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延反马岱斩:党务公开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00:11
农机局党务公开制度 根据县委关于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规范局党务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局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第二条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干部职工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如下:⒈党组的重要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订、出台及落实情况。⒉党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⒊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⒋党组成员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包括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⒌组织建设情况。党支部负责人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⒍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⒎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⒏干部职工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第四条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干部职工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第四条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渐次公开和随时公开四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中国如东”政府网站公开为主,以设立党务公开栏为辅。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谈话活动、回复函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五条 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可以向所在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各党支部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党组备案。第六条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农机局党内监督制度 第一条 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励,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条 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党组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第四条 党组实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对于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情况以及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第五条 党组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党组成员坚持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 第六条 党组实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第七条 党组实行信访处理制度。党组、党总支通过信访处理,对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实施监督,及时研究信访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第八条 实行谈话和诫勉制度。党组、党总支负责人不定期与各党支部负责人谈话。发现所属支部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组、党总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农机局党务公开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党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应当公开的党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党务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 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未经审核的,党务信息不得公开。第四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以及保密等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第五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第六条 对应当予以公开的党务信息,由党务公开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党务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发。必要时,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由党务公开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机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 第一条 坚持“党组织的统一领导,纪检组织的有效监督,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二条 各党支部应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支部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第三条 局党组书记为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党务事项的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党务的领导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各党支部、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公开事项负责;提供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对所提供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第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每年度党务公开计划的制定和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指导、落实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第五条 负责督促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及时、到位;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建议、意见,督促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做出整改。第六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和再公开。            农机局党务公开督查考核制度 第一 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情况的督查与考核,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第二局党组对党务公开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全体党员参与对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局党组对各支部党务公开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机督查,年终对其进行考核。第三局党组督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形式是否恰当、程序是否规范有序、时限是否符合规定、建议意见处理反馈是否及时到位、档案资料归档是否齐全等。第四局党组重点督查党总支及各支部有无依照自身职责及工作要求进行党务公开,是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党务公开效果怎样等。第五 督查考核的方式方法:查看网络、公开栏、文件、会议记录等党务公开情况的台帐资料;召开小型座谈会或个别访谈,征询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采用问卷调查或民意测评了解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满意度。第六 对督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向直接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对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等行为以及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与年终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结合起来。         农机局党务公开流程图 

局党组应 公开的内容

 上级要求 公开的内容各支部、相关科室应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提  出初  核党务公开办公室收集、分类、整理、报批审  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公  开在党内公开向社会公开通过相关形式进行公开向有关人员进行个别反馈反  馈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整改归  档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