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为什么叫老干部:关于印发《定南县2008年生猪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37:44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定南县2008年生猪生产工作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定南县委办公室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
 
定南县2008年生猪生产工作意见
 
为使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走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根据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做好全县2008年生猪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1、生猪出栏50万头,其中三元杂瘦肉型猪46万头,占生猪出栏数的92%。
2、新建标准化养猪小区6个。
3、新发展“公司+农户”带动农户新增200户。
4、新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果园猪场20个。
5、新创办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以上的养猪场3个。
6、新增良种母猪3500头,使母猪存栏数达2.3万头,其中良种母猪存栏2.1万头,占存栏母猪的91%。
二、主要措施
1、扩大养殖规模
(1)引进规模化养猪企业。发挥区位、环境、交通、气候等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发展规模化养猪企业,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东南沿海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将万头以上规模养猪企业列入单位招商引资项目,享受县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2)积极发展农村标准化小区养猪。推进农村养猪向规模化、标准化、安全化、产业化发展。小区建设由县农业局负责规划、设计和实施,并负责组织验收。小区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治污模式进行生产经营管理。
(3)鼓励农户养猪,发展果园养猪。鼓励农户养猪,积极引导种果大户发展养猪业,以果养猪,以猪促果,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猪—沼—果”生态农业工程。
2、加大良种推广和技术培训力度
(1)加大猪种改良力度。积极推广“三元”杂交瘦肉型猪,提高长大、大长二元杂交良种母猪的覆盖率,全县二元杂交良种母猪占存栏母猪的91%以上。
(2)开展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农民知识化工程、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有效平台,开展养猪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学养猪技术水平。
3、强化防疫检疫和污水治理(1)狠抓防疫检疫工作。将动物防疫工作列入各镇“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严重危害养猪业发展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在抓好强制免疫的基础上,全面做好猪链球菌、猪丹毒等疫病的免疫工作。认真实施《定南县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传播,保障全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各镇必须保证动物防疫经费0.5万元以上,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疫情监测、预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防疫物资储备等。抓好国家《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对生猪防疫实行免疫标识制度,发放动物防疫证,做到一畜一标一证,并造册登记,建档立案,建立完善疫病可追溯管理。凡没有二维动物标识的生猪,因重大疫病造成死亡的,一律不予补助。强化疫情监测,一旦发现重大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防疫工作不力,出现重大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生猪生产考评不能评优评先,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做好以产地检疫为主的检疫工作。生猪出栏凭免疫耳标、免疫证开具产地检疫证方可进入流通领域。对无二维动物耳标、免疫证进入流通领域和市场的生猪,依照《动物防疫法》、《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加强市场检疫,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三大体系,配足人员,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提高素质。(2)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严格执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各养猪场(户)和养猪小区废弃物的处理,完善废弃物处理储存设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县环保局、农业局要加强对各养猪场(户)及养猪小区治理环境污染的监管,对不符合环保条件的,坚决整治,确保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推广标准化生产体系
(1)各养猪企业和养猪户要严格按照《定南县无公害生猪饲养管理技术标准》养殖生猪。要在饲养环境、种猪引进、饲料和兽药使用、药物残留、消毒、免疫、废弃物处理和质量控制等生产环节,严格执行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2)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广“监防结合,综合整治”经验,将畜产品安全监管与动物防疫检疫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畜产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从饲养场到餐桌全程质量可追溯体系,落实饲养管理日志、用药记录、病死猪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查处,落实“黑名单”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兽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β-兴奋剂、砷制剂等违禁药品的行为。未经县农业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兽用生物制品。
(3)加快无公害生猪产地及产品的认证县农业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宣传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使广大养猪户充分掌握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目标和要求,加大对无公害生猪生产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技推广网络向养猪户传授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今年,要抓好龙头企业无公害生猪产地及产品的申报。县农业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立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
5、落实扶持政策
(1)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养猪业发展政策,提高对能繁母猪的补贴。今年对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加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力争能繁母猪受保率达100%。饲养户对每头能繁母猪交保费12元,国家补贴48元/头,县财保公司对死亡的能繁母猪给予一次性理赔1000元。对生猪养殖和非经营性饲料加工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政策。凡国务院和省政府没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向养猪企业(户)收取。县财政局、农业局、发改委等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扶持养猪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以推进我县养猪业又好又快发展。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县农行、农发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和改进对生猪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款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创新贷款方式,积极探索支农信贷的有效方式。(3)完善扶持政策。①对养猪场、养猪小区的建设,各镇、国土、林业等单位要积极帮助做好土地征(租)用、协调农户关系等工作。鼓励新建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养猪企业,由所在镇协助做好土地征(租)用、通路、通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按照年出栏商品猪每1万头补助10万元的标准补助给猪场(新建猪场必须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否则县财政不予补助)。猪场建设所用木材,必须经县农业局核实并出具证明,县林业局依据证明按自用材指标安排,每方收规费60元。对企业新建猪场纳税的县级所得部分,由县财政当年全额奖励给企业。②新建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规模的生态养猪小区,县财政补助11万元给当地政府,用于征地,通路、通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小区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发放补助款的前提条件:一是小区内各养猪场(户)必须建有粪便发酵池、沼气池、生物净化池等环保设施,并经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验收;二是必须建立养猪小区专业合作社,且合作社正常运行。③对果园新建猪场200平方米以上的,县财政给予每平方米20元补助(果园养猪必须按“猪-沼-果”生态养猪模式立体开发,否则不予补助)。④继续执行良种补贴政策,县财政按照饲养户每引进1头良种母猪补助100元、10头以上的每头补助150元的标准给予扶助。
6、加强组织领导生猪业是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也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县委、县政府成立生猪生产领导小组,各镇也要成立生猪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制订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大做强我县的生猪产业。
三、考核和奖惩办法
县委、县政府年终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生猪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镇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获得前三名的镇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对工作不实、任务完成差的镇,予以通报批评。
 
附:定南县2008年生猪生产计划安排表
关于印发《定南县2008年生猪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南县2009年生猪生产工作意见 关于生猪标准化生产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业政策法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盐城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商业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意见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1关于印发龙岩市畜牧业2008—2010年发展规划和龙岩市生猪产业2008—2010年发展布局规划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和有关工作的通知 - 找法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和有关工作的通知 - 3 58.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1〕21号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春茶生产工作的通知 印发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政发〔2008〕6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春季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岩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通知 海纪发[2008]26号 关于印发《镇(街道)纪委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