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片头音效:河南省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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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32   更新时间:2011-6-22
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机构,省委巡视办,委厅局各室(厅)、机关党委、宣教基地: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6月8日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八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结合河南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全球需求结构重大变化、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必然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我省而言尤为迫切。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中原崛起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成功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大省向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新兴工业大省和有影响的文化大省的历史性转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人口多、底子薄、基础弱、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省情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粮食怎么保、民生怎么办”仍然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需要重点破解的难题,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总体上看还跟不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等。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对于增强各地各部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偏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防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在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为确保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监督检查的原则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要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十二五”规划落实、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为目标,以增强内生需求动力、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攻方向,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民生改善、机制创新为主要着力点,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十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重点对以下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是否与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是否符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是否符合富民强省的中心任务,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三)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六)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七)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八)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产煤市、县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是否给予兼并重组工作高度的重视和充分的支持,是否对停工停产和未完成兼并重组任务的小煤矿做到“两到位、五控制”;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是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实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是否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除上述8个方面外,还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经省委批准,由省纪委牵头,成立河南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审计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察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本地本部门抓紧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监督检查工作在党委(党组)、政府(行政)的领导下,实行由“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具体分工如下:
“中央和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中央和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监察、水利部门共同负责;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由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共同负责;
“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由科技、财政部门共同负责;
“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共同负责;
“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
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省委巡视机构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巡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被巡视地区和部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协助驻在部门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头绪多、任务重,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责任。各监督检查负责部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实化措施,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同时,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区或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影响地方和部门的工作。各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各项监督检查的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根据已有的监督检查机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的参加部门,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参加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负责部门开展工作,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各项监督检查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三要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把查找并解决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基本职责,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治理,把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纠正的要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提出整改纠正的时间和步骤,认真负责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带有共性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四要把握政策,严肃执纪。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必须把握好各方面的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有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
五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求实效上,更加注重突出重点、突出专项、突破难点,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落实,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深入实际,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要注重实际效果,坚决纠正大而化之,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要搞好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
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可依据本实施意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
河南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一、组 长
尹晋华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二、副组长
王流章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
三、成 员
张战伟  省纪委常委
张廷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童孟进  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长
刘世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李 阳  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李志民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新春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张秀梅  省纪委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
郭永平  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长
祁敦芳  省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察厅,张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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