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二学历 辅修: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关键与主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6:32:49

B1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关键与主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一。和谐社会强调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最终达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目标。

  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的情况下,应该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社会关系的和谐

  什么是社会?社会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处于和谐状态,社会就必然和谐,否则就不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社会关系的和谐。一些年来,在我国社会中,特别是在社会关系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以北京的情况看,就存在着以下不和谐的现象:

  工人、农民等社会主体阶层地位下降产生的不和谐。在利益关系调整的作用下,作为“主人”、“同盟军”的工人、农民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全面下降,其中的部分人还沦为社会弱势群体,产生了社会关系的极大不和谐。从上访涉及的问题看,侵犯农民利益,尤其征地是主要问题之一,农村干部不正之风、腐败等也占了相当部分。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矛盾,是农村社会的主要不和谐现象。在企业中尤其是非公企业,粗暴对待农民工,克扣、欠发工人工资成为家常便饭。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对企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与实际收入的增长不符。工人与企业管理者的矛盾构成城市社会的重要不和谐现象。

  本地人与外地人经济、社会地位不平等产生的不和谐。北京市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对北京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对外来务工者问题面看得较多,出现许多歧视和限制,构成城市社会中最大的不和谐。在子女教育上,外地子女被另眼看待;在户口迁移上,北京市有明确的智力引进政策,投资落户政策,但没有普通劳动者的劳动落户政策。这些歧视性政策限制了外来流动人口融入北京市的城市生活和城市管理。延长工时、拖欠工资、恶劣的环境待遇、缺乏工伤保险,主要发生在农民工身上,集中反映了对外地民工的不人道和苛刻态度。

  社会流动不畅产生的不和谐。社会流动是个人改变社会地位的行为,社会流动的通道和社会阶层的开放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的平等的向上流动的机会,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在北京,在制度化约束条件的限制下,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障碍——户口仍然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因素。在户口因素的作用下,城乡之间、工农之间、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之间的人为障碍仍广泛存在。此外,其他歧视性规定也不同程度存在于社会生活中。

  弱势群体大量存在产生的不和谐。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改革开放的成本主要落在工人、农民身上,改革开放的成果却没有惠及到全体工人、农民。因此,与一般社会存在极少数的社会弱势群体不同,我国的贫富差距迅速拉开,形成了庞大的弱势群体,社会结构呈金字塔形状,形成了社会的不和谐。

  各种社会冲突产生的不和谐。在各种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作用下,北京市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数量不断上升,小型社会冲突正在成为社会常态。外地上访者也对北京的和谐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还有失业大量存在产生的不和谐等。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主要解决好社会关系的和谐。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协调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集中体现,解决社会关系和谐,关键要协调好利益关系。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弱势和困难群体的利益缺乏保障或直接受到损害。因此,为了让经济发展给最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现实的、直接的利益,就既要使大多数人共同参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又要使大多数人共同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要提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目标,建立合理的社会利益结构。在利益关系的调整上要兼顾社会各个群体,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例,照顾大多数人,要特别关注弱势和困难群体。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力量是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在百废待兴的情况下,我们首要的目标是发展经济。只有把经济搞上去,解决了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才能为解决其他问题打下强大的物质基础。发展经济要靠市场,用市场竞争解决经济效率问题。但是经济发展产生的不公平问题却不能靠市场本身解决,这一责任必须由国家来承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导力量是国家,其直接体现是党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国家一方面要调节、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社会建设,解决社会发展问题。只有国家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全面规划社会发展,全面体现社会公平,才能保证社会和谐。

  深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涉及的问题还很多。例如构建和谐社会,要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包括社会流动机制、利益调节机制、民意诉求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安全稳定预警机制等;构建和谐社会,要逐步取消不合理的制度障碍,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保证社会公平与公正;构建和谐社会,要重视非政府组织和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建设中的不可替代作用;构建和谐社会,要开拓群众诉求的渠道,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基础在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