保障。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政府必须改变职业教育投入政策,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必须(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确立职业教育在投入保障中体现其“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提高国家职业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

 

四、行业指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现代高职教育倡导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各高职院校都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像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一部分加工、制造类高职院校就做得非常好,但就全国整体而言,情况并不都是那么好,高职学院其实都与企业合作办学的强烈愿望,但往往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企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很多合作只是在形式上的或者是浅层次上的,实质性的深度合作很难推进。究其原因,企业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没有实质性的好处,企业热情不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实施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财政税收政策,通过校企合作达到校企双赢。

 

五、职业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政府理所应当是买家,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第一,政府应该提供购买清单,包括人才培养规格、能力素质标准,而不应该由学校来制定标准,学校只需要照单生产。现在各高职学院都在开展与企业合作制定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合作开发专业、合作开发教材、合作开发课程,这些措施确实有利于人才培养适应人才需求,但不可能所有用人单位都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因此,国家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制定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标准,这项工作应该由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来做。第二,各高职院校没有一个不声称本校所设专业对应的人才市场缺口很大,国家的统计数字也表明我国高技能型人才缺口有多大,而实际上绝大多数高职学院的毕业生都面临就业难的问题,问题何在?我以为问题还是出在用人的体制机制上,在岗人员不具备应有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具备专业技能和素质的人去不了应去的岗位,因此,政府应该以立法方式,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把职业能力作为人才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构建有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和流动的体制机制,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坚持能力本位的考查机制,为技能型人才培养和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以上是本人肤浅的一些体会,不当之处,请领导、同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