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卓灵高清壁纸:[转贴]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民富 【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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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民富2266 次点击7 个回复0 次转到微评 星空女巫 于 2011/9/16 20:26:1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作者:刘锋

 

 

  民富是公民之富裕,是公民的权利。既然是权利,它就应该受到道德与法律的双重保护。在道德意义上,富裕是公民生活的常识,是约定俗成的习惯,更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要素。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追求富裕都不会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在法律意义上,富裕是公民的权威性资格,是受强力政权保护的安全性资格。如《物权法》就是确定此种权利的依据。权利的另一面是义务。相应地,民富也有道德与法律层面的双重义务。公民追求富裕须以道德判断和法律秩序为界限。如果越界,必受双重的惩罚。如以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就要受到双重惩罚。


  民富是分散之富,而非集中之富。财富掌握在公民手中是分散之富,所谓藏富于民。财富掌握在政府手中是集中之富,所谓聚富于国。藏富于民,公民权利落实,人就具有独立人格。聚富于国,公民权利落实就多了一个受制于政府的环节,既增加了落实的成本,又有碍于人的独立人格的实现。


  藏富于民,公民可以精打细算地使用,因为他花的是自己用劳动挣来的钱。公民通过劳动获取财富,并为自己的小生活精打细算,柴、米、油、盐、酱、醋、茶,住房、教育、医疗、旅游、交际等日常消费都会有比较精密的规划和打算,可以在消费中感受人之所以为人的快乐与惬意。聚富于国,政府花钱却可以大手大脚,因为它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虽然聚富于国可以有助于政府办大事,用于庞大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中,让公民渲染一下民族主义的豪情,但是,政府毕竟不是、也不应该是经营的主体,花纳税人的钱不小心、不用心、不公心的事情也是常有的事情。如“三公经费”的真面目迟迟不敢坦露,就有此缘故。


  民富是明白之富,而非糊涂之富。公民必须有三份明白账:


  一是来得明白。即财富来源是哪些,是否是合法所得,劳动报酬是否公正、合理,企业方是否有过度的剥削,工资份额是否充足,是否法定合同、财务记录,完税数额、完税证明在税务局是否登记,这一笔一笔财富进项过程必须清清楚楚。


  二是变得明白。即财富在自己理财的过程中是否升值了,如果升值了,是利息所得,还是投资所得,自己要清楚,同时,还需明白通货膨胀率是多少,是否对自己的理财有影响,影响到什么程度,如何应对,都得明白。否则,在负利率的情况下,存在银行账面上的钱虽然多了,但实际可能贬值了不少。再如投资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中是否有分红、管理费,分红、管理费是否合理等都要明白。


  三是去得明白。财富流向哪里,公民要有基本的判断,即完税、缴费、消费中是否遭受了欺诈,是否有转弯抹角的额外成本让自己负担了,消费是否奢侈、赶时髦等,都要明白。否则,就会当冤大头。如多年来储蓄者一直被银行多收各种费用,消费者一直被电信运营商多收各种费用,车主一直被保险公司多收各种保险费用等,都需要全社会与它较真,弄清真相,还当事人以法定权益。


  民富不仅纵向富裕,而且横向富裕。纵向富裕,即与过去相比,全体公民财富有所增加,而且还有稳定的增长预期。横向富裕,即与发达国家相比,人均财富数额相差不大。与改革开放前相比,中国公民是富裕了不少,但是仍有1.5亿贫困人口,同时,贫富差距过大的趋势还在蔓延,财富稳定增长的预期也变得越来越不稳定,“知识改变不了命运”,“大学毕业即失业”,“辛勤劳动收益是蜗牛爬,资本收益是飞机飞”等现象在中国越来越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人均GDP仅4000美元左右,仅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因此,纵向富裕不平衡、横向富裕差距大还是中国公民富裕道路上的两道坎。


  民富是聚宝盆,而非漏网兜。聚宝盆能存住财富,还能钱生钱,利生利,让公民循环于良性的富裕过程之中。漏网兜则不能存住财富,往往是让人在昙花一现的财富面前兴高采烈转而苦大仇深。聚宝盆有聚宝的智慧、方法、机制,让公民在消费时没有后顾之忧,而漏网兜则是让公民富得快,穷得也快。聚宝盆能把财富聚集在国内,而不是通过漏网兜流向海外。聚宝盆能让财富留在公民手里,而不是通过漏网兜流向了政府、国企手里。聚宝盆是富裕的希望和理想,而漏网兜则是富裕的绝望和无奈。


  民富是主动富,而非被动富。民富是公民主动发挥个人聪明才智,辛勤劳动,通过市场合法获得财富自由、享受财富自由的过程。因此,人是财富的主人。而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之类的言论、政策都是站在财富的立场、国家的立场,通过行政干预分给公民财富。事实上,这是把公民看做了财富的工具,人成了财富的奴隶。试问公民为什么不能在做蛋糕的时候就有一种机制保证他拿到足额的财富呢?非得通过政府之手、增加收支成本、激增腐败风险才能完成财富的交接吗?第一次分配不公平,第二次分配就能公平了吗?如果我们能在公民创造财富的时候,就有一种稳定可靠的机制将其创造的财富打入其个人账户,而不需要政府再行分配,那不是更有效率、更富有正义的行为吗?至于政府在财富中拿走的那一部分税收用来调节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也是数额越小越好。换句话,在整体的国民财富中,政府经手的越少越好。而现实正好与此相反,所以造成了严重的效率低下和行政权力的寻租屡禁不止。


  民富是多数富,而非少数富。多数公民富裕起来,特别是中产阶层占据社会主体的时候,才能说民富的目标基本实现了。如今,少数公民先富起来了,但他们没有去帮助后富的人,而只是凭借自身积累的财富优势和权力优势获得更多的财富,以拉大与后来人的距离,由此判断,先富起来的公民缺少了社会责任,也就缺少了道德的保护。只有少数富起来的公民敢于承担、乐于承担帮助后来人富裕的时候,他们才称得上有良知、合正义的富裕。只有多数公民都富起来了,整个社会才能够稳定,才能具有创造更多财富的能力和诉求。


  民富是社会的基础工程,需要基础的数据透明性机制,如公民财富的收支记录、公民信用记录、企业财富收支记录、政府财政收支记录等机制,都是民富的地基。如果这些地基短时期内建立不起来,那么请允许公民中的利益群体组成相应的社会组织,通过合法协商谈判的方式,与企业、政府进行利益博弈,从而维护公民致富的基本权利。


  刘锋为法学博士,独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